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11月14日,美国专利办公室(US Patent Office)授予西奥多·梅曼(Theodore Maiman)激光的专利。

梅曼博士毕业后在休斯研究实验室(Hughes Research Laboratories)工作。梅曼的主管反对这项研究,于是他从政府那里获得了5万美元的研究预算。
梅曼的创新之处在于,他结合了人造的红宝石作为工作媒质,以及闪光灯作为激发源。1960年5月16日,梅曼的宝石激光发射出人类第一束相干光。梅曼将这项研究记录在《自然》期刊。
专利(US3353115A)的第一页
资料来源:
https://physicstoday.scitation.org/do/10.1063/PT.5.031351/f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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