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深圳市律协召开《深圳市律师协会恶性低价竞争行为查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新闻发布会,介绍恶性低价竞争行为查处的相关情况。
来自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深圳晚报等10家媒体记者代表应邀现场/线上参与了发布会,深圳市律协副会长杨逍、赵东川、王伟和理事、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委员会主任梁华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问。发布会通过“深圳律协”公众号进行线上直播,2400余人线上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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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都有什么内容?
杨逍副会长主持并发布《规则》
他详细介绍了《规则》共18条内容,表示深圳市律协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在深圳市委市政府、深圳市司法局与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将不断加强自身专业和纪律建设,严格自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以人民律师的使命、责任与担当,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深圳建设进程贡献深圳律师力量,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律师使命。
王伟副会长阐述《规则》出台对行业发展的意义
1.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对恶性低价竞争行为打击的长效机制;
2.通过禁止会员恶性低价竞争,承揽、争揽业务,来鼓励和保护律师、律所之间的公平竞争;
3.通过引导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制订公平合理的法律服务收费标准,来营造有利于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4.通过对违纪会员的严管,遵纪会员的厚爱,优化全市律师执业环境,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赵东川副会长介绍《规则》制定过程和后续实施情况
今年6月,深圳市律协针对行业里出现的恶性低价竞争现象,决定通过建章立制的方法进行规制,迅速成立了规则起草小组,先是在全国范围内收集了包括上海、大连、辽宁、长沙等省、市律协近年来出台的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对各地律协制订的规则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反复对比,并在结合深圳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本规则的雏形和初稿。8月份推出《抵制恶性低价竞争行为特别规定》作为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律协理事会、律师行业党委、司法行政部门以及深圳各区的部分律师代表征求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于10月份将名称确定为《深圳市律师协会恶性低价竞争行为查处工作规则》,并于11月22日深圳律协第十一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规则》定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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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关心哪些问题?
后附发布会现场视频:提问环节从20′10″开始)
《南方日报》提问:
《规则》的发布,有无首创性意义,全国/全省其他地方律协有无相关的类似举措。
《深圳晚报》提问:
《规则》是如何界定恶性低价竞争行为的?如何避免对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构成影响?
《广州日报》提问:
因构成恶性低价竞争行为受到行业处分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对其执业会受到什么影响?
《晶报》提问:
抵制恶性低价竞争制度除了对律师行业有益,对客户和社会能够带来什么价值和意义?
《羊城晚报》提问:
除了目前出台《规则》中规定的惩罚性措施外,贵协会在未来是否会实施预防性的采取其他措施来减少恶性意低价竞争的行为?
欲知详细解答,请查看新闻发布会现场视频👇
 ↓ 媒体报道延伸 ↓ 扫码速览 :
👈南方PLUS
《防止劣币驱逐良币,深圳全国首创律师行业恶性低价竞争规则》
👈广州日报
《深圳律协将查处恶性低价竞争行为》
供稿:秘书处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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