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颁布后,股权转让也迎来了新变化。小编整理了股权转让的相关知识,小伙伴们快快转发收藏~
目录
1、新《公司法》施行后,股权转让9大变化
2、股权转让的税会处理
3、股权转让常见10大问题
4、个人股权转让不必去大厅,可线上办理(附操作流程
01
新《公司法》施行后
股权转让有9大变化
变化一: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无需征求其他股东同意
温馨提示:
首先针对的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其次,尽管不需要通过其他股东同意了,但是还应当尽到通知责任
变化二:(新增)股东转让其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
变化:(新增)公司应当将股权转让等变更信息进行公示
变化四:(新增)股权转让之前未实缴的出资,由受让人负责缴纳
变化五:(新增)控股股东滥用权利,中小股东可主张公司回购股权
变化六:(新增)股份公司可设置转让受限股
变化七:(新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异议回购请求权
变化八:(新增)限售期内股份出质相关规定
变化九:(新增)禁止对取得本公司股份的财务资助行为
解读:
此处新增内容,现行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中从未涉及,其目的在于防止实控人为股东或关联方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防止公司不正当影响股价。
02
股权转让的税会处理
一、会计处理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的会计分录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
1.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2.通过公司账户
新股东交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支付原股东 :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银行存款
二、税务处理
(一)增值税
1、个人股东转让股权
2、法人股东转让股权
注: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至下期,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
印花税
根据财税[2019]13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土地增值税
股权转让方式的过程中,如不动产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大,税务机关可能会据此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实质为转让不动产,并征收土地增值税。
03
股权转让常见的10大问题
一、股东未实缴出资,可以“0元”转让股权吗?
答:这种说法不正确。
股东实缴出资额=转让财产原值,
转让财产原值为0,不代表转让价格可以为0。
如果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而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税局有权核定转让价格。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低价或平价转让股权?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视为有正当理由:
三、违约金、补偿金属于股权转让收入吗?
答:属于。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四、股权转让所得怎么计算?
五、哪些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答:两种情形:
1、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六、股权转让有可以合理节税的方法吗?
答:针对不同情形可参考下列方法:
1、利用并购重组中的特殊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企业之间并购重组形成的股权转让可暂不缴税,如通过股权收购、合并、分立、划转等方式,可以加以利用,以实现合理延迟纳税。
2、对个人转让股权可利用“合理低价”方式达到少缴税
详见问题二。
3、“股权转让”变为“先减资再增资”
老股东按合理价格减资,新股东按合理价格增资,实现新老股东之间的过渡,该方式下新老股东之间由于没有直接股权转让行为,也就没有转让所得,征税也无从说起。
但是,所有的税务筹划都应当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之上,否则,一旦触动红线,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4、采用“先分后转”的方式,具体如下
七、个人转让股权,在纳税申报方面有什么规定?
1、扣缴义务人:股权转让所得的个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地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
八、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资产评估吗?
答:被投资企业账面有以下资产,且占总资产比例超过20%时,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
九、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小贴士:
(1)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2)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据实确认,但也存在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收入的情形,以下表列示。
十、股权转让原值如何确认?
个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非上市),股权原值的确认标准如表所示
注①: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的情形,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小贴士:
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04
注意!
个人股权转让不用去税局,可线上办理!
一、基本办理流程
二、系统操作流程
第一步:纳税人(股权转让方)提交资料
  1.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首页,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或输入账号密码的方式登录。
2.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试点)”,进入“股权转让资料报送”页面。
3.选择“股权转让资料报送”,点击“确定”。
4.系统弹出“个人股权转让业务办理须知”。请认真阅读“办理须知”与“所需材料”,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然后点击“进入填报”。
5.依次录入“基本信息”“股权转让信息”“收入和扣除信息”,最后进行“税款计算”。标有红色星号(*)的为必填项。
(1)录入基本信息。录入被投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择税款所属期、股权转让情形。
(2)录入股权转让信息。该部分由“被投资企业信息”“股权转让方信息”“股权受让方信息”及“附报资料”四部分组成。选择“填写”可填写相关股权转让信息;选择“上传”可上传相关附报资料。
①点击“被投资企业信息”右侧的“填写”,进入填写页面。其中“转让合同编号”为转受让双方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的股权转让合同编号,“股权变动时间”为转受让双方约定的股权转让生效时间。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转入下一步操作。
②点击“股权转让方信息”右侧的“填写”,进入填写页面。填报股权转让份额、转让股权占企业总股份比重、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价格、股权原值、相关合理税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转入下一步操作。
③点击“股权受让方信息”右侧的“填写”,进入填写页面。选择受让方类型,填报股权受让方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转入下一步操作。
注意事项:如果受让方为自然人,需已实名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如尚未注册,需先行注册后再办理。
④附报资料上传:纳税人依次上传股权转让合同、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其他证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电子版
(3)录入收入与扣除信息。包括收入、税前扣除费用、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相关信息。其中,“税费扣除费用”中的“投资抵扣”和“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为非必填项。核实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税款计算。系统自动根据填报数据,展示本次计税明细及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料”,股权转让信息提交至受让方进行核对确认(请您尽快提醒受让方进行查看确认)。
   6.股权转让信息提交至受让方确认。如果受让方为自然人,需要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或WEB端)查看并确认信息。如果受让方为企业,需要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查看并确认信息。
第二步:受让方核对股权转让信息
1.对于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受让方会收到相应的提醒确认短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WEB端)站内信提示。受让方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或WEB端)核对股权转让信息。
(1)个人所得税APP
受让方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右上角消息中心,可查看“股权转让信息确认”消息。点击“立即查看”,可看到确认提醒,点击“查看股权转让详情”进入信息核对界面。
受让方应认真核对股权转让信息,核对完成后选择“核对结果”。若选择“核对无误”则直接点击“提交”,若选择“核对有误”则填写相应原因后点击“提交”。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受让方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首页消息中心,进入站内信。点击“股权转让信息确认”,对股权转让信息进行核对,操作流程基本与“个人所得税APP”一致。
2.对于受让方为企业的,受让方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WEB端)查看消息。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点击“消息中心”或“待处理事项”模块,可查看股权转让确认信息。对股权转让信息进行核对,操作流程可参考上述“个人所得税APP”相关操作。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在“事项办理”模块可查看股权转让确认信息。对股权转让信息进行核对,操作流程可参考上述“个人所得税APP”相关操作。
特别提示:
1.对于受让方未及时确认的,纳税人(股权转让方)需进一步提醒受让方查看确认;对于受让方确认不通过的,纳税人(股权转让方)需根据受让方反馈信息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至受让方确认。纳税人(股权转让方)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可以查看股权受让方的确认结果(“受让方确认中”或“受让方确认不通过”)。2.对于受让方确认通过的,会自动转入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环节。
第三步:查看税务机关审核结果
纳税人(股权转让方)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可以查看主管税务机关对股权转让材料的审核进度。

1.如果受理状态为“税务机关受理不通过”,则可以点击“查看”,根据税务机关受理不通过原因,对已提交的股权转让材料进行“修改”或“作废”。
2.如果受理状态为“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则可以点击“发起申报”进入申报缴税环节。
第四步纳税人(股权转让方)申报缴税
1.进入申报缴税环节,可以查看税款金额,点击“立即缴税”。
2.确认缴税金额无误后,点击“确认缴税”。纳税人可选择多种缴税方式。
3.纳税人如果有需要,完成缴税后可以点击“转开完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第五步纳税人(股权转让方)获取“纳税申报编码”
纳税人(股权转让方)完成纳税申报后,主管税务机关会通过短信形式将“纳税申报编码”发送至纳税人(股权转让方)提供的手机号码,用于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该笔股权变更登记。

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
关于我们       
慧税云服是专业的出口退税信息化综合服务供应商,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专注、诚恳、深耕、细作”的一贯精神,把基于先进信息技术的最佳出口退税业务管理实践普及到客户的管理与业务创新活动中,并不断针对客户的特殊需求,实现“差别化”、“个性化”产品及服务,积累了众多行业内企业所不具备的专业素质、能力与影响力。
客服咨询热线:025-86112233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