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难得君。
01
在写今天这个事件之前,让我们重温一下人类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启蒙思想家约翰·洛克的观点。
约翰·洛克(1632年8月29~1704年10月28日)出生在英伦岛国,他被称为人类“自由主义之父”及“人类思想启蒙祖师爷”。
洛克是和满清康熙(1654年5月4日~1722年12月20日)同时代的人,一边在大兴文字狱,而另一边已经奠定了现代自由思想。
约翰·洛克
他从人性出发,他提出了人的三个基本权利:
生命、财产、自由。
人类从自然状态里走出来进入契约社会,必然把人的一部分权利交给政府,但生命、财产、自由这三个基本权利不能交。
政府存在的目的,不是追求政府的既得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福祉。公共福祉就是要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侵犯。
▋ 生命神圣不可侵犯
一个人既然没有创造自己生命的能力,就不能用契约或通过同意把自己交由任何人奴役,或者置身于别人的绝对的、任意的权力之下,任其夺去生命。——约翰·洛克《政府论》
▋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只要他使任何东西,脱离自然所提供的和哪个东西所处的状态,他就已经掺进他的劳动,在这上面掺加他自己所有的某些东西,因而使它成为他的财产。”——约翰·洛克《政府论》
人活着,就要生存下去,繁衍下去。
人通过劳动,创造价值,还能使自然物品因为人的劳动成为私人财产。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就是洛克设置的人类道德的底线
破坏和侵占私有财产,就是以上帝为敌,就是向人类开战,就是使人与人之间进入战争状态
▋ 自由神圣不可侵犯
洛克说:“自由并非人人爱怎样就可怎样,而是在他所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内,随其所欲地处置或安排他的人身、行动、财富和他的全部财产,在这个范围内他不受另一个人的任何意志的支配,而是可以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约翰·洛克《政府论》
失去了自由,人的生命等同于禽兽;失去了自由,拥有再多的金钱和财产也如同行尸走肉。 
磨坊主的房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可为什么国王不能进一个穷磨坊主的房子呢?
那是因为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这是现代文明的三大基石,这也是为什么在文明国度,私闯民宅可以被击毙而免受责罚的原因。
02
事情发生在11月20日上午,福州市仓山区。
某小区,房主回家,发现自己购买的车位,注意是购买的车位,也就是说拥有车位的产权。结果发现车位被占了,于是打电话叫对方挪车。
接电话的男子,相当霸道,新闻没说是做什么的,但估计要么有点权力和背景,要么就是黑社会的。
男子相当牛叉,拒绝挪车,而且亲口说:“有本事你扔流花溪里”。
于是业主答应了男子的请求,花钱雇来叉车,免费把占位的小车扔进流花溪里。
这事当然没完,据后续的警方通报,业主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龚某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个故事的前半段,相当的令人解气。
确实现在很多小区车位紧张,很多业主为了省事,并没有安装地锁。车主不在,你临时停一下,其实也不是大事,但是哪有占了别人私有财产还这么豪横的?

最关键是,占了你的车位,你还拿对方没有任何办法。
这就好比,你回家打开房门,发现你家里被人占了,人家躺在你床上玩的欢快,你告诉他,这是我家,给老子连滚带爬滚出去。

然后他说,你语言粗鲁,我还就不走了,有种你把我丢出去啊。
于是你把对方丢出去了,结果,他屁事没有,你犯罪被判刑了。
这TM是哪家的道理?
所以,广大网友们到这个新闻的前半截,感觉非常解气。话说有几个人车位没被占过,谁没受过这样的窝囊气?
但看到结尾,整个网络都炸锅了。
图片来源:魔都囡
03
吾国之法,有时候你真想不明白那帮大爷,是怎么关在房间弄出来的。

就拿上面这个事说。
车丢进河里,肯定是不对的,涉嫌破坏他人财产,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数额巨大(一般指3万到10万元以上)对应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换句话说,业主林某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的刑期。
我不知道业主林某的车位价值多少,按照网上说的小区房价均价2.5万,车位估计至少10万吧。
霸占他人财产达到十万以上,怎么就没有触犯刑法呢?
现在霸占车位,也就是侵占他人财产该怎么处理呢?
你得报警,等警察来了之后,根据情况,如果属于恶意霸占车位,拒不挪车的,交通部门拖车,拖车费、停车费加一起,罚1000元,计6分。
关键,如何界定“恶意霸占”呢?
霸占就是霸占,难不成还有善意霸占?
私家车位和公共车位,都有明显标识,你占了别人车位你不知道吗?业主打电话让你挪车你还不挪,这叫不叫“恶意”?
侵占他人财产,顶上天罚1000元扣6分,捍卫自己财产面临坐牢,网友不愤怒才奇怪!
04
很多人可能比较好奇一件事。

为什么在很多电影里,一帮必须法律专业人才,来自于民间各行各业的人组成陪审团,让不懂法的人来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
这个制度的雏形是在古希腊时期,因为老百姓不信任法官,不信任社会管理者。他们认为法官和社会管理者和我们普通人一样,都有缺点,都有情绪。那么,一个有缺点的人和有情绪的人怎么能像老天爷一样决定人的罪行?
不能。
古希腊政治家伯尼克利认为,这种制度的特点在于权力,在于公民手中。每个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在私人生活中是逍遥和宽恕的,但在公共事务中则需要遵守法律。
当需要打官司的时候,街坊邻居都来了,站在法官附近。原告、被告需要陈述自己的观点,被告还需要为自己辩护。法庭陈述和辩论结束以后,街坊邻居开始讨论,决定被告人是不是有罪,如果无罪。宣判当庭释放,如果有罪,法官对被告开始量刑,是打板子还是坐牢,或者直接处决。
古希腊的法官没有定罪权,而定罪权是在街坊邻居手中,法官只有量刑权,量刑根据当时的古希腊法典。古希腊这一套司法系统在世界上流传将近3000年,一直到现在。
陪审团制的思想根源,基于这样一个原则:正义由人的常识决定
康德说,天理存在于我们的内心与宇宙当中
没错,我们人人心中都有良知,能判定一件事的是非对错,我们并不需要是专业人才。
王阳明在心学中提到“致良知”,人人都有良知,人人都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只是有的人心存侥
所以,东西方文化本来就是共通的,只不过有的落到了实处,而有的...
就好比,老板欠农民工薪水,这肯定是违法的,但是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可农民工要是用跳楼的方式讨薪,对不起,农民工就成了犯罪分子。
所以,我们的法律,怎么看着都是在严苛对待好人,但是对作恶的坏人却充满宽容。
最后,重温社会主义法治的目的:

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期待当地给出令群众满意的处理。
大家好,我是难得君,一个三观比五官正的大叔,985硕士,曾任企业高管,大学教师。为防走散,关注微博@我是难得君。我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开播了视频,搜索“难得君”就能找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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