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土安全调查局(HSI)在美国边境巡逻部门的协助下,对一名中国公民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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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庭文件,45岁的中国公民孙童(Tong Sun音译)在5月初非法进入美国
警方于5月8日搜查了孙的手机,发现了包含性侵儿童内容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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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指控,其中一段视频受害者是一名不到5岁的未成年女童,时长超过三分钟。
另一段视频描绘了另一名成年男子和一名据信不满 13 岁的未成年女性,时常一分多钟。
如果罪名成立,孙童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
此外,据媒体报道,在接受国土安全部调查特工的采访时,孙童说他知道自己手机上的视频,并打算在非法进入美国之前、在墨西哥将其删除,但一直“没找到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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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童也承认他知道自己拥有的视频是非法的。
他说,自己在七八年前购买了包含这些视频的手机,并一直在他手中,“没有其他人接触过它”。
无独有偶,此前我们也报道过杜克大学29岁中国博士生Yi Yao因复制了儿童色情内容,被控15 项重罪。保释金800万美元,面临最高110年刑期。
并且,即使他被重金保释出来,他也会被勒令接受电子监控的居家软禁,上交护照,并不得联系任何18岁以下的人。
在这篇文章的末尾有很多用户给我们留言:
为潜在恋童癖不值的,我也无法理解。这种人如果能安然地在社会中,那么所有的儿童都不安全!
儿童色情的量刑太低,对儿童失去保护力!起码就应该终身监禁。
他下载传播就已经构成了对儿童的性剥削。他坐牢,那些做视频的人也会坐牢
抓的好,什么年代了,害有说色情和儿童色情不是一回事的,殊不知这两者都是物化“人”的产物,有这个市场,就多了是暗网,人口贩卖等等肮脏的交易。只能说抓的好!
也有很多用户觉得对判罚很困惑:
一个一直让我很困惑的问题是,为什么儿童色情惩罚那么严厉,但法律却又允许童婚?这不是50步笑百步?
这量刑逻辑没看懂啊,如果复制就是110年,那复制过的干脆直接去参与拐卖强奸杀人,反正刑罚上没有区别,查了下,非故意谋杀一般判20年,复制儿童色情等于非蓄谋杀5人?
类似的事情屡次发生,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给我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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