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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19年,大年初三,一个年轻女孩,走进一片冰冷的河水中,将生命永远定格在了如花般的16岁。
人们哀叹、惋惜。
两年后的今天,真相揭开。
女孩名叫阿心,是重庆工业学校的一名学生。
阿心出身贫寒,父母年纪都挺大的,身上有不少毛病。
家里本来还有一位兄长,可惜前些年在车祸中遇难。
她还有两个妹妹,都在上学。
在父母的眼中,阿心很懂事,学习成绩也不错,很少让父母操心。
以至于那年开学后,阿心减少了和家里的联系,他们也没有太在意。
也许这就是普通家庭的无奈吧,父母忙于生计,家里还有一家老小,阿心有意无意就被“忽略”了。
可这一忽略,就出了大事。
放寒假了,阿心迟迟没有回家。
恰巧这时,阿心的母亲生病住院,父亲要陪护。
他打电话给女儿,让她早点回家,可小姑娘只是一个劲儿地哭,说什么也不愿意回来。
之后,悲伤来得猝不及防。
从警方口中,阿心父母才知道这段时间女儿的去向。
期末考试结束,阿心被班主任刘某带离学校,坐车去了重庆多地。
短短10天,刘某就曾5次带阿心去旅店开房。
刘某自述自己没有和阿心发生关系,只是单纯地开导学生,及同宿。
但是从媒体公布的聊天记录看,刘某实在有些恬不知耻。
不仅多次单独邀约阿心,微信对话也极其暧昧,甚至还有赤裸裸的性暗示。
来源:顶端新闻
另外一段聊天内容,更让人细思极恐。
阿心曾经让刘某帮忙介绍工作,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刘某一直吊着她的胃口。
来源:顶端新闻
“叫你帮我找的工作,你找哪里去了,我恨你,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这样。现在我外婆身体不好,我妈妈吐血,我爸爸打电话叫我回去看我妈妈,我妈妈现在在医院,我恨你,现在让我怎么回去,除非我死,为啥老天这样……”
一个16岁的小姑娘为什么着急工作?或许只是想为这个多灾多难的家庭减轻一点负担。
她又在恨什么?
“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这样”,到底是哪样,能让一个花季少女轻言生死?
法院判决书中有一句说的很明白:
阿心与刘某之间已经产生了超越正常师生关系的暧昧关系。
显然,这是一场「师生恋」引发的悲剧。
02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很多年轻人并没有将师生恋当作禁忌,甚至将其看作是勇敢和浪漫的象征。
最典型的就是如今的小说、古偶剧,师生恋、师徒恋情节盛行,被演绎得极其唯美。
可事实是,绝大多数的师生恋都不存在Happy-ending。
知乎上有一个热门问题:“师生恋是什么感受?现实中真的甜吗?”
一位网友愤愤不平:
一个女孩和他老师搞暧昧,后来不知道消息传了出来,所有人看到她都会指指点点,骂她不要脸。
这甜吗?
再后来,女孩突然怀孕,被退学。
这甜吗?
师生恋,想得很美,却处处是陷阱。
来源:《先生!我可以喜欢你吗》
首先,未成年人其实不太能分得清什么是爱情。
当一个学识渊博、风度翩翩的男老师朝你微笑,当一个美丽善良、优雅大方的女老师对你嘘寒问暖,保不齐一些少男少女就要小鹿乱撞。
可那究竟是孺慕之情,还是爱情?你爱上的究竟是这个人,还是笼罩着他的光环呢?
言情教母琼瑶,高中时期也曾被一位老师迷得神魂颠倒,后来父母“棒打鸳鸯”,两人被迫分手。
琼瑶也曾将自己的这段写成《窗外》,可最后的结局却是唏嘘一场。
小说里有一幕,昔日恋人重逢,琼瑶写道:
“她不能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一切。此生的此次相见,使她痛哭、痛苦不已。她发现,在分别五年之后,她再也找不回昔日的康南(老师)。”
其次,未成年人很容易被所谓的“爱情”冲昏头脑。
一个成熟的人,面对一段破损的感情,一般不会有太过激的行为。
可这事要放在年轻人,尤其是未成年人身上,很容易因为感情中的波折寻死觅活。
如果阿心的教训还不够惨痛,大家可以去央视网上看看另一个经典案例。
贵州贵阳,17岁的高中生小孟恋爱了。
对象是他的语文老师,45岁的王某。
他们一起吃饭,一起逛街,甚至一起戴情侣戒……
但是好景不长,王某有了新欢,学生小何。
王某同时交往两个少年,并且私底下互相挑拨,将两个孩子玩弄在股掌之间。
最后小孟忍无可忍,找“小三”摊牌。
小何年轻气盛,也是愣头青,在他眼中,小孟才是“小三”,怎肯忍气吞声。
争执之间,悲剧发生,小何被小孟刺死。
可怜,可悲,可叹!
两个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少年,一个锒铛入狱,一个奔赴黄泉。
而始作俑者王某呢?
当年的报道上有一句特无奈的话:“因为缺乏证据,王某最终只被列为证人。”
最后,TA能当老师,不等于TA是个好人。
一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谈恋爱,甚至发生性关系,你觉得这样的人和好人能沾边吗?
阿心的案件里,还有一个细节。
刘某明知阿心大年三十没有回家,并且曾大量吞服过感冒药,在微信聊天中也流露出自杀倾向,可她不仅没有通知家长,甚至不闻不问。
阿心自杀后,法院判决刘某支付23万赔款,他不但拒绝了,还在二审判决书下来后,留下一句:
“如果我犯了罪,法院可以来制裁我,但我不同意那样的判决。”
你看,但凡是个人,有一丁点底线,能干这混账事?
师生恋的禁果,不一定会成为一颗恶果,但是它一定会给恶果提供足够的养料和土壤。
03
看到这里,有人说我上大学了,成年人,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师生恋,总是可以的吧?
说句老实话,我不会劝阻你,但是也不会提倡。
大学校园,可没我们想象的那么单纯。
2016年,北京理工大学严乙铭教授发表文章,呼吁高校禁止师生恋。
严教授深刻地写道:
“有些品德败坏的教师,通过欺骗、隐婚,甚至威逼利诱等手段,和学生发生性关系,影响和后果十分严重。”
很多人觉得严教授是老古董,干涉恋爱自由。
可看看近些年,高校层出不穷的桃色事件,难道我们不应该警醒吗?
比如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考古女学生防“兽”必读》事件。
厦门某大学博导,打着修改论文的方式频繁接触女学生。
然后假意关心女生的家庭状况,生活条件,感情状况……
最后恩威并施,用“我们是师生,也可以是朋友”诱导女生交往。
有的女生被其甜言蜜语哄骗,深受其害。
再比如前年轰动一时的校园情杀事件。
安徽某大学。
教师郭某用给打高分为甜头,吸引学生小莘的关注。
涉世未深的小莘被郭某的“风度翩翩”打动,觉得自己得到了偏爱,开始了这段师生恋。
后来小莘得知郭某已有家室,这才明白自己被郭某骗得团团转,便提出分手。
可郭某不依不挠,不仅诬陷小莘是拜金女,还用“挂科、拿不到不毕业证”等条件威胁小莘继续和他搞地下恋。
小莘不肯就范,郭某百般刁难,直至将其残忍杀害。
男欢女爱,人之常情。
但是涉及到师生恋,涉及到有利害关系的大学校园,我劝你慎之又慎。
《欲望横流的教授》中说:
“只要教师的职位给予了其权力,学生和教授之间就永远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关系。”
说得难听点,有些老师真的愿意和学生谈一场风花雪月般的爱恋吗?
不,他们只是想利用自己的权利,满足自己的兽欲罢了。
那些向往师生恋的大学生们,不妨再掂量一下:
你披星戴月,寒窗苦读,打败了那么多的同龄人,好不容易考上大学,成为父母的骄傲,成就自己的荣光。
难道只为偷吃禁果,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
04
我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有非常明确的条款,学校教职工禁止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包括调戏、挑逗、性暗示等行为。
就连美国、日本、德国等观念更前卫的国家,也都明令禁止师生恋。
哈佛大学从讲师到教授都遵循一条原则:在公共教室、图书馆甚至学校走廊上批改学生作业、与学生交流。
我们是忌讳性吗?
不是。
我们是不相信师生之间会诞生美好的爱情吗?
不是。
我们担忧的是不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可能带来的侵害。
知乎日报上刊登过一位高中老师的自述。
一位女学生向他告白,他郑重其事的写下一段话:
“你是喜欢老师那个人,还是喜欢他在黑板上写字时,单独辅导题目时和参与活动时的温柔帅气?
如果是后者,那请你三思。
老师大多有了家室。
请你想一想,他的结发妻子陪他走了这么多年风雨,每天要承受繁重的家务,安慰吵闹的孩子,处理复杂的工作。
你的老师既然能抛弃他的妻子,也可以等到你变成黄脸婆时另寻新欢。
当然,有单身的老师。
如果你们是真心相爱,等你们脱离了师生关系,你们两个之间是平等的,再决定要不要在一起。
出了校门,你可以更直观地看到他的优缺点,是瑕不掩瑜,还是瑜不掩瑕。”
我问过我身边的很多人,不管男生还是女生,好像每个人都在学生阶段或多或少喜欢过自己的老师。
但喜欢,不是爱,更不等于立刻付诸行动。
当你走出校园,去往更广阔的世界,如果你还觉得当初的那个他/她是真爱,那么我恭喜你,勇敢去爱吧。
如果不是,我也恭喜你。
因为当你忍过青春的悸动,你一定会看到更美的风景,遇到更好的人,度过更加精彩的一生。
参考资料:
顶端新闻:《16岁女生与班主任同宿5次后自杀。法院判赔女生家属23万,时隔三年“班主任”至今拒绝支付》
中国青年报:《师生恋少年杀死情敌同学专家呼吁最高法枪下留人》
法制晚报:《厦大博导诱奸女生续:已找到四名被诱奸女学生》
-END-
大家好,我是王耳朵,上不知天文,下不知地理,中间略懂点人生歪理。关注【王耳朵先生】(ID:huangezishiba),一个路见不平,就忍不住一声吼的中年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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