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综合报道
9月11日,@平安北京 发布警情通报:近期,北京警方在侦破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中,将演员李某某(男,35岁)查获,该人对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经总台央视记者与相关部门核实,演员李某某系李易峰。
原文仅64字,江宁公安大V@江宁婆婆 解释称——
嫖娼或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据《法治日报》报道,面对品牌方的解约,明星可能会面临赔偿问题。明星与品牌方双方是合同关系,单方解约需要合同的明确约定,对于约定不明的事项,应当根据合同法定解除情形进行解释。品牌方与明星签订代言合同,通常是看中明星的优质社会形象和社会评价,一旦明星的社会形象坍塌必然会对品牌方的商业利益造成影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品牌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明星退还佣金、赔偿品牌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与其他损失等。
其次,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外,对于嫖娼被拘留的人员,在相关行业要求、道德标准方面,也需要承担不良后果。例如,对于演艺人员而言,相较法律制裁,行业抵制及公众道德谴责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
多方回应:取消荣誉、终止合作
9月11日,华鼎奖组委会在澳门宣布,根据《华鼎奖荣誉称号管理办法》,决定取消演员李易峰第22届华鼎奖“中国百强电视剧最佳男主角”和“全国观众最喜爱的影视明星”称号。
当晚,与李易峰有合作的品牌方纷纷发表声明,终止与李易峰的所有合作关系。

(综合自中国青年报、法治日报、江宁婆婆等)


本期高级编辑 周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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