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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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律师行业自律,规范本市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和律师的执业行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形象,2023年8月16日,经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这是该规则继2001年12月30日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首次通过试行后的第四次修订。
此次修订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进行,并结合了本市律师行业纪律惩戒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多次专题讨论、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修订稿。
修订稿在规则体例、规则内容及具体规则表述上均与原稿发生了较大变化,对规则有关定义、利益冲突种类、利益冲突豁免、利益冲突审查等内容作了更为明确、更为全面、更符合行业自律实际情况的规定。
修订稿全文包括总则、利益冲突的分类、行业惩戒及附则共4章合计23条,现已在东方律师网“律协规章”栏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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