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晨报
准点下班也能成为被辞退的理由?
试用期准点下班,到底是理所应当还是“工作纪律差”?
今天,你实现“准点下班”自由了吗?
近日,一则有关“准点下班”的短视频引发众议。
3月2日,上海的王女士称自己在试用期第三天就被辞退,老板给出的原因是前一天下班时间太早。
她所在的公司规定上班时间是上午9点半到下午18点半。在试用期第二天,王女士于18点33分在公司用电脑给领导发了消息,领导没有回复,于是她决定下班。
明明是准时下班,次日早上,王女士被领导叫进办公室一顿痛骂。公司给她发了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以“无故顶撞上司,工作主动及工作纪律差,不以公司利益为首”的理由开除了她。
面对试用期三天就被开除的局面,王女士认为,试用期第一天上班的时候她给老板发消息下班,老板没回,所以自己准时下班,以及之后也当如此。
王女士表示,“我跟领导说,你没回我呀,他说我必须要秒回你吗?我没回消息你就可以走了吗?”
她认为既然老板没回复,正点下班理所当然,并不是自己的问题,希望公司按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此视频一出便引发网友讨论,多数网友认为,准点下班天经地义,公司格局太小,并质疑公司是否遵循《劳动法》。
但也有网友认为,试用期还是要尽量表现自己。
网友力挺“准点下班”,
是反感职场“内卷”
无独有偶,“山海视频”也在近期发布了一则“女生准时下班被批踩点走”的新闻,很快冲上热搜。
当事人孙女士称,她在一家公司做内勤文员,公司的工作时间是上午9点半上班,下午6点下班。
当天,她完成工作准备关电脑下班时,领导给她发了消息,大意是,对她每天准时下班很不满意,让她不要六点整踩着点走,可以六点零几分再走。
孙女士不解:完成工作后,按时下班有什么不对?
事实上,类似的新闻不是第一次被爆出,此前,员工因为“准点下班”被公司领导提醒、警告甚至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情况都曾有发生。
相关社交媒体平台上,上述新闻的阅读量达到了4亿,网友评论达数万条。
网友“龚先生”认为,不是大家非要给这几分钟讨个说法,而是在通过力挺“准点下班”表达一些潜台词:
摸鱼加班、“表演”式加班职场歪风由来已久,无意义的加班、“内卷”能不能少些?
职场中的存在感能不能不靠工作时长来刷?
员工准点下班、拥有“下班自由”能否成为常态,而非“想为又不敢为”之事?
有观点认为,准点下班其实是一种能力。
意思是,能准点下班意味着能科学、合理地规划工作内容和时间,能保质保量、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和预期,有执行力、不拖延,能处理好工作和生活之间的关系,等等。
说到底,老板也好,员工也罢,都应该向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努力,而不是把太多的精力放在工作时长和表面功夫上——这才是更科学更可持续的工作方式,这样的企业文化带给公司的收益会更大。
不仅在我国,是否应该准点下班其实也在其他国家被讨论。
2019年,日剧《我,准点下班》中,剧中角色就通过一句又一句的硬核台词表达了对准点下班、回到各自生活的殷切期望。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就表示应加强对“8小时工作制”的监督管理,她提到:
“8小时工作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然而近年来,一些行业和企业存在违反8小时工作制度的情况,甚至部分企业‘996’成为常态,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并未得到充分保障。”
“许多员工每天要工作超过12小时,甚至达到16小时以上。”
她认为,超时工作、无偿加班、“996”等问题,对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严重违背了劳动法规的规定。
对此,她建议,充分落实8小时工作制,保护劳动者休息权、健康权。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休息权保护,对企事业单位8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包容甚至鼓励员工准点下班,同样是一种能力。
因为这样的领导,更懂得制订合理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流程,懂得劳逸结合更能保证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热情。
曾有研究表明,“快乐的员工贡献的生产力,比消极员工的平均高出20%。”这值得所有管理者深思。
你会准点下班吗,为什么?
【言之有“礼”,天天赠刊】小编将从本文选取1则走心留言,赠送2023年第6期《青年文摘》杂志1本~
本文来源:新闻晨报综合白鹿视频、人民政协网、九派新闻、工人日报客户端、网友评论
▽ 点击阅读热门文章 ▽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