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北京市交管局发布消息,再公布10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记者了解到,这10人中,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8人;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2人;年龄最大的59岁,年龄最小的仅19岁。他们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吊销且终生禁驾。
案例一
2021年2月28日,程某醉酒后驾车与行人发生事故,造成行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程某指使程某剑到事故现场冒名顶替,后被公安机关识破,二人均被查获。
此案经延庆区人民法院审理,程某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在发生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隐瞒自己是肇事司机的事实,指使他人冒名顶替;程某剑明知程某是肇事司机,仍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程某剑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例二
2021年12月31日,董某饮酒后驾车与行人发生事故。事发后,董某驾车逃逸,行人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在事故调查期间,董某指使他人作出不实证词。此案经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董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董某为逃避侦查,指使他人作伪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量刑时从重考虑,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作伪证人已另案处理。
案例三
2021年5月8日,闫某红无照驾驶无号牌的三轮汽车与行人发生事故,造成行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闫某红弃车逃逸,之后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此案经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闫某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登记且经检验制动系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记者 安然【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监制:张力
编辑:苏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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