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信仰。超越论统觉的神与自我。[所有真理的理想自我与作为所有真理之主体的神。真正自身保存的理想][1]
埃德蒙德·胡塞尔 | 倪梁康 译
(译自:《胡塞尔全集》第四十二卷:《现象学的临界问题》,文本第12号,第169-176页)
内容:世界必须在最终的意义上“存在”吗?它必须具有绝对的真理吗?它必须对人类具有一个理性意义吗?以及如此等等?——知性本身(Intellectus ipse)、天生的先天的总和。超越论统觉自我的理想。神、爱的共同体、对一致性的追求,伦理追求与极乐。
“助产术(Mäeutische)”——在直观与思维中,同样在评价中。[2]
感觉材料来自“外部”。心灵从自身出发提供“立义(Auffassungen)”,提供对“对象”的赋形构建(formende Gestaltungen)。“对象”的空间性与时间性的形式就已经是来自“内部”的,而后空间-时间的充实者的其他形式也是来自“内部”的:所有那些构造出对象一般的东西,构造出那些“自形式所观之事物(res formaliter spectata)”的东西,对象性本身的形式构架(Gerüst),以及所有由对象性组成的新对象性的更高构成物的构架[都是来自“内部”的]。“统一性”和“差别性”的形式,标记、部分、联结、整体、关系、数量、集合的形式等等[都是来自“内部”的]。而这些不只是在自然物那里。
生产与自发性。对象性自发地为主体性构造起自身。隐藏的自发性。它是某种原初产生于一个先行的、开放的主动的自发性之中的东西吗?【169】
是否可以事后追溯理解并且以真正理解的方式澄清对于主体性而言的和在主体性之中的对象性的发生呢?
发生意义上的先天。自发性的原初“机能”、自发构建的原初“机能”或对象一般的发生。先天(Apriori)作为“感性材料的溢出(Überschuss)”。关于触发(Affektion)与机能(Funktion)的老话题(康德),不是在我的发出刺激的对象之物意义上的出发,例如在感性被给予事物的意义上的触发。作为感觉材料包含在意识中的是什么,以及“立义”的内容是什么。立义的机能。但在这里不能做如此粗糙的描述,而必须关注相关性。无论如何,在这里可以预感到那些无法再消融于机能中的东西的重要意义,预感到在意向活动-意向相关项方面每个机能、赋义都最终会预设的东西。亦即质料(材料)与机能。关于诸对象的一种创造、关于自然和在先被给予的材料、赋形、构建的创造的形象说法。机能性的东西的总和,知性本身作为纯粹可能性的总和,作为天生的先天(eingeborene Apriori),作为“原初被赋予心灵的理性的权能(Vermögen)与知性的权能(Vermögen)”。
不过这里需要从本质上区分被动性的各个领域(各个被动的立义机能,在其中例如自然对主体“产生出来”)与“自由的”自发性权能的各个领域、自由理性主动性的各个领域。这是本真的权能:“我能”的原初意识。关于权能的知识“并非来源于经验”,并非来源于任何一门经验的权能心理学,而是来源于“发生的”本质分析(现象学的):通过对意向性的方法阐发以及通过对这种意向性必定如何产生的必然方式的澄清来阐明发生。
A)原初的“白板(tabula rasa)”被预设为必然的和始终需要被预设的“材料”——另一方面是必然的权能的总和。首先是“板”的“感觉材料”作为对自我的刺激。[3](触发性的)质性差异、强度【170】差异。被突显的材料已经作为最低阶段的对象,在特性、特征、部分等等方面得到阐明;原初的时间意识被构造为持续的对象。感官领域。临界情况:自身无分别的感官领域,在其中没有特别的突显发生,没有特别的触发发生。这些领域能够彼此突显出来吗?一个感官领域:倘若它能作为整体来触发(作为问题!)。静寂、作为视觉静寂的黑色等等。普全的静寂和生命的零度。死亡。
B)因而生命作为持续的触发和在本质顺序中的“心灵权能(Seelenvermögen)”起作用。
1)底层阶段:被动的权能,带有“联想”和“再造”的含糊标题的权能。意向性的发生,对于上引至自然与世界的诸显现的不同阶段而言。这些发展在每个个别自我中按照本质的合规律性进行,即在必然的本质形式中、在触发的前提下进行,有可能在较低阶段上(动物)停滞不前。
2)较高阶段:思维的人(a.无论如何首先是阐明性的经验与不同形式的认知的较低阶段:关于部分、关系的认知,在领悟性的思维之前的各种综合构成物,以及b.而后是这些构成物本身作为人的阶段)。经验的假设,贯穿在它们之中的倾向。经验对象的“自身保存”。在一致性方向上的潜能的和现时的期待。不一致性与假象中的突显。在突显的相反经验产生的地方,我不能坚持一个经验。但我能够具有一个经验,而且是作为无可反驳的经验,而其他主体能够具有一个相反经验,作为在它之中的无可反驳的经验。
在本真的思维中也是如此。我能够以自身给予的形式思考:是A;另一次同样如此:不是A(当然不是在绝对的自身给予中,但是在经验思维中)。与此相反,在一致性综合的统一中,我只能——而且按照本质法则——给出一致的东西;而且在一个明见性的统一中,我仅仅具有特定的、恰恰在一种明见性中的协调一致的思维,即X是a,而且同一个X是b,而后不是与a相争执的b’。我可以看见这个同一性和这个争执、这个不是【171】,而且我具有在一种判断统一中的协调一致的判断,这种判断的统一性使得两方面事态本身的统一成为原初的被给予性。真理的观念。两个真理必然是可共存的,它们必然是在一个真理中可协调一致的,而且与一个可能的自我相关,这个自我将它们看作是有关联的真理。
真理大全的观念:a)关系一个自我的观念,它使得所有这些真理在一个真实给予的意识中被认识;b)普全的知性本身(Universal intellectus ipse)的相关观念,被动的和主动的权能之系统的观念,所有可能对象和所有对于对象而言的可能真理都能够从这些权能中产生出来。
这些观念与进行实际认识的自我以及与一个可能的自我一般的关系。
如果诸自我的可共存性条件已经确定,那么这一点就是明见无疑的:对于一个自我为真的,必定对于每个可共存的自我也为真,因而也对每个实存的自我也为真。
一个自我的自身保存。[4]唯一的和必然的“超越论统觉的自我”之理想对于每个自我都是有效的。我们在这里必须考虑到,这里涉及的不可能只是对一个真实自然和自然科学的构造权能。自我也在快乐和不快中被触发,它们奠基于感性材料和感性统觉之中,而且自我以评价的方式运用自由的自发性。但它在此基础上追求,运用意志自发性,以实在化的方式行动,对实在可能性进行评估,并且在这些可能性中挑选和发挥实践的可能性。在这个价值论的被动性与自由的主动性的游戏中以及在意志激情和意志行动的游戏中(根据所有先天可能的模态)会有价值世界(Wertewelt)和善业世界(Güterwelt)构造起自身,在更宽泛的意义上说:文化世界,在其中人的主体同时是文化的主体与客体。一方面,诸自我生活于其中、我们所有人都生活于其中的这整个世界在任何时候都是预先被给予的并通过“经验”、通过相应的多阶段的统觉被给予的认识世界,而另一方面它是一个自由评价的和持续现实化的构建的世界,它不断地重新构建这个世界,以便不断地扩展出【172】新的构成物。恰恰需要对此进行更为严谨的思考:应当如何来规定和界定这个超越论统觉的自我、所有权能的理想自我和所有真理的理想自我。
如果我构成所有超越论权能的理想自我,那么这就是一种纯粹理性的自我,而且是对于逻辑理性、评价理性和实践理性的所有可能自由构建而言;这是纯粹科学论的主体相关项,即在一个自我的观念的意义上,这个自我在自由的能然中构成或能够构成所有可能的范畴构建。[5]
a)设想这个自我是自由的,摆脱了所有可能的经验阻碍。因为每个“我能”都面对一个阻碍的可能性,它被表达为“我不能”。b)此外是与“秉好(Neigungen)”的斗争。
所有真理的理想自我:由于所有真理都是因为我的自我以及每个其他的自我在自由地行动而且另一方面因其受到阻碍和诱惑而发生偏离才会产生出来,而且此外它受被动性法则的制约并在最底层上在两方面受缚于预先被给予的材料上,因而我们具有一个奇特的状况:这个所有真理的理想自我必须被设想为一个绝对地认识或能够认识所有自我的自我。如果这一点是必然的,即所有真理在这个意义上都是自在的,那么它们就对所有时代而言都是已事先确定了的,那么这个理想自我就必定能够进行绝对的预先直观(Vorherschauen),能够获取绝对的预先认识(Vorhererkennen)。自我大全连同其所有真理内涵就必定会在其未来的存在中,在其未来的自由主动性中是可预先被建构的,就像另一方面也是可被重构的一样。因而这里的问题终究还是在于,是否以及如何可以将这个绝对而普全的、完美的真理的自我设想为真实性,而且与此相关,如何可以设想对这个真理的万象世界的制作以及对一切真实存在的认识的制作。【173】
可以注意到,我们在这里面对的是神的问题,因为神应当是所有真理的主体,是真理大全的主体,而个别自我则只能是个别真理和真理体系的主体。这里需要考虑神所运用的认识以及神如何拥有真理大全的方式与人的认识和真理拥有之间的关系的问题,并从这个关系出发来确定,必须如何设想神与人的共同体是何种类型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将神的存在的问题排除出局并首先仅仅将神视作观念(而后才提出神的现实存在的可能性问题)。
对于经验自我来说,包罗万象的真理的观念以及一个普全而绝对的认识的观念是一个引导性的和在好的意义上的实践的理想,是自我的理性发展、它的纯正真实的“真实保存”的一个目的观念。然而这里因为自由与“必然”的相互交织而存在着困难的问题(世界在多大程度上预先就是一个明确被规定的东西)。
真实的自身保存的理想:如果自我作为一个在任何方面都与自身一致的生活,而且如果每一个不一致性都会在更高的一致性中被消解,那么它就只可能是满足的和幸福的。自我(作为自我)追求自身保存,而且在其中——隐含地——包含了一种反对绝对主体性的理想和绝对的全面完美认识理想。[6]作为前提,这里还包含了:有一个“世界”存在,最底层是一个物理自然,它可以一致地得到坚持,我可以在经验与思维中适应它。
随之而得到勾勒的是被动性及其统觉的一个预先存在的规则,它是与一致性统觉的统一相关联的,而且随之而得到勾勒的恰恰是一门关于自然的理性【174】科学的可能性以及自然本身的形式系统,即自然本体论的系统,它是存在可能性的条件、可认识性的条件、一个由“感觉”材料组成的自然的一致可构建性的条件。从宗教上说,如果一个自我应当能够一致地生活,那么就必定有一个自然,必定是神创造了它。只有当人朝向他自己的作为绝对完美的生物的理想去生活并且在无限追求中自身行动地去实现这个理想时,他才能是满足的。他必须自身承载一个神。
但还有其他的问题会加入进来。自然作为多数人存在的必然条件难道不也属于此吗?在对自然的认识中的、甚至在经验认知中的一致性是对于一个评价的和实践的生活而言的基础,而这种生活从它那方面提供一致性的新的条件。这里会加入交互主体的实践一致性的条件。每个人都在世界中起作用,而这个世界必须始终是一个世界。而且不止于此。一个“完美的世界”:每个人都有他的主观评价,而不仅仅对他而言这个世界必须是一个一致地可评价的世界,而后与此相交织地是一个一致的、有待做实践处理的价值世界,而且没有人应当最终在这一点上干扰其他人;诸自我应当在它们的认识的、评价的和现实化的行动中相互促进,而且应当能够相互促进。世界应当成为一个交互主体地被公认为善的世界。
有朝一日会和谐完美的世界的观念作为一个一致地发展并朝向上升着的一致性发展的自我大全之观念的相关项。[7]必定【175】会有一个真实的和在价值学意义上一致的并在价值中提升的世界吗?自我大全必定会按照这个观念或一个一致的绝对的真理的观念来发展吗?必定会存在一个“神”作为起作用的发展观念吗?质料所起的作用是什么?它必定是如此,以至于所有一切都可以得到满足吗?人们而后可以说,对于一个有意义的世界来说,任意的一个质料就足够了?
而后是那些从对世界和空间性的时间展示中产生出来的问题。世界的开端与结尾,发展的开端与结尾。二律背反。【176】
[科学与哲学作为在对决定人类发展的观念的启示中的神性的启示]
形而上学-超越论笔记[8]
埃德蒙德·胡塞尔 | 倪梁康 译
(译自:《胡塞尔全集》第四十二卷:《现象学的临界问题》,附录十九,第176-177页)
助产术式的从自身出发的展开,追踪各个意向。
a)天赋之物、功能形式、知性本身(intellectus ipse)。逻辑形式与自然形式(空间、物质性)。
b)实在性科学作为事实科学。“从自身出发的展开”在这里意味着:在经验进程中从经验的被给予性中获取自然的被给予性、具体的自然现实性、实际的东西(Faktum)。更好的说法:在经验活动中,以追踪在经验本身中包含的意向的方式,获取被经验的存在本身。所有经验都着眼于获取(Erzielung),所有获取性的(erzielend)经验都是“实验”。“回忆(Anamnesis)”。科学进行重新“回忆”,在其逻辑理论中重构自然与世界,它们作为观念和法则受到意识发展的规定(受到在纯粹自我路线中的经验自我的规定)。
在科学中[9]以及在科学实践中得到表达的是自然、价值、善业的所有真正的客观性。而在科学研究及其结果中,人类达到对其目的(Telos)的自身意识:纯粹的神-人类(Gott-Menschentum)。所有意识都行进在通向完善的道路上,在万物中起掌控作用的是诸隐德来希(Entelechien)的方向,它们以目的论的方式规定着发展。
每个客观性都是对这门纯粹而旺盛的目的论的一个索引。那么迷误、罪孽、假象和欺骗呢?它自有其引发动机的功能。观念的隐蔽掌控——隐蔽的神性。神性的发展:观念的启示与开放的、有意识的、在科学意识中被把握到的观念的更高效用。哲学的至高者。关于意识的科学:关于神性的本质与自身发展的科学,在其发展本身中的发展的最高形式。关于发展和发展基质的反思,因素,发展的更高层次。
哲学、“回忆(Anamnesis):不单单是重新回忆,而是自身领会,观念的展开与发展意义的展开,隐蔽追求与追求的生成的展开,朝向自身领会和对其中包含的任务系统的揭示,对作为现在应当在自由中得到实现的目标的普全观念的揭示。
自我与整个自我大全(Ich-All)(单子系统)的追求现在不再是盲目的了,而是在普全的绝然律令中的追求,在最终的和至高的绝对意愿中的追求,朝向它的自由实现,即作为它的真实而绝对的存在的实现。现在它有意识地承载着神,承载着普全而绝对的价值,在它之中包含着所有价值,作为存在着的观念。作为真实而绝对的有效性自身,作为绝对的价值极,所有“伦理的”、合法的追求都朝向它。这个价值极是作为这个伦理追求的绝对动机而有效的观念,同时也是整个过去的盲目的或仅仅部分是理性的、有价值动机的发展的有效观念。神不再是盲目起作用的神,不再是在盲目的各个单子中起作用的神。它是在理性意志中被接受的神。而只要神是有意识的目标,已经成为明见的目标,神本身与个别自我就处在启示关系中;神的孩子是由对绝对者、对神的爱来充实的;而神与它一同并在它之中,处在我与你的直接接触中。这种接触与联合是有阶段的。最高的阶段是纯粹信仰,在其中个别自我处在完全的自我献身状态,而且一切所欲均为满足神的意旨,即纯粹地遵守神的召唤。人的作用意志纯粹就是在有限自我及其自由中起作用的神的意志。个人的观点是无可避免的。理想而绝对的自我作为理想而绝对的(所有形式的)真理之体系的相关项,是一个相对于所有经验单个自我而言的同一者,是一个它们在自身中接纳的一个存在者、有效者、绝对者,它在它们之中作为个人形式的永恒超-存在开启自身,它在所有经验自我中“映射(abschattet)”自身,但实际上只是在它们已经是在聆听绝对应然(Sollen)的自由的自我时。
(两篇译文载于《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第三十辑:现象学视野中的生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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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份原初写于1916年(弗赖堡初期,与苏格拉底-柏拉图相衔接的引论课初期)的文字的]誊写稿[,誊写稿大约产生于1925年]。——尤须注意。
[2]自我大全(Ich-All)本身从它的最佳世界的自由创造中摆脱出来,但在神性欲求中并以对未揭示的真实的世界的神性创造为基础。
[3]在较高的阶段上每个已经被构造的对象都作为刺激在起作用。
[4]=普全的伦理追求。
[5]因而自我作为主动知性(intellectusagens)的主体、作为主动的自我,从任何方面看都是行为的自我。作为自由的自我与自己本身的一致性,自身满足性。这是一个方面。参见自身满足性(德性)与福佑。
[6]这里的说法过于急促了。在对持久对象性的构造方面必须预设的最小值是多少?因为每个材料都是可再造的和可认定的,为什么还说仅有这一群是不够的呢?要让我能够赢得并坚持信念还需要什么?而为什么知性在很大程度上在这里不应当是一个“死的权能”呢?或者情感应当提供帮助?倘若所有指向存在认识的愿望因为任何一种价值提升都消失在单纯印象的混乱中而被谋杀殆尽,那么一个令人满足的实践还是可能的吗?
[7]人的一致性:排除个人相互间的争执。和平共同体,爱的共同体。
[8]大约1916年。——编者注
[9]因而普全科学就等于神义论。
编辑:杨铮

初审:吴嘉豪
审核:黄子明
审核发布: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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