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从美国南北战争前后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有人把这段时间跟“第二次福音觉醒运动”切割开来分段研究,称之为“第三次福音觉醒运动”。如果按照这种生硬的切割方法,那么,基督复临派和摩门教应该归在“第二次运动”期间,耶和华见证人应该归在“第三次运动”期间。不过,笔者认为切割与否都不重要,我们只要记得,所有这些运动都有历史性的前后相关。显然,“第三次运动”期间的标志是所谓的“宗教激进主义”,除了耶证之外,还有1870年代由循道会兴起的、多个其他传统宗派纷纷参与的“圣洁运动”,1908年成立的、从圣洁运动发生出来的拿撒勒人会(Church of the Nazarene,中译为“宣圣会”),1879年成立的、相信“人的疾病可以透过信仰、祈祷、灵修和领悟而得到医治”的基督科学教会(Christian Science)。总之,在这个非常特别的历史大舞台上,生旦净末丑齐刷刷全部登场,这出大戏真的让人眼花缭乱,也让人良莠不分。
    不过,在这个时期,奋兴主义仍然是美国各新教福音派所注重的基调。最杰出的人物是伟大的福音布道家德怀特·莱曼·慕迪(Dwight Lyman Moody)。慕迪具有超强的组织能力、更有超强的讲道能力,他传福音从来不知疲倦,其炽烈的宣教热忱和充满活力的演讲风格吸引千万人得享福音的好处,也对信徒的生活产生了极大影响。他讲过最著名的名言之一是“信使一切成为可能,爱使一切变得容易”。
    1837年2月5日,慕迪出生在美国东部马萨诸塞州的北田村(Northfield),其家境贫寒,他在九个兄弟姐妹中排行第七,四岁时,其父因饮酒过量而去世,守寡的母亲艰难地养活着九个孩子,不得不让大一些的孩子出去工作以维持生计。但母亲是敬虔的基督徒,无论生活多么艰难,她总要带着孩子们去教堂,慕迪和他的八个兄弟姐妹在一神论的教会中长大。另外,慕迪母亲的身边也总是带着一本圣经,她喜欢将家中许多重大事件都记录在这本圣经的封面内页,我们如今可以知道的慕迪幼年的许多琐事,都是来自于他母亲在圣经内页中的那些记载。
    1854年,慕迪17岁,他离开家乡北田去波士顿,到舅父的鞋店里当学徒。舅父收留慕迪的一个条件是:慕迪每个礼拜天必须准时去弗农山的公理会教会(Mount Vernon Congregational Church)。教会主日学的老师是爱德华·金博尔(Edward Kimball),他给了慕迪许多的关爱。1856年4月,在金博尔的引导之下,慕迪皈依了福音派基督教,他的一生就此改变。
    慕迪从小就粗犷倔强,一心想做成功的商人。为了要发挥自己对商业上的活力和热忱,谋求经济上的独立,立志要赚十万美金。1856年,他离开波士顿来到芝加哥。虽然想着挣钱谋生,但慕迪服事主的热诚并未减弱,在到达芝加哥的第二个星期三的晚上,他就跑到普里茅斯公理会(Plymouth Congregational Church)参加祷告会。平日里,慕迪做售鞋员,四处奔跑,到处拉拢顾客,结果生意兴隆。业余时间和周末,他积极参与教会各项事工和传福音工作。
    不久,慕迪自告奋勇地要求在普里茅斯公理会当主日学老师,但教会主日学主任委婉地告诉他:“现在,主日学老师有12位,但是学生仅有16位,如果你自己能招募到学生来教会,教会当然是欢迎你当主日学的老师。”
    慕迪二话不说,第二个主日,他一下子就从街上拉来18个游手好闲的无赖少年到教会上主日学。这些人平日里打架斗殴、无事生非,根本没有能管住他们,也没人想管他们。可是,慕迪却愿意花时间耐心地教导他们。说来也奇怪,才上了几堂慕迪的授课,这些原来谁都不服的顽皮少年,现在就服慕迪。慕迪极富同情心和幽默感,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来上主日学,很多人在主日学上课而后明白了真理而重生归主。每个主日,慕迪都会着骑马出去,拼命地请街头的孩子去教会参加主日学,没有多久,主日学的人数猛增到1000多人,主日学主任和同事们都乐坏了,没想到慕迪为了向人传福音会“玩命地招生”,于是大家开玩笑地送了他一个雅号“疯狂的慕迪”。
    1858年,那时的慕迪才21岁,已是成功的皮鞋推销员,每年能挣五千美元,这在当时是非常大的数目,而且他的大客户越来越多,营业额连续上升,如此生意兴隆,“赚十万美金”的梦想似乎会更早地实现。这时,却另有一种热诚抓住了他,他已尝到领人归主的喜乐,知道领人归主比赚钱更加甜美。慕迪一边勤奋地做生意赚钱,一边花更多的时间去传福音,心想着能鱼和熊掌兼得。可是,人的时间精力毕竟是有限的。慕迪知道,如果他不放弃推销皮鞋的业务,他就必然在教会事工上受到限制,可是,放弃一份丰厚的收入,也绝非容易。慕迪后来回忆说:“我一生最困难的事,就是放弃我的职业。”在那段时间里,慕迪的耳边总是响起那一句话:“我可以差遣谁呢?谁肯为我们去呢?”这正是在旧约时代上帝呼召先知以赛亚的声音!终于有一天,在圣灵的大大激励之下,慕迪决定效法以赛亚,迈出他一生最关键的一步,他大声地说:“主啊,我在这里,请差遣我!”
    1858年底,慕迪完全放弃了职业,全天候全时间地投入到传福音的事工上。他组织了自己的主日学学校,最初的课堂是在一辆废弃的货车,接着又迁往一列空置的车厢,后来又挪到芝加哥的北市大厅。
这幅画描绘的是:在芝加哥北市大厅,慕迪和他的主日学师生
    慕迪本人从未受到正规的教育,讲课和写讲章时有文法错误,有个人曾批评他:“慕老师啊,你的文法真是错误百出!”慕迪却不以为忤,一笑回之:“我知道我的文法有错误,但是我能尽我所能。朋友,你既然精通文法,你为主做了什么呢?来吧,咱们一起为主工作吧。”那人不好意思,却也接受了慕迪的善意邀请,愿意来教主日学。到1859年底,上主日学人数已然高达1500多人,还有60名来自各个教会的志愿者担任教师。慕迪的主日学校越办越红火,在芝加哥,他和他办的主日学校名声卓著,1860年11月25日,刚刚当选的林肯总统特地访问该校,还给师生们做了一次激动人心的训勉演讲。
    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慕迪虽然厌恶奴隶制,但也厌恶战争,并效仿贵格会的信徒拒绝应征入伍。但是,慕迪加入了美国基督教青年会基督教委员会,作为随军牧师,他九次赶赴前线,不断地穿梭在联邦军队的军营之间,向他们传福音,甚至也跑到敌营的邦联军队传福音,他还随格兰特将军的部队进入弗吉尼亚州里士满。慕迪的事工使双方无数的军兵心里得到安慰,更有许多士兵灵魂得救。
    后来,慕迪在芝加哥南边搭起道格拉斯营地(Camp Douglas),在整个四年战争期间,他在此共举办了1500多次的布道会,促使爱国家和爱基督的热潮同时兴起。1862年8月28日,慕迪跟艾玛·雷维尔(Emma C. Revell)结婚了。艾玛出生在英国,后来移民到芝加哥之后在主日学校跟慕迪相识。俩人结婚时,慕迪25岁,艾玛也只有19岁。在内战期间,艾玛随着慕迪四处宣教,成为他最大的帮助。同时,不断壮大的主日学校需要一个永久的家,因此慕迪于1864年在芝加哥建立了一座教堂,即伊利诺伊街教堂(Illinois Street Church)。
    战争结束之后,慕迪花了更多的时间来推动芝加哥的基督教青年会的工作,1866年,他接任青年会主席,每天忙得团团转,可是他心里变得越来越不快乐。因为太忙了,他根本没有时间静下心来准备讲章,所有的讲道全是临时应付、临场发挥,他虽然未减传道的热心,但总是觉得缺少属灵的突破,他感到一种阴霾已经笼罩了他的生命,心情也随之低落。
    1867年初,妻子艾玛又罹患了气喘病。在跟艾玛商量之后,慕迪决定陪她回英国一趟。一来,让艾玛回家乡静心养病,二来,他自己也冀望借着换换环境来得到一次属灵的更新。同年3月,夫妇俩人来到英国。后来的事实表明:慕迪果然不虚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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