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周末好,我是魏春亮。
今天周末,不打算一本正经地写文了,我想每周末开一个
#碎碎念#
的专栏,讲讲一段时间内的所见所闻,所以文章可能没那么讲究文法,想到哪说到哪。那就继续说说苏州和服事件,有些话没说完,我还想再说两句。

这周一直在关注苏州和服女孩事件,写了三篇文章讲这个事:
我的主要观点就是:对私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而对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既然法律没有规定中国公民不许穿和服,那么如果你觉得她伤害了民族感情,可以去声讨,可以去反对,甚至可以去谴责,但苏州的和服女孩就是不能被警察带走并盘问4个半小时。我们要警惕警察掌握了一点点权力,就把自以为是的道德优越感凌驾于法律之上,在弱小的女孩子身上尽情发泄自己变态的欲望。
我知道在民族主义情绪汹涌的当下,说这样的话是犯忌讳的,但我觉得一个写文字的人,应该有最起码的公民意识,应该让这个舆论场多一些理智的声音。
只是,不出所料的,很多读者对此义愤填膺。和气点的还讲点理,说穿和服就是伤害了民族感情,就是不对,我支持警察。戾气大的,直接给我扣精日、汉奸走狗的帽子,说什么“在大是大非面前带偏节奏”,还问“日本人到底给了你多少钱,让你这么写!!!”甚至有很多人发来恶毒的私信,用尽各种肮脏的字眼。
我在南京读大学和生活,在南京做本地号时期,每到公祭日写文章号召大家不要忘记国耻的,是我;每次遇到有人说“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纠正他们是“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是我;吴啊萍事件中,写文章谴责的,是我。不是这些出口成脏的喷子!

当然,有人骂我,我就骂回去,我又不想做老好人。生气也有一点,但不多,我主要是觉得他们可怜
我想起罗翔老师的一段话:

一个人成熟的重要标志,就是在脑海中,能够同时存在两种看似对立的观点;而不成熟的标志,是脑海中总是非此即彼非黑即白。
我其实不是很理解支持警察的人,是在支持什么,是支持警察知法犯法吗?我也不明白说“在大是大非面前带偏节奏”的人,是在倡导什么,是倡导大是大非面前就不讲法律吗?

我猜,他们的意思是:我就是痛恨穿和服的汉奸,但我再谴责和谩骂,他们也不会掉块肉,对他们造不成伤害,但警察可以啊,他们有权力啊!警察对他们造成的伤害越大,就越能大快我心!
放纵公权力去伤害和服女孩替自己出气,而又期待它只在此事上越权,是幼稚者的一厢情愿。他们会说,反正我又不穿和服,警察也找不到我的晦气啊。他们不明白的是,公权力的滥用不是以个体和个例为单位,而是一套模具,针对的是所有人。今天看穿和服的不顺眼就带走盘问,并且没有受到监督和谴责,那么明天就可能会看不惯你用日本货而带走盘问。
就像最近闹得很凶的对杀人犯劳荣枝的审判,很多人都在说,为什么还允许“狡猾且狠毒”的劳荣枝在法庭上否认“故意杀人罪”指控?“赶紧给她送走吧,好墨迹”,“立即执行死刑”,“这么宽容的吗,还要给吃喝”。仿佛下一秒不执行死刑,就是司法不公一样。可,如果司法不容许劳荣枝辩护就执行死刑,那么司法也不会容许我们所有人辩护,法律并非在偏袒劳荣枝,而是在保护所有人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你恨劳荣枝你骂劳荣枝,但并不妨碍你支持法律的程序正义;你恨穿和服你骂穿和服的人,但并不妨碍你认为警察越权。这两者并不冲突,并不意味着非此即彼非黑即白,不是只能二选一。
有些人凭着朴素的道德热情和爱国精神,对可能伤害民族感情的事情怒火中烧,有强烈的情绪需要宣泄,这不是不能理解。想要宣泄,那就去谴责、去讨伐,甚至去谩骂,做鬼畜视频去嘲笑,做表情包去讽刺,这些伤害不可谓不小。但这不意味着,因为自己需要宣泄一时的情绪,就去支持警察知法犯法,鼓动警察随意打破法律的界限,甚至赞同警察在一个女孩子身上耍流氓发泄变态的欲望。
如果穿和服是一种伤害,那警察越权是更直接的伤害。不能因为想要制止一种伤害,就用另一种贻害更甚的伤害来代替。不能因为你痛恨其中一种伤害,就转身去支持另一种伤害。

我们是人,是万物灵长,不是草履虫,脑子里的容量足够容纳两种以上的价值观,人的大脑足够同时容纳“谴责穿和服”(如果你觉得穿和服犯罪的话)与“质疑公权力越界”。
我们进化了几十亿年的大脑,不是用来在这种事情上犯浑的。
说实话,我以前总觉得这是很简单很基础的人类思维,可看到我的文章留言区的评论,我还是觉得自己太乐观了。网上流传着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一句话:“一个人同时保有两种对立的品质,还能正常行事,这是一流智慧的表现。”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菲茨杰拉德说的 ,但我觉得这话真的是至理名言。
前几年,共青团中央发文,明确表示,看日漫、吃日料、喜欢优秀的日本文化,不是精日,我们否认的从来也不是这些。至于穿和服是不是精日,共青团中央没说,就各执一词,存在争议。
有些人会说,就算存在争议,可是日本在搞文化渗透你们看不到吗,再这样下去国将不国啊!

我想说,说这些话的人,真的对我中华文化的同化力缺乏基本的认知和自信。五千年的文明征程,又是丝绸之路,又是佛教传入,还被蒙古和满清统治,我泱泱中华文化只会包容并蓄越来越博大精深,又何曾失去自己的本来特色?
几十年前,我们还在唱“
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
”;一百多年前,我们还在说“
师夷长技以制夷
”,怎么到了今时今日,我们对日本的一件衣服竟如此地害怕?

我们中国现在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早就超越日本,而且我们还是二战的战胜国,按理说我们在日本面前应该有足够的自信才对。但感觉有什么反过来了,是日本拿我们的《三国演义》创作动漫,是美国拿我们的熊猫创作《功夫熊猫》,然后来卖给我们。照我说,不应该是我们大胆地拿日本素材,来搞自己的创作,最后再卖给他们吗?
还有什么比“我拿你的文化创作的东西比你做得还好然后还能赚你的钱”更能扬眉吐气的呢?
最后还要补充个细节,《盘问苏州和服女孩的警察,怕不是个变态吧?
》的留言区,有人说“被迫脱掉衣服、鞋子和袜子”只是女孩的一面之词。但新闻已经出来了,警察已经将没收的
衣服和鞋袜
归还,还对女孩表示了
关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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