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文的项目特指加拿大移民局发布的Startup Visa移民计划(简称SUV)。虽然英国等国家也有Startup Visa,但是对于创业项目的业绩要求较高,对于初到异国他乡的人来讲不太现实。
与英国相比,申请人通过搭载加拿大SUV创业项目的移民申请,不受该创业项目本身的业绩影响,即便创业项目完全失败也不影响已经获得的PR(永久居留权,permanent residence,在加拿大被称为枫叶卡)。
加拿大为什么推出SUV?
SUV是为了吸引国际化创新企业家来加拿大创业而推行的快速移民政策,旨在帮助这些创新企业家更快地移民到加拿大,并快速搭建起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鉴于过去的联邦投资移民并没有给加拿大经济、税收及就业带来实质性利好,故加拿大政府希望以更有前景的SUV来提振经济。
SUV申请人的条件有哪些?
1. 年龄18岁以上;

2. 英语要求CLB5(雅思阅读4、听力5、写作5、口语5);
3. 学历无要求(建议大专以上);
4. 愿意定居在魁北克之外的省份;
5. 有足够的安居资金(以一家三口为例,为20,371加币)。
创业项目审核是怎样的?
1. 申请人独立申请或和其他申请人联合组队的创业项目,从移民局指定机构处获得投资或认可(VC基金的20万加币投资、天使基金7.5万加币投资或获孵化器认可签约孵化),并从指定机构获得支持信;

2. 指定机构审查的重点:创新性、创造就业的可能性、潜在全球竞争力的可能性;

3. 移民局主要依赖指定机构的专业判断,但也会对部分项目指定投资协会和孵化器协会进行同行评议;
4. SUV对于持股比例也有要求:每个申请人的股权不低于10%,所有申请人加上指定机构的股权超过50%,且移民申请人获得PR时仍然保持持股状态。
SUV特点是什么?
1. 条件宽松:英语要求低,无工作、经商、管理经验的硬性要求(当然,必须有理由证明申请人与申报的创业项目中的岗位有匹配的学识、经验、能力);

2. 材料简单:无资产来源证明、收入证明、完税凭证等要求;
3. 性价比高:无要求具体投资金额,可组队(一个项目最多搭载5个申请人及其家庭)分摊投资成本(经”枫投+“团队测算,最低合理投资金额为平均大约5万加币/家庭);
4. 一步到位:直接拿枫叶卡,配偶可合法工作,子女可免费入学公立学校;
5. 成功率高:商业计划的审批由移民局指定机构完成(绝大部分通过指定机构获得支持信的申请人最后都拿到了枫叶卡);
6. 无居住地限制:可以在魁北克之外的加拿大任何地方居住,享受当地优厚福利。
什么人适合SUV?
企业家或高管、财务金融专家、科技研发人员、营销销售专家、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有意在加拿大继续参与创业项目实现人生价值;
孩子希望在加拿大接受免费的K12国际化教育、便宜得多的优质大学教育。
注:在国内上国际学校的费用,可能比移民费用贵得多。而移民后会带来一系列优厚福利:K12免费+大学学费便宜(例如,在多伦多大学等知名大学,永久居民学生是留学生学费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少)。
办理SUV的风险有哪些?
1
移民中介市场鱼龙混杂,难辨真假优劣
只要在百度或任何浏览器搜索移民相关,就会有一堆移民中介的广告推送,个个都看起来很牛,但是谁知道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2
部分移民中介为了拉客户,夸大移民办理的成功率
笔者曾经咨询某移民中介,中介人员拍胸脯保证“肯定能够办下来!”

事实上,移民本身是政策性较强的事务,移民管理部门也会不时出台新政策,而且每个移民计划都有复杂的各种条件,所以最终能否获得移民局的审核通过,不可能完全保证。

3
部分移民中介对于SUV的情况缺乏认真的动态研究,容易出现漏洞
网上搜SUV,会出现五花八门的介绍,关于申请条件、审批时长、投资金额等等都不一样。
例如,下图是笔者随手搜到的一则。其中关于获得枫叶卡的时间(所谓12个月)完全不符合实际情况(实际情况是2年或更长);
而关于商业计划书和尽职调查的说法(“移民部无需再审核”)并不符合实际情况(实际情况是移民部仍然要审核,只不过会借助投资协会和孵化器协会的同行评议等方式)。
4
SUV对于创业项目策划和落地能力有较高要求,移民中介并不擅长,但是往往出于拉客户的需要,扮演创业导师的角色
实际上,商业计划书怎么写,和投资机构/孵化器的面试路演答辩怎么准备,一个创业项目的技术、市场、团队如何匹配和规划,已经超出了移民中介人员的能力范围。
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移民申请人可能对于扮演创业导师的移民中介人员说的话信以为真,但这些话是不会写进协议中作为承诺的,最后即使拿不到支持信或拿到支持信以后不能满足创业项目运营的要求而拿不到枫叶卡也存在很大的维权困难。
而且,创业项目本身也存在很大的失败风险。这也是为什么创业项目失败也不影响已经拿到的枫叶卡,因为移民局也理解创业的失败风险是很大的,在哪里成功率都不高。
申请人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对移民中介人员的话过于乐观地轻信。
5
部分移民中介的服务合同极不规范,留下潜在风险
很多国内移民中介都是让移民申请人和一家英文名称的境外机构签约,合同是中英文双语,存在很多不规范。
例如,中英文内容存在诸多不一致。英文是This Agreement sha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s of Canada,但是中文写成了“本协议受加拿大法律保障。”(正确的中文应该是“本协议适用加拿大法律”或“本协议受加拿大法律管辖”。这本来是国际私法中非常重要的关于准据法的选择条款,但是用了“保障”以后缺乏准据法选择的明确含义,而多了安慰不懂法的人“受到加拿大法律保护”之意。)
有的移民中介的协议也没有约定争议解决的法院或仲裁机构。

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如果签约机构在境外,协议又适用加拿大法律,一方面移民申请人对加拿大法律不了解,万一出了纠纷还需要聘请加拿大律师才能解读加拿大法律的规定,使得维权难度加大;另一方面,万一出了纠纷,由于没有明确争议解决机构,移民申请人也可能没法在中国境内法院/仲裁机构申请法律救济,或者移民申请人被境外机构在国外法院起诉,导致争议解决的成本大幅提高,结果的不确定性风险也极大。
6
申请人移民成功以后又后悔移民
这个是大坑。不少人对于移民后的生活可能并没有很好的规划,听信了移民中介的劝诱,一冲动就办了移民。
移民以后发现没有合适的工作可以做,而加拿大对于永久居民有每5年里要住满两年的要求(移民监),每天闲着也无聊,过阵子就后悔了。
笔者有朋友移民到了加拿大以后过几年又放弃了枫叶卡,回国了,白白浪费了时间金钱。(当然,如果该朋友早点问笔者的意见,笔者会有解决方案依法帮助他满足移民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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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詹朋朋 博士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顾问
上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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