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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4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了2023 年第二批不端行为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通报的案例涉及来自滨州医学院、山东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昌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等二十余所高校、医院、公司的 24 名科研工作者。
其中,
  • 存在伪造、篡改实验数据和委托第三方完成实验或代写论文等问题的有4人,占比16.7%;
  • 存在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和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等问题的有2人,占比8.3%;
  • 通过请托、说情的方式要求可能的评议专家对其项目进行照顾的有3人,占比12.5%;
  • 而数量最多的不端行为则是通过获取往年已通过和未通过的基金项目申请书后,抄袭、剽窃其中的内容,甚至是伪造各种信息,然后作为自己的申请书进行提交,总数达15人,占比62.5%。
基金委对涉案个人分别处以通报批评、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3~7 年,追回已拨资金等处罚。

2023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第二批次)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jd/04/info90956.htm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jd/03/info88369.htm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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