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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负责人,个人和社会的关系如何协调
文/河岸
前几天看到行程码取消的消息,心下为之叫好,这下大家再也不用担心去过的地方会冷不丁给你加个时空伴随,或者来回确认高中低风险之类的事情了,接下来就该是健康码、场所码等社会过度管理的工具依次退出历史的舞台了吧。没有这些羁绊真是好,自己的路自己走,自己的身体自己照管,就是最近最流行的这句话,“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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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对这句话最好的诠释来自我朋友圈的一位哲学教授,他是这么说的:“实际上,每个人不仅是自己的身体健康的第一负责人,也是自己的生活以及自己的一切的第一负责人!当然,这也意味着,每个人都应享有能够自我负责的自由的自主行动空间。任何个人和团体或组织都不可能、也不应该、更没有权力对他人拥有无限责任。人类需要家也需要旷野,需要安全也需要冒险。所有为了安全而宁愿囚禁在门内的人,都是弱者。真正的强者宁愿走出囚室而奔向充满险情的旷野。只有强者组成的人民才可能成就任何伟业与未来。自我负责、自负盈亏、自主筹划地生活,比一切都重要。”
我同意“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负责人”,但我觉得个人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同时,也需要来自权威机构的指导,需要一些有可信度的机构来做一些医学科普和全面统筹管理调度医疗资源。
前一阵看到一个信息,长沙的一个11岁的小女孩出现流鼻涕、咽痛等症状,家长喂了一大堆药包括感冒药、咽炎药,还有止痛药、消炎药等。吃过药后,咽痛减轻但腹痛加剧,家长又买了抗病毒感冒药、胃药等三种药,吃了后情况却更糟糕,送到医院发现是严重肝功能损害,现在还在住院查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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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也看到不少阳了后发烧药过量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的消息。如果这些人早就被科普过,知道感冒药,还有一些中成药里其实就有布洛芬的成分,和退烧药一起服用很容易过量造成肝功能损伤,会不会避免如此糟糕的结果?
我一直记得多年前看过的一个报道,一个优秀老师在讲述自己的事迹时提到当时她是毕业班班主任,因为抓孩子高考,忽略了自己的女儿,女儿高烧一个人在家,后来高烧引起视神经免疫性损伤而导致失明。简直太让人痛心了!我痛心的首先是这个糊涂的妈妈把毕业班成绩置于女儿之上,其次是痛心她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高烧会引起机体代谢紊乱,胃肠功能紊乱,神经功能障碍,心功能不全,脑细胞损伤等多种危害,会引发幻觉、抽搐,甚至休克。如果人体体温达到42度以上,人可能会在数小时之内死亡。所以,发烧是真有可能把人“烧”死的。现在有些人感染新冠后,为了不把病传染给家人,独自一人自我隔离,对此绝对不提倡。如果有家人在旁边,看到他高烧的症状,或许还可以帮他退烧,或者送急症,就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悲剧。
总的来说,我们的医药学科普做的还很不够。大家一发烧就习惯去医院,但实际上99%的情况都不需要去,自己在家吃退烧药就好,但是吃多少,烧到多少度吃药,还有就是什么时候需要去医院,很多人都不清楚。不止是和疫情有关的病症,别的情况比如出现中风、气闷,脑梗,或者是食物卡在喉咙里该怎么办,这些都是并不少见的突发状况,如果出现了,该怎么应对?
当然,如果可能,肯定是要咨询专业医护人员,但如果有靠谱的网站,大家可以去即时查询或者早就被科普如何应对就好了。现在也慢慢看到丁香医生等类似健康科普网站给大家传递科学正确的信息,但似乎还没看到类似CDC或者Mayo Clinic这样的官方健康网站。这一块,倒是真的需要一些官方机构来管一管,做一些事情。还有组织疫苗,重症病人的应对措施,医院分流分级,养老院的就医保障和应急预案,边远地区的供药和重症应对等,就更需要社会机构和组织出面了。
人类社会经过几千年的演变,已经慢慢演变成了一个高度聚集,高度合作,高度依赖的群体,这样一个群体的确需要公共的社会机构处理一些基本事务,但个人和社会的权利边界是一个需要慎重处理的问题,这个问题在这次疫情中显得尤为突出。大家可能也在这次疫情中亲身体验到个人和社会的矛盾和冲突。比如浏阳街道主任廖某入室打人事件,比如入室消杀行动,这些问题也让我们认真审视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
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是随着人类发展的历史慢慢演变的。从新石器时代的部落文化,到农业时代的苏美尔文化, 到新时代的数字文化,文明在演变,人类社会聚居的密度也在不断加大,人类对于个人自由的向往亘古未变,但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社会或者社群之中,人生而自由, 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人类社会对个人自由的限制总的趋势是越来越薄弱,但也因地域和体制的不同而相差甚远。
现代社会公共机构应该为民众提供基本服务和信息指导,但又不能在法治范围以外践踏个人自由。正如古典自由主义大师洛克所言,生命、财产、自由都是上天赋予的自然权利,是任何人都不可剥夺的资产。
如何协调个人和社会的关系?第一种是通过社会契约,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提到“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尽管发生了这一结合,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却只是在服从自己,仍然像以往一样,还是自由的。”他说的这种形式就是社会契约,是人类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的一种保障,是协调个人和社会的一种工具。
第二种是通过法律来协调。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说“企图通过法律进行社会变革是现代世界的一个基本特点。”法律对人类社会的运行制定了细微的规范和准则,是社会正常运转的保障,也是对个人自由的保护。但法律只是对人类行为最低道德水准的要求,法律之外是风尚、习惯、宗教、道德等社会控制的工具。
第三种是通过社群来协调个人和社会的关系。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说,”社群是指与“社会”相对的通过血缘、邻里和朋友关系建立起来的人群组合。” 现代社会,这个群往往是远距离的,比如我们所在的微信群。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少群,许多群里的人和我们有着类似的三观,这些社群是我们了解社会的信息来源,也是我们表达个人观点的场所,有些甚至是共同协作的重要工具,比如这次上海疫情期间很多小区邻居群成了团购的生力军。社群已然成为协调个人和社会关系的一种重要途径。
个人和社会的关系非常复杂,其中最重要的是个人自由和社会秩序的关系,这里也只是做一些粗浅的探讨。这次疫情让许多人开始思考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懂得个人的权益,了解哪些行为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学会捍卫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并对那些没有执法权力的组织和机构提出质疑。这无疑是一件好事。
个人是现代社会最小的单位,每一个人管好自己,自己做判断,自己做决定,自己把握自己的事务,同时,社会提供基本公共设施,发挥基本职能,给每一个人提供高效的服务和科学的引导,保障个人自由的同时又不干涉个人自由(除非个人自由干涉到他人的自由),如那位哲学教授所言,不需要一个对他人拥有无限责任的组织。对个人来说,让渡一些个人自由给社会,同时遵守社会规则。对社会来说,该管的地方管,不该管的地方给民众充分的自由和信任,这中间的平衡是一件需要技巧也考验智慧的事情,而那些能协调好个人和社会关系的地方,是我们许多人向往的理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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