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1
利令智昏,别那么放肆,没什么用。
2022年11月10日9时54分,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
一家奶茶店正在营业中,进来了三位客人。
店员先是说了一句,“欢迎光临”,过了几秒,又说了一句“请扫码”。
就这么两句话,却招来了“祸事”。
对方突然亮出自己的身份,系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并留下一句,“说晚了,第一句就应该说扫码”。
随后,认定该奶茶店没有严格执行扫码、验码规定,勒令奶茶店关停一天。

店员表示懵了。
后续一同懵了的,是这三位工作人员,因为他们大概率没有料想到,这家奶茶店有监控。
且,监控挺高级,视频拍摄得很清晰,而且有录音功能。
这段对话视频,完整地被放到了网上。
然后,火了。
2
“扫码”说晚了,然后贴封条勒令关门歇业一天。
这是剧情第一波高潮。
接下来,是第二波。
热搜里网友都在骂,视频清晰完整,录音也听得清清楚楚。
事实就摆在眼前。
媒体也介入报道了,质询相关部门。
11日下午,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黄河记者:“目前正在开会,核实此事。”
这点事全网都知道了,还得核实?

那么,核实出来了什么呢?
核实出来了剧情的第二波高潮。
该店负责人称,视频发布到网络后,11月11日,肇州县市场监管局其他工作人员来到奶茶店,称该事件是误会,视频中“执法人员”是假冒的,目前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这个回复就牛逼了,也彻底把事情搞大整出“刑事案件”的风波了。
给回复“是假冒”的人,科普一个“热知识”:
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抓起来要坐牢的。
有视频有监控有热搜,既然这个人是假冒的,那么警察就要出动抓人了。
现在,问题来了:
抓谁去坐牢?
3
临时工背不了锅了,“假冒”的说法糊弄不过去了,眼看事情越闹越大。
没办法,官方得出来走两步了。
剧情第三波高潮,上演了:
王某某等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不规范,方法简单粗暴,态度生硬,以商家没有第一时间要求扫码为由故意刁难,以检查为名滥用职权,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给予王某某政务记过处分并建议调离执法队伍;给予工作人员金某某、赵某批评教育处理;给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副局长康某诫勉谈话处理;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进行深刻检查。
另,网传关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工作人员来到奶茶店,称该事件是误会,视频中执法人员是假冒的”消息,经与奶茶店老板和门店店长核实,为不实信息。
假冒的信息,核实后为不实信息。

不存在假冒,贴封条的,就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
官方没有护短。
点名批评,措辞严厉,“故意刁难、滥用职权”,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弊端所在。
事情至此,算是圆满结束。
希望奶茶店后期的经营,不会受到此次事件影响。
4
11月9日,甘肃省酒泉市肃州中学。
两名高三学生居家隔离期间,因为下楼活动,被学校通报处分:
开除学籍。
就因为下楼活动,便连明年参加高考的资格都没有了。

真~超硬核~规定!
通报一出,舆论四起,骂声一片。
9日晚,酒泉市肃州区教育局通报称,肃州中学的处分决定不当,已责令肃州中学撤销此处分决定,对以上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感谢热搜,让两个高三学生,成功保留住了学籍。
11月11日,陕西西安。
群众王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西安市莲湖区有城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商户收取保护费,不交钱就会把东西收走。
官方回应:
经核查,王先生反映问题属实。
城管中队协管员冯某以本人收取或指使其他商户代收等方式,私下向辖区内5家商户收取1至2个月保护费4000元。
经督促,莲湖区有关方面对冯某作出开除决定,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将追回的4000元退还商户。
三天时间,三起新闻,看得人无奈叹息。
因为先说了“欢迎光临”,后说“请扫码”,扫码说晚了,贴封条责令停业整顿一天。
因为隔离期间下楼活动,被学校处分开除学籍。
因为不交钱就把东西收走,而无奈被收取4000元保护费。
“我的规矩就是规矩!”
如此豪横,如此放肆,在有限的范围内,将自己的权力高傲姿态,发挥到了最大边界。
故意刁难、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公器私用、欺压羞辱、欺上瞒下、放肆狂悖!
中央三令五申“九不准”,下面有些人,“你说你的,我干我的。”
国家多次强调不准搞一刀切,禁止层层加码,下面有些人,“我的规矩就是规矩”。
昨日,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公布。
明日,看看哪个豪横的“领导”,再往枪口上撞。
监控和热搜,都是个好东西。
舆论和网络,也是个好东西。
公平和正义,有一半,得靠这些东西支持。
欺人辱人者,人必欺之辱之。
“别那么放肆,没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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