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华侨华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揭牌签约仪式暨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系列活动:湾区西岸商事调解研讨会在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江门仲裁委员会)举行。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适,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春,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执行主席王桂壎,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亚英等共同见证此次揭牌仪式。
按照中央、广东省做好“侨”文章的要求,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江门仲裁委员会)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开展涉侨国际商事纠纷化解工作,服务海外侨胞争议解决需求,并充分发挥侨都资源优势,推动和谐化解国际贸易等纠纷,共同助力大湾区打造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在揭牌仪式上,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江门仲裁委员会)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内容,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江门仲裁委员会)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共建华侨华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同时,通过举办多元化纠纷争议解决论坛、专题讲座、沙龙、培训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广大华侨华人的交流合作,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
揭牌仪式
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理事、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执行主席王桂壎欢迎致辞
江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江门仲裁委员会委员苟晓彤主持揭牌、签约及聘书颁发仪式
江门市委副秘书长、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江门仲裁委员会)主任黄郭勇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文军签署合作协议
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成员、秘书长赵枫主持主题演讲环节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易在成分享《WTO知识产权调解及借鉴》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陈胜蓝分享《我国侨胞权益保护的现况、问题与完善路径》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熊昌波分享《华侨华人商事争议“诉、调、仲”对接》
江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左缅章分享《怎样做好一个调解员》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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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
当事人可以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的规定,在上述仲裁条款中约定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另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或“深圳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亦可以根据仲裁规则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仲裁条款中就仲裁庭组成方式、开庭地点、仲裁地点、仲裁语言、适用法律等事项进行约定。
选择性复裁程序示范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
任何一方有权就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向该院提请复裁并由复裁庭作出终局裁决。仲裁地为。(请填写不禁止复裁的国家或法域)
深圳国际仲裁院
办公地址一:
中国深圳市前海听海大道5033号国际仲裁大厦35-40层
(立案和咨询等服务设在35层,庭审等服务设在36层)
Office Address I: 35-40/F, SCIA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Tower, 5003 Tinghai Blvd.,
Qianhai, Shenzhen, P.R.China
(services such as case filing and consultations on 35/F, and services for hearings on 36/F)
电话/Tel:86 755 83501700/83501704
传真/Fax:86 755 82468591
办公地址二: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西广场41层
Office Address II: 41/F, West Square of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2012 Shennan Blv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China
电话/Tel:86 755 83501703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
中国深圳市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1号楼16层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GBA)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 Exchange and Cooperation Platform: 16/F, Tower 1, Chang Fu Center (CFC), 2 Shihua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86 755 83501229
传真/Fax:86 755 82468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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