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袜皮,本期将由懂德语的麻薯同学给大家介绍一起60年代发生在德国的双尸迷案。本案在当时掀起了媒体狂欢,在民众中引发了巨大轰动。然而,法院的判决在事实和司法层面都留下了诸多疑点,在许多关键问题上至今仍没有定论。
2001年,德国还据此拍摄了当事人的同名电影《薇拉·布吕纳(Vera Brühne)》。
当事人在判决生效之后不断提起再审申请,但直到去世都没有得偿所愿。本案充斥着人性的贪婪和欲望,同时也是一面明镜,折射出战后德国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和政治环境。

(字数:7,080)
失控的诊所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慕尼黑的林德乌尔姆街(Lindwurmstrasse)上有一家不起眼的妇科诊所。这是一家穷人诊所,不同于那些只接受私人医保的高档诊所,这里主要接收持有公立医保的低收入病人。因此,诊所看起来十分普通,但候诊室里却常常坐满了病人。
(诊所)
诊所的主人名叫奥托·普劳恩(Otto Praun),是当地的一名执业医师。普劳恩医生看起来十分朴素,就连用于看诊的房间都是向别人租来的。事实上,这个医生极为富有,他在当时所拥有的财产超过了大部分同行。
医生在慕尼黑附近的小城珀京(Pöcking)有一套别墅,光是别墅附带的花园就有一万平方米左右。此外,他在西班牙的布拉瓦海岸还有一个面积约为七万平方米的庄园,这个庄园在当时的估价约为120万马克(当时德国年人均收入仅为6000马克左右)。与此同时,他在瑞士的账户里还有大量存款。
医生在早年有过一段为期一年的短暂婚姻,与前妻育有一子,儿子名叫君特·普劳恩(Günther Praun,以下简称小普劳恩。离婚后,医生流连于众多美女之中,并没有再婚。平时,他与女友弗蕾迪Elfriede/Friedl Kloo)共同居住在珀京的别墅里,两人已经同居十七年了。
(普劳恩医生与同居女友弗蕾迪)
1960年4月19日周二,这是复活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候诊室里一如既往挤满了人。但是,一向准时的普劳恩医生这天却迟迟没有出现。接诊员蕾娜塔(Renate Meyer)不停地给医生家里打电话,对方却一直没有接听。蕾娜塔不得已请来了代班医生。
直到诊所关门,普劳恩医生都不见踪迹。忧心忡忡的蕾娜塔叫上了同样为医生工作的男友弗格(Hans-Joachim Vogel),两人决定驱车前往医生在珀京的住所一探究竟。
(弗格与蕾娜塔)
珀京是慕尼黑附近的一个小城,也是著名的茜茜公主的故乡,当时距离慕尼黑的车程约为45分钟。
当晚22:30左右蕾娜塔与弗格抵达了医生位于珀京的别墅。他们注意到门廊的灯亮着,便按了几下门铃,但门内始终无人应答。随后,他们查看了别墅四周,惊讶地发现别墅的露台门并没有上锁
弗格让蕾娜塔等在露台上,自己则通过露台门进入到起居室。起居室的门大敞着,门廊的灯光从门外照了进来。弗格闻到了一丝甜味,并沿着灯光慢慢向门廊走去。
(普劳恩医生在珀京的别墅)
等弗格走到门廊时,眼前的一切使他错愕不已:医生就仰躺在门廊的地板上,满脸是血。他的头朝着起居室的门,他的脚则对着别墅的入口。弗格立马沿原路返回露台,并与蕾娜塔一起报了警。
(犯罪现场平面图)
大约三小时后(4月20日1:30)警方到达了现场。在勘验过程中,警方发现医生的右手边有一把手枪,并且下巴下方有一大片血,便据此推定医生死于吞枪自杀。随后,警方在别墅地下室的家庭酒吧旁发现了第二具尸体。死者于颈部中枪,很快被确定为医生的管家兼同居女友弗蕾迪。
警方注意到,医生的女友“打扮精致”,做了指甲、化了妆并打理了头发,而医生则身穿风衣,除此之外,在他的头和起居室的房门之间还掉落了一顶帽子。
根据新发现的第二具尸体,警方调整了自己的结论。他们认为,医生先是穿着风衣、戴着帽子走到地下室射杀了女友弗蕾迪,之后又走回到门廊自杀。不过,警方在当时并没有进一步追问,医生为何要杀死与自己相伴十七年的女友,随后又为何自杀。
由于认定两人的死因是医生在杀人后自杀,因此警方并没有在案发现场提取指纹或鞋印,也没有扣押任何物证,甚至没有保护现场的意识在医生的儿子小普劳恩到达现场之后,警方甚至允许他用留在命案现场的香槟和用过的杯子直接招待大家。
案发后,警方调查了与医生相关的人,但在调查过程中并“没有发现异常”。于是,警方很快就以自杀的定论结案,并同意小普劳恩将两人的尸体安葬,一切似乎又恢复了平静。
遗嘱风波
在案发三个多月后,普劳恩医生的遗嘱打破了这份平静。小普劳恩在遗嘱公布后惊讶地发现,父亲竟然将估价为120万马克的西班牙庄园遗赠给了一个看似无关的女人:薇拉·布吕纳(Vera Brühne)。
(医生儿子小普劳恩(右)及其律师在法庭上)
薇拉是普劳恩医生的司机,案发时正好50岁。她一共离过两次婚,在第二次婚姻结束后便独自带着女儿西尔维娅(Sylvia Cossy)在慕尼黑生活。
薇拉在慕尼黑有自己的房产,她将其中两间用于出租,每个月约有1000马克的收入,这在当时算是十分有钱了。除此之外,她还周旋在许多男人之间,会接受追求者的礼物或现金,算是一个交际花。
(薇拉在法庭上)
距离案发三年前(1957年),普劳恩医生在一次舞会上认识了薇拉,之后便对她展开了猛烈的追求。他会时不时地赠送薇拉价值不菲的礼品(案发前他刚送了薇拉一辆新车),还聘用她成为自己的司机,每个月给她200马克的报酬
薇拉负责开车载医生去往欧洲其他国家办事,其中,她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帮助医生打理遗嘱中所涉及的西班牙庄园,至于两人的真实关系发展到哪一步就不清楚了。
(电影剧照:薇拉)
在小普劳恩看来,薇拉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不过是父亲身边众多金发美女中的一员而已。因此,在遗嘱公布后,他立即向当地检方提出开棺验尸。
尸检报告一出,令所有人惊讶,原来普劳恩医生根本不是自杀的!
除去之前被认定为自杀的枪伤之外,法医在他右侧的太阳穴附近发现了第二个弹孔,而吞枪自杀之人几乎不可能再对自己开第二枪。
(薇拉与普劳恩医生)
警方最终将嫌疑锁在了薇拉身上。这不仅是因为她继承了医生在西班牙的全部遗产,更因为遗嘱上的一个附加条款:如果普劳恩医生在去世前已经出售了西班牙庄园,那么薇拉便会自动失去这份遗产的继承权。
而案发前,普劳恩医生确实正在计划出售西班牙庄园的一小部分按照该条款,薇拉的利益将直接受损,因此,警方认定薇拉有充分的作案动机。
不过,警方认为薇拉仅凭一人之力是无法完成这起双尸命案的。在经过一番调查之后,他们又锁定了第二位嫌疑人:约翰·费尔巴赫(Johann Ferbach)。
 (约翰在庭审中)
约翰平时在科隆生活,与薇拉相识于二战中。当时,他把薇拉及其女儿西尔维娅从空袭后的废墟里救了出来,两人因此结下了交情。
二战后期,在东线作战的约翰成为了一名逃兵。脱离部队后,他投靠了独自带着女儿生活的薇拉(薇拉的第一任丈夫当时在军中服役),两人在同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
战争结束后,两人保持着并不算紧密的联系,只有在薇拉回到科隆附近的城市波恩探望母亲时,他们才会碰头。
(德国地图,左侧红圈内为约翰所在的科隆以及薇拉母亲所在的波恩,两者都位于北威州,下方红圈内为薇拉和医生所在的慕尼黑,两地相距约560公里)
约翰被牵扯进本案的起因也十分简单。案发前,薇拉正在帮普劳恩医生出售一台二手的大众车,售价约为2500马克。最后,警方发现那辆车在约翰那里,但他和薇拉都无法提供这笔交易的支付证明因此,警方认定这辆车就是薇拉支付给约翰的“杀人报酬”。
(约翰与薇拉在庭审中)
1961年10月,薇拉和约翰先后被捕,此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半的时间。
确定死亡时间
本案的审理于1962年4月25日开始,此时距离案发已过去两年之久。这场审判在当时引发了巨大轰动。

媒体不断渲染薇拉在慕尼黑的名流生活,并把她塑造为一个
永不餍足的、受金钱和权力欲驱使的女人”,这彻底激发了民众的好奇心和窥探欲。
(电影剧照中的薇拉)
不过,案子本身的争议也足以使它成为众人的焦点:由于警方在案发时并没有提取、扣押任何物证,案发现场也没有任何目击证人,因此法院是在大量间接证据(无法单独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和证人证言(相比物证有较大的主观性)的基础上来审理此案的,这使得案情的真相愈发扑朔迷离。
(法院外争取听审的人群)
薇拉和约翰在“案发时间”内无法提供不在场证明。但到底什么时候才是真正的案发时间呢?医生和女友真正的死亡时间成为了庭审过程中的焦点,而检方也提出了很多证据来推定两人的作案时间。
(1)医生的助手蕾娜塔是最初发现命案现场的人(和男友弗格一起),同时也是最后一个见到医生的人。她说医生在4月14日19:00左右从诊所出发回家。根据当时的路况,他大概会在19:45左右到达自己在珀京的别墅。
(2)医生的邻居艾米丽称,自己在4月14日晚上19:45听到了两声枪响。当时她正在打理自家的花园,距离医生的别墅仅有340米。
(3)园丁绍尔受医生之托在复活节期间打理了别墅的花园。他于4月15日早上来到医生家的花园工作,发现医生家里似乎没有动静。此外,医生的车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停在车库,而是停在别墅门前,并且没有上锁。绍尔在花园里一连工作了好几天,都没有发现医生与女友活动的痕迹。
如果上述证言属实,那么医生应该是在4月14日19:45左右到达了珀京的家,还没来得及脱外套,就在门廊遇害由于其女友弗蕾迪的尸体位于隔音较好的地下室,因此邻居听到的两声枪响应该对应医生头上的枪伤。
除了上述证人证言外,检方还出示了一件物证以印证这一推断。
在勘验现场时,警方曾注意到医生的左手手腕上有一个腕表,腕表的玻璃表盖脱落在地。不过警方并没有在意,甚至没有记录手表上的时间,就直接交给了死者的儿子小普劳恩。在重启调查之后,小普劳恩又把这块表寄送回来接受鉴定。
(关键物证腕表)
当鉴定专家在法庭上出示这件物证时,腕表已经停止走动,时间固定在了9:48。但小普劳恩却说,当初他拿到这块表时,指针所显示的时间是8:45。
小普劳恩首先解释了腕表停走的原因。他认为,医生中枪倒地时的冲击力使时针的前端垂直向上弯曲,分针被弯曲的时针勾住后无法前进,最终使表停走
此外,他根据腕表停走的时间(8:45)推断出死者倒地的时间应当是7:45,因为他认为表并不是在死者倒地之后立即停走的,因为分针需要转动一圈之后才会被弯曲的时针勾住,因此必须将最终停走的时间减去一个小时,才能得到医生真正的死亡时间
至于为什么到了法庭上又变成了9:45,他说是因为一路颠簸,分针跳脱了变形时针的束缚,又走了一圈才又被勾住。
(电影剧照:薇拉被警方带走)
上述证据都指向案发时间就是4月14日19:45。而在这个时间段内(14日傍晚至15日凌晨),薇拉和约翰也确实无法提供不在场证明。
值得强调的是,两人的嫌疑得以成立的前提是上面所推定的死亡时间是正确的。一旦死亡时间发生偏移,薇拉和约翰立马就可以洗清嫌疑,因为在这个时间段之前和之后都有人能够证明他们当时身在别处。事实上,庭审过程中也确实出现了上述推断相左的证据
(电影中,薇拉与约翰出庭)
比如,警方在勘验时发现医生的尸体仍存在轻微的尸僵,而其女友弗蕾迪的尸僵则更为强烈明显(尸僵状态不同,或许是因为医生的尸体靠近暖气片,所处环境温度更高一些)。尸僵状态是在4月20日凌晨5:45被记录的,此时距离所谓的案发时间已经过去了130小时,即超过五天的时间。
在室温条件下,尸体不太可能在五天后依然呈现出明显的尸僵状态,据此推断,两人的死亡时间应当比检方所推定的时间更晚一些。事实上,当天赶到现场的验尸官所推定的死亡时间就是4月15日至16日晚上,即比检方所推定的时间晚一天左右。
又比如,鉴定专家在法庭上指出,这块腕表的时针由弹簧钢制成,它的前端不可能通过死者倒地的冲击力,自行呈现出垂直向上弯曲的状态。除此之外,鉴定专家还在医生的腕表上发现了大量无法解释的水银。之后曾有犯罪专家指出,该水银很可能是雷酸汞,这种物质可通过点燃或撞击产生猛烈爆炸。
换言之,在小普劳恩所提供的推定之外还存在一种可能性,即有人利用雷酸汞炸开了表盖并用镊子一类的工具使时针前端向上弯曲,从而伪造了虚假的死亡时间
不过,法院并没有进一步排查这些相左的证据,而是采信了小普劳恩、蕾娜塔等人的证词,将死亡时间确定为1960年4月14日周四晚上19:45(下文的叙述暂且以此时间为基准),而薇拉和约翰也因为无法提供不在场证明而具备了重大嫌疑。
指控与辩解(上)
(1)作案动机
检方认为薇拉的作案动机是谋财害命。经多名证人证实,普劳恩医生当时正在出售西班牙庄园的一小部分,而根据遗嘱的附加条款,这将会直接损害薇拉对这份遗产的继承权。
对此薇拉辩称,她当时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在遗嘱中,因此没有必要大动干戈。
如果说薇拉的作案动机是遗产,那么约翰的作案动机又是什么呢?对此,检方将他的动机归于他和薇拉之间“深刻的肉体与灵魂连接。除此之外,检方还将普劳恩医生的二手大众车认定为薇拉给约翰的“杀人报酬”。
对此约翰辩称,自己与薇拉只是普通的熟人关系,并且他确实为这辆二手车支付了2500马克,不过,他自始至终都无法提供支付证明。
(2)作案工具
案发时医生尸体右手边的手枪被法院认定为作案凶器。这是一把“婴儿”型号(Baby Modell,因其小巧而得名)的手枪,普劳恩医生曾长期佩戴这把手枪用于防身。不过,在案发前一段时间,这把手枪却不翼而飞,直到它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医生的命案现场。
法院认为,是薇拉趁工作之便接近医生窃取了这把手枪,并在之后把它交给约翰供其在作案时使用。
对此,薇拉辩称普劳恩医生随时随地都会配枪,并且对周围的环境十分警觉,在这种情况下自己根本不可能偷到他贴身的“婴儿”手枪并用来伪造自杀。她说自己只知道这把枪好像是医生在树林散步时丢的,但除此之外自己什么都不清楚。
事实上,检方也确实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自己的说法案发时,警方并没有在枪上提取任何指纹或其他物证;在庭审过程中,也并没有任何证人声称自己见过薇拉或约翰持有这把手枪。
(3)预备:“蓝信”
至此,检方已经“证明”了薇拉与约翰的作案时间、动机及工具。为了进一步坐实两人的共犯关系,检方又提出了一个关键证据:“蓝信”。从内容来看,这是一封由普劳恩医生从西班牙写给女友弗蕾迪的信,信件由打字机打印在一张蓝色的信纸上,结尾处是普劳恩医生的手写签名。信件的全文如下:
布拉瓦海岸,59年9月28日

亲爱的弗蕾迪:
转交这封信的是来自莱茵地区的施密茨博士,我之前和你提到过他。在西班牙,他对我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所以请你善待他。我对他说你是我的妻子,还向他描述了我们在珀京的漂亮房子。带他好好参观参观我们的家,他对于地下室有个特别棒的想法。给他做顿饭,他爱吃好吃的。另外,还会有一位十分友善的女士在旅途中全程陪伴在施密茨博士左右,你也会喜欢她的。希望你一切都好。
祝好,吻你
也祝皮提(医生家的狗)好
你的奥托
(“蓝信”)

检方在调查过程中并没有找到所谓的“施密茨博士”。由于薇拉在案发前正在帮医生寻觅西班牙庄园的买家,检方据此推断,案情的真相是薇拉试图让同样来自莱茵地区的约翰,伪装成信中的买家“施密茨博士”,并让他凭借这封伪造的介绍信骗取医生女友的信任,最终达到入室杀人的目的
法庭上,打字机专家宣读了自己的鉴定意见。他认为,是薇拉借用租客的打字机写下了这封信。不过,警方当初并没有找到这台打字机,鉴定专家只得到了一些据称是出自这台打字机的文件,最终经过对比得出了鉴定意见。
与此同时,还有两名专家对信尾的医生签名进行了鉴定。其中一位认为,不能排除薇拉伪造签名的可能性;另一位则在法庭上称,“可惜”不能完全确定这个签名是薇拉伪造的,这名专家的鉴定意见因缺乏客观性而被法院排除。
除此之外,检方还请来了医生助手蕾娜塔和医生的一位前女友对此作证。这两名证人在法庭上称,医生确实要在案发当天面见薇拉和“施密茨博士”。其他证人的证言仅能确定,普劳恩医生在复活节期间确实有一笔关于西班牙庄园的交易,但医生并没有透露更多的细节。
(右一:蕾娜塔)
面对检方的指控,薇拉称自己并不认识什么施密茨博士,蓝信和信上的签名也只可能出自医生之手。她说医生有时候会在她的寓所里处理与西班牙庄园有关的事务,每到这时她就会借来租客的打字机,医生则“会用两只手指飞快地在上面打字”。
对此,薇拉的律师在总结陈词里说道“或许可以将薇拉•布吕纳与这封信联系在一起,或许她知道这封信的来历”,但“或许布吕纳女士有其他的原因而不愿意透露这封蓝信的故事”。律师似乎是在以此暗示薇拉确实知道蓝信的存在,但否认了这封信与本案的关联。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在最终的判决里毫无缘由地更改了警方关于证据来源的勘验笔录。
根据警方的卷宗,这封信最初由勘验现场的某位警官在一个起居室的写字柜里面(in dem Sekretär)发现,之后被随手搁在了壁炉旁的一个小桌子上。几天后,医生的儿子小普劳恩在桌子上发现了这封信,就把它转交给了自己的律师。而警方在当时之所以如此随意,是因为他们认为这封信可能与事实并没有直接联系”。
然而,法院的判决则认定这封信当时就放在写字柜上面(auf dem Sekretär),并且还加上了“弗蕾迪的眼镜就压在信纸上”的细节。

法院由此推断,医生的女友刚读完这封介绍信,就被假扮为施密茨博士的约翰杀害了。
这样一来,这封蓝信就从无关紧要的物件变成了指控薇拉和约翰为本案共犯的有力证据。
检方还呈现了哪些对薇拉和约翰不利的证据,薇拉与约翰是怎样为自己辩解的?除了他俩之外,还有哪些人有作案嫌疑?点击今天推送的第三条,让我们继续这个故事。
版权声明

本文作者:麻薯,编辑:考利、王大力
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
图片均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字版权归没药花园和创作者所有
欢迎转发朋友圈,转载请联系我们
精选案件专辑 
关注后回复专辑名称 
连续阅读专辑文章
国内大案 | 国外迷案 | 亲密关系中的谋杀 | 连环杀人案 | 国内外冤案合集 | 山东临沭少女失踪案 | 漂流瓶人格 | 视频专辑 | 寄居蟹人格 | 和儿童有关的案件 | 那些我悟出的道理 | Wapi的案件专栏 | 知更鸟at没药花园专栏真实讲述 | 漂流瓶人格 |  法律科普 |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