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2023年年会(民事诉讼理论与实务高端论坛)召开
12月9日,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2023年年会(民事诉讼理论与实务高端论坛)在常州召开。
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司法改革与现代化研究所共同承办。
本次会议分为换届选举、年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与单元交流、闭幕式等四项环节。来自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等近200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会议。
“换届选举”
“换届选举”,由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吴英姿主持。研究会会长李浩教授报告上届理事会工作,研究会秘书长陈爱武教授报告换届工作筹备情况,江苏省法学会研究处副处长沈定成宣读候选人人选批复文件,通过研究会章程修订案、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经投票选举,刘 敏当选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马 丁、曲昇霞、刘 坤、孙 辙、花玉军、严仁群、李江蓉、吴英姿、张永泉、陈兴生、陈晓君、钱 斌、陶国中、章 润、潘昌锋(按姓氏笔画排序)等15名同志当选副会长,陈爱武当选秘书长,于立峰等65名同志当选常务理事,丁 广等218名同志当选理事。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朱宁宣读关于成立研究会功能性党支部的批复。
研究会新当选会长刘敏讲话,他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开展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深入开展民事诉讼理论与实务研究;充分发挥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法学和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年会开幕式
第二阶段为“年会开幕式”,由刘敏主持。
常州市天宁区区委书记许小波致欢迎辞,并介绍了天宁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致辞,表示研究会对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作出了突出贡献,常州将吸取会议精神,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力量。
江苏省政协原副主席、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发表讲话,对上一届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会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表示中国式现代化需要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需要中国式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民事诉讼法学研究要为司法改革和司法现代化提供支撑,接着对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主旨演讲与单元交流
第三阶段为“主旨演讲与单元交流”,围绕司法改革与司法现代化,聚焦“民事执行救济与检察监督研究”“民事诉讼法再修改与涉外民事诉讼研究”“少年家事司法的理论与实务研究”等三大主题展开交流研讨。
第一单元为“主旨演讲”,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章润主持。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敏作《家事司法改革的基本思路》主题报告;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张永泉作《江苏执行裁判庭的运行及执行救济问题思考》主题报告。
第二单元为“民事执行救济与检察监督”,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德清主持。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孔裕华作《论多面执行法律关系视野下执行法院的角色定位——兼论执行法院与相关主体的关系》主题报告;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彬华作《执行监督作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前置程序的理想与现实——对<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若干思考》主题报告;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沈丽作《利益衡平与价值选择——审执分离背景下追缴不能的执行救济考量》主题报告;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王笛扬作《检察监督视角下的民事执行救济》主题报告;
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主任蔡安明作《浅议终本案件执行监督的强化——以现行的司法实践为视角》主题报告。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严中良、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潘溪、南京农业大学法律系教授孙永军进行评议。
第三单元为“民事诉讼法再修改研究”,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周合星主持。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吴俊作《公益诉讼的非讼化构造与治理性理念》主题报告;
淮阴师范学院副教授喻怀峰作《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执行程序之客观属性》主题报告;
江苏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邹政文作《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的实践路径研究》主题报告;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副调研员王亚明作《提级管辖的逻辑思辨与机制探析》主题报告;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孙韬作《调查令在民事诉讼中的实践与困惑》主题报告。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刘毅、苏州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晓君、扬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副教授曲昇霞进行评议。
第四单元为“少年家事司法的理论与实务研究”,由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兴生主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王蔚作《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结束后的民事赔偿问题研究——以未成年被害人的精神损害为切入点》主题报告;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张雁作《新时代少年家事审判融合新发展研究》主题报告;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林作《家事诉讼中未成年人意见表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主题报告;
江苏德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顺作《论诉讼原理与非讼原理在少年家事审判中的交错适用》主题报告;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小舟作《循案而治:家庭教育指导分级分类干预机制的思辨与构建——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视角》主题报告;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商雪娇作《家事司法裁判引经据典的审视及完善——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适用为切入点》主题报告。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王萍、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徐洁、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副院长夏纪森进行评议。
闭幕式
第四阶段为“闭幕式”,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韩俊主持。
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爱武宣布获奖论文名单。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年会共评选出优秀论文175篇,其中一等奖17篇,二等奖48篇,三等奖66篇,优秀奖44篇。
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丁进行会议总结。
【近期热点】
韩璐当选会长,徐松婷当选监事长 | 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换届
跨越“李斯特鸿沟” | 斐多“前哨”刑事辩护论坛(第六季)推动刑法理论与刑事辩护的双向奔赴
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召开
法学教育怎么办?2023年江苏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召开
法科生“就业难”,该怎么看?听检察官吴海龙解读“法学实践教学的真正内涵”
涉嫌内幕交易罪!江苏一上市公司董事长被刑拘
1090亿!一公司董事长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无期”
活久见!江苏一区行政审批局批准成立:一家“律师事务所”(个体工商户)
总所入驻,最高补贴700万 | 江苏一“法律服务产业”开工,总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
“口水仗”升级!“某坤”公司:已起诉“某坤”律所
字号“撞脸”,知名律所与法律咨询公司打起“口水仗”
《新华日报》推出重磅文章《江苏律师以高质量服务赋能高水平开放》
江苏13市公示:推选参加江苏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监事候选人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