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各地
破产动态概览
2023年接近尾声,小编就2023年度1月至12月(截至12月30日)各地发布的破产相关文件以及相关动态进行梳理,以期帮助读者回顾各地的“破”动态。以下事件按照时间编排,在整理过程中如有疏漏之处,欢迎各位读者留言指正。
1月
1.深圳市中院等26家单位联合签署《关于创新推动破产事务高效办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2023年1月5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保障局等26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创新推动破产事务高效办理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有效解决破产事务办理的难点堵点,提升办理破产工作质效,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南阳市中院发布企业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1月6日

本次发布的涉及企业破产十大典型案例,为全市两级法院在2022年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中选取的,中院4件,基层法院6件,其中重整案件6件,预重整1件,清算案件2件,驳回1件。这些案件多角度、多方面反映了去年全市两级法院破产工作的成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广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发布2022年度工作白皮书
——2023年1月6日
广西破产管理人协会2022年各项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协会领导班子、全体理事、全体监事,协会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全体会员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高级法院的中心工作以及《广西破产管理人协会“一五”工作规划》,扎实开展“我为会员办实事”活动,推动全区破产管理人行业朝着自律化、规范化、程序化、专业化的轨道进一步迈进。协会各项工作完成了预定目标,取得了较好成绩,获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4.大连市中院发布《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工作指引(一)(试行)》
——2023年1月10日
为进一步统筹和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保障两级法院之间、执行部门与破产审判部门之间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高效联动,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各自功能,市中院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两级法院破产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经过前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工作指引(一)(试行)》。
5.最高院发布2022年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之破产案件
——2023年1月19日

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评选的202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今天推出。此次入选的十个商事案件,均为2022年度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已判决生效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以下为其中的破产案件:
案例一:深圳市衣支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案例二:隆鑫系十七家公司重整案
6.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2023年1月28日

为进一步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注:上海营商环境政策文件6.0版)。《方案》提出,持续发力打造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政府服务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将上海建设成为国内营商环境标杆城市,进一步提升上海营商环境国际影响力。《方案》从3个任务共24项措施完成上述目标。
7.东营市中院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破产案件中虚假破产、妨害清算、虚假诉讼行为的意见(试行)》
 ——2023年1月29日
为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防范和打击破产程序中的虚假破产、妨害清算、虚假诉讼行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稳妥、高效审理破产案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该意见。
8.最高人民法院印发《进一步完善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办理规范》指导意见
 ——2023年1月31日
为进一步完善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办理程序,推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该意见。
2月
1.广州市中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破产企业涉住房公积金事务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2023年2月1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进一步深化破产工作协作机制,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委《关于推进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财金规〔2021〕274号)等规范性文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广州实际,共同制定该实施意见。
2.浙江省高院、浙江省税务局发布《关于优化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的纪要》
——2023年2月9日
为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助力“两个先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渐江省税务局共同制定了《关于优化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的纪要》,各主体应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践中如遇有问题,应及时报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3.陕西省高院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推进企业强制清算与破产登记事项便利化的实施意见》
 ——2023年2月10日
为进一步优化陕西省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提升企业强制清算与破产登记事项办理效率,省高院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企业强制清算与破产登记事项便利化的实施意见》。
4.温州市关于完善金融机构对破产程序配套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纪要
——2023年2月13日
为加强金融服务与破产审判工作的衔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温州金融工作与破产审判工作实践,经各方充分协商,就加强金融配套服务、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促进困境企业重整再生等方面形成共识。
5.鸡西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发布《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工作指引(试行)》
——2023年2月20日

被列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且为鸡西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的,在人民法院受理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后,被人民法院指定组成清算组或担任清算组成员并依法行使清算组职权,履行清算组职责的,适用该指引。企业股东、董事或者其他被人民法院指定,担任清算组成员并依法行使清算组职权,履行清算组职责的,可以参照适用该指引。
6.青岛市政府、中院发布《关于完善“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企业破产处置工作的通知》
——2023年2月20日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与法院在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联动作用,推动行政与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打造宽领域联动、常态化运行的“府院联动”工作新格局,经青岛市政府、中级法院研究同意发布该通知。
7.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发布2022年度破产审判白皮书
 ——2023年2月22日
根据白皮书介绍,2022年吴江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189件,审结188件,清理债务205.27亿元,清偿债权17.93亿元,盘活资产20.78亿元,释放土地资源26.87万平方米,化解隐性纠纷1831件,破产收结案趋于稳定,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受理的189件破产案件中,“执转破”案件占比相较以往虽有下降,但首执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数量大幅提升,“执转破”逐渐前移至执行立案阶段、扩大到首执案件,有助于尽早适用破产制度挽救困境企业,充分发挥“执破融合”资源整合、优势叠加效应。
8.广东省高院发布破产审判十五个典型案例
——2023年2月27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破产审判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15个案例,主要涉及企业破产、个人破产、跨境破产等内容,涵盖农业、房地产、制造业、服务业等多个行业。
9.上海市浦东区法院《关于办理破产适用浦东新区法规的实施规则(一)》及主要内容解读
——2023年2月28日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关于重整保护制度的规定,依法保护债权人、债务人、重整投资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破产重整案件债权申报、审查和救济,提升办理破产质效,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该规则。
10.上海市浦东区法院发布破产审判典型案例(2022年)
——2023年2月28日

案例一:某实业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运用“执转破”“清转和”拯救危困企业实现各方共赢
案例二:某物业经营公司破产清算案——适用快速变价机制提升破产财产处置质效
案例三:某贸易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案——审慎认定受疫情影响的破产原因,积极挽救小微企业
案例四:某信息科技公司破产清算案——适用简易破产程序快速办结简单破产清算案件
案例五:某实业公司破产重整案——企业破产浦东法规提名管理人制度与重整保护创新制度的司法实践
3月
1.广东省高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3年3月1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发挥破产“拯救危困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制度优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2022年度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3月21日

案例一:综合运用多种破产制度工具,成功挽救大型民营企业集团
——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南京破产法庭)
案例二:创新引入预和解程序,探索更多上市公司挽救方式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解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三:精准识别企业重整价值,积极赋能困境企业重生
——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重整案(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案例四:出售式重整实现“腾笼换鸟”,协同式推进挽救配套企业
——阿贝尔化学(江苏)有限公司、阿尔贝尔化工仓储(泰兴)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泰兴市人民法院)
案例五:以刑事手段打击破产逃废债,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
——宿迁通元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案例六:府院协同引入优质投资人,稳企稳岗提升企业重整质量
——格朗富(苏州)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案例七:精准识别、跨域联动,合力化解困境企业债务危机
——江苏集群图腾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集群软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八:高效配置排污权要素资源,推动地方经济绿色发展
——江苏荣泽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射阳县人民法院)
案例九:巧用行政协议容缺拍卖,破解无证房产处置僵局
——淮安市天中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涟水县人民法院)
案例十:运用破产和解挽救涉农企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江苏白龙马面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东海县人民法院)
3.重庆市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发布《破产案件债权审核指引》
——2023年3月23日

为规范破产案件债权审核程序,统一破产案件债权审查标准,提高破产案件债权审核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办理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该指引。
4.湘潭市中院发布《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程序规范(试行)》
——2023年3月30日

为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明确执行、立案、破产等相关部门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相关意见,结合湘潭法院实际,制定该规范。
4月
1.2022年山东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4月6日

案例一:油田改制企业重生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九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
案例二:破产程序嵌入民事和解打破破产僵局
——汶上县南旺供销合作社破产清算转和解案
案例三:“预先介入”实现个人独资企业涅槃重生
——青岛德仁中西医结合医院破产重整案
案例四: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中小企业挽救机制
——山东良友储备粮承储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五:预重整助推清算企业重整成功
——山东德广工贸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六:预重整成功挽救危困房企
——威海启秀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七:疫情“破产不停产”顺利推进重整程序
——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八:创新重整方式助力大型国企脱困重生
——东升地毯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
案例九:“府院联动”优化破产企业资源配置
——山东方泰循环金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案例十:简案快审跑出破产办理新速度
——山东永安棉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海南省高院发布5起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2023年4月7日

为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省高院印发了2022年度海南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共5起)。这些案例在强制清算转破产清算、执转破、破产申请和解、简易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典型性和指导性。
案例一:海口粤海设备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转破产清算案
案例二:海口樟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中科帅袋(海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申请快速审查案
案例三:海口桂中海迅物流有限公司“执转破”简易审理案
案例四:海南猫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产可破”简易审理案
案例五:东方松下生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转破”简易审理案
3.浙江省高院发布2022年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报告暨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4月12日

案例一:崔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案例二:郑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案例三:朱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案例四:朱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案例五:魏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案例六:毛某、陈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案例七:衢州市柯城某贸易商行、郑某债务合并清理案
案例八:徐某某、庞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案例九:叶某个人债务重整案
案例十:王某、蒋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4.浙江省高院发布2022年浙江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报告暨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4月12日

案例一: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案例二: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合并重整案
案例三:登峰集团等21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
案例四:余姚世模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案
案例五:杭州富康球拍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案例六:浙江美福食品有限公司、温州市美福餐饮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
案例七:浙江颐兴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
案例八:衢州市安达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案例九:浙江紫金港胶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案例十:浙江省岱山县海舟修造船有限公司及其九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
5.2022年度10个“全国破产经典案例”
——2023年4月22日
2022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评选活动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政法论坛》编辑部、《法律适用》编辑部、《中国审判》杂志社、《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北大法宝和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共同发起。评选活动旨在促进破产裁判规则的统一,把握破产实务的方向,助力方兴未艾的破产法修订,推动破产法相关的学术研究。此次评选共收到来自全国范围内各机构独立或共同申报的96个案例,经49位评委两轮投票,评选出2022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10个。

案例一: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案例二: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案例三:重庆能源集团等16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案例四: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五: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
案例六: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七:隆鑫系十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八:李某与温某夫妻共债个人破产合并重整案
案例九:广州纳斯威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整案
案例十:王某、蔡某夫妻实质合并(个人)破产重整案
5月
1.重庆市破产法庭发布2022年度破产审判白皮书
——2023年5月5日

根据白皮书,重庆破产法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服务大局,为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助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重庆市破产法庭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5月5日

案例一:重庆能源集团等十六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案例二:隆鑫系十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三:重庆天江坤宸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四:重庆聚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案例五:重庆商投丰都石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案例六:重庆正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案例七:中科天翼导航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案例八:重庆龙璋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案例九:重庆登川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案例十:原告重庆国储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与被告四川国储天府物流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恒邦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撤销权纠纷案
3.江西省高院发布2022年江西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通报暨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5月10日

江西省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省委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最高人民法院精心指导下,不断加强破产审判工作的制度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办理破产”指标整体水平,推进全省破产审判工作步入发展的“快车道”,跑出了江西破产审判“加速度”,先后多次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
4.2022年度无锡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5月10日

案例一: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
案例二: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阴石庄热电有限公司、江阴澄利散装化工有限公司程序合并重整案
案例三:江阴新浩再循环纸业有限公司、江阴长江纸业有限公司、江阴市新荣版纸有限公司程序合并预重整转重整案
案例四:无锡市翠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
案例五:江苏民舜实业有限公司重整转破产清算案
案例六:无锡禅金贸易有限公司公益强制清算案
案例七:无锡蓝天智云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
案例八:蒋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案例九:李某与东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取回权案
案例十:无锡华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与戈某破产撤销权案
5.深圳市中院发布关于《破产管理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指引》
——2023年5月11日

根据《关于创新推动破产事务高效办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深中法发〔2022〕16号),制定该指引。在破产程序中,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可以按照该指引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
——2023年5月11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明确108项任务。
其中6项(第59-64项)为办理破产,包括推广运用预重整制度;提升债权人在破产管理人指定程序中的参与度和决策权;扩大破产案件适用简化程序审理的比例;统筹推进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民生保障、金融协调、信用修复、变更注销、费用保障等工作。
7.《广东省破产管理白皮书(2022年度)》全文发布
——2023年5月28日

该白皮书总结了去年工作,并提出了下一步计划。2022年,除深圳受理的个人破产案件外,全省各级管理人新接受指定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有2157件,办结2248件,数量相比2021年分别减少32.27%、14.26%,新制度、新经验的实践探索不断推进,在适用简易程序推动快审机制、预重整和重整衔接机制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实践探索。
8.河南省高院发布第二批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2023年5月30日

为充分用好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更好发挥破产职能作用,省法院精选了8起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案例一: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公司合并重整案
案例二:洛阳万山湖旅游有限公司及洛阳荆紫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
案例三:平顶山市亿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四:河南蓝天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五:新乡市新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等二十家公司合并重整案
案例六:河南晋开集团武陟绿宇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案例七: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八:南阳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整案
9.宜昌市中院发布2018-2022年度破产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2023年5月31日

5月31日,宜昌市中院发布2018-2022年度破产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白皮书显示,宜昌破产企业所涉行业领域相对集中。宜昌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矿产资源、文旅资源,依托于丰富的资源体系,宜昌市形成了一批制造业企业、房地产企业、批发业企业及文旅业企业等传统业态,破产企业也主要分布于上述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等产业中。宜昌法院在破产审判中结合宜昌地域特点和产业特点,针对不同行业类型的企业破产,按照“因案施策”和“多重整挽救,少破产清算”原则,综合运用破产清算、重整,促进企业再生; 着力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探索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破产案件分类管理之“宜昌样本”。
10.陕西省高院关于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执行移送破产直通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2023年5月31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行移送破产直通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已于2022年5月10日印发各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围绕“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司法理念,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实院党组“1281”工作思路,切实为陕西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持续推进“执转破”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作指引》有关要求进行通知。
6月
1.深圳破产法庭发布《深圳破产法庭关于审理个人破产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
——2023年6月5日

为正确适用个人破产重整程序,规范办理个人破产重整案件,依法公平清理债权债务,防范破产欺诈行为,促进诚信债务人经济再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该指引。
2.上海破产法庭发布《上海破产法庭关于依法高效办理小微企业破产案件行动方案》
——2023年6月9日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委市府《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及上海高院《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6.0版》等文件精神,更好服务保障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办理破产质效,探索小微企业快捷、灵活和低成本的市场退出和挽救审理方式,上海破产法庭制定该行动方案。
3.衡阳市中院发布《关于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的工作指引(试行)》
——2023年6月15日

为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重整案件审理的规范化,有效发挥重整制度的挽救功能,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构建简易、快捷、高效的重整程序,持续优化衡阳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制定该指引。
4.北京市一中院发布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2023年6月20日

为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司法大数据指示牌和风向标的作用,凝聚社会共识、明确企业预期、提振企业信心,助力打造首都营商环境高地、服务保障首都发展大局,6月20日下午,北京一中院在全国工商联召开“推动企业改革创新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大破产典型案件司法工作情况及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案例一: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二:万瑞飞鸿(北京)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三:国泰世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
案例四:兰博医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案例五:北京弘天智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案例六:北京圣殿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案例七:北京天润晟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案例八:北京佰能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案例九:北京京西国利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案例十:北京顺兆圆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5.扬州中院发布《2022年度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
——2023年6月20日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拓展“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以科技创新助力企业破产效率最优化、处置价值最大化,6月20日下午,扬州市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年度会议暨“智慧破产平台”建设签约仪式在市政府举行。会上,扬州中院发布2022年扬州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总体情况及8则典型案例。
6.汕尾中院、汕尾市税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解决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的若干意见(试行)》
——2023年6月30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破产案件中的涉税问题,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经协商,双方就破产程序中有关税务问题达成意见。
7月
1.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试行)》
——2023年7月2日

为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工作,督促管理人忠实履行职责,确保破产审判工作公正、高效进行,提升管理人指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对管理人的监督和管理,持续优化办理破产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结合地区破产审判实践,制定该办法。
2.2022年成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2023年7月4日

2022年,成都市全市法院审查、审理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含新收加旧存)1091件,同比增长35.19%,审结656件。其中,成都中院审查、审理361件,同比增长7.76%,占全市法院33.06%;审结234件,占全市法院35.67%。全市法院实体审结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184件,化解债务145.69亿元,盘活资产45.79亿元,吸引投资8.5亿元。
3.海南省高院发布《海南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2022年度)》
——2023年7月4日

海南省高院发布《海南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2022年度)》向社会公布2022年海南法院破产审判相关情况,强化了破产保护理念,破产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4.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2023年7月5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着力提升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法治保障和服务质效,集成打造、一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制定23条措施。
5.重庆市五中法院发布《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修正版
——2023年7月10日

2023年7月10日重庆五中法院《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自2021年1月8日公布,丰富了预重整制度供给,重庆预重整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重庆五中法院及时总结经验,结合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成果,对指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指引细化了预重整备案登记条件,明确了主要债权人范围,指引效果更明显,程序衔接更科学。
6.十堰市法院出台《危困企业精准识别及保护机制》
——2023年7月18日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破产案件诉源治理,创新探索庭外重组、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机制,在2023年7月正式出台《危困企业精准识别及保护机制》。该机制共22条内容,包括危困企业救助价值识别、挽救与保护、中小微企业等多项内容,为挽救危困企业,发挥破产制度对中小微企业的保护功能提供了全面系统的制度支撑。
7.宁夏省高院发布宁夏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和典型案例(2020-2022年)
——2023年7月19日

破产审判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宁夏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破产审判对我区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持续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妥善审理了上陵(实业)集团、宝塔实业公司、金海永和泰煤化公司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审理难度大的破产案件,为挽救危困企业、清除“僵尸”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8.宿迁市中院发布2021-2022年破产审判白皮书
——2023年7月26日
7月26日,市法院召开破产审判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宿迁法院2021-2022年破产审判白皮书》,并发布依法审理破产案件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典型案例。
案例一:宿迁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案例二:泗阳县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三:宿迁市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出售式重整案
案例四:宿迁市格赛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沭阳康诺木制品厂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
案例五:宿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反向出售式重整案
9.深圳管协发布《庭外重组、和解法律服务操作流程(试行)》
——2023年7月27日

为帮助民营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化解债务、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等问题,推动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同时探索企业与个人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协调处理的模式,推动企业与个人共同负担的债务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进行清理,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流程。
08
1.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关于印发《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2023年8月3日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发挥个人破产管理人在“四位一体”个人破产办理体系中的作用,提升个人破产案件办理质效,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制定了《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供个人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参考。
2.江阴法院发布5起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2023年8月5日

案例一:破产不停产,全力维持重整企业营业价值
——江阴龙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重整案
案例二:“府院联动”深度融合,助力企业困境重生
——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阴石庄热电有限公司、江阴澄利散装化工有限公司程序合并重整案
案例三:庭外重组衔接庭内重整,助推企业快速重生
——江阴新浩再循环纸业有限公司、江阴长江纸业有限公司、江阴市新荣版纸有限公司程序合并预重整转重整案
案例四:引入“预和解”快审快结,创新上市公司挽救方式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
案例五:优选托管机构保值核心资产,LNG企业停摆十年再度启航
——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重整案
3.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服务保障破产事务办理
——2023年8月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该方案。
4.荆门市中院发布《企业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
——2023年8月16日

为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拯救功能,构建庭外重组与庭内重组制度街接机制,降低破产制度成本,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发挥办理破产在促进市场出清和企业再生中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全市破产审判实际,制定该指引。
5.天津市企业破产(强制清算)信息综合查询工作方案
——2023年8月16日

根据《企业破产法》《公司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破产管理人 (清算组)查询企业破产信息便利度,提高企业破产及公司强制清算程序效率,制定天津市企业破产 (强制清算) 信息综合查询工作方案。
6.四川省高院发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之破产案例
——2023年8月29日

2023年8月29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双向考评改革工作阶段性成果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涉企案件专项督办行动专刊)》。其中破产案例有:
案例一:川煤集团、华荣股份破产重整案
案例二:四川成安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
9月
1.上海破产法庭发布《关于探索破产衍生纠纷诉源治理 积极引导示范诉讼的工作方案(试行)》
——2023年9月1日

上海破产法庭针对破产衍生纠纷数量持续居高不下、影响破产案件审理效率的突出问题,积极转变理念,就破产衍生诉讼中群体性纠纷类型同质化、矛盾突出的特点,开展破产衍生诉讼源头治理研究。经深入分析诉讼程序和破产程序的不同机理,学习借鉴兄弟法院在诉讼程序中的示范判决机制经验,召开专题论证会听取专家学者以及管协等实务方面的意见,形成《关于探索破产衍生纠纷诉源治理 积极引导示范诉讼的工作方案(试行)》。
2.上海破产法庭《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2023年9月5日

2023年9月5日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推动者和破产事务的具体执行者,其履职成效直接影响破产审判工作的质效。为了更好地引导督促管理人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上海破产法庭在总结已有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升级。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23年9月7日
2023年9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包括三类立法项目。其中,第一类项目是“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七十九件。《企业破产法》修改被列入第一类项目中,修改拟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4.西安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2022年度)
——2023年9月15日
2022年5月1日起,按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管辖的通知》,西安中院破产审判的案件管辖范围调整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西安市各区县、各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含西咸新区)登记设立的企业法人的强制清算、破产案件,以及与前述企业相关的一、二审民事诉讼案件(以诉讼标的额确定)。西安中院发布白皮书公布破产审判的基本情况、破产审判的工作举措及成效以及2022年度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典型案例。
5.黑龙江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做好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税费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3年9月20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3〕211号),进一步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现将《关于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做好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税费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6.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
——2023年9月22日

为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涉及企业改制、事业单位改制、公司合并和分立、企业破产、资产划转、债券转股权、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公司股权(股份)转让等方面。
7.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破产案件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
——2023年9月27日

为规范破产案件办理,筑牢破产审判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把好破产审判的立案关、审限关、合议关、监管关、风险关,确保破产审判领域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高破产审判质量的通知》《省法院关于加强破产案件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制定该意见。
10月
1.武汉市中院发布《关于预重整中债务人与主要债权人共同推荐选任临时管理人的工作指引》
——2023年10月18日

为进一步完善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选任机制,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程序参与权,规范债务人与主要债权人共同推荐选任临时管理人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结合武汉市破产审判实践,制定该指引。
2.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
——2023年10月10日

2023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重整,完善民营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其中,第13、14条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重整”“完善民营企业市场退出机制”。
3.贵州省高院发布《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指引》
——2023年10月12日

10月12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指引》的通知。该共六个部分,重点阐述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规范,确保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有序衔接、高效联动,进一步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为助推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4.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上市公司预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
——2023年10月

为建立健全庭外重组与人民法院庭内重组的衔接机制,规范预重整案件审理工作,有效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功能,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2018年《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9年《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该工作指引。
5.银川市中院发布《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的操作规范指引(试行)》
——2023年10月17日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银川市法院破产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规范工作流程运转,制定该规范指引。
6.银川中院发布《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的操作指引(试行)》《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衍生诉讼案件诉讼费用缓交办法(试行)》
——2023年10月18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破产审判配套机制,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加快“僵尸企业”出清,维护司法公信力,银川中院印发了《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的操作指引(试行)》《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衍生诉讼案件诉讼费用缓交办法(试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7.石家庄市政府发布《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2023年10月19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切实发挥企业破产退出和救治机制作用,积极稳妥解决企业破产处置相关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决定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8.贵州省高院发布2022-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2023年10月20日

为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展现全省法院破产审判的新成效和新成果,贵州高院开展了2022-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及创新事例评选活动。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适用程序涵盖了破产重整、清算、和解程序,涉及行业多、分布广,体现了破产制度运用多种合力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平等保护债权人权益、及时拯救危困企业的独特程序价值,集中展现了贵州法院利用破产审判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果。
9.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庭外重组、和解法律服务操作指引
——2023年10月23日

《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庭外重组、和解法律服务操作指引》已由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表决通过并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1月
1.天津高院发布《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暂行办法》
——2023年11月1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及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破产审判配套机制,妥善解决管理人经费保障问题,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切实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天津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制定该办法。
2.四川省天府新区法院出台《民事诉讼立案移送破产审查操作规程(试行)》
——2023年11月7日

天府新区法院 (四川自贸区法院) 制定并印发最新民事诉讼“立转破”操作规程——《民事诉讼立案移送破产审查操作规程(试行)》,切实规范在立案程序中发现的具备破产原因的民事案件债务人移送审查办理流程。
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8批指导案例
——2023年11月21日
为有力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准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促进流域司法保护有益经验的规则转化,统一环境资源审判理念和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遴选确定5件长江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指导性案例214号《上海某某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案》明确了破产重整案件中环境污染治理共益债务认定规则,将环境污染治理作为实现重整价值的重要考量因素。
4.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宜宾市关于提升破产便利度的意见》
——2023年11月30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办理破产的效率、降低办理破产的成本、提高办理破产的便利度,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宜宾市关于提升破产便利度的意见》。
12月
1.苏州市破产法庭发布苏州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2023年12月18日

为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质效降低破产程序成本,促进法院内设机构在协同高效推动破产案件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助推优化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转发<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苏州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发布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2.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规范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试行)》
——2023年12月19日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规范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预重整指引》),探索在预重整程序中统一重整识别的具体标准,引导有挽救价值和一定重整可行性的危困企业积极运用预重整制度妥善化解债务危机,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预重整指引》的出台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持续深化我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营商环境建设,充分践行现代化破产审判理念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执破融合”“类个人破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2023年12月25日
近年来,江苏法院深化“执破融合”改革,推动执行和破产办案理念、资源、程序、手段融合,以执促破、以破促执,为市场主体出清和重生提供助力和保障,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持续推进“类个人破产”试点,探索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法治国情的中国特色个人破产制度,为“诚实而不幸”的个人债务人纾困解难。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发布一批“执破融合”“类个人破产”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既有人民法院加强“府院联动”,破解产业链堵点痛点断点问题的案例,也有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成功挽救百年企业的案例,还有人民法院厚植为民情怀,保障民生权益的案例,这些案例为各地法院以高质量执行工作服务保障江苏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提供可参考的示范样本。
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典型刑事案例
——2023年12月27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和行为导向作用,更好做到以案释法、以案明德,最高人民法院遴选发布近年来生效的5件依法惩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典型刑事案例,以明确相关行为的法律后果,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其中案例5“郑某等虚假诉讼案”行为人通过捏造债权债务民事法律关系获得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后,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申报虚假的债权,意图达到转移公司财产的目的。
END
责任编辑:陈之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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