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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9月22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关于思政教育
  • 加强研究生课程思政,建成一批课程思政示范高校,推出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选树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建设一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关于师风学风
  • 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纳入导师评价考核体系。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 探索建立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对学位点评估、博士论文抽检、师德师风、考试招生违规违法等问题突出的培养单位予以必要限制
  • 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抓住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
  • 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关于人才培养
  • 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适度超前布局,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稳步扩大
  • 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
  • 聚焦数理化、文史哲等基础学科,以强化原始创新能力为导向,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
  • 统筹一流学科、一流师资、一流平台等资源,以超常规方式加快培养一批紧缺人才,为国家解决“卡脖子”问题和推进科技创新做出贡献
关于留学教育
  • 打造“留学中国”品牌,吸引优秀学生来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完善来华留学生招生、培养等管理体系,保障学位授予质量
  • 鼓励培养单位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建立研究生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双方互授联授学位
  • 支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
◆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介绍《意见》以及十大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后附文件全文
教育部介绍《意见》以及十大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来源:教育部网站文字实录
▲ 中国教育报记者 张劲松/摄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介绍《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和“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十大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各位新闻界朋友,大家上午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即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基础上迈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国研究生教育也已迈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面临新任务。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7月29日,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孙春兰副总理出席会议传达指示批示并发表重要讲话。
  为筹备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教育部自2018年即着手研究起草《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议之后,我们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进一步修订完善,今天正式发布。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向各位媒体朋友作简要介绍。
第一,意见出台的主要背景。
首先是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为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新方向。
  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当中,对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坚持‘四为’方针,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明确要求,深刻揭示了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大方向、大趋势、大格局,是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人民群众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等最前沿,培养适应多领域需要的人才。
  7月29日,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孙春兰副总理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研究生教育定位,突出“研”字,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注重分类培养,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严格质量管理,推动研究生教育新发展。7月30日,教育部党组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陈宝生部长要求,教育系统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配套措施,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
 第二个背景是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进入了新时代。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累计培养了1000多万博士、硕士,今年在学研究生将达到300万人,已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正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关键时期,我国研究生教育正在经历从大到强的转变,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挑战,人民群众对研究生教育的需求也更加多样化;国际上大国竞争日益激烈,研究生教育的战略性、重要性更加凸显,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更为迫切。
 第三个背景是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直面新问题,落实新任务。
  目前,
  • 一是对研究生教育规律的认识还有不到位的现象,有的学校还片面追求规模扩张,高质量、个性化培养不足;
  • 二是学科专业调整刚刚起步,对紧缺人才培养和“卡脖子”技术突破的支撑不够有力,学位授权改革有待持续深化;
  • 三是导师规模不断扩大,总体素质有保障,但一些导师责任没有压实,指导能力不够,师德师风建设仍需加强;
  • 四是研究生培养机制还不完善,分类培养体系建设有待持续深化,差异化、多渠道投入机制尚不健全,对重点学科、基础学科保障还不到位;
  • 五是法律法规滞后于实践发展,对分级管理和分类评价有影响。
  一些单位内部的质量管控不到位,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学位“注水”现象。新问题新挑战提出了新任务,我们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春兰同志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推动研究生教育深层次、结构性变革,加快发展更多机会、更好品质、更佳体验、更强力量的研究生教育。
第二,介绍一下《意见》提出的关键改革举措。
  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意见》研制工作,陈宝生部长多次做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文件制定工作也得到了发改委、财政部、部内相关司局以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大力支持。聚焦中央关心、战线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意见》明确“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工作主线,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关键改革举措: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研究生教育要坚守立德树人、前瞻引领、研究创新的初心,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第一位。《意见》强调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断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健全“三全育人”机制,将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结果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
二是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总书记明确指示要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意见》提出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和动态调整新机制,设置交叉学科门类,着力推动新兴交叉学科发展。按照高校自主调、国家引导调、市场调节调的工作思路,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国家依法施策,同时推动培养单位依法办学,用好自主权。
三是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明确要求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意见》指出要更加注重分类培养,进一步深化科教融合,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强化产教融合,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增强研究生招生计划等资源调控的精准度,实施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教育部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及时响应,已经布局20所高校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同时与国家卫健委联合实施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为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
四是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导师队伍建设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性工程,决定着整个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意见》提出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明晰职责边界,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纳入导师评价考核体系。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给负责任的导师撑腰。教育部即将出台配套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同时,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
五是严格质量管理。《意见》提出严把入口关、严把过程关、严把出口关,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加大分流力度,加强学风建设,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用好学位授权点评估、学位论文抽检等手段,加强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检测。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六是加强条件资源保障。《意见》提出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完善差异化投入机制,加大博士生教育投入,加大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支持。改革完善资助体系,激发研究生学习积极性。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支持服务,引导行业产业等各方有效发挥力量,强化资源配置,完善条件保障。
第三,落实《意见》的十大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教育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印发今天发布文件的同时,也正在抓紧推进印发其他相关文件。为确保文件及时落实、取得实效,教育部综合提炼《意见》等系列文件的重点工作,研拟了“十大专项行动”,重点推进。
一是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设置和人才培养的行动,包括三项:
  • 第一,学科专业建设改革行动。旨在健全国家急需学科专业的引导机制,提升学科专业体系与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匹配度。
  • 第二,交叉学科高质量发展行动。完善交叉学科门类发展机制,探索建立交叉学科发展特区,设立一批交叉学科中心,搭建交叉学科发展的国家级平台。
  • 第三,产教融合建设行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打造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带动国家、地方、学校三级基地建设;推动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完善产教融合联合培养质量评价机制。
二是着眼于战略支撑和高端引领的相关行动,包括两项。
  • 第一,一流学科培优行动。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已经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挥重要作用的国际可比学科和方向上,尽快取得突破,进入并保持在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 第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高层次人才培养行动。聚焦关键领域核心技术,以超常规方式加快培养一批紧缺人才,为国家解决“卡脖子”问题和推进科技创新做出贡献。
三是着眼于夯实基础,培育核心竞争力的相关行动,包括两项。
  • 第一,基础学科深化建设行动。支持一批事关原始创新支撑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基础学科,以及具有极高保护传承价值的“绝学”、冷门学科,深化科研组织和评价体系改革,健全投入和激励机制,为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夯实长远基础。
  • 第二,博士生教育提质行动。超前布局博士生教育,差异化扩大博士生规模;优化布局结构,健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机制,为博士生教育持续发展营造更好支撑环境。
四是着眼于固本培元,深化研究生培养体系建设的相关行动,包括三项。
  • 第一,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强化育人导向,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激发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导师队伍水平。
  • 第二,课程教材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发布《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构建研究生课程知识体系,推进研究生课程思政,评选优秀研究生教材,提升研究生课程教材建设质量。
  • 第三,质量提升和管理行动。强化全过程培养质量管理,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专项巡查,检查结果与资源投入形成联动;完善监督惩戒机制,提高学位授予单位质量保证的底线思维和自觉意识。
  • 第四,协力奋进推动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推动研究生教育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凝聚多方合力,共同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开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是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意见》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任务,提高政治站位,真正学深悟透,全力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研究生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是请各地各培养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改革实施办法,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三是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委靠前督促检查,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借助行业产业等方面力量,充分发挥专家组织作用,共同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以上就是对《意见》和有关情况的简要介绍。我国研究生教育已经走过千山万水,未来仍需跋山涉水。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大力支持,这当中也离不开媒体朋友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希望记者朋友们继续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全面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各位朋友。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
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教研〔202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应对全球人才竞争的基础布局。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已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各行各业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研究生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提升研究生教育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现就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面向世界科技竞争最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人民群众新需求,面向国家治理大战略,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引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加快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2.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全过程;坚持育人为本,以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中心,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需求导向,扎根中国大地,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能力;坚持创新引领,增强研究生使命感责任感,全面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坚持改革驱动,充分激发办学主体活力,加快构建优质高效开放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3.总体目标。
  • 到2025年,基本建成规模结构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服务需求贡献卓著、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的高水平研究生教育体系。
  • 到2035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强国。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健全“三全育人”机制
4.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开全开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研究生课程思政,建成一批课程思政示范高校,推出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选树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建设一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配齐建强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全面落实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行政岗位职级“双线”晋升政策,探索依托导师和科研团队配备兼职辅导员。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和就业创业服务。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结果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
5.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激励导师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了解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要率先垂范,以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人格魅力影响和鼓舞研究生;要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风,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
6.提高研究生党建工作水平,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创新研究生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在科研团队、学术梯队等建立党组织。选优配强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做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遴选培育工作。
三、对接高层次人才需求,优化规模结构
7.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合理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坚持供给与需求相匹配、数量与质量相统一,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培养能力相匹配的研究生教育发展节奏,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适度超前布局,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稳步扩大。招生规模统筹考虑国家需求、地区差异、培养条件、培养质量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差异化配置。
8.优化培养类型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各培养单位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自身办学定位,切实优化人才培养类型结构。
9.适应社会需求变化,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新机制,按照单位自主调、市场调节调、国家引导调的思路,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健全退出机制。设立新兴交叉学科门类,支持战略性新兴学科发展。完善“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与调整机制,引导建设高校和学科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10.优化布局结构,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完善省域研究生教育布局,建设区域性研究生教育高地。大力支持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优质研究生教育,振兴东北地区研究生教育。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与国家及区域战略相匹配的学科专业。
11.坚持质量导向,完善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将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作为学位授权点布局的重要参考因素。持续推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开展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实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稳步推进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继续放权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自主审核增列学位授权点,自主设置一级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加强对中西部地区和高水平民办高校学位授权的支持。探索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申请开展专业学位人才培养。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招生培养模式
12.深化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健全供需调节机制。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研究生招生计划调节机制。实施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向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关键学科领域、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高校倾斜。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中,积极支持严把质量关、博士研究生分流退出比例较大的培养单位。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中,积极支持有效落实产教融合机制的培养单位和高水平应用型高校。继续在部分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实施博士招生计划弹性管理。在现有财政拨款制度基础上,探索实施以国家重大科学研究、工程研发等科研经费承担培养成本的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探索建立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对学位点评估、博士论文抽检、师德师风、考试招生违规违法等问题突出的培养单位予以必要限制。
13.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准选拔人才。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体系。深化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优化初试科目和内容,强化复试考核,综合评价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一贯学业表现等,择优录取;研究探索基础能力素质考试和招生单位自主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相结合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研究探索在高精尖缺领域招收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
 14.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加强系统科研训练,以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支撑高质量研究生培养。推进硕博贯通培养,实行培养方案一体化设计。聚焦数理化、文史哲等基础学科,以强化原始创新能力为导向,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
15.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实施“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计划,重点依托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城市,大力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着力提升实践创新能力。科学规划布局建设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等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实施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紧缺博士人才自主培养专项。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设立“产业(行业)导师”,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队伍建设。推动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通过设立冠名奖学金、研究生工作站、校企研发中心等措施,吸引研究生和导师参与研发项目。大力推进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
16.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培养单位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的审批机制,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创新教学方式,突出创新能力培养,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教育。规范核心课程设置,打造精品示范课程,编写遴选优秀教材,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将课程教材质量作为学位点合格评估、学科发展水平、教师绩效考核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鼓励办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和学科学术论坛。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中单独设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17.加强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完善分流选择机制。培养单位要加强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完善研究生资格考试、中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加大分流力度,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分流。畅通分流选择渠道,分流退出的博士研究生,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授予硕士学位;未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毕业后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要求的,可重新申请授予学位。完善研究生学业相关申诉救济机制,加强研究生合法权益保护。
 18.深化开放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打造“留学中国”品牌,吸引优秀学生来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完善来华留学生招生、培养等管理体系,保障学位授予质量。鼓励培养单位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建立研究生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双方互授联授学位。支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优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全球布局。创新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加大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力度。
五、全面从严加强管理,提升培养质量
 19.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压实培养单位主体责任。培养单位要完善质量控制和保证制度,抓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细化强化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权责,杜绝学位“注水”。推动培养单位探索建立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公开等制度,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破除“唯论文”倾向。加强教学质量督导,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20.强化导师岗位管理,全面落实育人职责。培养单位要严格导师选聘标准,加强导师团队建设,明确导师权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等纳入导师评价考核体系。加强兼职导师、校外导师的选聘、考核和培训工作。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团队。
 21.加强学风建设,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培养单位要完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将科学精神、学术诚信、学术(职业)规范和伦理道德作为导师培训和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内容,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抓住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
22.完善质量评价机制,破除“五唯”评价方式。聚焦人才培养成效、科研创新质量、社会服务贡献等核心要素,健全分类多维的质量评价体系,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诊断式评估。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测,探索开展毕业研究生职业发展调查。
 23.加强外部质量监督,严格规范管理。统筹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质量专项检查、学位论文抽检等手段,强化对培养制度及其执行的评价诊断。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校际馆际共享机制,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建立优秀学位论文示范制度,鼓励培养单位和学术组织开展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扩大学位论文抽检比例,提升抽检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对无法保证质量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撤销学位授权。对问题严重的培养单位,视情况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条件保障
 24.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培养单位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研究生教育意识形态阵地。培养单位党委会、常委会,要把加快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题,认真研究部署,积极推进落实。
25.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完善差异化投入机制。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体系,加大博士研究生教育投入力度,研究建立差异化生均拨款机制,加大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完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不同类型研究生教育学费收费标准,健全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培养单位使用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研究生培养。
26.改革完善资助体系,激发研究生学习积极性。完善政府主导、培养单位统筹、社会广泛参与的研究生资助投入格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建立完善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基础学科和关键领域人才培养的资助力度。培养单位要完善奖助学金评定标准,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探索建立动态调整的“三助”制度。适时调整国家助学贷款标准,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更多支持。
 27. 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各培养单位要加强研究生院(部、处)建设,强化管理工作职责,保障办公条件;健全校、院(部、系、所)两级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加强基层管理力量,按照研究生培养规模配齐建强专职管理队伍;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28.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强化资源配置,保障研究生教育投入。充分发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和行业学会的作用,加强研究生教育研究、咨询和指导。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研究生教育专门研究机构。各地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制定落实方案,加强宣传引导,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作出应有贡献。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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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制 | 史湘洲
监 制 | 潘燕
编 辑 | 喻千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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