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非马
谁的锅?
到底是曾经在北大接受教育的三名女生更需要反思自己“没学好”,还是说,实施教育的北大,更需要反思自己的教育没到位?
关于北大女生聊天上野千鹤子的舆论风波,我上一篇文章于微博(非非马UK)和公号发表(以及被转载)后,赞同与反对的声浪都不小。并不意外。那两天我都忙于在文末回复各种留言,而这些后续的探讨交流,也直接触动了我来写这篇“再思考”。感谢大家的交流,给我很多启发!
综观那些批评全嘻嘻和佳佳、世中这三位北大女生的言论,你会发现,很多人之所以反应这么激烈,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就是:因为,她们毕业自北大。
“北大毕业的,怎么对女性问题、女性主义的认识,还这个水平?” 这是一种非常典型的论调。
在这部分人看来,既然毕业自中国最好的高等学府之一,就“应该”在女性主义认知、婚恋两性观等各方面,也具备相匹配的认知水平。甚至,“理应成为榜样”。
关于这一点,我是非常有话想说的。
1. 是女生更需要反思,还是北大更该反思?
看到此次风波中很多人都在“为北大一哭”、称“三个北大女生让北大丢脸了”,我更想追问的是:
如果真来计较“责任”与“因果”问题,到底是曾经在北大接受教育的三名女生更需要反思自己“没学好”,还是说,实施教育的北大,更需要反思自己的教育没到位?
在阐述这个问题之前,我还想问下各位:如果大家大学里没有选择女性主义研究、性别研究专业,以及其它会涉及到这部分知识的相关专业,那么,在你的大学生涯中,有在学校学习过相关课程吗?
我先来说说自己吧。
我是1996年读的本科,新闻和大众传播专业,本科四年里我从未在任何一门科目中专业学习过女性主义、性别研究相关的内容。大学毕业后,我当然也会思考女性成长、两性平权、婚恋与亲密关系的问题,但我并没有专门和谁或者在哪一门课程里学习过这方面的内容。那会儿,女性主义也还远不如今天这么“流行”。说白了,一切全靠个人修行。
2009年,我来到英国读电影研究的硕士,那时我31岁,我是在读硕士期间,才在学习电影批评理论的过程中正式接触到女性主义,并进行相关学习。毕业后,我留在英国工作,为文化企业做职业经理人,那时候我注意力的焦点都是culture business,而不是文化批评、女性议题。我真正更深入、广泛地阅读和研究女性主义著作,是2017年开始写微信公号之后。
所以,如果今天我因为在某些性别议题上的发言而受到了一些认可,那可能和我的本科学习并无直接关系;而如果我因为某些性别议题上的观点,又受到了一些批评,那也赖不上我的母校。
读到这里,你可能要说了:那你就是认为“北大”无责也无需反思咯?别着急,我的下一个问题来了——
大家认为,性别教育,女性主义教育,婚恋观、关于爱和亲密关系的教育、人生观教育,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这个责任?个人、家庭、学校、社会?
如果深入思考这个问题,可能大家也会发现,这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回答的。似乎各个“主体”都有责任,但除了“自己”之外,我们又似乎并找不到一个直接的责任主体。
对于大部分中国家庭而言,无论是我这辈、我的上一辈、上上辈,又甚或是90后、00后,在这方面,可能既没受到过来自家庭的性别议题教育,也没受到过来自学校的性别教育(读相关专业的除外),而所谓“社会教育”,在这个转型时代,又是一个如此左冲右突、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意见市场”。2018年之后,“女性主义”成为一个无比热闹的名词,但“观念市场”上它又是如此得面膜模糊,充斥着各种自相矛盾、逻辑不自洽的观点,这种“混沌”也充分表现在了各种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里。比如去年的大热剧《苍兰诀》、《梦华录》,都是此中代表。
那么,究竟是北大女生还是北大更有“问题”?你会发现,这个“问责”背后的“因果链”,其实并无法简单用一两个标签、一两句话去推导、构建。
而在这样一个责任主体暧昧不明的“混沌”状态里,个体虽然具有主动性,也具备冲破“社会结构”的能动性与可能性,但要真正做到独立思想,做到观点清晰、自洽,其实是一种非常非常高的要求。
打个比方,当有些朋友批评全嘻嘻“居然会为这样一个资质平庸、考了三年才上个二本的学渣软饭男如此委曲求全”时,这是不是也隐含了一种男权文化下的性别成见?男弱女强的婚姻关系是并不被认可的,男主内就成了“吃软饭”。这里有太明显的自相冲突与逻辑不能自洽。
而拿学历作为“评价标准”,将全嘻嘻出生于农村的“二本老公”贬低为“学渣”,这让那些连大学都没机会读的人又情何以堪?农村教育的资源,能和城市教育资源相提并论吗?而用“学历”作为对一个“人”的“评分”指标,因为一个人不能在中国的高考制度中取得优胜便侮辱其为“学渣”,这不论是指向男性还是女性,都是对人的一种物化和工具化,并谈不上女性主义。
所谓两性平权,是女性和男性都理应享有同样的权力、权利;也是每一个具体的男性和女性,都拥有平等的人格,不论其种族、出身、学历、财富和职位有何差异。
所以你看,在目前的社会现实下,绝大部分人在“学习”女性主义、两性平权、亲密关系等等问题上,其实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啊!大家都不容易,谁都有可能“犯个错”、说个不恰当的话,所谓“不正确”、“不高级”,还会在认知与言行中不断地自相矛盾。包括你我。
既然人人都会有自己的局限性——也必然会有,在这点上,即便是上野千鹤子也不能除外——所以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今日不对他人做网暴式的攻击、嘲讽、羞辱,其实也是为自己的日后留有余地,不是吗?
2. 呼吁将性别教育纳为必修课
经过了前面的分析,下面我想进入这篇文章最想表达的核心观点:呼吁将性别教育纳为基础教育的必修课。比如在合适的年级,在思想品德课的框架里,纳入包括性别平等教育(女性主义教育)、性别意识、性别认同、性别观念、两性关系、性教育等等。
我特地去英国政府官网查了下,据现行英国初中教学大纲(2014年颁布),从7年级(初中,一般在11岁)开始,英国学校必须给学生提供性别教育、两性关系教育(sex and relationships)。2020年9月,英国政府还曾针对全英的老师颁布过一个性别认同教育的指引。至于性别和两性关系的教育最早是从什么时候引入英国公立学校教育体系的,我还没有考据出来。
私以为,如果中国也能在基础教育中,将原先基于生理卫生常识基础上的性教育做拓展,将性别主题相关的教育纳入到必修课体系中,假以时日,将会很在大程度上扭转我国公众在性别议题上的认知水准。
比如,通过学校教育的形式,引导男孩女孩(也有助于辐射到家长)都认识到性别平等的概念,引导他们消除性别刻板印象与偏见,学习男女间如何平等、友好、和谐地相处,能够区分什么是性骚扰与性侵犯行为,在学校里就学会如何自我保护等等。
在大学阶段,则建议纳入比如关于亲密关系的教育、爱的教育。不是说要为学生都提供一套“标准模版”,让所有人去一键复制、黏贴到个人生活中,而是传递一些基础的、普世的价值观(比如性别平等),能够引导大家去阅读一些能够启发思考的研究、书籍,能掌握思考工具和方法论(比如女性主义)等等,让学生拥有一套可以自己分析解决问题的“工具”,从而在走出校园后能够活出自己的幸福人生。
3. 因为“北大毕业”,所以“理应”?
关于这一点,我想说的是,我们其实都无权要求任何人活成符合“我们期待”的样子,甚至要求别人“活成榜样”。不论ta来自什么家庭、受过什么教育、收入有多高、从事什么职业。我们对自己可以用“道德”作为底线来要求,但是对他人,只适合用“法律”作为底线来要求。
我们可以因为一个人的品行而选择不喜欢ta、不与之交往,但我们却不能要求别人必须具备我们所期待的“美德”。不妨换位思考,如果被要求的人是我们自己,我们将作何感受?
更进一步讲,一个社会,要有允许人有自由选择的弹性空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如果一个社会,人只能选择活成他人所期待的样子,那其实是一种对个人自由的侵犯与禁锢。
试想我们要真活在这样一个“虎视眈眈”的社会,那将多么惊悚压抑。过去的“贞节牌坊”,“从父从夫”,不正是“社会期待”、“众人期待”的一种?既如此,又为何要让“毕业于北大”或者其它什么概念,来成为今日的“束缚性期待”。如此,我们击碎的将永远只是一个个“名词”,而真正需要击碎的,其实是那种“禁锢型”的“社会期待”思维。
只有在一个相对宽松、包容、自由的社会氛围中,个体的人才更有可能“勇于做自己”。如果禁锢型的思维与社会氛围不变,总会有新的“冠冕堂皇”之“期待”,来shape你的一言一行。
希望我们都能在一个更自由、包容、多元的氛围下,忠于自我,勇敢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而不必担心周遭虎视眈眈的“挑剔”。
4,几点其它思考
针对这次舆论风暴,下面再简单说几点其它思考。
1,除了在我们的基础和高等教育体系中引入性别教育,两性关系方向的教育,另外3个特别值得引入学校教育的是:
1)信息训练。如何辨别、分析、使用充斥在媒体和社交媒体上的海量信息。
2)逻辑教育。比如我是直到上了大一才有形式逻辑这门课,这是我们好几个专业的文科生一起上的大课,而据我了解,很多同样读新闻的朋友,就从未在学校上过逻辑课。我也认为这门课应该提前到基础教育阶段。
3)如何去参与公共议题的讨论。
观察舆论市场这些年,我由衷认为这三点教育亟待落实到我们的现行教育体系中。而我下面想和大家互相提醒、共勉的几点思考,也和上述三点息息相关。
2. 在评价社会热点议题时,我们需要警惕自己从对“事件”与“观点”的评价、讨论,转向成了对一个“人”的评价与攻击。
所谓对事不对人。
3. 警惕片面性。警惕通过一两个“片段”或者一些“片段”,去全盘否定又或全盘肯定什么,尤其是牵扯到个人评价时。人都是多面、立体的。
此处不由想多说几句。仅仅因为一两个视频,甚至仅仅是某个文章里的“几个碎片”式摘选,就给全嘻嘻做“盖棺定论”是不合适的:诸如“活得如此卑微如此妥协”、“没有一点反抗”、“没有一点反思”……
果真如此嘛?
那么她生完孩子5天后就去上班,在家庭分工上让丈夫承担起育儿的主要责任,并通过支付婆婆报酬的形式请她帮忙参与到育儿工作中,始终把自己的个人发展作为第一优先级考虑,这又怎么看?在生完孩子后,她几乎是完全不需要参与到育儿劳作中的。不论你我是否赞同这样的方式,但这算不算“活出职场妈妈另一种可能性”的探索?怎么就能得出“她获得如此卑微妥协”“没有一点反抗反思”的结论?
再比如很多人都在批判的“原本打算丁克,后老公反悔,怕老公出轨才生孩子”,我是看了原聊天视频才知道,其实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全嘻嘻被查出了卵巢早衰,症状持续两年,2019年已经严重到“一年都来不了一次了”,在医生警告他们很可能要不了孩子之后,此时两个人重新思考了丁克问题。虽然我也不赞同全嘻嘻对整桩事件的决策逻辑,但我认为在评价这件事时,不能只盯着某个片段,并抹掉其它信息。如果说普通网民看到片段就做出结论,尚且有情可原、是被误导了,但写文章的人这么做,是不负责任的。这对我自己,也是一个很必要的提醒。
看了全嘻嘻很多视频,我也不认为我了解她这个人,也无意去做这个判断。我只能提醒自己尽力去做到:就事论事,不轻率下片面结论,也不对她的行为动机妄加揣测,进而拿着这份揣测当“事实”作为自己评论的基础。在法律上,确认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那都是需要证据链来支撑的。
4. 警惕使用侮辱性词汇。
前两天看到罗翔老师谈网暴问题,特别值得分享下:
“法律不仅惩罚虚构事实的诽谤,还惩罚损害他人名誉的侮辱,用真实的信息损害他人名誉也可以构成侮辱。侮辱是对他人予以轻蔑的价值判断的表示。
张三写小作文,虚构李四卖淫的故事,这自然属于诽谤;但是张三曾经卖淫,王五得知此事在朋友圈大肆宣扬张三卖淫,损害张三名誉,这同样可以构成侮辱。
名誉权的本质是对他人人格的尊重。”
一旦构成对他人的侮辱,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都是有法可依的。
5. 眼下中国的网络舆论里,已经表现出了一种“权威化”、“神坛化”上野千鹤子的倾向,当然这里面不乏一些出版商的蓄意炒作。这是我觉得特别需要警醒的。
顺便说一嘴,就这两天我还读到一篇上野千鹤子和汤山玲子新书《快乐上等!》的节选,这个对谈里就有一些观点以及表达观点的方式,恕我不能认同。对于有评论将这本书夸大为“写给女性的行动纲领”,我也是非常警惕的。
well,唠唠叨叨又写了很长,因为确实也想了很多,诚恳和大家一起探讨交流。谢谢你耐心阅读完这篇长文,也谢谢所有和我直率、文明交流观点的读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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