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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图图
来源/行动派(ID:xingdongpai77)
1
今年6月25日,在上海工作的陈先生搬进了一个新小区。

他有一辆价值6万元的摩托车,周末偶尔会骑行,平时就停放在小区内。
搬来的那天,他就发现自己的摩托车被人损坏了。于是,他便去找了监控录像。
录像显示,一位走路颤颤巍巍的老人在经过时,故意将车推倒了。
说是故意,是有依据的。
陈先生的摩托车型号为KTM-rc390,重量有一百多公斤,如果只是简单不小心的触碰并不会倒地。从监控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老人家是用了很大力气去推的。
住在附近的邻居告诉他,那位老人家住在1楼,是上海本地人,住的房子是拆迁补偿的房屋。
老人有个儿子,但是事发后,没人来联系陈先生。于是,陈先生选择报警。
报警后,警察希望他能走保险,但陈先生不接受。
6月27日,陈先生在民警陪同下去到老人家里,想去协商调解。老人承认推车,态度却十分恶劣,甚至还理直气壮。
从网上曝光的视频里看,民警说:“你把人家那个车给推倒了”,老人回:“肯定要推,这是我家不是你家。”
原来,老人认为门口都是她家的,她不允许别人停在她家门口。
在民警解释说外面不是她的家,而是马路时,老人还一直说着“肯定要推”,还让陈先生滚。
老人态度恶劣,报警后的5个月时间里,她的监护人也没有联系陈先生,没有收到任何形式道歉的陈先生决定提起诉讼。
但诉讼多次被驳回,直至9月初才在法院成功立案。
在陈先生最新的民事诉讼中表示,赔偿金额只涉及车辆损失费,并无交通费、误工费、车辆折损费等。
当时车辆被推倒后,陈先生就前往4S店做定损,有几个部件难以做判定。
8月2号初步结果出来,定损7000多元,而后,在民警的陪同下,陈先生到4s店请专业技师鉴定,最终鉴定结果为损失16000多元
值得一提的是,后来那位老人去做了精神鉴定,结果显示,老人没有精神疾病,行为能力受限,但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她的儿子是刑事负责人。
事情发生后,很快在网上引起热议 。
很多人指责陈先生,觉得他小题大做,老人行为能力受限,可能并不能控制自己。
也有很多人支持陈先生,“凭什么岁数大,就可以放肆作恶。”
舆论进一步发酵,陈先生也深陷舆论的负面压力。
摩托车被推倒那天,是他第一次搬进这个小区,住了两周,他就承认不住精神压力搬走了。
他说,老人家一直站在一楼,有时候还会拿着剪刀在乱晃。
而且,因为舆论压力,他经常做噩梦,开始失眠,工作也受到不少影响。
这也是陈先生坚持诉讼的原因,陈先生表示:赔偿不是最终目的,希望法律能够给我一个公道。老人既然推倒了车,就应当对此负责。
目前,检察院已提起诉讼,该案将于12月2日开庭。
但据扬子晚报报道,11月29日时,陈先生说法院告知他12月2日的线上开庭取消了,原因是老人没有手机。
记者随后致电相关法院,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疫情原因我们只能线上开庭,因为老人没有手机,这个案子的程序才中止。”
“之前确实是让警察在开庭当天安排老人进行线上视频,但是因为老人是以捡垃圾为生,我们也不保证能在开庭那天找到她,包括因为疫情我们也不一定能正常开庭,所以将该案的开庭时间暂缓。”
2
故意推倒车,行动能力受限的老人该不该为此负责?
该!
小朋友都知道做错了事情,要承担责任,更何况是大人。
这位老人家并没有精神疾病,只是行为能力受限,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从她和民警的对话中,她其实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而且,就算老人没法为其行为负责,她的儿子也不应该隐身。
作为老人的监护人,她的儿子不出来道歉,不出来处理协商反而一直避而不见,这种行为完全说不过去。
我们可以放弃赔偿放弃追究,但是,过错方不能不为此负责,不能不为此愧疚。
这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责任。
法律面前,老人家是过错方,陈先生是受害者,要一个公正的说法,陈先生维权太理所应当了。
有理有据,在一次次被驳回的情况下,还顶住了那么的舆论压力,要为自己找回公道,不得不说,从此举来讲,陈先生令人尊敬。
我看到网上有人在说:“为什么要推车,有没有可能是以前摩托夜晚炸街扰民,受到惊吓才推车倒车的?”
一码归一码,我们就事论事。
炸街扰民,可以报警让警察去处理。
推倒人家价值贵重的摩托车,是损坏个人财产,无论是小孩还是老人,都需要负起法律责任。
正如陈先生所说,“年龄不是违法的理由。”
这件事让我想起了前不久老人组团偷菜的事情。
武汉90后余女士回老家承包了上千亩地种南瓜。
前期投入了100多万,有60多万是银行贷款来的。种下南瓜后,她每天都在田里照顾瓜苗。
好不容易等瓜熟了后,却被附近的老人组团偷了。
他们不仅徒手偷,有的还带了麻袋,一袋袋装走,再一车车拖走。
最可恶的是,就算是余女士天不亮就去田里看瓜,那些老人照偷不误。
忍无可忍,余女士只好报警。但是,警察也拿他们没辙。涉案金额低,只能口头批评教育。
更令人生气的是,这些老人有的被抓后,嚷嚷着自己有高血压心脏病,还会道德绑架余女士,说他们都这么老了,还能吃她几个瓜,死了她赔不起。
后来,余女士跟当地的村委协商,却没想到,一些老人甚至直接到她田里,把南瓜全都坎烂,把南瓜秧苗连根拔起。
这件事后续,是派出所和有关部门正在依法处理。
高龄不是免罪金牌。
如果不在恶行稍有苗头时,就加以惩戒约束,他们只会变本加厉。如果错误没有被惩罚,他们不会有心悔改。
这次上海老人恶意推倒摩托车一事,本质不也是一样吗?
有网友爆料,说这位老人并非第一次损坏他人财产。
以前就多次推翻住户的车,还砸过汽车,但是因为年纪大了,管不了她,所以都不了了之了。
不了了之的结果就是,老人屡次再犯。
这次坚持诉讼的陈先生,维权过程不易,也许处罚结果老人也未必能执行,但是,相信这次一定能给有些人警醒。
3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但是,我们尊的是那些善良、遵纪守法的老人。
我还记得之前辽宁有个头发花白的大爷,坐地铁时身上带着“勿需让座”的LED胸牌,获得一众好评。
后来记者采访大爷,才知道大爷今年76岁了,身体硬朗,不需要人让座。
而且还说,弄这个胸牌是不想给其他乘客添加负担。
“现在的年轻人工作很辛苦,我站着完全没问题。”
戴着牌子也不是一次两次,大爷持续戴了两年。
而尽管如此,仍然有年轻人主动为其让座。
大爷分享说,曾经有位年轻人怕他不肯坐,谎称自己下个站就到了,但是到站了,年轻人出站后,又从另一个车厢悄悄上车了。
网上,很多网友还分享过自己身边遇到的事情,大家都互相体谅,和睦相处。
“你们上了一天班不容易,我身体好不用坐。”
“姥爷有85岁,每天中午都过来吃饭。老人十点钟来,四点之前必须回家,目的就是怕上班族让座给他。”
你看,尊敬和善意从来都是相互的。
11月30日,在湖南长沙,湖南师范大学校医院退休职工欧阳芬老人,今年93岁,无亲生儿女,老伴已去世。
因患先天性心脏病,觉得目前自己身体状况不佳,于是她决定尽快完成捐款心愿。
于是,把自己省吃俭用的100万元存款捐出,希望能帮助孤寡老人和困难群众。
前两年,广东72岁大爷10天救了5名溺水者,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说:“很多人问我当时为什么要去救溺水者,这非常危险,你都这把岁数了,要是一不小心就很容易把自己搭进去,但我找不到不救他们的理由。”
在他看来,选择救人不难决定,反而选择不去救人,眼睁睁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眼前死去,那才是最难的。
这么多年,大爷救过不少人,都不求报答,一句谢谢就足以让他心满意足。
还有很多很多这样的例子。
这样的老人家,才值得我们敬重、爱戴。
而那些自私、倚老卖老、为老不尊的老人,我们也不能惯着,一旦他们作恶,我们势必要拿下高龄的免罪金牌,让他们也尝尝法律的味道,依法惩治。
只有为行为付出代价,他们才会有所收敛和悔改。
最后,点亮“在看”+“赞”,希望上海陈先生早日找回公道,也希望世间再无倚老卖老。
参考资料:
九派新闻《老人推倒价值6万元摩托车,车主坚持诉讼:赔偿不是目的,应当对行为负责》
扬子晚报《上海老人推倒摩托车案开庭取消,法院:不保证能在开庭当天找到老人》
正观新闻《女子种千亩南瓜被老人组团偷窃,警方正处理,律师称可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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