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降农田觅食,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现身通州台湖。”近日,随着一条新闻的公布,让更多市民了解到我们通州区目前竟然还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在这里生活。对于热爱野生动物的人们,这无疑是一条让人欣喜的消息。然而,看到这个消息的北京城市副中心爱鸟会已谨慎关注,爱鸟会志愿者们忧心忡忡。
事情要从2021年2月1日说起,爱鸟会志愿者在现场观察这对大鸨时,发现了雄性大鸨的左侧胸部羽毛外翻,在反复观察后,确认这只大鸨受到了外伤,现场观察大鸨的活动并未发现异常。在和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沟通后,因担心在救助过程中大鸨产生应激反应而发生意外,故决定由爱鸟会继续进行原地观察。同时,城市副中心爱鸟会也向通州区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并和相关部门协商不进行新闻报道,待大鸨迁徙后再进行宣传。
受伤的雄性大鸨
2月2日,通州区林业部门回复,要加大这一区域的巡护力度,协调当地村镇进行配合保护!并安排野保宣传,尽最大努力让大鸨安全越冬。
2月3日,通州区林业部门在现场树立保护鸟类标识,爱鸟会志愿者在现场巡护时,发现部分拍鸟爱好者聚集。当晚8时,北京日报登出大鸨现身通州的消息,虽然没有提及大鸨的具体位置,但引起了北京观(拍)鸟人的广泛关注。
       正如爱鸟会志愿者们所担心的,2月4日,大鸨的具体位置被公布在某个观(拍)鸟群中,很快被转发到其他各个观(拍)鸟群。
通州区园林绿化局、台湖镇林业站已在镇域内农田、林地等鸟类栖息地设立爱鸟护鸟警示牌
2月5日,爱鸟会出动2名志愿者在现场进行宣传疏导,并在主路下到农田的地方设置了条幅和路障。但因现场拍鸟的人员数量过于庞大,最终没能阻止少数人进入农田近距离拍摄大鸨,导致大鸨在上午9时被惊飞。爱鸟会志愿者在现场守候到下午5时,未见大鸨回归。
设置警戒线
2月6日上午,大鸨并未出现在每天觅食的田地里,志愿者认为大鸨已经迁离,随后离开。就在志愿者离开巡护地后,它们却在中午飞了回来,因现场无人管理,多辆车进入田地内追逐大鸨拍摄,大鸨被多次惊飞后离开。大鸨在长时间离开后又飞回,说明在周围可能找不到其他觅食地,这让爱鸟会的志愿者们内疚不已!
流传在各个微信群里的所谓“近就是硬道理”
吸取了前2天的教训,2月7日,爱鸟会志愿者一大早便来到了大鸨栖息地守护,在确认大鸨不在后,对前来的拍鸟人员进行了劝离。但现场仍有20多辆车在此等候,志愿者又用隔离带隔离了几个路口,随后在现场继续守候。下午4时多,大鸨再次出现在农田,因志愿者的阻止,仅有2辆车在志愿者来不及看管下进入了农田拍摄,其他拍鸟人都在路边拍摄。随后,大约10名拍鸟者集体步行进入农田,被志愿者及时劝阻。直至天黑,大鸨未受到惊吓而飞走。在此,副中心爱鸟会感谢各位志愿者付出的努力。
志愿者正在劝阻不文明拍鸟行为并拍照取证
傍晚时分,通州区林业部门相关人员赶到了现场,与爱鸟会志愿者初步协商了下一步的保护方案。目前暂由爱鸟会志愿者进行现场守护,林业部门配合在现场进行宣传,后期将安排安保人员进行24小时执勤守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机关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野生动物栖息地管理机构或者责任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护野生动物:
(一)制定并实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制度;
(二)设置野生动物保护标识牌,明确保护范围、物种和级别;
(三)采取种植食源植物,建立生态岛或者保育区,配置巢箱、鸟食台、饮水槽等多种方式,营造适宜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环境;
(四)避免开展影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环境的芦苇收割、植被修剪、农药喷洒等活动;
(五)制止追逐、惊扰、随意投食、引诱拍摄、制造高分贝噪声、闪烁射灯等干扰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上述条例明确,严格按照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实施重点保护和有针对性保护。
北京是首都,是首善之区,一只受伤的大鸨需要我们的帮助,它的要求仅仅是离它们远一点,我们难道不能做到吗?
在此,副中心爱鸟会再次呼吁大家文明观(拍)鸟,在观(拍)鸟过程中,杜绝追逐、近距离惊扰鸟类爱鸟会将持续跟踪大鸨在通州越冬的情况,在现场进行宣传疏导,并对不文明观(拍)鸟现象进行拍照取证。一旦受伤大鸨因不文明观(拍)鸟出现意外,爱鸟会将上交影像证据至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部门,供执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北京城市副中心爱鸟会招募志愿者,让我们一起努力保护大鸨在通州安全越冬,请添加微信号su201610】
▶北京城市副中心爱鸟会
北京城市副中心爱鸟会是在通州各界爱鸟人士积极倡议下,于2020年5月10日成立,致力于宣传贯彻国家关于保护鸟类的各项政策措施、建设和维护自然生态的民间组织。通过开展各项爱鸟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对鸟类认知和保护的意识,激发更多市民加入到爱鸟、护鸟队伍中来,推动通州区生态保护工作的发展,为鸟类创造良好生存环境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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