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执行命令,
但也应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良知。”
1
魔幻时代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小时候听过一个故事:从前有位阿拉伯人,在比赛赢了头骆驼。当他回到家要杀骆驼的时候,发现刀放在三楼。于是他就请了几个邻居,把骆驼抬到了三楼……这故事我一直以为是瞎编的……
有一种感动,叫自我感动,
还有一种感动,叫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而最近一系列令人同时集结悲伤、愤怒、无奈的魔幻事件,是否会产生这个症候群,或是这种效应呢?
每个人心中都有答案。
2
多少老人面临绝境?
众所周知,因为年龄大的人免疫力较弱,基础性疾病较多,因此感染新冠后死亡率更高,所以在新冠疫情中,不论东西方国家,都是在重点保护老人。
然而上海很多老人在“被保护”的过程中,却苦不堪言。很多本身就有多种疾病,生活已经无法自理的老人被强行拉走后要面临着更大的困难和危险。
最近,一篇求救文戳中无数人的心。
已退休的华东理工教授吕世杰(男,93岁)与同样退休的华师大政工干部徐惠安(女,90岁)是夫妻,他们与保姆马翠香共同居住于华东师大一村。徐惠安因股骨骨折,痊愈后基本卧床,且患有严重支气管炎(长期吸氧)以及抑郁症
4月11到16日,保姆马翠香和两位老人先后有了症状并陆续检测为阳性。但其间三人也先后明显好转,其中保姆17日自测已经是一道杠(阴性)
然而18日,街道疾控办非要将三人强行拉走。
两位老人的儿子与片警及居委会书记反复沟通,陈述事实了好几轮,但三人还是在深夜1点多被强行拉走。他们被拉去了条件较差的,厕所只有蹲坑(90岁已不能行走的老母亲如何上厕所?)且没有吸氧设备(徐惠安患严重支气管炎,需长期吸氧)的区级方舱医院,且由于临时带走没来得及准备,没有带抗抑郁药
老人的儿子在公众号等平台多方奔走呼吁后,老夫妻现已得到妥善安置
而在上海普陀区的宜川四村,一位以外孙女身份撰文的网友为她已经连续转阴三天的94岁外婆和74岁也已转印的舅舅奔走呼号
她的外婆和舅舅在凌晨2点47分被撬门强行拉走。她同样是反复交涉无果
有网友评论道:
不仅如此,他们97岁无法行走的阳性女邻居据说也要安排抬走。
这位“外孙女”网友在公众号等平台四处急呼,才让外婆与舅舅在45小时之后被送回了家
后经查证,发帖的这位外孙女名叫职烨。职烨是以记者为职业的,在上海从业了10年,毕业院校是复旦大学。
她的呼喊中充满了“恳求你们!”,“恳请有关部门…”,“谢谢你们”等等情真意切,心急如焚又卑微入尘的词语。无论你身在国内国外,看到这些都能让你感同身受。
因为记者的专业性表达与门路,她的文字得以让数十万,上百万的读者看到,帮她一起呼吁,呐喊。
而疫情中多少类似的声音,因为来自普通人,我们就根本听不到了呢?
媒体人、记者的职责与使命
本应是为大众,为社会提出质疑与批判,
为生于斯长于斯,
为自己骨血中融入的千丝万缕的与故土、社会的更好的未来所奋斗的人,然而现在,
他们却也仅仅是能利用这个身份
以卑微的语气为自己的亲人去争取保命的权益……
我们再来看看这封90岁高龄的华东师大退休教授孙大文写下的求救信,同样情真意切,令人动容,全文如下:
孙大文教授的文中语气同样极其恳切,使用了“恳求领导拯救”,“不得己麻烦领导”,“给领导和关心我同志们添麻烦”等词句。
上面几个案例的当事人均被告知本来已很明确的65岁以上老人可以居家隔离的政策被改为“应收尽收”
可什么算“应收”?标准是什么?也没人能讲清楚。这些转运老人的现象也绝不是个例。比如下面这位网友的讲述:
而在另一方面,并未染上奥密克戎的复旦大学俞惠中教授、小提琴家陈顺平先生、上海交大吴中南教授等老人都因其他病症在疫情中就医未果而撒手人寰了。
因为他们都是有声望,有威望的老人,所以我们能够知道他们的离世。
而多少普通平凡,没有名气的老人死于了这次上海疫情的次生灾难中,在等待就医中离开,我们不得而知。
3
你会拒绝荒谬的指令吗?
上面这些老人让人想起了3月底上海航昌路376弄小区哮喘老人因120救护车上的医生拒绝借出车载除颤仪而丧失救援机会并身亡的“旧闻”。当时,为老人奔走的求助者反复苦苦哀求救护车上的医生暂借车载除颤仪先救人一命,但该医生“铁面无私”,就是死活不借
这些本该被好好保护的老人们,都被基层人员的“照章办事”,“严肃无私”而拖入了危险的境地,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而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情况——和基层的,一线的防疫人员已经讲明了道理,给足了证据,并且这些为国家做出了很多贡献的老人们跟那些比他们小几十岁的晚辈们反复沟通,次次请求,动情倾诉,低声下气,苦苦哀求,最终还是要被拉走
前些日子传遍全网的那段对话录音,其内容就是手持阴性报告的女市民一家有理有据,反复摆事实讲道理,说明是医院数据搞错了,拒绝去方舱。而来拉她去方舱的民警则复读机一般机械重复:“接到的命令就是把你带走,说你是你就是”并要求对方先去方舱,后续再投诉
网友们有力指出,是不是上级命令你拉人去火化场,你即便看见了一个大活人也要拉走呢?只因为命令书上误写着他是死人。然后一切等火化以后再鉴定他是活人还是死人?
让我们来探讨一个问题。如果你是一个基层的,一线的防疫人员,面对一些明显不合理,有违常识,甚至荒谬绝伦的指令,你会不会拒绝执行?或是至少去质疑这样的指令,去和上级核对,申诉,沟通?
在你回答之前,先看看这两个故事:
2011年“7.23”中国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后最艰难的救援出现在D3115次列车的第16号车厢。作为救援主体的铁路部门要求把第16号车厢吊离铁路桥(无论车厢里是活体还是遗体,此举都会造成二次伤害)。
在现场的温州特警警官邵曳戎断然拒绝了这个指令,并在对方领导的进一步压力下“强硬(警官原话)”表明了自己态度,“决不允许(警官原话)”铁路部门提出的方案付诸实施。
随后,救援人员在16号车厢里发现了尚有呼吸的2岁半女孩项炜伊,成功地把她救了出来。
非常清楚明确的一点是,如果没有邵警官对不合理指令的“拒不执行”,这位小女孩必死无疑。而到时候所有人都会认为她在火车相撞时就已经死了。
第二个故事很近,就在4月18日,安徽六安,封控区一个老人突发心脏病民警赶到,踹开了铁栅栏,把人带走救治
网友评论:
可以想见,如果面对那个手持阴性报告家庭的执行者是11年前的邵警官和4天前的安徽警官,可能故事就换成了一个令大家赞扬的结局
来看看我们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而在上面我们举出的这些“强行拉走”案例中,那些基层防疫人员都并未跟上级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的意见。
聊两句当年轰动世界的一次判决吧。
1992年11月3日,德国联邦法院作出了对前东德两名边防部队士兵的上诉审判决书(一审于柏林中级法院)。
案情是:1984年12月1日凌晨三点一刻,一位二十岁的东德青年翻越柏林墙时被两名被告(边境士兵)击中膝盖和背部,凌晨五点半才被送入较远的警察医院并于五十分钟后死亡。
我们只摘重点:
辩方认为这俩东德士兵是依东德《边境法》办事:“宁杀丶逃离者,也不令其如愿(Besser der Flüchtling ist tot, als dass die Flucht gelingt.)”
法院则指出前东德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规定了:“人人有自由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及“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这个权利应受法律保护。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
法院认为,为阻止未带任何武器、不会伤害他人、除逃出东德外无任何别的目的的逃离者而直接射杀的做法超出了‘任意’的界限
“该命令的违法性显而易见,士兵所处环境不构成其放弃独立思考的原因,故不能因法律认识错误而免罚,但可从轻。”
最终两名被告被分别判处了18个月和21个月有期徒刑(均得到缓刑)。
这个故事后来就幻化成了在网上流传甚广的那句:“你可以执行命令,但也应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良知(德国法官当然没说过这句话)”。
判决全文的德语原文链接:
https://www.hrr-strafrecht.de/hrr/5/92/5-370-92.php
无论国内外,如果你正好处在某个一线的岗位,其实出于良知,也应当做出某些类似的抉择
4
知恩图报
这几次的老人求助事件中,有一点还是不错的。
那就是发起求助的人,无论是晚辈们还是本人都在得到帮助后均感谢了广大为他们转发,为他们呼吁的网友们
而不是像之前有些人一样,得到了网友们的奔走帮助,解决问题后却倒打一耙,恩将仇报,大骂为她们说话的网友们是jwsl,是“递刀子”,逼迫网友们把为她们主持公道的帖子全都删除,否则起诉。
这样的人,以后的一生中都不配得到任何人的尊重,同情与帮助。
不配!
最后,曾经有一位非常佩服的医学家朋友有这样一个我无比认同的座右铭:“让这里的每一个人活得从容而有尊严”。
就算做不到这样的境界,至少一切医疗手段,医疗措施以及配合它们的行政举措都应该是根据具体情况去救人,而不是铁板一块,最后适得其反
当90多岁老人被半夜撬门强行拉走时,真的是被抽取了或偷取了底线的从容与尊严。
要想让这里每一个人活得从容而有尊严,这一路必然任重又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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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土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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