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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携带炸弹!”
樟宜机场,T1出发大厅,6号柜台工作人员,通过对讲系统发出警报。
转眼间,机场人人戒备,全副武装的警察从四面八方包抄,控制住自称“携有核能炸弹”的坦桑尼亚男子。
本周三(1月25日),事件的主角奥马尔·阿卜杜勒·雷曼·阿齐兹(Omar Abdulrehman Aziz音译),在法庭上,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炸弹客”事件发生在今年1月6日,事发时,奥马尔和同行朋友在樟宜机场大厅,办理登机前的行李托运手续,他们准备前往泰国曼谷。
当时,办理托运的机场人员询问奥马尔,行李中是否有违禁物品。奥马尔回答“没有”,但很快补了一句,说行李有RDX(Research Department Explosive),还解释那是核能炸弹。
(图源:PIXABAY)
立马,工作人员发出报警。机场警方迅速控制住奥马尔和他的朋友。
在彻底搜查过他们的行李后,证实这只是闹了一场“乌龙”,奥马尔根本没有携带任何危险性物品。但他仍要为自己不看场合的幽默感,被禁止登上飞机,并面临指控。
在法庭上,奥马尔哭诉,这只是一个玩笑,而且当场也向机场工作人员道歉了。他以为道个歉就完事了,但在当他和朋友被拒绝登机后,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虽然他的朋友在配合警方完成初步调查后,被获准离开新加坡,但他却被勒令留在新加坡,等待接受法官判决。
最终,法官念在奥马尔初犯的份上,最终判处他受罚2000新元(折合人民币10000多元)
听闻这事件,不少网友觉得该罚。
(图源:脸书)
在法律森严的新加坡,对待可疑物到底有多严格呢?新加坡眼之前也曾报道过多起类似的“炸弹惊魂”。酷航起飞前收到炸弹威胁电邮!全机紧急地毯式搜查
虽然,这些事后都被证实是闹剧,但根据新加坡防止骚扰法令(POHA),任何人蓄意传达带有威胁或侮辱性的信息,引起他人恐慌或焦虑,可悲罚款最高5000元新币(折合人民币近26000元),或坐牢长达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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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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