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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几年,排期成为了EB-5领域几乎唯一的关注点。
殊不知,只有项目本身才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否则排期到了又如何,就算拿到了临时绿卡还天天得揪心能否获批永久绿卡,投资款是否真的变成了买绿卡的成本。
今天,来看最近的一起诉讼,一个行业内的老牌区域中心因其招牌的“政府”项目再次站到了被告席上。
8月29日,107名中国投资人起诉纽约市区域中心-NYCRC欺诈误导其投资到纽约的华盛顿大桥项目,并且在项目贷款违约的情况下为了自己利益而不披露相关信息给投资人,使得在该项目破产之后,投资款最终蒙受损失(案件号:
1:22-cv-07383):
根据该诉状,原告声称:
1. 该项目为,乔治 华盛顿大桥的公交车站改造项目,由纽约和新泽西港务局(政府)所属并负责开发,该项目的零售商业部分由NYCRC募集EB-5资金提供贷款;

2. 被告从一开始,关于项目的范围就误导欺骗投资人,让投资人误以为自己投入的是整个公交车站的改造项目,而非仅仅是该项目的零售商业部分。实际上,政府投资注入的是公交车站改造,而不是EB-5项目资金进入的零售商业项目,该项目并没有政府投资;
3. 被告不但误导EB-5投资人投入该项目,而且在贷款违约的情况下,并未去保护投资人的利益,而且未通知投资人,在此过程中却收取着最后每年高达200万美金的管理费;
4. 2008年,港务局启动了该项目,开发商计划投资1个亿以换取零售商业设施的49年经营权,港务局另外投资7800万用做公交站的改造。被告,为此募集了7200万,共144名投资人;
5. 在吸引中国EB-5投资人之时,被告欺骗投资人并声称,该项目投资主要由政府资金支持,如果项目失败投资人可以获得公交车站的抵押,抵押物价值是EB-5资金的两倍等,而实际上EB-5投资人投入并获得抵押的仅仅是公交站车站改造项目中的那个零售商业项目设施部分;
6. 在开发商发现项目超预算,并触发EB-5贷款违约的时候,被告并没有宣告违约,也没有通知(第一期)投资人,而是又开启了该项目的第二期,招募新的投资人来弥补资金缺口。而二期的抵押物,仅仅是公司股权,而没有任何其他资产进行抵押,并且以相同的方式误导二期投资人;
7. 被告宣传世界500强公司Skanska为承包商并提供完工担保,但实际上该公司退出该项目的承建;
8. 而这一切,投资人都一无所知。直到该项目的承包商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港务局冻结资金,并在2019年开发商申请破产之时,投资人才开始相互联系,逐步了解的项目原始的情况;
9. 被告员工在给中国代理的培训中,要求不要向潜在客户披露其他信息,而只是强调政府项目、政府资金、安全项目以达到招募投资人的目的(注:不知道投资人哪里找来的一段长达2个半小时的区域中心给代理的培训录音,做为了该诉状的附件提交给法庭,部分提供了上述内容的佐证);
10. 该107名原告的诉求是被告赔偿投资款及相应损失;
EB5Sir注:以上内容来自诉状及其附件,以及law360的报道。上述内容是否属实,最终由法庭判决,本文只为提供资讯为目的。
目前,在中文互联网上还能找到项目的相关报道和宣传文章。
譬如一期的:
譬如二期的:
值得当前EB-5新投资人留意的是,现在开始学习还来得及:
1. 一定要看项目文件,所有发行文件,不要只看宣传材料,只听宣讲会;
2. 在你参加的宣讲会介绍会,或者各种与区域中心以及开发商等交流沟通的场合,尽量保存当时的录音录像以及电子邮件,以备万一发生项目状况,也许很多年后会派上用场;注意:区域中心人员的表述,中介过手的通常无法作为法庭证据。
law360报道原文及诉状:

https://www.law360.com/articles/1525678/chinese-investors-say-regional-center-hid-growing-obstacles
EB-5项目召集帖:EB-5同项目找人|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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