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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朱山坡
编辑|渡十娘 
作者简介
朱山坡 朱山坡,1973年出生,广西北流市人。小说家、诗人。出版有长篇小说《懦夫传》《马强壮精神自传》《风暴预警期》,小说集《把世界分成两半》《喂饱两匹马》《灵魂课》《十三个父亲》《蛋镇电影院》《萨赫勒荒原》等,曾获得首届郁达夫小说奖、第五届林斤澜短篇小说奖、首届欧阳山文学奖,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等多个奖项。
26
我马不停蹄地跑到K城。到了K城,我的双腿仍不肯停下来,我便一直不停地奔跑。我跑得比车快。第二天晌午,我在中山路百货大楼的一堵玻璃墙前停了下来,因为我看到了自己。我认不出我自己了。过去的我是高大的,身上的肌肉显赫,洋溢着青春活力,现在我又矮又瘦,脸孔像一只倒挂的小葫芦,头发和胡子污七糟八的,像一个黑猩猩。我对自己的身体越来越不满意——我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猥琐、龌龊?怪不得没有人认得我是谁,连马茜也不把我当她的哥哥了。我觉得除了脑子还是自己的外,身体的其他部位都已经被移花接木、偷天换日。我不断地问,到底谁换走了我的躯体甚至灵魂?
我还发现,我成了世界上穿得最少的人,因为身上几乎空无一物、一丝不挂。我觉得有些窘迫,双腿赶紧夹住私处,并微笑着向来去匆匆的行人解释,试图让他们脱下自己的衣服披到我的身上。几个城管队员气喘吁吁地追上来,把我抓住。我不断地为自己辩护。我以为他们会打我一顿,我高兴地说:“你们打吧,尽管打,只要打不到我的右脸就成。如果胆敢打我的右脸,你们死定了。”
但他们很友好,没有打我,先是给我穿上一套干净体面的衣服,然后推我上了他们的车。我想,他们也许是带我们去吃饭,因此我对下一顿饭充满了期待。但上了车后,我才发现,黑暗的车厢还有几个像我一样蓬头垢面的人。我问他们:“我们要去哪里吃饭?会不会是中国大酒店?”胖子医生说的,一个懂得幽默的人绝对不是一个真正的精神病人。我比谁都幽默。可惜他们根本无法理解幽默,他们在搔痒,流口水,懒得理我。一个浑身都充满了幽默感的人碰到一群没有幽默能力的疯子,真是格格不入,而且我一点办法也没有,不知所措。车子转了好久,直到我饿得快喘不了气了,车子才停下来。有人打开车厢,吆喝我们下车。
下了车,我觉得这个地方有点熟悉,环顾四周,不是什么酒店,也不是什么疗养院,原来又回到了养猪场对面的公路上,抬头便能看到养猪场,那儿曾经是我的家。我说,你们不能送我回到这里……一个城管队员笑嘻嘻地指着南面说,你们沿着公路走两三天,估计便能到达深圳,幸运的还可以越过深圳河香港去,香港的福利好,连癫佬也不用为吃穿犯愁,而且吃得比我们还好。我不相信城管队员的话,如果他们的话也能相信的话,那真是天下太平了。我不去什么香港,只想返回K城,但车子一溜烟地跑了。那群没有幽默能力的疯子估计也不具备什么智商,和他们一起肯定没有前途,但他们还有求生的本能,举目四顾,似乎同时发现了公路对面有一个养猪场。有猪的地方肯定有吃,能养猪的地方肯定能养人。他们懵懵懂懂地沿着一条小路往养猪场走去。我赶紧跑到他们的前面,张开双手拦住他们:“你们不能到养猪场去,那里养的不是猪,而是狮子!”狮子会吃人,专门吃人。他们不相信我的话,怒气冲冲地把我推到一边,继续前进。我想,我不能让他们去骚扰马茜,他们是一伙精神病人,饿疯了会打砸抢甚至杀人。我又跑到前面将他们拦住,不料被一个大个子迎面一拳,把我打倒在地,昏头昏脑的。我忍痛爬起来,又要拦截他们时,却被他们乱拳打了一顿。眼看他们就要越过小河了,过了小河便是旺坡养猪场。我挣扎着冲到桥头,一把将由三根木条组成的桥抽起,掀翻到河中。唯一的桥被拆掉,那些疯子十分气愤,将我也扔进了河中。在河里,看到他们扫兴地掉头离开,回到公路上,朝着深圳的方向前进,我欣慰地笑了。
但我现在懊悔地告诉你们,我应该将那群神经病赶尽杀绝!或者至少看着他们彻底离开这里到深圳去。因为他们中的一个中途折回了,涉过小河,潜入养猪场,当天半夜里将起来上厕所的马茜击昏拖到猪栏里强奸了。
那天晚上,我在离旺坡养猪场不远的一间废弃的红砖厂里度过了一宿,第二天清晨,我徒步返回K城。路上很热闹,有许多赶往K城的商贩,他们有的还笑嘻嘻的跟我打招呼:“癫佬,早晨!”我没有必要搭讪他们,只顾低头赶路,因为他们不会给我任何好处。晌午时分,我到了三步河桥头,已经能看到越来越多的高楼,也就是说,我已经到了K城的边上。我心里仍想着养猪场,对马茜我恨不起来,因为她是我的妹妹。即使她杀了我,我也不能恨她。但她不认我这个哥哥并绝情地将我赶走又让我一时不能释怀。那天我一直都在为我自己赶跑那群疯子,为马茜做了一件好事而暗暗高兴。我想,我可以为马茜做更多的事情。正当我靠近桥墩要坐下来休息喝口水的时候,一辆警车呼啸着停在我的身边,几个警察从车上跳下来,一把将我拖上车。
“你们不要把我送回养猪场。”我说,“你们不能又让我白走一趟。”
一个警察厉声问我:“昨天下午你到过旺坡养猪场?你一直都在旺坡养猪场,你对那里的环境很熟悉,而且一直想在那里寄生下去,对不对?”
我迟疑地点了点头。
“看上去你不是真正的癫佬,你跟那些癫佬不一样,知道我们是警察,还懂得点头,说明你还很清醒,甚至还挺聪明的。”那警察说。
我说,我不是癫佬,别以为我的衣服破破烂烂的就是癫佬——你们的衣服穿久了也会像我的一样破破烂烂。
那警察吼了一声:“你昨晚在旺坡养猪场强奸了马茜,还把一个心脏病人差点活活吓死。”
凤凰差点死了?我看那警察的脸,他不像在开玩笑。他用警棒对着我的胸中:“她没有死,如果死了你将罪加一等”。
我大呼冤枉,我争辩说,凤凰是我兄弟的妻子,马茜是我的妹妹。我非常担心她们。
“马茜怎么会是你的妹妹?”那警察说。
我说:“我叫马强壮,马茜是我的妹妹。”
那警察说:“马茜说她有一个精神病哥哥,早就死了,但有人要冒充她的哥哥……”
我争辩说:“我没有死,我就是马强壮!”
那警察说:“你有身份证吗?”
我说:“丢了。什么都丢了。连《新华词典》也丢了。”
“不过像你这种人要不要身份证都无所谓。”那警察说:“你冒充马茜的哥哥强奸了她。”
我受了极大的污辱,大声反驳说:“我没有强奸马茜,她是我的亲妹妹——你们会强奸自己的亲妹妹吗?”
“即使你是她的哥哥,你也有可能强奸她——因为精神病人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精神病了,身体还成……”那警察强词夺理地说。
“精神病人还是人,不是畜生禽兽!”越是生气的时候我越清醒越能说会道,“何况,我是精神病人吗?我根本就没有病,穿上你们的衣服我比你们还像警察!”
“但当事人描绘的歹徒就是像你这样的精神病人。她还抓了一把歹徒的胡子,看,跟你的胡子一模一样。”那警察的另一只手扬了扬一小撮黑色的毛。
我瞧了一下警察手中的胡子,的确跟我的胡子有几分相象,但也不能证明那就是我的胡子。我不屑地说:“天下的胡须跟卵毛都是一个样,黑的,卷的——你们的胡须也不见得就是白的、直的。”
警察对我的清醒和雄辩有点吃惊,面面相觑。手持警棒的警察说,“你真会说话,你摸摸你的下巴,是不是少了一撮胡子?”
我摸了一下下巴,似乎是少了一些胡子,可能是昨天跟那群疯子打架时被扯掉的。我说:“是少了四五根,也许是七八根。”
那警察说:“那证明是你强奸了马茜。马茜现在也疯了,像一条母狗一样蜷缩在猪栏里,你怎么忍心把一个好端端的女人害成那样呢!”
我挣脱警察的手,对着那个持警棒的警察吼道:“马茜是我亲妹妹。你们会不会强奸自己的亲妹妹?”
那警察还想说什么,我愤激地举起右手,要掴他一记耳光,扇他的左脸,让他妈的记住,精神病人的忍耐力也是有限的。那警察无法忍受我的莽撞,果断地挥动了手中的电棒。我啪一声便倒了,不省人事。这一辈子,我从没被困难吓倒过,每一次倒下都是因为电棒!医生说,电击也是一种治疗手段,叫电休克……因此,保安要给我治病,警察也要给我治病。昂贵的账单对患者和医生来说都是最好的药方。胖子医生说的,他说是尼采和弗洛伊德说的。但电棒不是最好的药方,因为胖子医生手上就没有电棒。这一辈子我什么都不怕,就怕电棒,一看到电棒就发怵,脑子里就会乱,兵荒马乱。
我开始怀念胖子医生了。兵荒马乱的时候我只想跟他说话,他能让我平静,让我的内心舒服一些。我想见到他。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发觉自己不是在公安局,而是躺在一张熟悉的床上。白色的房间。空荡荡的房间。我非常熟悉的地方和摆设。门响了,非常熟悉的声音。一个穿白色衣卦的男人带着一个黑珍珠护士开门进来。非常熟悉的两个身影。
我惊叫:“胖子医生!”
胖子医生冷冰冰地笑了笑说:“你怎么能这样随随便便称呼一个医生?你得学会有礼貌,进了这个医院的人都要学会礼貌。”
我说:“过去我也是这样称呼你的。”
胖子医生看上去真没认识我一样,冷漠地说:“你在哪里见过我了?”
我说:“记不清了,反正我见过你,就是在这里,一切都没变。你跟我说过很多话,你还给我催过眠,让我做了一个梦——你是我见过的最有学问最有本事的医生,能让别人想做什么样的梦就做什么样的梦,可惜你没有让我做梦跟凤凰结婚,所以我不怎么喜欢你。”
胖子医生轻描淡写地说:“你是谁?我给许多病人做过催眠术,他们都做过不同的梦——也有患者不把它当梦,以为是真实的世界,那我就让他(她)连续不断地做着相同的梦,只要他(她)高兴就成。”
我说:“你,这是欺骗患者。”
胖子医生:“欺骗是医生常用的治疗方法,欺骗手段不高明的医生不是好医生”。
胖子医生真坦诚,不过话里透着冷气。
“你当真不记得我了?”我提示说:“我是马强壮,被人打了左脸的马强壮,被你称为知识分子的马强壮,那个要杀死王手足的马强壮,那个能背《新华词典》的马强壮,勇夺绘画比赛第一名的冠军画家马强壮,糟老头、市长、法国参赞……你都忘掉了?”
胖子医生想了想说:“我倒是记得有一个患者叫马强壮的,别人打了他的左脸,他经常用手保护他的右脸,但不是你——这里又不是中国大酒店,你怎么能冒充别人的名字混进这种地方?”
我哭笑不得:“你真幽默,像我。从这里出去后,我变得越来越幽默,你也越来越幽默了,幽默是痛苦的麻醉药,说明你过得并不开心,我也不开心。但幽默好,比什么都好。我们继续幽默。”
胖子医生引经据典说:“英国的舒斯特教授说,男人的幽默感来源于睾丸激素诱发的攻击性。”
深奥的东西我听不懂,一听到外国人的名字我就烦躁,我着急地说:“胖子医生……你,你是不是有病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病,跟你们这些病人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也觉得自己有病。上个月我院有个医生精神错乱自杀了,人是复杂的动物。弗,洛,伊,德说……我羡慕你们呀,你们的天地广阔得很,比谁都自由。”胖子医生平静地说,他给我检查身体的手还是那么油腻,像涂了猪油一样。
我看得出来,胖子医生已经不是过去的胖子医生,他变了,心事重重的。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他,转而对时常挂着笑容的黑珍珠护士说:“黑护士,你说,我是不是马强壮?”
那黑珍珠护士笑笑,摇摇头。神经质。
真是匪夷所思。
我失望至极。但转念一想,我何必非要证明自己就是马强壮?我不是马强壮不是更好吗?
胖子医生安慰我说:“你也许不用坐牢。”
我说:“我坐什么牢呀?我为什么要坐牢?”
胖子医生说:“即使强奸了妇女,你也不会坐牢。”
我说:“我没有强奸妇女!马茜是我的妹妹,我怎么可能强奸自己的妹妹?警察想破案想升官发财都想疯了,拿我当替死鬼,制造新的冤假错案——但马茜是我的亲妹妹!你们别拿我当畜生!”
胖子医生说:“这种事情往往是警察说了算,而你是不是精神病人由我说了算。我只能恭喜你,你有精神病,幸好你患上了精神病——我这个人做了不少好事,为不少人逃脱了法律制裁。遇上我是你的幸运。”
这句话当年他也说过的,不知道他对多少患者说过。但这个时候他说这种话对我是一种莫大的侮辱,我真想给胖子医生一记响亮的耳光,但他拖着越来越臃肿的身躯转身走了。那个听说被胖子医生糟蹋过的黑珍珠护士又对我笑了笑,很坦然的样子,似乎一点也不担心我也会强奸她。
受一点侮辱不会死人,我强吞下这口气,因为我又可以在精神病院里过上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了。谢天谢地。这里才是我的理想国。在这里,我将继续发扬我的幽默特长,我将再次向那些愚蠢的人炫耀我的绘画天才,重新赢得冠军画家的美誉,重新赢得无数尊重,我要把失去的尊严十倍百倍地找回来。
可是第二天,胖子医生告诉我,你可以出院了,我们管不了你,你应该是归警察管的。他真的把我交给了警察。我问胖子医生,我为什么不能呆在这里?这个大家庭为什么不能容纳我?胖子医生冷若冰霜,用大姆指和中指对我做了一个表示“Money(钱)”的动作。只有他知道我的智商足能理解这个手语的含义。在K城,我最常见的手语就是这个,随处可见。“钱”是K城的通用语言,是最有效的身份证。在精神病院,这种手语也通用,连癫佬都懂。
“可是,你说过,我是冠军画家,我的作品被K城市群众艺术博览馆永久收藏了,我可以在你们这里免费治病。”我说,“市长表扬过我……病好后,法国领事馆将邀请我访问法国,我的作品还可以在欧洲巡回展览”。这一切对我来说就是昨天发生的,但胖子医生可能忘记了,我是在提醒他。
“什么作品?什么参赞、欧洲?我们这里只有病人,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胖子医生说。
“精神病人美术作品大赛……后现代主义……美术学院教授……冠军马强壮……市长……法国参赞……糟老头……报纸新闻……”我说了很多许多的关键词。但胖子医生装疯卖傻,昧着良心不断地摇头。
“我,马强壮!”我大声说,“我就是,马——强——壮!”
“别逗了,你根本就不是马强壮。”胖子医生说,“而且,我也不认识马强壮”。
我无法证明自己。我身上没有任何证件。肉体也变得面目全非。但胖子医生明明认得出我来,因为没有哪一个病人像我一样和他那样心灵相通,那样机智幽默。他似乎是我在K城的唯一知己。但他良心坏了,堕落了,背叛了自己,做了自己的叛徒,而且看上去一点也不羞愧。
“像你这种人,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只有上帝才能救你们!”胖子医生面无表情地说,还用手在胸前并不熟练地划了一个“十”字。我仔细一看,他的脖子上挂着一只白色的十字架,我伸手轻轻碰了一下它,冰凉冰凉的。
“你选择了上帝?”我惊讶地问。
“不,是上帝选择了我。”胖子医生傲慢地挺起胸膛,想以此显示他比我高大许多。但他的个头只够得着我的下巴,只不过比我胖了许多而已。
“你是……基督教?”
“N0,是天主教。你不懂。”
我心里“呸”了一下,再也找不到与宗教有关的话题跟他拉扯。上帝刚刚来到精神病院,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跟上帝在一起,胖子医生就觉得我没有资格跟着谈上帝,拖着臃肿的身体转身离开。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本来,才华横溢的胖子医生会有远大的前程,但一个人良心一旦变坏,他就完了,像我家乡的桉树,树心一坏,整个树干也将跟着枯死,用不着狂风暴雨自己也会坍塌下来。你们知道胖子医生后来的下场吧,像坏了心的桉树,毁了,连上帝也救不了他。他把一个好端端的人——一个刚当了母亲孩子才六个月大的女记者,硬生生地诊断成精神病人。那个女记者披露什么内幕得罪了当官的,被人强送进精神病医院,胖子医生丧心病狂地把一个正常人当成了精神病人来治,打针、吃药,电击……后来,两个月后,整她的官吏倒台了,她才得救,可是她已经成为真正的精神病人,她的心已经兵荒马乱,连自己都不知道是谁了。这个世界够恶了,我不能再给它增添恶。听说胖子医生现在被关押在K城第三看守所,很快就要送到湛江劳改农场。这种没有骨气的黑心的伪学术权威就应该得到这种下场。不过,他跟我一样是一个知识分子,学识渊博,性格善良,说话滔滔不绝,富有幽默感,而且手里没有电棒,我偶尔也想念他。
我被警车带离了精神病院,在市中心的一个偏僻的小巷。警车停了下来,拉开车门。我说:“既然如此,你们学一回雷锋把我送回旺坡养猪场吧。”我真的想回去看一看马茜和凤凰。但一个警察往我的屁股猛踹一脚,我便滚下了车。还没等我爬起来,警车已经像作贼一样呼一声逃了。
我走到大街上,好不容易看到了一辆城管的车停在路边,几个大盖帽正大声吆喝着几个小青年洗涮电线杆上乱七八糟的小广告。我靠近他们,笑嘻嘻地向他们打招呼说:“麻烦你们像上一次那样,学一回雷锋把我送回旺坡养猪场吧。”一个城管队员回头对着我的小腿就是一脚:“滚……哎唷,K城的癫佬怎么越来越多?他妈的比牛皮癣还难整治!对,你们也是牛皮癣!”
我连“马强壮”都不是了,是不是牛皮癣还重要吗?我说:“我想回旺坡养猪场。”
那城管队员幽默地说:“打的,打的好,打的方便,或者你看到奔驰就招手,让奔驰送你回去,快捷、舒坦、风光。”于是,我向一辆又一辆的过往的士招手,但仿佛他们都知道我兜里没钱似的,没有一辆停下来。我想投诉他们拒载,但连打电话的钱也没有。我很清醒吧,那时候我比现在还清醒,K城在我的撑控之中。我东张西望,步行穿过K城大道中,七拐八拐来到了宽阔的中信广场。
广场上的人很多,熙熙攘攘的,听说那里正投票选举人大代表。我挤进去,也想领取选票。因为在K城十多年了,我也应该有权利投票了。如果我也有一张选票的话,我选王手足当人大代表,让他也风光风光,在凤凰面前能抬起头来,理直气壮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如果他当上了人大代表,我请他向政府建议要关心精神病人,要给他们尊严,关键要制订一部《精神病人特别保护法》不准侮辱精神病人,不准对精神病人用电棒,或者划出哪个地方建立一个全部由精神病人组成的国家,要有高楼大厦、广播电视,要有超市、公园、睡宝床垫、养猪场、星级酒店、桑拿浴室、结婚登记处和有妇科的医院,还有高级厨师、大学教师和家政服务员,没有保安,也没有警察,常人与狗不能进来,我们自己管理自己,我们不干涉外面的世界,他们也不干扰我们,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和平共处,互不干涉内政……这样的国家很好,对谁都好。想着想着,我就直接向工作人员问要一张选票。但他们不肯给我选票:“你认得字么?”我怎么不认得字,我还是能《新华词典》呢。那你读这几个字给我们听听。他们往一张板报上随便指了指几个粗大的字。我仔细一看,那不是“和谐社会”四个字吗?刚要脱口而出,但又把声音咽了回去,因为不敢肯定,他们会考我那么简单的问题?生怕上当,我愣了一会。
“你根本不认得字。字也不认得你。”他们摆摆手说,“别在这里凑热闹,你到一边玩去。”
“可是……我还没有读出来,你们怎么能说我不认得字呢?”我大声争辩。
他们笑了,笑里好像隐藏了什么惊天大阴谋似的,比乌云还神秘。我觉得窝火,要跟他们争辩,但抬头发现不远处有两个警察对我虎视眈眈,警棒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发出黑色的光芒。我赶紧改口说,是呀,我不认得字……好呀,我到那边玩去,但那边又不是海洋公园,有什么好玩的?他们没有回答我。再仔细看看,其实不然,那边并非一无所有,几个衣服破破烂烂、傻头呆脑的人在晃悠,在寻找,在搔首弄姿,在无所适从,再深入一点,可以看得出来他们的愿望跟我一样,他们正以自己的贱相争取别人的同情、怜悯和支持,那么我们是政见相同的人,有着相同美好愿望的人,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我们应该成为好朋友好兄弟。我兴致勃勃地走过去向他们打招呼,他们却不理睬我,有的啃着垃圾,有的对着人傻笑,有的一动不动,木讷得像一堆堆搬不掉的狗屎,死臭,猥锁,恶心,真让人瞧不起。我转念一想,如果跟这些废物在同一个国家里生活我可不愿意,估计王手足跟我想法也是一样的,因此我打消了据理力争要选票的念头,呸,为这些人浪费时间不值得。于是,我便到喷泉那儿喝口水,都两天喝不上水了。围在喷泉旁边的人突然惊呼或尖叫起来。我以为他们对我的到来表示不满,不让我污染水质。但仔细观察一下,他们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是喷泉边上的一个女人让他们瞪大了眼睛。
一个丰满的孕妇已经脱光衣服,旁若无人地站在喷泉下洗澡。她的肚皮鼓得老高,看上去快要生了。她把广场喷泉当作自己家的澡房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都顾不上投票了。因为的确好看。也有女人假装同情地对洗澡的女人议论纷纷。我挤进去,走近一点。我不是要看女人洗澡,而是要喝水。那裸体女人看了我一眼。那么多的人,她谁也不看,就只看了我一眼。我也看到了她的脸。令我吃惊的是,她很像阿秀,简直就是阿秀。我叫了一声:“阿秀。”她却不看我了,用双手搓洗她的头发和乳房。头发掩蔽了她的脸,我担心她肚里的孩子,害怕她突然滑倒。我想起阿秀是哑的,或许也聋了,听不到我的呼喊。我要再靠近一些看个究竟时,有人在我的背后狠狠地踢了一脚,将我踹倒在水里,我以为掉进了珠江,奋力游向岸边,顺便喝了一些水。当我爬起来时,那孕妇已经被两个好心的老妇裹上衣服簇拥着离开,很快消失在广场的尽头。
我的脑子里又开始了新的争论。我的脑子从没有空闲过。左脑跟右脑争吵。左脑说,她是阿秀,如果不是阿秀她又是谁;右脑反驳说不是,如果她是阿秀她的肚子怎么会大?谁把她的肚子搞大了?就这样争吵着,穿街过巷,不断留意从身边走过的每一个女人——其实我想邂逅阿秀,我只想知道她是否真的还在人世。但如果她还在人世,我该怎么办?我坚信她还活着,而且她肯定是躲在人群或哪个角落里看着我,她看我的时候会怎么想呢?她会不会这样骂我:“马强壮,你不是疯子,你只是装疯卖傻、好吃懒做,你被王手足养懒了,你为什么不能干点正经的事情?”一想到这个问题,我的脑子里便乱哄哄的,找不到前进的方向,甚至连自己是谁也弄不清楚。你们不是精神病人,你们不知道一个人的头脑究竟能乱成什么样子。其实阿秀不知道,我不是不想干点正经的,但癫佬有癫佬的江湖,我们的世界里有很多生存规则和方法,阿秀不懂,你们不懂,嘿嘿,我也不懂……
兵荒马乱的。我心里。
27
而我再次回到旺坡养猪场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冬天。我远远便看到几架推土机轰轰隆隆地拆除养猪场,猪栏成片成片地倒下,栅栏的木条撒得满地都是。远处有一条鲜艳的横幅:旺坡花园别墅区开工典礼。看来我已经错过了一场盛大的开工典礼。侯小耳站在高高的土堆上看。我四下寻找,没看见马茜、王手足和凤凰,偌大一个养猪场只有侯小耳一个人站在明处。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马茜已经回米庄老家养病;我也不知道这年春天凤凰已经生下一个儿子。几天前,凤凰的儿子小明爬进猪栏里,被几头饥饿的猪活活咬死撕食,凤凰发现他的时候只剩下一堆血肉横糊的残骸。王手足一气之下要把那几头猪砍死,结果自己滑倒在猪栏里,摔成了脑震荡,这一次没有口吐白沫,但昏迷了两天,醒来后已经不知凤凰的去向。
我没有勇气找马茜,悄悄走到侯小耳的身边,轻轻叫了一声:“侯小耳。”
侯小耳看了我一眼,又不理会我了。我要又叫他一声的时候,他突然抄起一根栅栏的木条,猛然向我扫过来。要不是我躲闪得快,逃得也快,也许我的肋骨会被他打断。我至今也想不通,他为什么要恨我?当时我只不过是想打听一下马茜的情况而已。
我只好离开。其实我早已经是一个多余的人。
世界上有没有马强壮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亲人生活美满幸福。
但现在我没有亲人了,既然大家都把我视为癫佬,那么,不必要再为自己是不是癫佬而争辩啦,就老老实实、死心塌地做一个癫佬吧,反正世界上多我一个癫佬不算多。看上去侯小耳也快是了。如果凤凰也成了疯子,那就更好了,我们就可以组成一个国家了,让她成为我们的女王,除了她谁也别想管我。我真的很怀念她,她到底去了哪里?什么时候能再见到她?
我最后一次怀想凤凰是在今年夏天。那两三天街头巷尾的人都在热烈地议论说,凤凰要来K城了。
也许凤凰离开K城很久了,全K城的人都在想念她,现在她要回来了,像一个女王,全K城都在兴师动众迎接她的回来。她是不是为K城争得了什么重要荣誉?她肯定已经成为了不起的名人,像当年我在K城市精神病医院那样。该她风光了。我像K城市民一样兴奋地期待凤凰,我将好消息转告那些知道和不知道凤凰要回来的人:“凤凰明天就到K城了”,让她们口耳相传,让K城家喻户晓。
那天夜里我睡不着,半夜刮起了大风,越秀公园呆不下去了,露宿的人像蚂蚁一样四处逃窜。我顶着大风赶到K城火车站,连夜守候在火车站的出口,焦急地等待凤凰的出现。如果她看到我的虔诚也许会很惊喜,对我说,她一直没有忘记我。有这一句话就够了,值得了。但一直等到第二天黄昏也不见凤凰的出现,风越来越大,雨哗啦地斜打过来,我从火车站赶往汽车站,广告牌不断从空中摔下,想挡住我的去路,但我跑得比风还快。到了汽车站,发现什么人也没有。我突然想到,今非昔比的凤凰是乘飞机来的,我马上找到地铁进口,要乘地铁赶往机场。地铁是一个好地方,我愿意每天夜里都呆在那里,但我每次都进去,保安(那些穿工作服的管理员尽管别人不叫他们保安,但其实他们就是保安,只是屁股没带电棒而已)都把我赶跑,这次又是保安把我拦住了。因为我身上没有钱,连一张三块钱的地铁票也买不到了。我告诉几个保安,你们难道不知道吗,凤凰来K城了,我得赶往机场迎接她。一个憨厚老实的小保安说,凤凰没有乘飞机,她是走路来的。我将信将疑,但仔细一想,也有此可能,因为也许她像我一样喜欢走路,喜欢在大街小巷马不停蹄地跑——令我兴奋的是,她跟我越来越相似了。我感叹道,她受苦了——本来她用不着受苦的。那小保安不屑道,她来了,我们才受苦呢。
我正要跟他争辩,一个老保安直截了当地告诉我说,癫佬,凤凰不是女人,她是台风,是一场热带风暴。
是的,凤凰是我身体里的一场风暴,我的身体兵荒马乱的,像十二级台风。
我对老保安的讥讽并不在意,他说凤凰是一场海啸或一场地震也无所谓,反正凤凰早就是我身体的一部分了,她迟早要回来。她果然要回来了,连夜赶回来。我满街地寻找凤凰,但结果没找到。我开始怀疑是不是全K城市的人都在捉弄我,让我空喜一场。为这事我琢磨了好长一段时间,绕了大半K城才真正弄明白,那个老保安没有欺骗我,K城市民也没有欺骗我,是我欺骗了自己。那天一场强台风确实是从中山市登陆,一路过来,横扫K城市,三天后台风才席卷而去,带来了三天三夜不停的台风雨,而喜欢搞恶作剧的气象台自以为幽默地把这场热带风暴命名为“凤凰”!
原来凤凰变成了一场台风。下一次她会变成什么呢?
我对气象台的幽默不以为然。他们是预报天气的,你们知道庖丁解牛吗?他们就应该像厨师那样严谨厚道才对,凭什么拿天气预报幽默?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没有幽默,K城将索然无味。我很久没写信了,台风过后的第二天,下着铺天盖地的大雨,这是凤凰带给K城的一份礼物,或许也是凤凰写给我的一封问候信,让我再也不要风餐露宿,要躲到安全舒适的地方……我想来想去凤凰真能替我着想,还是那样善解人意,因此我离开工棚的屋檐,躲进了K城市邮政局,宽敞明亮,环境优雅,真舒适啊。心情一舒畅,便觉得应该做点事情,我突发奇想,爬在大理石走廊上,用一张从垃圾箱里捡来的废纸给K城市气象台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赞扬他们拥有世界上最丰富的想象力,是一群无端被文坛长期忽视了的诗人,称赞他们像对待自己的情人一样对台风充满了感情,无论它来自南海还是东海,每一次都能给它起一个女人般温柔善良的名字,他们是了不起的人!我所有的奉承都是只为了一个目的:建议他们把下两次的热带风暴分别命名为“美兰”、“阿秀”……
祝气象事业兴旺发达!
28 
有一天,我忽然间想到,应该回一趟米庄。十多年了,我差点都忘记米庄,忘记父母。我得回去看看。虽然不是衣锦还乡,但能活着回去也不错呀,总比阙凤祥的女儿到K城十五年了却音讯全无更令父母宽慰吧。
口袋里没有钱。我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努力了好多次,却连火车站的候车室也混不进去。有一次,我成功地混上了一辆开往陶县的长途班车,离开了K城,陶县是管米庄的县,我的县。但才到花都,我便被赶下车。当时我向车老板求饶说,看在老乡的份上,你让我躺在车底的行李柜里成不成?或者让我爬在车顶上,干脆把我当作一具尸体运回去,好不好?我只想回一趟米庄,我都十年没回去了……但他以不安全为由,实际上是乘客的排斥,残忍地拒绝了我,把我扔在黑夜里。
米庄是我的故乡,谁也阻挡不了我回去。在这个问题上我清醒得很,没有一丝含糊。没有地图,没有指南针,不用问人,不用看指示牌,闭上眼睛,凭闻气息,凭感觉,我也知道回米庄的路怎样走。我沿着K城至肇庆的高速公路连夜往回走,跑得挺快的,风在我的耳边嗖嗖地响,夜虫轻轻地撞在脸上,K城离我越来越远。
这个世界还是有一些好心人,好几次,同方向的汽车在我的身边慢下来,问问搭不搭车。我说,当然搭。为什么不呢。但当司机看到我不像一个正常人,赶紧说了句“对不起”,加一把油呼一声溜远了。即便是这样,我也感激他们,因为总算有人在黑夜里跟我说话。后来,有司机问我搭不搭车,我果断地婉言谢绝。谁也不靠,就靠自己的两条腿,我就不相信回不到米庄。
那时候我有坚忍不拔的毅力,饿了就潜到路边的田地里摘一些果蔬吃,渴了就捧几口河水喝,困了躺在路边就睡。像我一样的人也不少,一路上我就碰上了好几个,他们是从这个城市往另一个城市迁徙,成都住腻烦了,就搬到K城来,K城不适合他们生存,就搬迁到上海去,反正他们很自由。不过,也有还没到达目的地便死在路上的,我在三水往肇庆的路上就看到一个女疯子倒在高速公路护栏外面。开始以为她是在睡觉,累了就要睡觉。但我觉得她应该藏到旁边的蘑菇棚里睡更安全更舒适,便好心地推了推她,目的是提醒她天就要下雨了。可是推了好几次她都没有反应,用手放在她的鼻孔一探,没有气息了。我心里一惊,尖叫了一声。汽车灯火照射过来,我看清了她的脸。其实她是一个年轻的、端庄的女人,只是衣服脏得跟我的一样,头发都凝结成一块一块的了。我对天说,下一场雨吧,把她淋得干干净净的,让她死后像一个女人!天果然下雨了,电闪雷鸣的,雨水很快将那女人洗涮干净,将她变成了一个体面的女人,看上去像……像阿秀!我的天!但我还很清醒,她不可能是阿秀,阿秀的左脸偏下的位置没有一块梅花状的黑痣。她是谁家的女人啊?真可惜啊,一个女人,也许她像我一样也是要回家的,家里也许还有孩子。如果警方查不到她身份,她的亲人就找不到她,连她的死在哪里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她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一想到这,我就更加觉得应该让自己的亲人知道我还活着,还和他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这样一想,就不顾疲劳,冒着倾盘大雨加快了脚步。
那个女人的死给我很大震撼,使我感到恐惧。一路上我猜想她是怎样死的,可能性应该有几种:饿死,病死,累死,冻死,被车撞死,被人先奸后杀……我想得太多太复杂了吧,也许其实她死得很简单,也死得很安祥,根本就没有那么凄惨。我瞎猜什么呀?瞎想什么呀?还想到如果自己也死在路上,死得不明不白……唉,兵荒马乱的,心里。
我走了差不多半个月。回到米庄的时候,又黑又瘦,衣不蔽体,跟野人没有任何区别。鞋早就就磨光了鞋底,脚底长满了水泡,沾满了沙土,臭气熏天,像两条来不及晒干便腐烂了的死鱼。
回到米庄那天,正好是黄昏,没有谁注意到我。我在那棵高不可攀的桉树下便听到了母亲悲痛的哭声。原来是我父亲刚刚断气。他得了癌症,都撑了两个多月了。他肯定是等我回来。他不会相信马茜关于我已经死亡的话,或许马茜也没有告诉他我在K城的真实情况,按照马茜的性格,她也许会说我K城过得很风光,事业有成,蒸蒸日上。我从窗口看到母亲和马茜守在父亲的床前,母亲都衰老成那样子了,她还那样悲伤!马茜没有安慰母亲,也没有流泪。她变得很坚强了!
怎么办呢,父亲已经断气,再也见不到我了。我为什么要从K城千里迢迢的赶回来,应该是心里感应吧,但父亲见不到我的最后一面,这不怪他,怪我,如果我的速度再快一点,如果我不多管闲事去“提醒”路边那个死去的女人,我就刚好能在父亲断气前赶回来,跟他说上几句话,向他说说我在K城的一切,告诉他真实的情况:在米庄无法出息,到了K城也很窝囊。告诉他,我已经放弃了理想,已经习惯另一种生活方式。其实父亲一辈子并没有出息,他也不是一样走到了人生的尽头?
倒是母亲,我不想让她看到我现在的模样,如果她看到我变成一个废人,她会比父亲去世更悲伤。我要转身离开的时候,母亲突然掉头叫我一声我的名字:“马强壮!”
她闻到自己儿子的气息了!她的鼻子比猎狗还灵敏十倍。
马茜惊诧地说,妈,你胡叫什么呀,你吓着我了。
母亲武断地说,是你哥回来了。
我们那里有这种说法,一个人即将去世,会有另一个已经去世的亲人回来带他(她)走的。母亲以为是我回来要带走父亲的魂魄了。
母亲飞快地跑出房间,我还来不及躲藏,便被她发现了。
“你?马强壮!”母亲凭直觉就判断出自己的儿子,尽管我与她过去的儿子没有任何相同之处,已经面目全非。
我突然哭了。十多年了,我没有哭,那时候我哭了。哭倒在自己母亲的脚下。撕心裂肺地嚎叫。马茜抱着母亲也哭成一团。
米庄的人从四面八方赶来。他们惊疑地凝视着我,安慰着我的母亲。在人群中,我看到了一张久违了的脸。我停止了哭喊。
美兰!美兰又回到米庄了,她不再是阿秀,又变身回自己了。她比阿秀更苍老,她拉着五个孩子。我想叫她,但王大可气势汹汹地站在她的后面——十多年过去了,我依然害怕王大可,哪怕他已满头白发,像一个软弱可欺的糟老头。而且,看上去,美兰和王大可非常恩爱,像正在度着蜜月。
“他怎么能是马强壮?”很多人都这样说,连美兰也这样不负责任地说。他们肯定以为我是从县城里来经过米庄饿得不成了想进村偷点吃的精神病人,只有我母亲力排众议坚定不移地说我是马强壮,她亲手给我披上孝服,一定要我给父亲送终。
别人说我母亲因为悲伤过度精神恍惚,见到一个精神病人也以为是自己的儿子。母亲拉着我的手要我给父亲叩几个响头,说父亲生前天天叨唠着我,像老妇一样罗里罗嗦。母亲说你一定得把你父亲的丧事办得风风光光,不能让村里人看不起。但我趁着母亲哭丧的时候从即将入殓的父亲的双脚上脱下那双崭新的黑色皮鞋(这是父亲第一次穿皮鞋吧),然后穿到自己的脚上,连夜逃跑了。因为我听到他们,三个老谋深算的叔叔和几个年轻力壮的人正在密谋把我关进那间狭窄的石屋里,想让我像阙元邦的儿子一样最后在那里变成一堆白骨。我决不能死在那间阴森的石屋里。幸好那时候我的心里没有兵荒马乱,懂得逃跑。
我把悲伤全部留给了母亲,沿着原路返回了K城。从此以后,也许我永远也不会回米庄。
29
凤凰说得不错,只有K城才是我最长久的衣食父母。如果你从K城街头巷尾匆匆而过,经常能看到垃圾箱旁边站着衣衫褴褛的癫佬,也许我是其中的一个。像我这种人,可以没有家,但不能没有垃圾箱。垃圾箱是我的粮仓。只有垃圾箱的地方,我们这种人就能生存。但我们过得也挺安逸的,辛辛苦苦得不到的安逸竟可以通过不劳作就可以得到,我们挺满足的。有一个很著名的故事你们听说过吧,一个流浪汉天天在海滩上晒太阳,一个富翁问他,你为什么不去努力工作赚钱?等你发财了就可以像我一样躺在这里晒太阳了。那流浪汉说,我现在不是已经在这里晒太阳了吗?那个流浪汉说得很对,他就是我们的榜样,我们不干活了,因为干再多的活也只能改变K城的容貌,却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过,你们不要学我们,如果没有警察K城就会兵荒马乱了……我们有时也过得不好,你们很少看到两个像我这样的人去争抢一个垃圾箱,因为那样会引起打架,就像一条狗不允许第二条狗来分享它嘴里的骨头一样。我说过,癫佬有癫佬的江湖,这就是我们的江湖规矩。
然而,就有一次我差点和另一个癫佬打起架来。那是在K城中医院门前,我正侧身往一只垃圾箱里伸手掏东西,突然碰到了从另一只窗口伸进来的手。冰凉的手。
我愤愤不平:“这是谁的手?”
我们是同时抬头互相看到了对方。
“王手足!”我惊叫。
他身上穿着一件深色西服,脖子还缠了一条红色的女围巾,左手揪着一只肥大的蛇皮袋,袋里装着半袋子垃圾。
看起来王手足虽然穿得比我体面一些,但比不上我威严。此时我头戴一顶过时了的解放军陆军军官帽,军帽上有闪闪发亮的军徽,腰间还系着一根废弃的电棒,这些东西都是刚从垃圾箱里捡来的——垃圾箱里什么都有,我还捡过毒品、手枪、避孕套和被肢解了的尸体。王手足惊疑地看着我。我啪一声抽出电棒,凶悍地对着他,威严得像个保安。
“你是不是王手足?”
“王手足”始料不及,惊惶失措:“我不是王手足——他妈的谁是王手足?”转身便跑。他的腿虽然明显瘸了,但他还是跑得很快,还不时回头看我是否追上来,在横穿马路时差点被一辆飞驰而来的小轿车撞飞。那轿车远远地停下来,司机探出头来要对“王手足”破口大骂,但“王手足”早已经不见踪影,那司机便挥舞着手骂我,骂的是粤语,最难听最损人的那种。我始终对着司机微笑。笑呆了。你们在大街小巷碰到的精神病人也多了吧,他们的表情跟我平常的表情是一样的,都是呆笑、傻笑,实际上都是笑。笑是最安全的表情,巴掌不打笑面人。还有幽默,幽默能给别人带来欢快,幽默是最安全的说话方式。我们都害怕被别人打,有些人无缘无故抬起脚来就踢我们一脚,比往地上吐一口痰还随意。因此我们选择了傻笑和幽默,逃过了许多不必要的拳打脚踢。刚才那个司机是要下车暴打我一顿的,但我一直对着他笑,能笑得多真诚就笑多真诚,我还对他说,你骂吧,就当是交通警,骂我作龟儿子也成。果然,他把已经踮到地上的右腿收了回去,关上了车门,只是从窗口远远地往我吐了一口痰便走了。那口痰离我还有十多米,顷刻之间便被蒸发掉,像他骂的话被风一吹就消失了,还来不及装进我的耳朵里。但还是有零星的、带着酒气的痰液顽固地溅到了我的脸上,我惊讶于这口痰离我那么远还能抵达我的脸,可见那司机的力气有多足,怒火有多旺,如果他真揍我一顿,我的骨头都会散架。幸好,只是零星的痰液。我替王手足受了罪,见义勇为,为兄弟两肋插刀,很高兴。哼起愉快的《到哪里找回阿秀》,往北拐了个弯,想追寻王手足,但他已经消失在人海,像惊弓之鸟,像担惊受怕的逃犯,草木皆兵的。
王手足,你害怕什么呀?我是你的兄弟呀,但我不会再缠着你要你管我吃饱穿暖,我只想跟你探讨一下人生、命运、理想、爱情,这些问题我们一直没有探讨过,或者没有探讨好——很多问题都没有解决,我们就来到K城了,我们都来错了地方,但我们都不能向任何人坦白说,我们来错了地方,我们丢不起这个脸。我们错了,但不要紧,我们把错改过来,改成对的。从明天开始,我们兄弟团结合作,肯定不会饿死,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们,如果振奋精神,总有一天,我们东山再起,杀回中国大酒店,你当你的保安,我做我的厨师,凤凰在我们之间来回穿梭,对我们不偏不倚,一视同仁,快活得像个皇后……
但是,你为什么像我一样放弃了理想?
我又说到了理想?你们听我说说理想,不过,好像我已经说过了,不说也罢。理想算个吊!在K城,有多少人为了理想而来,又有多少人最终放弃了理想?很多,开始时雄心勃勃,后来垂头丧气,最后便是绝望。我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种,王手足又属于哪一种?反正我们还在K城里活着,别人说我好吃懒做、装疯卖傻,好吃懒做有什么错?装疯卖傻有什么不好?不用干活也能过上舒适的、自由自在的日子,还不用为尊严问题费尽心机。别人安安逸逸地能得到的东西,我即便千辛万苦也得不到,我为什么还要去流汗?为什么街头精神病人越来越多?能不多吗?不是别人把他们逼疯,就是自己把自己逼疯了,有的实际上并不疯——嘿嘿,到底有多少是真疯我也不知道,反正我不是,估计王手足也不是,每天躺在越秀公园、流花公园和菜市场里的那些癫佬中至少有一半不是,他们是什么人我不清楚,谁也不清楚,也不打听对方原来是什么样的人,说不定真有你们追捕的逃犯,说不定我跟强奸犯杀人犯睡过同一块石板。不能相信任何人,太危险了……现在我什么都怀疑,即使马茜、凤凰、阿秀统统站在我的面前我也不相信,我是自己的国王,我六亲不认了。草木皆兵。怎么回事啦?因为乱了。人乱了。世界乱了。乱七八糟。兵荒马乱。
我又说气话了。其实,有时候我也重新考虑理想,重新开始……我说过K城很多的不是,但没说过K城不是一个好地方。K城是世界上最宽容最繁华机会最多的城市,对别人我也是这样说的。有一次,我在垃圾箱里捡到一封收信人还来不及打开的信,拆开一看,是湖南省乡下的一个小青年写给他的表哥的,他说他初中毕业了,在家乡无所事事的,别人瞧不起他,没有尊严,没有出路,想到K城碰碰运气,不知道K城好不好?有没有我的生存机会?也许他的表哥死了,别人把他的信扔掉了,他正在乡下傻傻地等答案呢。我想了想,不能让一个年轻人在等待中浪费时间呀,于是冒充他的表哥给那个小青年回了一封信,明确地告诉他,K城是一个好地方,是一个理想国,在乡下得不到的尊严能在K城得到,K城有数不清的财富和尊严等着像你这样的有志青年……我说的是实话,心里话,没有欺骗性。那个小青年收到我的信后肯定马上收拾行囊日夜兼程赶到K城,现在可能就在什么地方起劲地干活,像我当初一样,野心勃勃、干劲冲天的……
等等,好像刚才我说到了尊严对吧,对,尊严,很久没有谈论这个问题了,几乎忘记了,我只懂得不能让别人打我的右脸,不打我的右脸就是维护了我的尊严……尊严?在米庄的时候我经常用这个词,在前十年,在那时的K城,我也常常想到这个词,呸,都很久了,陌生了,好像只有跟你们警察谈话的时候才会说到“尊严”二字,妈的,我跟警察谈什么尊严!从今往后,少谈,好吧?对我来说,谈尊严就像进中国大酒店吃一顿西餐那样奢侈、不现实,被人嘲笑。操自己的妈,我又说到了中国大酒店啦——我是不是颠三倒四、语无伦次地说着同一件事情? 
我是这样的一个人:清醒的时候聪明绝顶,糊涂的时候兵荒马乱。不过,清醒的时候有时也兵荒马乱,糊涂的时候有时也聪明绝顶。
此后的日子里,我似乎谁也不想,甚至连母亲也不想,只想着一个人:王手足。失去了凤凰的王手足。放弃了理想的王手足。走投无路、苟且偷生的王手足。与我殊途同归的王手足。
我的好冤家。我的好兄弟。
我说过我们有缘分,打死也是一条船上的兄弟。你们应该听说过王手足的,一个月前K城发生了一件荒唐事,半夜里有人在流花公园的马路边指着空中的半轮月亮大声呼喊:“外星人的飞船来到K城了!”开始没有人相信,后来越来越多的人从公园里涌出来,围着那个人往天上看,那轮月亮越看竟越像一艘腾云驾雾的飞船,正向着K城降落。他们跟着那个人呼喊,把K城都惊醒了,越来越多的人穿着睡衣趿着拖鞋涌到流花公园,大家往天上看,恐慌万状,转而争先恐后地要逃亡,K城突然间交通瘫痪,彻夜不安……
那天我也在流花公园,我也看到了那轮月亮,那时候我清醒得很,哪里是什么外星人的飞船?它就是一轮普通的月亮。第一个把月亮当作飞船的人就是王手足,正是他指着月亮呼喊。我对他说,王手足,别胡闹了,它只是一弯普通的月亮,不是外星人的飞船,哪里会有外星人?如果有,我早就跟着他们走了。王手足低声地吼我:“你懂什么,靠边站去!”王手足喊得更理直气壮,更像模像样,那些精神病人和流浪汉呼啦地围过来跟着起哄。他们精力充沛,要找些自己的娱乐方式,就让他们乐去吧,但正常人也掺乎进来了,他们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反而相信了精神病人的胡扯,甚至你们警察一开始也信以为真了,听说你们还惊慌失措地向K城军区求助,直到天文台出来辟谣,你们才清醒过来,狠狠地驱赶流花公园的精神病人和流浪汉,把王手足抓起来,第二天却又把他放了。一帮癫佬开了一次K城市民的玩笑,你们拿精神病人没办法吧?我真佩服王手足,他太逗了。我愿意跟他一起。因此我四处寻找王手足,我想告诉他我的一个宏伟的构想,就是建造一艘真正的飞船,把全世界的精神病人全部搬迁到月亮上去,成立一个精神病人王国,每一个人都是国王。没有什么不可能的,王手足肯定赞赏我的构想,或许他脑子里也有同样的谋划,我们不谋而合,我们已经是一条船上的人了。可是,我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他了,开始我以为被你们搬运到其他城市去了,但后来一想,王手足和我一样,他的梦想在K城,他不可能离开K城的,即使被驱逐了还会回来。K城大着呢,多你一个人不算多,少你一个人不算少——我算过了,凭K城的能力,至少能养活三十万像我们这样的人。K城是我们的K城,它最大的好处是四周都没有门,我们随便进进出出,像自己的家一样。这样的家不能缺少王手足。我得把他找到,还想劝告他,不要再胡里胡涂地把什么月亮当成飞船糊弄K城市民了,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呆着,遵纪守法,安分守己,做个良好市民。
有一天黄昏,行人稀少,在解放路边,我看见一个貌似癫佬的人蹲在那里,耷拉着头,双手捧着一本书,冒着凄风冷雨专心致至地看。我想,像我们这类人还有谁对书籍痴迷到这种程度的?难道他比我还知识分子?我好奇地凑过去在他背后偷窥。原来他是在看一本《新华词典》,还倒着看。雨水都把词典淋湿了,字迹也模糊了,他仍死死盯着词典,目不转睛,过了好一会他仍保持着同一个姿势,定格在第138页上。
我突然想起,这本《新华词典》太像我原来那本。陈旧、有破损,皱巴巴,散发着我的汗臭和唾液味。它失踪多时。现在,它落到这个衣不遮体、蓬头垢面的人手里。要是过去,我会毫不犹豫地一手夺回来。可是,我已经不需要它了。它将我的亲人一样,离我而去。我彻底跟自己告别,跟过去告别。我好像变得无牵无挂,心安理得。有人喜欢当达官贵人,有人喜欢当亿万富翁,有人愿意当社会贤达,我一点也不妒忌。我已经决心老老实实、专心致志、全力以赴地当好精神病人。当精神病人是我后半辈子的事业。小心翼翼,自求多福。
这个倒着看《新华词典》的呆子是我近来难得一遇的知己。我想陪一会他。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报纸,是上个月从一张K城晚报上撕下来的,因为内容幽默,我很喜欢,无聊的时候经常拿出来读读,让两只耳朵听到自己嘴巴发出的笑声。我对这个呆子说,我读一封一个傻逼男人写给他前妻的信,让你也乐乐。他没有反应。我再说一遍,如果你没有意见,我就读了。其实这一段文字我几乎能背诵了。
亲爱的慧芳:
我这封信写的很慢,因为知道你认识的字不多,看字不快。
我已经搬家了,不过地址没改,因为搬家的时候把门牌带来了。 
这礼拜下了两次雨,第一次下3天,第二次下4天。 
昨天我去买月饼,店员问我要切成6片还是12片,我说6片就成了,12片吃不完。 
我给你寄去件外套,怕邮寄时超重,把扣子剪下来放口袋里了。
最后告诉你本来想给你寄钱补贴家用,可是信封已经封上了。 
中秋节快到了,别忘了给孩子们讲讲很久很久以前的事:那时候,天还是蓝的,水也是绿的,庄稼是长在地里的,猪肉是可以放心吃的,耗子还是怕猫的,法庭是讲理的,乞丐是不敢抱着人的大腿要钱的,每个人都是有理想的,好吃懒做是可耻的,弱者的尊严是得到保护的,好心肠会得到好报的,人是不会轻易疯掉的,精神病院不关正常人的……(注:以下不是信的内容,是我自己加上去的)凤凰、王手足是恩爱的,马茜和王手足是一家子的,《新华词典》是人人能背的,世界上是没有警察和电棒的……
我一边念一边观察这个呆子的反应,我都被自己逗乐了,可是,他依然像一具僵尸,盯着那块报纸,一点反应也没有。幽默在他的身上根本起不了作用。他是K城最不懂幽默的人。
对牛弹琴。我不往下念了,故意跟他斗气地说:我看你一页词典究竟要看多久?
但我的耐性远远比不上他,半个小时后,他仍一丝不动,手中的词典早已经湿透,他脸上的雨水一滴一滴地落到词典上。
我叫了一声:“喂,这是藏宝图,还是中奖彩票?”
他没有反应,我轻轻地踢了一脚他的屁股,他仍无动于衷。我自己禁不住得意地笑起来。
“阿呆,你有本事从《新华词典》里找得出几个形容你人生和命运的词语吗?”
他肯定不能。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从词典里找到恰如其分的词。
一对共撑一把雨伞的母女从身边走过,那个还不谙世事的女儿惊讶地对她的母亲说:“两个癫佬究竟在干什么?”
我听不清楚她母亲的回答,估计回答得很幽默,因为小女孩突然向我露出了笑脸。
毛毛雨把我的头发和衣服弄湿了,眼睛模糊了,耳朵里全是水。
这个呆子,一点趣味也没有。早知这样,我还不如不跟他斗气!我想。然后拂袖而去。走远了,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他一眼,他仍在蹲在那里看词典,像雕像一样。我突然感觉到他比我可怜。不远处的垃圾桶里正好有一把别人废弃的破雨伞,我飞快地抢在一个捡垃圾的人之前把雨伞拿过来,盖在他的头上。然后,我放心地离开,穿过农贸市场的时候我幡然想起,此呆很像王手足,但又不能完全肯定他就是王手足。K城那么大,人海茫茫,凭什么我能轻易碰上王手足?我责怪自己当时太得意、太大意没有仔细看清楚,或者亲切地称呼一声“兄弟”。
一路上我都在跟自己争辩他究竟是不是王手足:如果他不是王手足,他却有一个长满了茧子和疮疤、散发着臭气的癞头;如果他是王手足,听到我说话他应该惊惶失措或惊喜交加才对——但或许他已经冻僵了,又或许他只是睡着了,说不定还做着梦呢!
对,他肯定是在做梦。在K城,谁都能做个好梦,这点权利,连你们警察都不能随便剥夺。他的梦肯定已经做到了很远的地方,无边无际,比世界还要辽阔,比宇宙还要浩瀚,不会萎缩,也不会坍塌,五彩缤纷,色彩斑斓。
我忍不住又折身返回。看到他正在流口水,美得像坐上了宇宙飞船。几十只无所事事的苍蝇在他的嘴边上窜下跳,争权夺利,我本想帮他驱赶一下,但还是不忍心打搅他。苍蝇是我们的小兄弟,它们经常寄宿在我们的嘴边,我们养活了它们。都习惯了,即使十万苍蝇也吵不醒他。我的打算是,等他醒来的时候突然发现面前摆放着一堆丰盛的晚餐,香喷喷的鸡屁股、鸭脖子、叉烧牛肉、酱油炒饭,还有半瓶还暖着的黄酒……我们兄弟真应该好好喝上一杯了。
这样想着,我重新动身往前走,得意洋洋地绕过梦之岛、中山纪念堂、白云山花市,穿过东风中路、保利花菀、万达电影院……经过一家新华书店时,我本来想进去买一本《新华词典》。下半生,我有一个小小的理想,就是从第139页开始,把《新华词典》从头至尾全部背下来。但口袋里没有钱。更重要的是,我急于赶往市政府中心广场。听说那里聚集了很多精神病人,是几个房地产商用一顿“丰盛的晚餐”为诱饵雇他们冒充欠薪民工到那里向市政府讨债的。谁也不欠我的。我不是要闹事,只不过是想去领取一顿丰盛的晚餐而已。彼时,如果谁请我到中国大酒店吃上一顿晚餐,我也十分愿意。
我也并非要独享,我要把这顿丰盛的晚餐献给王手足,以此表达我的兄弟情谊。
物以类聚。我内心里也希望能和那些精神生了病的人在一起。我们聚集在一起,众人平等,和平共处,相亲相爱,即使素昧平生,没有共同语言,貌合神离,甚至各怀鬼胎,也能凝聚,让别人觉得我们十分强大,不敢轻视我们。因此,我迫切需要跟他们汇合。
命运真是扑溯迷离,人生处处有意外,即使《新华词典》里的词也无法形容。我想不到,在通过状元巷的时候被你们逮个正着。好像你们在我必经的路上埋伏好久了。抓住就抓住了,又不是第一次。没有什么可怕的。我什么都可以告诉你们,只要你们管我饭吃,谈几天几夜也成,谈一辈子都成——K城太平盛世的,你们没事可干,反正你们闲着也是闲着,不过你们不要用电棒恐吓我。我不怕警察,但怕电棒,电棒在谁的手里我都怕,一怕我的心里就兵荒马乱。如果用电棒打我,我发誓,下一次死活不让你们抓到。
2009年11月第一稿,2010年8月第二稿
2011年2月第三稿  ,2016年12月第四稿
原发《江南》2011年第2期;
2017年8月由漓江出版社,出版时书名改为《马强壮精神自传》
(连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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