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临潼“4.14”唐某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3年4月,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侦破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经查,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在未取得行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等人以修建生态鱼塘为由在临潼区北田办西渭阳村农用地内实施盗挖砂石行为,造成20亩耕地毁坏。目前,该案已移送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宝鸡岐山程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
2023年2月,宝鸡市岐山县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查扣砂石680吨,追缴赃款57余万元,涉案砂石16万立方米。经查,2022年9月以来,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程某某等人假借建设工程名义在其租赁的场地内,大肆盗挖砂石并出售给岐山、扶风等周边县区砂场谋取暴利。目前,该案已移送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咸阳罗某某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2023年2月,咸阳市公安局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移送案件,侦破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经查,2023年1月至案发时,咸阳市某有限公司安环部负责人罗某某伙同他人采用替换样水方式干扰氨氮监测仪数据,将超标污水直排泾河,造成地表水体严重污染。经检测,涉案废水氨氮含量严重超标。目前,该案已移送咸阳市长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4、渭南叶某某等制售有毒有害减肥食品案
2023年5月,渭南市公安局侦破一起制售有毒有害减肥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现场查获减肥食品6000余袋。经查,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在广东佛山设立窝点,从网上购买咖啡粉、西布曲明等原辅料,大量生产非法添加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食品“KOF燃脂咖啡”,层级发展代理对外销售,涉案价值1700余万元。2023年8月28日,该案已移送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5、宝鸡刘某国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2年8月,宝鸡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制售假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捣毁假酒灌装、仓储、销售窝点10个,查获成品品牌白酒11类2000余瓶、散装白酒2吨。经查,2021年10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刘某国等人通过物流从湖北随州、湖南长沙、河南南阳、江苏泰州等地购进散装白酒及包材,在宝鸡市渭滨区农村租赁的两处民房内,大量灌装生产假冒品牌白酒对外销售,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2023年8月2日,该案已移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6、咸阳三原刘某军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2年春节,咸阳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伪劣牛肉案件,捣毁生产、经营窝点2处,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现场查获生猪肉4540斤、活猪10头。经查,2017年4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曹某林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大量收购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在家中自行宰杀后销售给刘某军等人,刘某军在家中进行二次加工后冒充“牛肉”在市场上销售,涉案价值240余万元。2023年3月16日,该案已移送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7、西安经开郭某龙生产销售假药案
2022年3月,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侦破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捣毁仓储黑窝点20处,查获假药41种1万余盒,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经查,郭某龙为谋取高额利润,通过非法渠道从外省购进大量来源不明的药品、保健品,利用在西安市灞桥区某中药材市场经营的保健品店铺,加价对外销售,牟取非法利益。涉案假药涉及治疗风湿疼痛、降糖降压、止咳平喘、补肾壮阳等多种适应症。2023年3月14日,该案已依法判决。
8、渭南韩城王某等人妨害药品管理案
2022年9月下旬,渭南韩城公安机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侦破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劣医美产品案件,打掉犯罪团伙1个,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捣毁生产、仓储窝点5处,查获假劣医美产品30余种15万余支(盒),涉案价值1亿余元。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组织人员先后在湖北、陕西等地,租用库(厂)房、农村民房作为生产黑窝点,拼装生产境外品牌肉毒素和多种品牌玻尿酸产品、化妆品等医美产品,并通过网络社交、视频直播平台等渠道大量销售,以快递物流方式发往全国各地。2023年10月,该案8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9西安“3.16”涉嫌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
2023年4月,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破获一起涉嫌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经查,2022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甘某组织人员在酷狗音乐、QQ音乐、网易云音乐等网络音乐平台开通会员,大批量下载音乐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拷贝制作车载U盘,并在多个电商平台注册60余家店铺对外销售,涉案金额32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0、咸阳“2.28”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2年8月,咸阳市长武县公安局侦破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服装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捣毁生产销售窝点10处,现场查获假冒注册商标服装1500余件及假冒注册商标标识110万余个,查扣烫画机、生产商标设备十余台。经查,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宋某某等人从刘某某、赵某某等人处购进假冒商标标识,加工生产假冒品牌服装,通过视频平台直播方式对外销售,涉案金额1000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咸阳市长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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