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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侯虹斌
编辑|渡十娘 
同样的性,对女性来说是极度羞辱,对男性来说是无上光荣,这就是黄谣得以生生不息的原因。
冰川思想库特约撰稿丨侯虹斌
苏州大学男生赵某峰造黄谣一事,以苏州大学开除其学籍、当事女生决定不再上诉暂告一段落了。
但这位男生为什么要如此丧心病狂地“造黄谣”,损人不利己,出于什么心理,还是一个谜。
问题还在于,这种莫名其妙地对女性以“造黄谣”取乐的男性并不是孤例,近年闹得轰轰烈烈的已有好几桩了。当下正在热映的电影《保你平安》,讲的就是被“造黄谣”之后,平反是多么难的故事。
不了解这种“造黄谣”背后的心理机制和社会环境,很难减少这种行为。
01
关于苏州大学的这种“造黄谣”的事,要追溯到2022年5月12日了。
女性受害人第一次发现自己被造黄谣。当时,张女士就向所在地济南历城区洪家楼派出所报警,警方介入调查。
历时6个月,受害女生终于找到发布谣言的人,就是苏州大学2019级商学院学生赵某峰,她的高中同学。
赵某峰把她的照片进行恶意PS成虚假淫秽图片视频之后,发布在某色情网站上,并附文带有大量的羞辱性词汇,声称自己与之发生过关系,还泄露受害女生的个人信息。
接着,赵某峰P了越来越多女同学与女性朋友的色情图片,发到黄色网站上。论坛里经常有数百上千条评论,网友也将自己的女性朋友的照片发出来,要求大家P成色情图片。
受害女生找到肇事者赵某峰,质问他;没想到,赵某峰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心理变态”,但毫无愧疚悔改之意,并要求受害者不要曝光此事。
而这个赵某峰曾是班长,参选过省最美中学生;还考上了211大学,现在大四考研进了复试。这个反差,让受害女生非常意外。
证据确凿,赵某峰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拘留十天,定于2023年暑假执行。随后苏州大学开除其学籍。一夜之间,赵某峰回到高中学历,前途全无了。
图/网络
但是,赵某峰得到的惩罚还远远不够。造谣诽谤与传播淫秽物品两个都是刑事罪名,赵某峰的所做所为,不应该止于开除,如果罪名成立,还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受害女生碍于维权艰难等各种原因,放弃了上诉。但是,公权力不应该放弃追责,依然可以转为公诉,数罪并罚。
02
类似“造黄谣”的案件并不少。

2021年7月,西北大学一男生盗用十余名女性照片,包括自己的女同学、辅导员等,多次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并配上淫秽图片和污言秽语,对这些女性进行诽谤,时间长达半年多。
更离谱的是,他曾花2000元雇佣一位“黑客”,盗取女生账号发布黄色广告。当时,西北大学相关工作人员协助学生报警,当地警方已立案。可惜后续新闻没有报道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同样是2021年,一篇《当“我们”作为“母狗”出现在朋友圈》也引起了很大反响。中山大学学生赵某晨,把17位女生P上裸照或各种淫秽图片,假装她们自称是“小母狗”,召集“淫乱派对”,这些谣言和污言秽语在网络世界上传得沸沸扬扬,当事女生和学校的名誉受到极大损害。
经由受害的17位同学的联合调查,找出了赵某晨。赵某晨被珠海警方处于行政拘留三日处罚,中山大学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当事女生被确诊重度抑郁症(图/“杂思回收站”公众号)
被他们污辱的女生,可能是他的朋友同学,也可能与他素不相识。难以理解,这些男性宁愿自毁前途、不惜犯罪,甚至还要花钱雇黑客,也要去毁掉她们的生活。
“造黄谣”,是为了什么?这是他们眼中一种了不得的快乐吗?
当然,“造黄谣”并不是男大学生的“专利”,它遍及社会的各个隐秘角落。
去年,一个女孩和自己亲外公拍了一组照片,立即被营销号污蔑成“富豪娶少妻”的傍大款,收获了大量互动。在那些评论当中,相当多是进一步对这个女性的造谣和泼脏水。
2022年,年轻的郑女士,在被保研到华东师范大学后,拿着录取通知书到医院与病床上84岁的爷爷分享这一喜事。结果,照片被广为传播,就因为她的头发是红色的,有人编出“专升本”的故事,卖起了课;有人说她是陪酒女、夜店舞女、不正经人、妖精、红毛怪……还有人甚至攻击她生病的爷爷。
郑女士得了抑郁症,半年后去世。而那些造谣的人,一哄而散,毫发无损。
甚至,连拥有各种社会资源的女明星,面对被造谣的时候,也很难有解决方案。比如,张静初被一家叫“芝士快跑”的抖音账号连续发布了三条视频,对她进行诽谤攻击,内容包括:利用不正当男女关系获取工作机会,被封杀、被掌掴等等,甚至连她的出身和家庭都在侮辱。
但就算是张静初花了很多精力去取证、打官司,最终打赢了官司,可这个充斥着娱乐圈各种谣言污辱的账号只是赔了3万元后,仍照常运转。
张静初录了个视频讲述这个故事,无奈地说,“黄谣不会清者自清,只会愈演愈烈”“赢了官司,却惩罚不了造谣者。”
03
问题是,为什么男性极少有被造黄谣的,更不可能出现女性去造男性的黄谣?是因为太尊重男性吗?当然不是。
因为,造女性的黄谣有作用,有关注度,有影响力,对女性名誉真的是有破坏性打击;反过来,则不然。女性天然就是被“性凝视”的对象,有性价值;而男性没有。
编造出“性生活混乱”,对女性是极大的名誉伤害;但对相当一部分男性来说,不仅不是丢脸的事情,反而是种荣耀。
你以为这些男性只编女性的黄谣吗?不,他们更喜欢编自己的。看看,上述这些造黄谣的男性,都非常乐衷于把自己也编进去,声称自己“睡”了多少女人,跟多少女人发生关系。他们自己造自己的黄谣,乐此不疲。
同样的性,对女性来说是极度羞辱,对男性来说是无上光荣,这就是黄谣得以生生不息的原因。
图/网络
另一方面,社会有些人对女性非常鄙夷,不相信女性有除了性功能以外的价值。
这些人认为,一个女性的所有人生,都必然是与性绑定的。所以,普通女性的各种生活、工作与全部人生,必然全都是“性”。跟爷爷合照是“性”,展示学历是“性”,女人活着呼吸,就是被“性化”的玩物。
这种观念是如此之普遍而常见,以至于,在生活中有些人对女性随时随地开口“造黄谣”,甚至变成刻在DNA里的一种刻板印象了。
看到一个女领导:“她是靠睡上去的吧?”
看到有女性开好车、穿戴名牌:“绝对是靠卖身换来的。”
看到女性长得漂亮:“一定是做那种皮肉生意的。”
甚至,看到女性报警被强奸:“一定是价格没谈拢”。
女性被杀害:“一定是她绿了男人。”“一定是她拿了男人的钱。”
这些评论,无时无处,充斥着现实生活、充斥着网络评论。你甚至很难说,造这些黄谣的一定是坏人,可能就是身边的普通男同事、女同事。对这些谣言,大家也很难都去取证、去一一报警。
这些人与当事女性并无瓜葛,但就是非得顺嘴污辱一番。我想,这里还是一种心理机制。那就是,当一个人(不分男女)无法与异性进行平等交流,不能建立真正的亲密关系的时候,他(加上少部分她),是会通过“性化”别人来满足自己低级的口唇期欲望的。
这些被“性化”的无辜者,基本上是女人,他们就通过不断地羞辱女性,获取自己低层次的性快感。
对于其中那些主动P图、刻意发布传播的人,法律该有所行动,不能一次又一次地等着受害女性像福尔摩斯一样进行调查。被曝光出来的只是少部分,是女受害者们主动查案查出来的。可这些都是刑事罪行,应该发起公诉啊。
这可以参照2020年杭州吴女士的“造谣出轨快递小哥”案。由于被造谣,吴女士被公司辞退,名誉受到极大地侵害。吴女士提出了刑事自诉,在检察院建议下,该案由自诉案件转为了公诉案件,被告人郎某、何某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图/网络
前些天,还有一位女性在广州地铁里的一张普通照片,被别人P成在地铁里的全裸照发到群里,放上网络,又掀起一轮对“女网红无底线”的批判。也不知道这个造黄谣、传播淫秽作品的人,坐牢没有?
而苏州大学、中山大学的这些案件,还要加上传播淫秽色情照片,难道不更应该发起公诉,一查到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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