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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集美们又见面啦,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叨叨虾。
中秋假期过得咋样呀?反正晚会我是一个节目也没看,瓜倒是吃了不少,差点消化不良。(小声BB:一到假期就曝大瓜,心疼程序员哥哥一秒钟)
昨天上午,叨叨虾还看到一个令人大跌眼镜的新闻。
据@沸点视频 报道,云南一对00后情侣网恋同居后生子,双方因为没有达到婚龄一直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后来两个人不愿再共同生活,决定分手,却因孩子的抚养问题起了冲突。女方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而18岁的男方却表示:
要问家里妈妈和姐姐,她们愿意带,就要孩子,不愿意就不要。
最后,经法院调解,综合双方实际情况及意见,确定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父亲按月支付抚养费。
【穿插一则小知识】未婚生子,分手孩子归谁抚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此事件一出,简直令人瞠目咋舌!

网友直言,“有些男人啊,在床上:老子是个男人!下了床:男人至死是少年!”
“所以18岁的宝妈,遇上了一个18岁的妈宝?可怜的终究是孩子啊”
有网友为姐姐鸣不平:“关姐姐什么事呢?姐姐凭啥要当冤大头?”
“真任性,男人的「甩手掌柜」真是从小惯成的。”
看到这里,坐在叨叨虾对面的编辑妈妈@Elizabeth,不由得感叹:
身为女孩妈妈,纵使女儿只是几岁,也不由得一阵寒颤......真希望她未来能遇良人,择良婿,远离妈宝和没有责任担当的人。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你能接受孩子未婚同居吗?你希望未来孩子的另一半是什么样的?欢迎大家来留言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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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接受孩子未婚同居吗?你希望未来孩子的另一半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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