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卡塞尔案是西班牙历史上最可怕和最有争议的罪行之一。1992年,三名少女失踪后被极其残忍的方式虐杀。审判此案的法官称这次的审判经历是一次“恐怖之旅”。至今此案的最主要嫌疑人下落不明,留下许多未解之谜。
(字数11,540)
失踪
阿尔卡塞尔(Alcàsser,以下简称阿镇)是位于西班牙东部的一个小镇,隶属于瓦伦西亚大区首府瓦伦西亚市。90年代初期,全镇常住居民约6000人,日常生活安宁中有些单调。
90年代是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当地的年轻人、青少年都很热衷于参与更新潮,更流行的娱乐活动。
迪斯科舞厅对他们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社交娱乐场所,动感的电子音乐、无拘无束的欢舞人群、各种新奇的软饮料,构成了他们青春期的悸动和向往。
和周围同龄的朋友一样,阿镇的少女四人组米莉亚姆(MíriamGarcía 14岁)、德西蕾(Desirée Hernández 14岁)、托尼(Antonia Gómez昵称Toñi 15岁)和艾斯特(Esther Díez 14岁),也非常喜欢迪斯科热烈畅快的氛围。
四个女孩从小学时就认识,升学到初中依然同校,一直关系亲近,无论平时在学校里还是假期或周末的社交玩乐,常常同进同出,形影不离。
(左至右分别为德西蕾,米莉亚姆,托尼)
1992年11月13日,星期五,四个女孩早前已经约定好,晚上一起参加皮卡森区立中学的包场派对,派对在一家名叫Coolor的迪斯科舞厅举行,而这家舞厅坐落在与阿镇相距两个街区的皮卡森镇。
下午放学后,米莉亚姆到家一放下书包就出门去找托尼,两人又叫上德西蕾。之后三人一起来到艾斯特家中。
(四个女孩当时都在读初中,西班牙的初中每日课程通常安排在7:30-14:00之间。)
艾斯特本来说定要和朋友们一起去Coolor,但她前一天突然得了重感冒(当时整个地区正值季节性流感高发期),于是提前告诉过朋友们,迪斯科的约会她去不了了。
米莉亚姆三人去找生病的同伴,试图说服她一起去Coolor。虽然艾斯特也很想去,可流感让她头痛、发热,晕沉沉的,只能拒绝邀约。
三人看艾斯特不能同行不免有些失落,但还是特别期待能去Coolor嗨玩一晚。
(Coolor舞厅)
不过如何到达Coolor,对于三个女孩是不小的难题。
虽然Coolor距离阿镇只有2公里,但是地理位置相对偏僻,周围只有公路,夜间路灯昏暗,几乎没有住宅区,公交车也不通行,只在周末的白天才有卡车司机为了挣外快载客。
平日里,大多数青少年、中学生去那里通常选择在路边搭好心人的顺风车。
快到20:00时,米莉亚姆用艾斯特家的座机给自己家打电话,她想让爸爸费尔南多(Fernamdo García)开车接送她和两个朋友去Coolor。
不巧的是,费尔南多当天同样患上流感。米莉亚姆的母亲接起电话对女儿说:“你爸爸病了,他起不来床,没法送你们。而且Coolor周围环境不好,可能不安全,你们最好也不要去。”米莉亚姆支吾一声作为回复,然后挂断电话,显然她并未听进母亲的建议。
三个女孩要到达目的地,现在也只能去搭顺风车。
晚上20:00(艾斯特母亲的说法是更早的17:50),三人离开朋友家,出门后一边沿公路步行,一边前后瞻看,试着拦过路顺风车。很快,一对年轻情侣停下车,表示可以送她们一程。
汽车行进到距离Coolor还有一个街区(1公里左右)的地方时突然发生故障,情侣二人向女孩们说明原因后,又向前勉强开了一段路,让她们就近在加油站下车(加油站过往车辆多,方便再次拦车),并表示抱歉,没能带她们去目的地。
加油站距离Coolor只有500米左右距离,当晚加油站四周来往的车辆并不多。她们只好沿着没有照明的漆黑公路徒步走去Coolor。
500米距离平常人步行6-7分钟就能到达,但可能是这条路太黑了,走路不安全;也可能是盛装穿着高跟鞋,行走不便,总之她们一路上依然试着回头拦顺风车。
而就在这短短500多米的距离中,她们一起失踪了。
之后有警长痛心地感慨:“就是因为那该死的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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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22:00是米莉亚姆家常规的晚饭时间,费尔南多看女儿没回家,想到她之前从不会无故晚归,心中有些不安。
一家人等到22:40,米莉亚姆还是没有消息,家里人渐渐开始担心。费尔南多隐约记得,女儿说过Coolor的派对最晚22:00结束,可现在都快23:00了,她无论如何都应该到家才对。
(西班牙人的三餐时间大致为:早餐10:00左右,午餐14:00-16:00,晚餐21:00-23:00)
心焦的费尔南多分别给托尼和德西蕾家里打电话,询问是否知道米莉亚姆在哪儿,他们的女儿又是否已经回家。另外两对父母在电话中告诉费尔南多,自家女儿也没有回家,他们也不知道女孩们为何迟迟未归。
于是,三个家庭决定马上去Coolor寻找女儿们,当他们到达时已是凌晨,Coolor早已打烊,四周空无一人。一行人只得先回家再做打算,回程刚好路过一间警察局,费尔南多提议报警,希望警察能够立刻行动去寻人。
不过,接待警员只例行公事地答复他们,人口失踪需要失联24小时以上才能立案,少女们可能只是周末玩过头了,累了饿了就会回家。
无奈的父母们在煎熬中等了一整夜,也未等到女儿们的任何消息。次日(11月14日)上午9:40,三对父母只能再次报警寻求帮助。
三名少女同时失踪,警方这时重视起来,接警后迅速开展寻人搜索和线索征集。同时,由市民自发组织的民防队也积极展开搜寻。
(三人的寻人启事)
让人痛心的是,11月15日,两位民防队员在近郊山区寻人时发生意外跌落山崖,一死一重伤。
父母亲人同样焦急地寻找女儿们,尤其是费尔南多。他感到非常愧疚自责,如果当时稍微忍耐一下身体不适,开车接送她们去Coolor,女孩们或许就不会失踪。
警方起初不排除三个女孩周末贪玩、或者同父母争执后负气离家出走的可能性。
但三家父母都明确表示,女儿们不会出走,她们外出时并没有带很多零用钱,也没有带额外的衣服、随身物品。她们也已为星期六(失踪次日11月14日)安排好各自的约会,并为之准备了很久,不像要失约的样子。
(三家父母)
警方随之调整侦查思路,一边以绑架案进行调查;一边参照未成年人走失处理,继续大面积地寻人。整个瓦伦西亚大区(阿镇所属的大区)范围内,所有山区、水库、沼泽、矿井、农业区、废弃建筑等等人迹稀疏的地点都被列为搜索目标。
然而连续多日的区域性地毯式排查却一无所获,女孩们始终踪迹全无。随时间推移,警方只能不断扩大搜索范围,除西班牙国内全境外,也向周边邻国(法,意,葡,摩洛哥等)通报案情,请求协助寻人。
不断升级的搜寻规模,令公众和媒体对事件的关注与日俱增。各路记者蜂拥到阿镇,全国的电台、电视台围绕三名少女失踪的新闻、广播、头条报道时刻滚动更新,各类报纸的头版也多被案件占据。
几乎每个当地人都有被采访的经历,原本平静的小城因此变得喧嚣。
(关于三人的新闻报道)
警方把案件列为优先任务;再由内政部高层协调精锐力量并督办此案;时任的政府首相特地在圣诞节前接待三对父母,感同身受地给予慰问,说他以一个父亲的身份,对三名少女失踪表示最深切的担忧,以及真诚地希望她们尽快安全回家。
两个多月后,1993年1月下旬,受寒潮影响,阿镇附近的罗马纳山区气温骤降,两位养蜂人(Jose Sala 53岁、Gabriel Aquino 69岁)担心强风霜冻天气可能会冻伤蜜蜂,特地在1月27日一早上山为给蜜蜂更换保暖蜂箱。
两位蜂农大约早晨9:00出门,两人步行攀山走了将近一个小时,中途在一处土石墩上休息。
两人刚坐下就看到不远处,有一条戴着手表的手臂,从杂乱掩埋的土里伸出来,看起来像是男性的手臂(因为手表为运动款),手掌却不见了。
他们都吓了一跳,惊慌中努力缓了缓神,然后警惕地四下望去,看到距离尸体土堆大约几百米外,有一处废弃的平房。
(罗马纳平房)
接着其中一位蜂农立刻下山去警察局报案(93年移动电话未普及),另一位则留在原地看管现场。
老蜂农又走了几十分钟山路(山区当时是半荒野状态,方圆12公里无人定居,平时有牧户不定期放牧),才找到山下最近的警察局,把刚刚看到的情况转述给值班警员,希望警察马上和他一同上山接管现场。
而警察只慢条斯理地表示,目前局里没有空闲车辆,得等巡逻车回来以后才能安排查看现场。然后警员按照程序汇报给上级,接着联系法医,刑侦鉴识人员和殡葬公司工人,为上山做准备。
傍晚大约18:00,警方才终于来到尸体发现地。看到眼前实景,他们也很意外,一切比预想的更惨烈。同时警方猜测,可能是当地前几天连续下暴雨,雨水冲刷地表土层,才使得尸体露出被发现。
警方从土堆中挖掘出以地毯包裹的三具女性遗体,其中两具遗体头部与躯干分离。依据其腐化程度可初步判断,三位死者的死亡时间在两到三个月之前。遗体所穿衣物同样腐化严重,款式、材质、颜色等已经很难辨认。
(葬礼上)
警方这时才意识到,发掘出的遗体也许就是阿镇两个半月前失踪的三个女孩,后续的尸检和身份核实也印证了这个推测。
嫌疑人
警方仔细勘察现场,在距掩埋遗体处几米外的土堆表面和灌木丛里,找到三个雪茄烟头,一只手套,一个电子游戏机,一个完好的9毫米口径子弹(有说两个),一瓶胃药(有说整瓶完好,也有说半撒在地面上),一个双筒望远镜和一张撕碎的医疗保险付费单。
医保单拼接之后能够得到比较完整的患者信息:恩里克·安格列斯(Enrique Anglés),就诊医院为瓦伦西亚市信仰医院,确诊病症为梅毒,看诊时间为1992年7月(有说6月)。
但警方经调查得知,恩里克先天智力残疾,认知迟缓,幼年时期以来一直患有精神分裂症,日常行为没有攻击性,无伤人记录。
(恩里克)
警方认为恩里克明不像有作案能力,应该是他的医保证件被人冒名盗用后去看病,而盗用者很可能是他的家人。
警方调查发现他的哥哥安东尼奥(Antonio Anglés)案底很厚,有盗窃、抢劫、贩毒和暴力凌虐前女友的前科,且当时正处于越狱状态。
安东尼奥一家是巴西移民,1968年,一家人从老家圣保罗来到西班牙,定居瓦伦西亚的卫星城卡塔罗哈市(以下简称卡市),离三个少女居住的阿镇只有不到5公里的车程。
家中共有8个孩子(原本10个,2个夭折),安东尼奥(1966年出生,27岁)排行第二(有说排行第一),母亲诺莎(Neusa Martins)说他儿童时期聪明乖巧,长相帅气,非常讨人喜欢。
8个孩子中,以下会出场的是:安东尼奥(案底厚),大弟恩里克(精神问题),二弟罗贝托,小妹凯丽,小弟毛利奇奥。
安东尼奥大约十三四岁时开始学坏,变得暴力冷血,毫无同理心,跟家人关系很差。他经常会无缘由地殴打兄弟姐妹,也时常教唆未成年的弟妹们盗窃,理由是就算被抓警察也不会立案。
左右分别为诺莎和恩里克,中间二人是安格列斯家当时未成年的孩子)
安东尼奥总是问家里要钱,如果母亲不给,他也对其拳打脚踢,毫不手软。为此诺莎甚至不得不把钱(纸币)捆成卷藏在阴道里,才免于被抢。
后来,安东尼奥靠着抢劫手段利落和贩卖毒品价格公道,成了附近几个街区有名的混混头目,在各类边缘人群中人脉颇广。
(安东尼奥)
1990年1月,安东尼奥当时海洛因成瘾的女友努里亚,偷偷拿走并吸食了他准备售卖的小份毒品。安东尼奥察觉后异常暴怒,他剥光女友的衣服,把她倚树绑在一处废弃厂房的前院里。
安东尼奥不给女友水和食物,用皮带虐打她,还威胁说要让豢养的杜宾犬咬死她。
努里亚在严寒饥饿恐惧之下被露天绑了两三天时间,眼看快要撑不住奄奄一息时,幸好诺莎带着儿子恩里克及时赶到。
他们救出努里亚后马上报警,安东尼奥随之被捕,被判处8年监禁。
1992年2月,他在狱中给法官写信为自己求情,声称已经知错悔改,渴望重新融入社会,希望得到减刑。这封信成功打动了法官,法官综合考虑他确实近两年来服刑表现良好,可以适当给予优待。
1992年3月5日,安东尼奥获得一个为期6天的监狱假期,狱政中心允许他出狱探亲,而他却利用这个机会逃跑了,不再返回服刑。
越狱后的几个月里,安东尼奥一边逃避追缉,一边重操旧业兜售毒品,和他的好朋友兼跟班里卡特(Miguel Ricart Tárrega 1969年出生,时年23岁)往来密切。
(不知道为什么警方并未全力追捕越狱的安东尼奥,也未监控他的家人、朋友,使得他在逃期间行动相对自如。)
由于长相相似,二弟罗贝托(Roberto Anglés)被警方错认为安东尼奥,遭到逮捕。安东尼奥的好友里卡特那时正提着一袋橘子推门进来,警方也将其一并带走,本意只是让他协助调查。
而更警觉的安东尼奥,却在警察刚要上楼入户时,交代弟妹们用粗铁棍别住门,以拖延时间;他又迅速把几个床单头尾相接,从自己卧室跳窗,顺着床单下滑逃走了。
(安东尼奥的卧室)
警方没有想到,家住4楼的安东尼奥会跳窗出逃,等他们发觉错认罗贝托时已是次日,因此错过最佳抓捕时机。
警方开始重点询问安东尼奥好友的里卡特。
(里卡特)
里卡特家里祖辈都是卡市的本地农民,父亲酗酒家暴,不务正业;母亲在他3岁时患病去世,另有一个小2岁的妹妹。兄妹二人从小生活贫苦,无依无着。
里卡特小学就读于教会开办的慈善学校,初中升学时,他拿到特别奖学金并被推荐入读当地一所大学的附属寄宿中学。
小升初前后(1982-1983年,里卡特13、4岁,因家庭贫困他入学较晚,13岁小学还未毕业),里卡特开始结交不良少年,偶尔打架滋事。由于屡次行为不端受到学校处分,他的奖学金也被取消,失去了大学附中的升学机会,只能去读另一所公立中学,大约一年后辍学。
(大学附中提供学生福利,如免费住宿等,公立学校则没有。)
里卡特辍学后(16岁,1985年),他先是回家务农,也做过清洁工、细木工。每次都是干了没多久嫌辛苦劳累又赚不到钱就不干了。正值青春期的里卡特花销巨大,本就缺乏自制力,常常流连各类迪斯科舞厅,在好奇和叛逆心理驱使下,很快就学会了吸烟饮酒,吸食毒品,而卖给他毒品的,正是安东尼奥。
也是在这一时期,里卡特还交了女朋友,两人很快同居。
要养活两人,仅凭里卡特务农打零工的收入实在是杯水车薪,迫于生活压力,他不得不另寻出路。
适逢1987年10月征兵季,里卡特决定报名应征入伍,一来自己的食宿有了稳定保障,二是当兵的工资待遇相对优厚,可以补贴给女友。
里卡特在参军18个月后(1989年5月)退伍,回到卡市。小情侣重新团聚后不久,女友便怀孕了,两人的女儿在1990年出生。为了给女友更好的生活,他应聘去做汽车销售员,因处处顶撞主管,不到半年就被辞退了。
女友看他恶习不改、一事无成,也把他赶出家门。无处可去的里卡特过着游手好闲,混迹街头的生活。
安东尼奥看他落魄,出于“友情”,让他住进了自己家。
里卡特虽然性格暴躁缺乏耐心,但他讲义气,为人乐观不拘小节,入住以后与安格列斯一家人相处十分融洽。
里卡特的供词
里卡特先后提供了8个不同版本的证词,严重妨碍了侦破工作的推进。他的部分供述经媒体报道后,有些内容被曲解为无法证实的传言,甚至被当成与案件官方结论相悖的阴谋论论据。
这8个版本的供诉虽然在细节上都有出入,但总结合并下来,里卡特一共说了三个版本。
(里卡特)
第一个版本:安东尼奥和他本人共同绑架强奸了三名少女,最终安东尼奥枪杀了三人。警方认为这是可信度最高的一版。
案发当晚,他们开着白色Seat Opel Corsa车外出游荡,这辆车登记在里卡特名下,购车实际出资人是安东尼奥和他的一个兄弟。(他们用以往抢劫的钱买了这辆车。汽车只有两扇门,车内前后两排座位,通常情况可乘坐4-5人)
(作案车辆,白色Seat Opel Corsa车)
两人在加油站旁载上三个女孩后,路过Coolor时,女孩们看里卡特没停车,都吵着要下车,司机里卡特便敷衍几句,可女孩们一直追问,情绪越来越激动。坐在前排副驾位置的安东尼奥不耐烦地拿起手枪,转身用枪把打了托尼的脸,那个女孩嘴角开始流血。
两人不顾三名少女反对,把车开到罗马纳山区半山腰的一处平房(尸体发现地附近的那处平房)。
(罗马纳平房)
里卡特帮安东尼奥把三个女孩分别捆住手脚,绑在屋内的木桩上,让她们无法反抗,又铺好两个破床垫让女孩们躺平。里卡特辩解道,是安东尼奥逼他强奸德西蕾,然后他亲眼看着安东尼奥殴打、强奸、凌辱女孩们。
(罗马纳平房里的木桩和床垫)
她们非常害怕、无助,一直哭喊着乞求他们停下,他二人却无动于衷。
由于到罗马纳山区时已经是深夜,他们又费力控制和强奸三个女孩,接近凌晨时,里卡特感觉很饿。他和安东尼奥开车去山下的卡塔道镇,在镇子上的酒吧帕拉多(Parador)买了三个西班牙夹肉面包,一份沙拉和两瓶矿泉水,当做晚餐。
凌晨,两人回到山腰平房后又继续强奸三名少女。
照里卡特所说,快天亮的时候,安东尼奥想睡一下休息,可三名少女的抽泣声、哭声断断续续让他很生气。为使三人安静下来,安东尼奥用粗木棍狠打了她们。
次日早晨,安东尼奥和里卡特在距离平房不到800米远(一说是400米)的地方,挖出一个大土坑用来埋尸。
女孩们见此情景惊恐、挣扎、大叫不止,安东尼奥就用投石器朝她们猛砸,又用短刀朝她们背部刺去,再之后安东尼奥分别朝三人头部射击。
待少女们死后他二人从平房里拿出地毯,铺在大坑底部,然后把少女们的尸体以平放累叠的形式投进坑里包裹好,最后用土填埋。
临走前,安东尼奥用宽面金属块压平土坑表面,还找了不少石子、树枝、枯草,用来掩饰土坑顶端。
第二个版本:实施犯罪的共有四人,他本人只是参与埋尸。
当晚,他本人、安东尼奥、小弟毛利奇奥两兄弟,另有一个绰号纳诺(Nano)的人(里卡特拒绝透漏此人的真实姓名,只说他是安东尼奥的朋友),四人一起开车外出,依旧是那辆白色Seat Opel Corsa车。
(安东尼奥的小弟毛利奇奥)
当他们路过皮卡森镇加油站时,成功诱骗绑架三名少女搭车同行。
更详细的犯罪经过他已经记不清,记得好像看到过其中一个女孩被杀,不确定是三人中的哪一个,但他本人绝对没有动手行凶,仅是用锄头挖坑(埋尸)。
第三个版本:里卡特本人,完全没有参与,事情都是安东尼奥做的。他之前的有罪供述都是警察刑讯逼供的结果。
里卡特先后给出两项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一开始,他说,1992年11月13日,他因抢劫被捕正在坐牢,没有作案时间,警方一时未从他口中得到任何有效线索。
很快警方从监狱核实到里卡特入狱的时间为1992年12月中旬,比他自述的时间晚了一个月,他的这个不在场证明完全不成立。
之后,里卡特又说案发那晚,他与女友还有安格列斯家的几个兄弟去一家中国餐厅吃晚饭,饭后他们又先后去了不同酒吧喝酒。酒局散场后,里卡特单独回到借住的朋友家里睡觉(另外的借住地,非安东尼奥家),根本没去过罗马纳山区。
而里卡特女友在警方笔录中则反证他说谎,她和里卡特实际一起吃晚饭的时间是案发一周后的11月20日。
也就是说,里卡特拿不出当晚的不在场证明,甚至故意造假。
其他证人的证词
案件唯一抓获的嫌疑人只有里卡特,但他的证词不止不断变换版本。警方只能综合其它证人的回忆,以便尽可能完整地复原案件真实经过。
艾斯特--米莉亚姆三人的好友
艾斯特是最后一个见过米莉亚姆三人还活着的朋友,警察于三人失踪一周后的1992年11月20日找到她,要求她配合录口供。
(艾斯特)
警方将推迟取证解释为:小女孩之间会帮彼此保密,如果三人计划好出走,那即便去问艾斯特,她也不会讲真话。
不知是否基于这个原因,艾斯特的口供录取以非官方形式进行,未履行传唤人证的行政流程,其所述内容也未进入卷宗。
艾斯特告诉警察,她们三个没有钱不会离家出走,连当晚Coolor每人400比赛塔(约为2.4欧元)的门票钱都没有,只想找皮卡森区立中学里认识的同学看能不能带她们溜进去。
虽然身边的同学和朋友经常会搭顺风车,可大家也有安全意识懂得戒备,并不是不加挑选随意搭乘。一般会尽量选择一对中年夫妻开的车,像当晚那样车上只有男人,她们通常是不会拦的。
何塞(José Antonio Cano Llarcer)--目击证人
当晚20:15-20:20,这位证人看到三个女孩在皮卡森镇的加油站路边,沿公路步行,路上迎面相遇时还简单打了招呼。之后,何塞看见女孩们走了没有多远便上了一辆白色汽车,他没有察觉三人有不情愿或被胁迫的迹象。
玛利亚(María Dolores Badal) --目击证人
家住皮卡森镇加油站斜对面的玛利亚告诉警察,11月13日20:00前后,她正在自家阳台上,偶然看到距离她家大概有10-12米远的一个路边街角,米莉亚姆三人正在拦车。
不一会儿她就看见她们拦下一辆朝北开的白色轿车,女孩们上了这辆车。
(作案车辆,白色Seat Opel Corsa车)
证人非常肯定看清了三个女孩的脸。但同时她说看到车内后排也坐了两个男人,但因距离和光线原因,无法分辨是成年人还是青少年,也看不出他们的发色,视线角度关系也没有看到车标和车牌。
玛利亚当时感到很奇怪,一辆小汽车怎样落座才能挤进七个人?转念一想,又觉得可能是周末常见的一群玩疯的年轻人。
(也有一说,她看到车内至少坐着两人,并不是四人。由于这车非常小,后面只有一排座位,而米莉亚姆三人的身高约160-170公分不等,不太可能后排同时挤下两男三女五个成年人。如果是这种情况,照他们的朋友艾斯利所说,三个女孩更不可能会上车。)
几天后她外出购物,在超市正门处看见女孩们的寻人启事,就马上到警局提供线索了。
帕拉多酒吧(罗马纳山区山脚处酒吧,案发时里卡特购买食物的店)店主--目击证人
店主作证说,14日凌晨,里卡特进店点餐要求打包外带,他看见里卡特停在店门口的车里还坐着一个男人。由于距离较远,他看不清那人面部特征,只对身材有印象。警方将店主所描述体型与安东尼奥对比,两者不符,倒是和安东尼奥的小弟毛利奇奥的体态相仿。
但因为这个人始终是坐在车上,且在很远距离,店主最多看见侧面肩膀,仅凭口头描述体型来比对很容易出错,不排除就是安东尼奥。
科多纳(Miguel Nicolás Cortona)--里卡特的狱友/朋友
科多纳因有绑架少女组织强迫卖淫的前科,发现女孩们尸体的次日,警方曾他为重要嫌疑人。
1993年2月1日,他主动去到当地警察局,说明他与里卡特的关系。 
1992年12月4-14日,科多纳因故入狱,期间结识了当时也在坐牢的里卡特,两人认识后相处愉快,默契投缘,从普通狱友发展为不错的朋友。
出狱的第二天(1992年12月22日),里卡特就住进了科多纳的别墅里,之后安东尼奥和小弟毛利奇奥这兄弟俩也住了进来。
安东尼奥两兄弟在科多纳家住了将近两周,他们总说一些强奸少女,藏匿罪证,埋尸之类的话题,语气轻谑无所顾忌。科多纳听到,安东尼奥亲口说起他强奸过几个少女,事后杀掉埋了。
科多纳因阿尔卡塞尔案被传唤作证时向警察确认家里少了一块地毯(警方未说明是否是包裹女孩们尸体的那块),还有一本驾船指导手册和一个锄头;另外埋尸土堆旁的胃病药物也是他的,可他不知道为什么药会在那。
至于安东尼奥是否犯下阿尔卡塞尔案,他不确定,他只觉得安东尼奥行事狂暴,但头脑清晰不算莽撞。
最后,他说起自己以前的同伙(绑架少女强迫卖淫)都很精明,会特地在案发现场留些不相关的物件,用以扰乱警方侦查方向。
言下之意,警方在尸体发现处找到并视作物证的某些物品,很可能是凶手故意放置,误导查案。
尸检与物证
根据各方证词,警方基本认定,在逃的安东尼奥和已经抓获的里卡特是杀害三名少女的凶手,其他人没有参与。
然而法医报告和其他物证鉴定,却不足以证明,两人有罪。
当时警方在勘察现场和发掘遗体时有着太多的疏漏,部分物证存在损毁和遗失现象,挖掘全过程未拍照存档(警方解释说人手不足,负责拍照的人要帮忙一起挖土) 。
尸检
1993年1月28日,第一次尸检由瓦伦西亚大学教授维尔杜(Fernando Verdú)所带的6人团队负责,检证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警方于3个月后收到验尸报告。
报告显示,托尼的头部与身体分离,死前双手被绑在背后,手腕处的绳索打了两重死结。上腹部到胸前这部分被从身体上切割开并丢失,颈部也遗失未寻得,肛门有入侵痕迹。
法医报告中认为遗体丢失的部分可能因为埋藏较浅显,容易被野生动物嗅出尸腐气味,进而啃噬,但维尔杜未明确指出具体是什么动物。
德西蕾的右侧乳头被割掉,且未找到;头部颅骨顶端位置有弹孔穿过,考虑是直接死因,头颈呈分离状态。鼻骨骨折,疑似是尸体腐败造成两颗牙齿缺失,背部有约20cm的刀伤。
米莉亚姆同样牙齿缺失,一只手(未说明左手右手)手腕以下的部分被割掉,且未找到(疑似为养蜂人发现的缺少手掌的手臂)。死前有激烈反抗留下的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部和躯干分离。
三个女孩的头部除致命枪伤外,全身另有多处利刃所致的轻、中度外伤和骨折。三人中两人腕骨和手指骨与手臂分离,零星散落。脚踝和小腿有被捆绑的淤痕,大腿内侧均有大块皮下渗血,虽然三人身上均有遭受性侵痕迹,可遗体未检出精液和他人DNA。(90年代DNA条件很不成熟。)
总之,三个女孩死状惨烈,应当在生前死后都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物证
鉴识人员在白色Seat Opel Corsa车内,共收集到166(一说165)根毛发,其中50根带毛囊,但以当时的技术条件只有7根可以用于DNA鉴定。结果证明,这7根毛发属于里卡特和二弟罗贝托。
罗马纳山腰的平房里,鉴识人员搜集到属于好几个人的毛发、精液、血迹。
其中一部分毛发来自安东尼奥的小弟毛利奇奥和二弟罗贝托。
(小弟毛里奇奥)
至于平房里的精液样本,警方猜测属于安东尼奥。(没有科学鉴识报告证明,可能因为当年DNA技术不足以比对。)
以上可以证明,安东尼奥三个兄弟都来过这间平房。他们的确一直把这里当做窝赃地,将平时盗窃、抢劫的财物带来藏匿,但这并不足以证明案发时段他们全都在
更加令人费解的是,屋内没有发现来自女孩们的血迹、体液、人类毛发等残留,包括在里卡特所说,强奸女孩们用的床垫上。
首次尸检报告表明,无论是受害人的遗体,还是警方认定的作案地点(汽车和山腰平房),检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安东尼奥和里卡特直接参与了罪行。
因为这次尸检无论流程还是内容都非常不完备,办案团队对此也抱有很大疑问和不满。他们一方面上报给内政部,再由内政部另行安排复检事宜。
另一方面,一位办案警员以私人身份联系米莉亚姆的父亲费尔南多,建议他应该去申请再次尸检,关于遗体还很多线索值得深究。
费尔南多说服另外两家父母,共同要求业界声誉更好的专家介入重检。
内政部和受害人家属很快达成共识,请来塞维利亚大学病理法医教授富伦特(Luis Frontela)进行二次遗体检验。
(富伦特)
富伦特接手后尖锐地批评了发掘尸体的过程极其不专业,也不符合相关工作流程,造成大量物证损坏、遗失。
让他尤其气愤的是,警方交给他的是除头骨外的遗体,并且在他检验之前被清洗过。这无疑意味着部分遗体附着物丢失,人为制造障碍,干扰案件侦破。
富伦特在女孩们的遗体上(包括衣物)共检出66根毛发,但只有29根带有毛囊可用于DNA检测,17根毛发属于安东尼奥和里卡特,但是包括1根白发在内的12根不属于两人,判断分别属于5-7个人。
(但如果毛发是在衣服上发现的,也可能是案发前在其他地方沾上的。)
值得关注的是唯一一根检出的白发,它也被视为本案另有第三名疑犯的证据。警方以此为切入点调查过里卡特与安东尼奥的交际网络,但摸排之后并无新发现。
还有包裹尸体的地毯,几乎是全新的,品质中上等,有相当的经济价值,很难想象经济上不宽裕的安东尼奥和里卡特会舍得用这么好的地毯(地毯有可能是两人偷来的,而且前面科多纳说过自己家少了一块地毯。)。
地毯中检出4根分属不同人的毛发,两根分别是安东尼奥和里卡特的,剩余未知。
富伦特非常关注尸体身上附着的蠕虫蛹,依据第一次检验时拍下的照片和录像存档分析(富伦特指出蠕虫在遗体清洗时被洗掉),他确信,虫蛹生长幼态与尸体呈高度腐烂状不符。
富伦特以此推断,尸体可能曾先后被埋于两个不同的地点,虫蛹为后一次埋葬时沾上的。
除此之外,受害人遗体皮肤均呈惨白色,富伦特相信她们生前经历过大出血或是死后曾被浸泡于低温水中,也不排除被冰冻过。
但第一次参与尸检的法医维尔杜对同行的意见并不认同。关于蠕虫蛹,他的说法是,富伦特完全可以通过直观的遗体采样(蠕虫在清洗遗体时,并未完全洗掉)获取虫蛹样本。而不是借由照片、录像等间接证物去下结论,因为这样很可能有误差。况且,三具尸体的虫蛹萌发点很少,不足以得出重复埋葬的结论。
如果确实存在二次掩埋,那么尸体一定会有明确指征,而实际是没有。
至于富伦特所说的遗体肤色,因为尸体发现时已腐化严重,就病理分析而言,皮肤、肌肉组织的存续状态不再具备判定生前是否存在大出血或浸水冰冻的条件。
最后,维尔杜不赞同实际凶手可能有3-4人甚至更多的猜测:“我负责任地说犯人只有两个,如果你们一定要问人数是否存疑,那我只能回答也许是,但我就是确信只有两人犯案。
令富伦特感到不解的是,他的采样工作完成后还未全部送去自己的实验室检验分析时,警方突然通知他,说要回收所有他采集的样本,验尸工作也不再需要他。
1997年5月12日,案件审判正式开庭,由于安东尼奥依然在逃,里卡特作为当庭唯一被告受审。
(里卡特出庭)
里卡特的判决结果如何,此案是否有反转,最终能否确定此二人是真正的凶手吗?
关注我们,明早9点,阅读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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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晚穹,编辑:考利、袜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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