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这是《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8月15日施行以来的首批对外开放服务的大模型。标志着AIGC技术、监管与应用模式的阶段性成熟,进入大规模推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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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网信中国(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 蒲蒲
根据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规定,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023年7月10日公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并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算法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第二批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的信息公告》,公告清单显示,第二批深度合成服务共计110个算法信息完成备案。
本次备案清单中,多家知名互联网企业产品上榜,例如华为、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360、科大讯飞、商汤科技、返利科技、美图、抖音、爱奇艺等企业均有产品完成备案。备案产品涵盖虚拟人或3D数字人合成、影音图文的合成及生成、智能客服、智能对话等领域。从备案清单企业及领域分布来看,人工智能算法及应用布局主要集中在互联网、数字科技型企业,相关产品主要是围绕其业务领域的不同应用布局或功能扩展。
早在6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首批《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清单》,包括百度、阿里巴巴、腾讯、抖音、美团、快手等公司的41款深度合成算法,率先拿到了“通行证”。目前,自2023年6月份首批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以来,我国累计有151个产品完成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
附: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清单(2023年8月)
附: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清单(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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