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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强奸罪被逮捕466天后,加拿大籍艺人吴亦凡迎来了一审判决。
据京法网事消息2022年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不过,吴亦凡的罪行可不止强奸和聚众淫乱,他还存在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
据新华社消息,记者25日从税务部门获悉,吴亦凡(WU YI FAN)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采取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通过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个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0.95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84亿元。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吴亦凡(WU YI FAN)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0亿元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旁听了宣判。
图自:@京法网事
律师:吴亦凡需服刑完再被驱逐出境
为何会判13年?驱逐出境与服刑哪个在先?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璞表示,吴亦凡需服刑完毕,再被驱逐出境。根据《刑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图自:新浪微博@中国新闻网
另据IP属地显示北京的法律行业自媒体“法度Law”独家爆料,吴亦凡方已当庭表示上诉。
图自:微信公众号“法度Law”
“法度律师团”成员、多名北京律师也第一时间对该案进行了分析解读。
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龚华律师分析道:
“先说强奸罪,吴亦凡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说明他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中的从重处罚条款,即强奸妇女多人。
“再说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会触犯我国《刑法》第301条规定的聚众淫乱罪。吴亦凡犯聚众淫乱罪被判1年10个月,说明:第一有证据证明他是组织者、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第二从该罪刑期看,他不存在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等加重处罚情节。
“最后说驱逐出境,吴亦凡是加拿大籍人,对于外国人在国内犯罪,我国《刑法》规定执行刑罚在先,驱逐出境在后。因此如果一审判决生效,吴亦凡要在国内执行完有期徒刑,释放后被驱逐出境。
“顺便补充下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吴亦凡及其律师可以在十天之内上诉到中级法院二审,二审判决后立即生效。所以严谨地看吴亦凡现在还不算强奸和聚众淫乱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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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冯沁涓律师认为,古人云,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偶像犯罪,更应依法处罚
“强奸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说明吴亦凡的情节更为恶劣。
“聚众淫乱罪是以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吴亦凡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宋竟一律师表示,这应该是娱乐圈明星中"多人运动"第一次被判刑的,强奸罪和聚众淫乱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国家传递出了非常明确信号:违法乱纪的公众人物不仅要全平台封杀,触犯刑法的更是绝不姑息。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旁听了宣判,外国身份也不是护身符。
偷逃税被处罚追缴6亿
据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前期,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有关方面线索和税收大数据分析,依法对加拿大籍艺人吴亦凡(WU YI FAN)2019年至2020年期间涉嫌偷逃税问题开展了税务检查。由于吴亦凡(WU YI FAN)大量经营信息、资金往来涉及多家境内外关联企业,案情较为复杂,北京市税务部门会同相关税务机关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目前案情已经查清。
经查,吴亦凡(WU YI FAN)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采取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通过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个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0.95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84亿元。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吴亦凡(WU YI FAN)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0亿元。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的部分处4倍罚款计3.45亿元;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逃税款的部分处5倍罚款计0.42亿元。日前,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已依法向吴亦凡(WU YI FAN)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北京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做好文娱领域税收监管工作,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我国税收主权,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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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境外企业隐瞒个人收入
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该局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中表示,本案中吴亦凡(WUYIFAN)偷税行为的一个特点是利用境外企业隐瞒个人收入、转换收入性质
图自:北京市税务局
调查发现,吴亦凡(WUYIFAN)在我国境内从事演艺活动时,利用其外籍身份并凭借其在演艺圈的流量优势,要求境内企业或境内企业设立的境外机构将其个人劳务报酬支付给其境外注册的企业,将境内个人收入“包装”成境外企业收入,以此隐匿其个人从我国境内取得应税收入的事实,或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企图逃避我国税收监管,从而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与已公布的其他偷逃税案件相比,吴亦凡(WUYIFAN)案件的偷税手法更加隐蔽,并严重危害到我国税收主权。
随着跨境交易和资金往来越来越频繁,少数不法分子企图借机利用跨境交易和国际避税地来逃避中国境内纳税义务。对此,税务部门将不断完善税收监管手段,提升税收监管能力,切实加强对新型偷逃税行为的查处曝光,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都美竹:终于等到了
据悉,从 2021 年 7 月都美竹出面曝光吴亦凡 " 选妃 ",到 2021 年 7 月 31 日吴亦凡被警方刑事拘留,再到同年 8 月 16 日吴亦凡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转眼来到 2022 年 6 月 10 日法院开庭审理,如今 11 月 25 日一审宣判,时间整整过去了一年多。
图自:新浪微博
吴亦凡案宣判后,都美竹在新浪微博发文称:“正义虽迟但到”,“终于等到了”。
图自:新浪微博@都美竹
她在文章中说:“在去年的网络举报后,我配合公安机关做了两个月的笔录,由于案件的保密性隐私性,一直没有回应相关的问题。时隔两年,我已经成为一个思想成熟的大人了,在这里也想为之前说过一些极端的、幼稚的话道歉。我并不是你们所称赞的女英雄,我只是一个勇敢了一些的普通人,顶着压力说出了真相。”
“我很感谢中国的法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罪犯,即使他是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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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侵害的女孩能否获得赔偿?
经法院审理查明,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职律师郭凯对中国新闻网表示,在吴亦凡涉及强奸的案情中,新闻通报的被害人数为三人,应当至少在十年以上量刑,但通报中并未提及是否有幼女被害人,是否存在轮奸,或者至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等加重情节,所以吴亦凡因强奸罪被判处十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量刑符合法律规定。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表示,从一审宣判结果来看,量刑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区间内,具体刑期需要法官综合全案证据等因素确定。
那么,被侵害人能否获得赔偿?

郭凯律师表示,至于后续是否有附带民事赔偿,要看被害人是否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夏海龙律师则提到,如吴亦凡方面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次日起十日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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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评:别在流量中丧失做人底线
该案件宣判后,中国新闻网第一时间发表评论,摘编如下:
对吴亦凡的判决,彰显了司法的公平正义。星途过于顺遂的他,在粉丝的控评、资本的吹捧下迷失自我,丧失道德底线,自认有资源、有流量、有人脉,以至于接连触犯法律。
可以看到,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那天起,吴亦凡所谓的名利就化为泡影,强奸、聚众淫乱……这些罪名叠加到一起,可以说是劣迹斑斑,声名狼藉。
从“顶流”到阶下囚,吴亦凡引发了大众对文娱行业的深思。明明遵纪守法是做人的最低底线,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成为对“流量”们的高标准高要求。
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在高收入、无数的掌声与鲜花背后,“流量”们更应以身作则,只有发自内心敬畏法律,敬畏工作,敬畏观众,演艺事业才能一帆风顺。
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必将换来惨痛代价。
图自:中国新闻网
(本文综合自中国新闻网、央视新闻、法度Law、新浪微博等;题图为剧照)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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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君泽
责任编辑:马家辉
出品:北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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