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上海】《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专题学习班·邀请函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
学术支持: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合规与法律风险培训工作委员会
【课题背景】
江必新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杜万华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王洪亮法学博士、德国联邦总理奖获得者,清华大学教授、博导,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副秘书长,深度参与起草《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
叶名怡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家事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财经大学信托法研究中心轮值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某法官法学博士,某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
某法官法学博士,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
肖伟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省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福建省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厦门国贸集团原董事、董秘、总法律顾问
(备注:江必新、杜万华、王洪亮教授领衔,每期各五位专家主讲)
【培训议题】
1、《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制定概述
2、《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一般规定
(1)合同解释的细化规则
(2)交易习惯的认定与举证责任
3、《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合同的订立
(1)合同成立与合同内容
(2)以招标、竞价方式订立合同
(3)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
(4)合同订立中的第三人责任
(5)预约合同的认定与违约责任
(6)格式条款若干问题
4、《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合同的效力
(1)合同效力与强制性规范
(2)处分权、代表权和代理权
(3)合同不成立和无效的后果
5、《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合同的履行
6、《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合同的保全
7、《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8、《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9、《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违约责任
【参会对象】
司法实务界人士;企业法务人员;公共事务部负责人、各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院校专业教师及其他研究人员等感兴趣的个人。
第二期上海市2024年1月12日-14日(1月11日报到)
第三期 广州市 2024年1月26日-28日(1月25日报到)
【会议费用及参会办法】
【2023年会员优惠政策】
【报名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手机/微信:13691339832
报名方式:请将报名信息(单位名称+姓名+手机+邮箱)发送至手机或者微信。
长按二维码识别加微信咨询、报名
北京期会议现场
最新评论
推荐文章
作者最新文章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Copyright Disclaimer: The copyright of contents (including texts, images, videos and audios) posted above belong to the User who shared or the third-party website which the User shared from. If you found your copyright have been infringed, please send a DMCA takedown notice to [email protected]. For more detail of the source, please click on the button "Read Original Post" below. For other communications, please send to [email protected].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用户推荐收藏至CareerEngine平台,其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及知识版权均属用户或用户转发自的第三方网站,如涉嫌侵权,请通知[email protected]进行信息删除。如需查看信息来源,请点击“查看原文”。如需洽谈其它事宜,请联系[email protected]。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用户推荐收藏至CareerEngine平台,其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及知识版权均属用户或用户转发自的第三方网站,如涉嫌侵权,请通知[email protected]进行信息删除。如需查看信息来源,请点击“查看原文”。如需洽谈其它事宜,请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