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下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
上诉人刘某曦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合议庭依法进行法庭调查等程序。目前,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案件回顾
2016年11月3日
日本法政大学研一留学生江歌在自己住所门口惨遭杀害。凶手为陈世峰,舍友刘某曦的前男友。案发时,刘某曦在一门之隔的屋内。
2017年12月20日
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江秋莲认为刘某曦对江歌死亡存在无可推卸的重大过错,表示将依法启动对刘某曦的法律诉讼。
2019年10月
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某曦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某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刘某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022年1月19日
江秋莲在其微博称,接受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决定不上诉。
2022年1月24日
刘某曦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希望法院可以将案件发回重审,或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江秋莲发微博称,她从媒体得知刘某曦上诉了。对于刘某曦决定上诉这一决定,她一点都不意外。“上诉是她的法律权益,这一点我没有意见。我会依法应诉”。
2022年2月16日
刘某曦及其代理律师胡贵云出庭,江秋莲则在其个人微博表示,因身体原因,不出庭参加庭审,由两位律师全权代理。
庭审中,上诉人刘某曦一方表示,江歌在刘某曦未要求其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主动在等刘某曦没有证据证明刘某曦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
刘某曦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人,更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一个与他没有关系的人。江歌被杀害完全是陈世蜂的行为所致。刘某曦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上诉人江秋莲一方则表示,刘某曦强调江歌在刘某曦没有要求她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在等候刘某曦的事实没有证据支持。刘某曦“锁门”的事实具备充分客观证据予以证明,刘某曦的否认只是重现了刘某曦因推卸自身责任而作虚假陈述的情形刘某曦阻止江歌报警具备充分证据支持。
经过近4个小时的审理,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来源:澎湃新闻、中国新闻网、中国新闻周刊、新京报、CCTV法治在线
编辑:曾小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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