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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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
一个好律师。
据南方都市报2023年6月7日报道,中国石油北京项目管理公司所属“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胡继勇在闹市与一名女子逛街,两人亲密牵手,这一幕被街拍摄影师拍下后发布到网上,引发关注,有网友质疑该女子系‘小三’。
(视频截图)
小三,是对介入已婚家庭,破坏原有夫妻、家庭关系的第三者的蔑称。公众语境中,小三还包含介入别人恋情的人。有的夫妻,因为遭遇小三走上离异之路。有的人,一不小心可能就“被小三”,这种情况原配妻子、或“被小三”的女生如何维权呢?
  • 一、可起诉小三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原配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当然也鼓励同样作为妇女的原配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己丈夫与小三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原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小三的侵害造成原配严重精神损害,原配有权请求小三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小三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小三的获利情况,小三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情况,综合评定赔偿金额。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在2018年的一份判决中曾判决小三赔偿原配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曾判决小三于某娟赔偿原配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该案中,闻某在与原配郭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小三于某娟同居生活多年,违反公序良俗,亦违反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认定这是闻某与于某娟的共同过错,确实给郭某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根据郭某的诉讼请求和案情,判决于某娟赔偿郭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 二、丈夫给小三转账,给小三买车、买房?可起诉小三还钱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未经双方同意的处分行为无效。因此,丈夫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支付给小三,无论是转账,还是买车买房,又或是买包治百病,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侵害了原配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合法权益。因此,原配要求小三将该财产返还,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都会依法支持。2022年,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曾判决某小三返还原配夫妻48万多元。2020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曾判决某小三返还原配夫妻44万多元,即便小三抗辩说这些钱有些用于以原配丈夫的名义向原配的亲属购买红酒、向原配的亲属送礼、与原配丈夫的日常开销等,小三的理由也没有得到采信:法院认为,其抗辩主张与社会一般道德认知不符,该44万多元款项在小三的绝对支配下,小三如何使用款项不影响原配丈夫向小三赠与的性质。
起诉时应提起侵权之诉,这样可以在请求返还财产的同时要求小三对原配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是请求法院解除赠与合同的话,就不能同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了。
  • 三、小三生了小孩,怎么养?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小三与原配的丈夫育有孩子,则原配的丈夫对这名孩子当然负有抚养义务。这就意味着,如果原配与丈夫不离婚,就要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拿去抚养这个孩子。离婚的话,就由男方自己负责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四、“被小三”,指被骗成为“小三”,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进行抗辩,原配只讨回一半财产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6曾有一个判决,女生被男方欺骗成为“小三”,原配只讨回一半财产。案情是这样的:
孙某与任某从2010年开始认识,任某隐瞒自己已经再婚的事实,以为处于人生低谷的孙某买房、买车为由,打着与孙某结婚的幌子,玩弄孙某感情。在2010年10月28日任某为房子缴了首付款之后13天,即2010年11月10日孙某就离婚,从此后无论俩人走到哪里任某都对外宣称二人是夫妻关系。后,孙某要求任某与其办理结婚手续,但任某欺骗孙某称“咱俩先去三亚旅游结婚,回来后再补办登记手续”。二人从三亚回来后,任某发现不能再继续隐瞒,不得不告知孙某其于2003年已再婚,妻子叫张某,并明确表示其与张某是离不了婚的。至此孙某才发现自己的感情被任某欺骗了,于是提出与任某分手。之后孙某主动找到张某,张某和孙某才知道彼此的问题。但后来任某与张某谋划起诉孙某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判法都不一样。当然,最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法是正确的。
一审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1)运民二初字第1964号判决,认定任某对孙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孙某应返还张某、任某赠与款项65万多元。孙某不服因而上诉。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2)沧民终字第1284号判决中认为,因任某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等额的处分权,且即使系因张某与任某所述原因给付,也因任某对自己有权处分的一半款项326981元给付孙某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而属无效,且属于“不法原因给付”,故张某与任某均不能要求孙某返还该部分款项。二审判决孙某仅需要返还张某款项326981元。张某不服,申诉至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北省检认为,一审判决才是正确的,于是抗诉至省高院。
河北省检在冀检民监(2015)266号民事抗诉书中认为,沧州市中院以上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理由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本案中,在任某和张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且在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任某将夫妻共同财产为孙某购买房产、车辆、车位,没有经过张某的同意,且任某处分的财产也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需要。因此,任某的赠与行为违反上述法律的规定,应属无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等同于夫妻各自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等额的处分权。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况下,夫妻对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沧州市中院的判决将夫妻共同财产等额分割,认为任某有权处分其中一半的款项326981元,孙某不返还该部分款项,违反了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和共同共有的法律原理,属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不过,河北省检的抗诉理由也不成立。
2016年8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并判决认为:
1、关于任某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的问题: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双方应协商一致,一方单独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任某擅自将与张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653962元为孙某购买房产、车辆、车位等,事后张某未追认的情况下,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行为。
2、关于任某、张某要求返还钱款的主张是否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夫妻间相互忠实,不背叛爱情,不仅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任某、孙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相互交往,背叛了婚姻,均有过错,对此均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任某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通过购买房产、车辆、车位和结婚旅游等行为,使孙某有理由相信任某对二人重新组建家庭在物质上和决心上做足了准备。任某的不当赠与行为与其他行为,是导致孙某家庭破裂的重要原因。孙某因此事,人格尊严遭受重大损害,这种精神上的痛苦是巨大且持久的(孙某于2010年11月10日离婚,至本判决作出时仍是单身),难以用金钱来衡量。任某过错较大,对此应负主要责任。孙某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进行抗辩,应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二审判令孙某返还张某326981元,虽存在瑕疵,但结果并无不当。综上,河北省高院认为,二审判决部分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也存在错误,但裁判结果正确,予以维持。
  • 五、婚内出轨是否属于离婚损害赔偿中的其他重大过错?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就这一问题给出答案。
齐先生与安女士于2010年登记结婚后生下儿子小齐。2018年,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分居,小齐跟随母亲生活。2021年,安女士向南开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齐先生的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判令儿子由自己抚养,齐先生按月给付抚养费。同时,其主张齐先生多次出现婚内不忠行为,要求齐先生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
法院审理中认定,齐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出轨行为,夫妻二人因家庭琐事及齐先生出轨行为产生矛盾,自2018年分居至今。最终,法院准予二人离婚,判令小齐由安女士抚养,齐先生按月支付抚养费。
关于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对于明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60万元,因齐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法院酌定安女士分得48万元。另外,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主张亦是基于齐先生的过错行为,这一行为也是安女士要求离婚的主要原因,故法院最终酌定齐先生给付安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12万元。
  • 六、如果小三是男生或“被小三”的是个男生呢?
小三就没有男生吗?当然有了。维权的话,将以上内容直接套用即可。记得去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这两句:“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鼓励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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