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主任给一女子违规引产,本来当孩子处理掉了也就神不知鬼不觉了,但不曾想到引产下的这个孩子居然还有生命体征!
但是,这个医生不仅没有告诉女子真相还私藏了这个孩子。
不知道你怎么评价医生这一行为?有人说这个医生救了这个孩子一命,也有人说她本质上就是违法的。
那么,这件事始末到底是怎样的?
国庆期间,贵阳北开往北京西的G74次列车上,乘警接到旅客报警说发现邻座两名女子有点不对劲。
这两名女子,一位较年长,另一位较年轻。两人怀抱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但孩子一直哭闹,两人就时不时给孩子喂食奶粉,报警人怀疑两名女子有问题。
接报后,乘警立即对这两名女子分别进行询问,这一问果然发现事情有些不寻常。
两名女子说孩子是自己的。
但当乘警问孩子的父亲出生年月日,两人的回答却不一致。
于是,乘警立马向北京西站派出所通报这一情况。当北京民警赶往站台交接处理的时候,两人忽然又改口,说孩子是大街上捡来的。
年长女子说,自己之所以隐瞒是因为“不想侵犯人家(男婴)隐私”,并说自己和另外的年轻女子没有关系,只是一起同行。
但年轻女子却说两个人是朋友关系。
明显漏洞百出的回答让民警不得不把他们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根据当前情况来看,这两人身份很可疑,还抱着一个孩子,莫不是一起儿童拐卖?
经过一番调查后发现,中年女子的确不是什么人贩子。
她姓李,原来是某医院的妇产医师,退休后被贵州省某民营医院聘请为妇产科主任。
这个年轻女子的确和她没有任何关系,是被她“雇佣”而来的,为什么呢?
就是因为抱着个孩子需要掩人耳目。
原来在今年5月17日,妇产科主任李某给一名女子违规做了引产手术。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个女子引产下来的男婴居然还具有生命体征!
最最关键的是,李某并没有告诉女子产下的是活体婴儿,而是私自带回这个男婴到宿舍喂养。
直到今年8月,养了3个多月后,李某感觉这个男婴发育正常,便准备把他带回老家继续喂养。
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李某的儿子儿媳一直没有生育。
李某因为担心路上引发别人怀疑,所以才雇用了一个年轻女子一起乘车。
一切水落石出后,李某因为涉嫌拐骗儿童罪被检察院批捕。
如果看到这里,大部分人都会觉得李某的确该被审判,但最后舆论却转向了不同方向,原因就是最后这个被拐骗的婴儿被送往了福利院。
因为孩子最后被送往了福利院,所以很多声音开始支持李某。
作为退休返聘的妇产科主任,可以推测李某整个家庭的经济条件和生活情况还不错,如果李某收养了这个孩子,那么孩子可以拥有远比福利院更好的生活,还能够享受家庭的温馨。
有人说,本来就是被妈妈引产掉的男婴,是被命运抛弃的孩子,但是医生救了他一命。
对比不负责违规引产的妈妈,恰好医生的儿子儿媳没有孩子,这是李某为孩子找了个好归宿。
希望听取广大群众呼声,把婴儿给妇产科主任奶奶抚养。
到了后面,大家甚至惋惜说要是没有坐火车,没有被发现就好了。
最后,还有人骂起了举报者……
的确,如果“侥幸”没有被举报、被发现,那么这个男婴的人生很有可能从此不同。
他不再是一个弃婴,也会有爱他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未来享受良好的教育条件,找到体面的工作。相比较福利院从此是个“孤儿”的身份,可以说是截然不同的人生。
但是回到理性上来看,这个事情当中2个关键信息又不得不引发重视,这也让李某洗不掉犯罪嫌疑。
一是违规引产。
很多地方都是禁止实行中期以上的(妊娠16周以上)医学需要的引产手术,包括如果没有引产的医学指征,比如严重畸形等。
甚至还严格规定,大月份引产是需要由相关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才可以实施的。
很多地方医院也会规定正常胎儿28周及以上是不能够引产的。

因为这个时候的胎儿出生属于早产,是有生命力的。况且这个时候引产,将会给胎儿和妈妈身体都带来严重伤害。
作为妇产科主任的李某从医多年,是肯定知道这方面的医学和法律知识的。不知道什么原因,李某及其所在医院还是进行了这样的手术。
二是男婴被引产出来后,李某居然没有告诉当事女子,而是自己偷偷藏起来了!
现在我们也知道她偷偷藏起来的确是为“一己私欲”,即儿子和儿媳没有生育。这种行为本质上和“偷”了这个孩子没有什么区别。
因为在我国法律规定的拐骗儿童罪中,其中有一种就是说以偷盗的方式将婴幼儿抱走。
所以,最终逮捕李某的名义也没有错。
纵观整个案子的前因后果,似乎又出现了“法不容情”的一幕。李某的方法、手段都是不正当的,但从报道来看她本身没有坏心,甚至是为了孩子好。
所以,大家忽然又不知道站在哪边了。
大家为什么支持李某?
出发点无外乎是两个,即男婴妈妈不负责和男婴的归宿,从这两点来看李某收养对于孩子来说是个更好的结果。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大家是因为同情孩子,愤怒孩子妈妈,并不是说李某的行为本身就值得支持,更不能合法化李某的行径。
就是说大家的支持是有基础在的,这个基础就是相信孩子的人生会因为李某的收养而更好。
大家是对比来看的,是对比福利院的归宿,好像李某恰好成为了目前的“最优解”。
但这种对比之下,有两个问题也特别明显。
第一,如果孩子有更好的去向,那么我们再来看李某的行为是不是本质上还是非常不可取的?
比如大家也会提到李某家庭为什么不去找正规的领养渠道?
也有人说像这种刚刚出生的婴儿在福利院,很快就会有很多高知、中产的家庭收养,孩子的人生会不会更好呢?
而且福利院对于领养者的家庭条件、经济能力、社会关系等都是有比较全面细致的考察,经过正规评估是不是对孩子更有风险担保呢?
第二则是在悲悯孩子命运的基础上,我们都无形当中“美化”了李某的行径。
案件当中,有个特别值得疑惑的问题就是,为什么月份这么大的胎儿引产后会有生命体征?
现在的大月份胎儿引产,一般都会用药物引流,然后再取出。很大概率之下引产出来的胎儿不会存活的。
所以,李某是手术水平不行还是有意为之?
如果手术水平不行,为什么不告诉当事女子这一结果?无论如何,法律上都规定了,当新生儿出生的时候,孩子妈妈就是监护人,她是有知情权的。
而如果是有意为之,那么就是细思极恐的事情。
李某说是因为自己儿子儿媳不能生育,目前还没有看到具体调查结果,但如果她说的不是真的呢?如果她会送养、甚至贩卖这个孩子呢?
毕竟,非法送养的黑色链条在民间就存在很多,尤其是存在诸多和医护人员合谋的情况。
比如,曾经有网友发现在知乎上就有“儿童送养、收养”的帖子。
很多人打着“爱心救助站”的名义实际上却干着送养孩子的违法行为。
而且这些人贩子和指定的医院有合作,只要孕妇在这家医院生产,孩子就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
15—30天就可以拥有孩子的出生证,这一套流程也不过十万元。
2014年被判死刑的张素霞曾经就是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的一把手。
起初,很多产妇因为各种原因不想要孩子,就会拜托张素霞处理掉。
能做这样的事情,自然也少不了好处。张素霞不仅会得到一个大红包,而且倒卖婴儿还会收到一笔巨款。
就这样,张素霞利用职务之便,先是对新生儿产检做手脚,告诉产妇孩子有先天性疾病,花多少钱都没有办法治;后又以各种理由搪塞家属,让他们接触不到“被处理”的婴儿。
但实际上,张素霞反手把这些孩子卖掉了。
所以我们也不能因为李某自己的说辞就轻信她,美化她的行为,觉得孩子的未来会更好。如果李某真的把孩子再送人或者转卖,那真的就是神不知鬼不觉了,更不用谈孩子会有更好的未来了。
针对舆论说的“医生是救了孩子一命”的说法,我们也要看到,如果医院、李某不参与引产,不违规进行手术,或者对孩子妈妈多些教育引导,这个孩子本来就不应该被引产。
不能说孩子妈妈不负责任,李某就是孩子的救命恩人。本质上两个人的出发点都是有问题的。
一个不尽为人母的责任,不遵从医学、当地政策的规定;一个漠视从医者的职业道德良知,混乱了人伦礼法。
所以,大家支持李某,只不过是对比孩子妈妈的无情。这其中,其实我们都做了一个非常美好的假设,假设孩子跟着李某会更好。
只是放到现实当中,我们不能做如此理想化的设想,这才是对孩子真正地负责。
大家都想给孩子找个好归宿没错,但是在医生和福利院之间本质上不是一个评比谁更好的题目,这不是一个二选一的题目。
这是一个问答题,我们要问的是孩子的父母,是什么原因让她在这么大月份不顾身体伤害,也要违规引产?
我们还要问给女子做手术的医院和李某,为什么罔顾医德和法律要做这样的手术,还要隐瞒真相?
大家都知道,这个无法决定自己去留的孩子是最可怜无辜的,甚至我们愿意设想出这个女子很多合理的引产理由。
比如,可能她是一个单亲妈妈无力抚养,可能她遭遇了人生的突发变故,临时决定放弃这个孩子,也可能是她不适合这个阶段生下这个宝宝……
不知道看到新闻的这个女子知不知道自己的孩子还存在这个世界上,有没有想过和警方联系去福利院接回孩子。
虽然年轻人生养孩子的压力的确很大,但既然做好了决定就要用敬畏的心态对待新的生命。
都说每个孩子是上天派来人间的小天使,这个男婴也是一个小天使。我们也希望拥有如此顽强生命力的小天使能够在今后的人生路上平安顺遂。
或许从他出生那一刻开始,这个小天使就已经学会了牢牢把握住自己的命运。我们也期待他在未来每一天都能勇敢活出自己的人生。
原创:磊磊
编辑:盼盼
设计: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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