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综合
2023年2月9日,北京八宝山天元殡仪服务中心因价格违法,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00.5万元。记者了解到,这并非北京八宝山天元殡仪服务中心因价格违法首次被罚。
人们纳闷,“天价殡葬”事件接二连三发生,怎么还没完没了了?“不公示”“超标”“不提供”……一份份处罚决定书中的高频词揭示出违法“高发区”。相关从业者与专家介绍,“天价殡葬”屡屡发生的原因,一是因信息不对称和垄断滋生的行业傲慢,二是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民政部门规定,北京殡葬服务价格实行全市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并根据服务项目的重要程度和竞争条件,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同时,各殡葬服务单位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群众文明消费、节俭消费和理性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然而在相关违法事件中,我们看到的却是收费标准“难觅踪迹”,收费项目“超额收取”。
专家指出,一方面,殡葬行业具有较强的垄断性,大多提供“一条龙”服务,叠加信息不对称等情况,消费者往往缺乏议价空间和议价能力;另一方面,借逝者亲属悲伤情绪下无法做出理性判断,一些殡葬服务机构捆绑孝道,在销售及提供服务过程中巧立名目、抬高价格,误导消费者,把慎终追远变成了慎终追“钱”的闹剧。
殡葬乃人生大事,与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中国人自古以来便尊崇“逝者为尊,死者为大”理念,愿意尽全力把逝者的“最后一程”办得体面。对于这样一个兼具公益性质与市场属性的行业,必须坚持殡葬服务公益为主、市场为辅的原则,谨防其成为商家逐利的赛场。
让“规矩”立起来,透明起来。相关部门应严格殡葬服务机构资质审核,明确殡葬服务的价格清单与市场主体的责任清单,打破殡葬行业隐形垄断,以法治的力量扫除“灰色空间”。殡葬服务行业也应确立市场规则与行业准则,督促引导从业者牢固树立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让市场回归良性发展。
让“监督”硬起来,严起来。去年以来,相关部门严格执法,对相关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但一些商家令行不止,违法行为屡罚不禁,就需要相关部门提升执法力度,对老百姓深恶痛绝、苦之久矣的“天价殡葬”现象更是要顶格处罚,让违法者吃够苦头,真长记性,以法治的权威维护市场秩序,让百姓安心顺心。
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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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宝山天元殡仪服务中心
接连被罚款
2023年2月9日,北京八宝山天元殡仪服务中心因价格违法,再次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00.5万元。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12月,北京八宝山天元殡仪服务中心在收取遗体整容费时,违反“遗体整容150元/具”的规定,高于政府定价制定遗体整容费价格,按照每具150元至1000元不等的标准收取。此外,在收取接尸车运输费时,违反“接尸车运输费,中档车起价50元,10公里以上5元/公里”的规定,自定标准收取接尸车运输费,按照普通灵车每车次260元、别克每车次800元、奔驰每车次1500元的标准收取。不仅如此,北京八宝山天元殡仪服务中心在经营场所也没有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023年2月9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其做出处罚决定,除责令改正价格违法行为之外,还对其罚款100.5万元。
记者了解到,这已不是北京八宝山天元殡仪服务中心因价格违法首次被罚。此前,北京八宝山天元殡仪服务中心曾在中日友好医院承接殡仪服务业务,在租用告别室政府指导价为200元/场的情况下,实际上却收取每场1900元的“高价”,甚至连收费票据都无法提供;此外,其过去在民航总医院承接殡仪服务业务时,对“尸单”、“尸袋”以及“脱穿衣”“人工费”等没有公示价格。2022年8月,北京八宝山天元殡仪服务中心因“严重”价格违法,被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从重处罚,总计罚款50.531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62.5元。
北京八宝山长玖殡仪服务公司
被罚100.5万元
2023年2月9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还对北京八宝山长玖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
2022年12月,北京八宝山长玖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在收取告别室租用费时,违反“一类高档装修告别室租用费,50平方米以上(含)一类高档装修告别室租用费限价300元/场”的规定,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告别室租用费价格,按照每场2300元的标准收取。此外,在收取接尸车运输费时,违反“接尸车运输费,中档车起价50元,10公里以上5元/公里”的规定,自定标准收取接尸车运输费,按照每次1500元的标准收取。经营场所也未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为此,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对其罚款100.5万元。
北京天堂祥鹤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被罚没670余万元
2022年9月,北京日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了解到,曾为北医三院、北京电力医院等医院太平间提供殡仪服务的北京天堂祥鹤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因价格违法,被没收违法所得109万余元,罚款565万余元。
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在北医三院、北京电力医院等医院太平间提供殡仪服务时,存在一系列价格违法行为。
其中,当事人与逝者家属协商价格收取的供饭服务、起灵金光大道、遗像贡台服务及纸费,未进行价格公示。

当事人在提供冷冻存尸服务时,违反原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冷冻存尸费3日以内(含3日)每具每日30元;3日至7日每具每日40元;7日以上每具每日50元”的规定,高于政府定价制定冷冻存尸费价格。
当事人以2000-4000元/天不等的价格收取单间冷藏费/单间装饰租用费和高档单间恒温冷藏存放服务费,实际均为冷冻存尸费。2020年1月22日至2022年3月8日,收取单间冷藏费/单间装饰租用费162笔,按政府定价标准应收17060元,实收907770元,多收890710元;2021年6月11日至2022年4月7日,收取高档单间恒温冷藏存放服务费96笔,按政府定价标准应收3120元,实收242000元,多收238880元。合计多收价款1129590元为违法所得。
为此,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除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之外,同时没收违法所得109.6030万元,罚款565.2950万元。
综合来源:半月谈微信公众号、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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