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唐伯虎点秋香》剧照。
2023年12月3日,本号发布《连花清瘟你赢够了吗?》一文(文末可点击题目阅读)。
三天过后——2023年12月6日,本号收到关于此文的第一条侵权投诉。投诉类型为“内容侵犯名誉/隐私/肖像”。
如下——
2023年12月7日,仍然因为《连花清瘟你赢够了吗?》一文,本号收到第二条侵权投诉。投诉类型为“内容侵犯名誉/隐私/肖像”。
如下——
为同一篇文章进行投诉的,不是同一个人。一个是北京东城的石*,一个是北京丰台的王**。
收到两次侵权投诉后,本号对《连花清瘟你赢够了吗?》一文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权威媒体报道,对连花清瘟及其生产企业以岭药业作出评判以及进行分析,并无不妥。一个人,一家企业,无论其地位多高、贡献多大、后台多硬,都不可能拥有免于被批评、监督的权利。在法治社会,没有什么丹书铁券,也没有谁是“铁帽子王”。
因此,本号在此正告连花清瘟、以岭药业——
任你怎么投诉
本号都不会承认侵权
下面来看看石*的投诉。
这第一单投诉是这样描述的——
文章中存在大量攻击国家内容,
建议平台严查,对于以上所有账号,
建议国安部门进行介入调查
首先,石*你不是法官,是否“存在大量攻击国家内容”,不是你说了算。
其次,文章从头到尾,几乎都是关于连花清瘟、以岭药业的内容。说或者说是攻击连花清瘟、以岭药业,就是攻击国家?什么时候时候连花清瘟、以岭药业能够代表国家了?石*你的口气会不会太大?
如果说连花清瘟就涉及国家安全,那是刑事罪行,石*你应该向警方报案,而不是向微信提建议。毕竟微信又不是司法机关。或者,你难道是想让微信帮你报警?
石*你觉得某篇文章就建议国安部门介入,你是把国安部门当成以岭药业的下级单位了吗?
再看第二宗投诉王**的描述——
文章涉及境外黑公关,
文中存在攻击国家内容和不利于政策导向内容,
建议平台严查,
对于以上所有账号,
建议网信部门和国安部门进行介入调查!
连“涉嫌”“可能”都不需要,王**你是哪只眼睛看见境外黑公关给本号送钱送物了吗?其他问题,和第一宗投诉的大致一样,不赘述。
任何人、任何机构,在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都可以通过投诉、举报和诉讼等合法手段维护权益。但是,所有的维权行为都不得捏造事实,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经过综合研判,本号认为,石*、王**对本号的投诉,为了达到删除相关文章的目的,捏造了攻击国家、涉及境外黑公关等事实,并上纲上线,属于典型的恶意投诉。对于两人的行为,本号在向微信申诉的同时,将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的权利。
对于恶意投诉,微信、监管部门也应该坚决抵制。
听一些近期写过连花清瘟的同行说,他们也收到了同样措辞的投诉。如果投诉的人是律师,猪肉佬T先生根据自己的遭遇想说的是,他们一是不那么懂法;二是还比较懒。
T先生最后给连花清瘟、以岭药业的建议是——
要么撤销投诉
要么让恶意投诉来得更猛烈些吧
涉事文章阅读 是否侵权自有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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