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极端暴力案件频出。
各类新闻让人窒息,上网都恨不得自备呼吸机。
犯罪者持刀砍人、驾车碾压、幼儿园行凶……
丧心病狂,无所不用其极。
除了愤怒的声讨之外。
鱼叔还留意到一种担忧的声音:
凶手会不会以精神病为由脱罪?
前几天发生的郸城砍人案,凶手就当场宣称患有精神疾病。
言下之意,给自己找好了免于刑罚的借口。
姿态之猖狂,激起民愤。
确实,长久以来人们都有这样一种认知:「精神病是犯罪者的免死金牌」。
但,用精神病脱罪真的能得逞吗?
一部老片,正聚焦于这一争议话题。
结论可能会颠覆许多人的认知——
《刑法第三十九条》
一日,一对夫妇在公寓内被杀害。

妻子遭侵犯后砍死,丈夫也被背刺数刀。
案发后,凶手很快落网。


他叫真树,一个舞台剧演员。
称在演出后的庆功宴上,因跟女性受害人在酒馆起了冲突。

就追至家中,犯下恶行。
并顺手杀了她的丈夫。
但真树看起来沉默寡言,逆来顺受。
连回答问题都磕磕绊绊,自相矛盾。
加上真树一心求死,这让警方产生了怀疑。
果然,案件进展中就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转折。
法庭之上,一直沉默的真树突然浑身颤抖
白眼上翻,大声念起舞台剧的台词。
随后又很快安静下来,目光重回呆滞,场面十分诡异。
真树的辩护律师眼疾手快。

当场申请对真树进行精神鉴定
其实,不论是在电影还是现实中。
用精神病脱罪最难的一点,就是确诊
精神科医生的诊断书,将成为犯罪者的免罪书。
谨慎程度,可想而知。
在大众印象中,之所以有靠「装疯」就可能蒙混过关的想象。
是因为觉得精神鉴定不同于其他疾病的查验。
它无法通过借助各种医疗机械,得出客观直接的参数。
但实际上,想做个法律认可的精神病人,还真没有那么容易。
精神鉴定的流程是相当复杂。

首先是晤谈,即与犯罪者会面、交谈、观察。
在精神上完全不能自控的犯罪者,并没有主观上想要脱罪的能力。
而真正想要假装精神病脱罪的人,必须力证自身有失控与清醒交替出现的症状。
这样才有可能在后续的精神治疗中,靠「病情好转」走出精神病院。
因此,在跟精神科医生的晤谈中。
需要把握「正常」与「不正常」的尺度,而这绝非易事。
就像真树在接受鉴定的过程中。
十分「正常」地答完了智力测试题。
但又画出了精神异于常人的画作。
另外,在双方交谈过程中,真树的言谈举止全无异常。
却又会因外力逼迫,显现出第二人格。
某次晤谈中,真树就在医生的逼问下「成功发病」。
第二人格出现,掐住了女医师的脖子。
凶狠的第二人格不仅大方承认下所有罪行。
还声称要毁灭真树的第一人格,让自己解脱。
然而一阵骚乱过后,真树又像惊醒般停止了动作。
他忘记了刚才发生的一切,只愣愣地说道:
「那家伙刚刚出来了是吧」
同时,在人格分裂的相关症状中,不同人格左右手使用习惯也有差异。
导致两个人格的签名字迹迥然不同。
真树杀人时使用的,正是第二人格擅用的左手。
如此细微之处,精神正常者很难做到。
而且,精神鉴定为防止有失偏颇。
并非全然建立在犯罪者的个人行为观察之上。
还会走访人际关系,做社会周边调查
真树的前女友表示,真树平时会突然登上高台。
背出从未看过的舞台剧台词。

十分「不正常」。
邻居则表示,真树虽然从小备受虐待,甚至被酒鬼父亲埋进沙子里。
但平时老老实实,是个「正常」的好孩子。
悲惨的童年,加上早有显现的交替症状。
让真树的人格分裂看起来十分合理。
于是,在医生所提供的鉴定结果加持之下。

真树即将因日本刑法第三十九条脱罪:
「身心不正常者所犯罪行,不应受到惩处。
身心有缺损者所犯罪行,应予减刑。」
但假装终究是假装。
真树看似天衣无缝的表演,却因为一个无心之举漏了破绽。
让一直沉默的鉴定助手小川看出了端倪。

人们唯恐犯罪者真的通过精神问题脱罪,是出于一种朴素的正义感。
相信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而精神病抗辩的存在,可能使得犯下滔天罪行的罪犯,因一纸鉴定就逃脱制裁。
对于受害者而言,何其残忍。
但电影中给出了耐人寻味的反转——
企图假装精神病脱罪的真树,其实是真正的受害者。
为了证明真树确实是装病。
鉴定助手小川不得不开始自行调查真树所犯案件。
她发现,真树多次失控的诱因,全是因为被逼问了「犯罪动机」。
而真实的动机显然并非他口中所说「单纯是与对方起了争执」。
在小川的追问之下,负责案件的刑警无意透露出一个秘密:

受害者中的丈夫,曾在15岁时杀害过一个女童。
但因为精神疾病,加上未成年,让他当年逃脱了制裁。
又是精神疾病,又是无罪。

事情怎会如此巧合?
于是小川前去查找女童被害案的资料。

没想到这一查,却查出了一份惊天真相。
也完全证实了,真树的精神病,确是假装。
当年,女童被杀害时,死相极惨。
双腿被打断,一只手被凶手砍下拿去自慰。
脖子上有掐痕,还有被侵犯过的痕迹。

而尸体的第一发现人,是女童的哥哥。

看着妹妹被摧残至此,他直接精神崩溃。

哥哥本欲替妹妹讨回公道。

却被告知,对方因为精神疾病,将不用负刑事责任。
母亲因此悲伤过度,也离开了人世。
而杀害妹妹的凶手,两个月便出院回归社会,甚至继续作案。
哥哥却在此后十数年里,都淹没在妹妹母亲相继离世的阴影中。
在哥哥看来,秉持正义的法律,却未给予受害者应有的公正。
内心的仇恨让他无法安宁,由此策划出一场历时数年的疯狂复仇
没错,这个哥哥,就是真树。
他放弃了原有的身份和生活,和一个流浪汉交换了姓名,开始了以复仇为动力的人生。
他的目标也从来不是夫妇,自始至终都是丈夫,即杀死妹妹的凶手

用精神病脱罪,本是真树计划的最后一步。

但却因毫厘之差而败北。

最讽刺的是,真树的疏漏之处,竟然是良知

因为良知,所以即便假装发疯时,仍对犯罪有顾虑,没有杀死鉴定助手。
而真正的精神病犯人,却反而因毫无怜悯能顺利脱罪。

不可否认,许多影视剧都塑造过利用精神疾病成功脱罪的角色形象。

论经典莫过于1996年的《一级恐惧》

爱德华 · 诺顿凭借优秀演技,在天使与恶魔的面孔间顺
滑切换。

成功用人格分裂的假象骗过所有人。
在以残暴手段杀害过变态主教之后,仍能在法律的漏洞处绝处逢生。
更加深了人们对罪犯的错觉:

仿佛只要演技够好,就算杀了人也能成功洗白。
可这仅仅是艺术夸张手法。
可行性极低。
并非简单发疯,就能被判定为精神病患者。

不同的精神病症,有相对可循的症状,这是装不出来的。
比如《刑法第三十九条》里的真树,本身已是高智商罪犯。


在实施计划之前,还经过精密筹划。
翻看大量精神类书籍,总结人格分裂症状,还跟妻子一同背诵串供。

甚至以剧场演员的身份表演实践了无数次。
但仍以失败告终。
在《少年法庭》中,13岁的男孩前来自首。
称自己犯下了杀人分尸的罪行。

但仗着未满14岁,又有精神病史,默认自己绝对可以逃脱刑罚而态度猖狂。
但杀人分尸后清理案发现场的血渍需要长时间的专注力。

这对于罹患多种精神疾病的患者来说,基本不可能实现。
男孩企图用精神病脱罪的想法被狠狠打脸。

在现实生活中,靠装病脱罪也几乎是异想天开。
《环球视线》就曾出过相关的报道。
随着相关法律以及精神鉴定技术的进步,用精神病脱罪的成功率极低。
即便是在相关司法实践最丰富的美国,也仅有不到1%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提出精神病抗辩。
这其中,获得成功的更是只有四分之一(数据来源:华东政法大学宋远升教授《精神病辩护 :历史、社会与现实》)
更别提没病还想装病的罪犯了,在精神鉴定这一步就无法得逞。
而在我国,每年也有动辄几十万计的精神病抗辩请求。

成功者同样寥寥,「有的地方甚至多年都不见一个精神病辩护成功的案例。

最代表性的案件是2006年震惊全国的陕西汉阴特大杀人案。

凶手邱兴华血洗道观,杀了10人,剖心、烹肉,而后纵火。
极度残忍。

一审判处死刑后,邱兴华方上诉。
提出他有精神病史,直系亲属患有精神分裂症,并附上了村里的证明材料。

但最终维持了死刑判决,并迅速被执行了枪决。
「检察人员提供的证据和事实足以证明邱兴华故意杀人、抢劫犯罪时具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故对辩护人要求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意见,不予采纳。」
一个月前,南京女大学生西双版纳遇害案宣判。
2020年,一男子将女友骗至西双版纳,伙同两名同伙将其杀害。

警方很快破案,但羁押期间,男子以有过精神病史为自己开脱。
但经查实,男子犯罪过程中精神状态清醒、有十足的自控力。
甚至全程参与犯罪策划、后期还企图串供。

十余年前的精神病发记录,并不能让他逃过死刑立即执行的命运。
可见,想通过装精神病达到脱罪目的,只是天方夜谭
说到底,这种长久以来的迷思,反映的还是大众对公平公正的追求。
受害者悲剧已经酿成。
犯罪者被绳之以法,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才是最大的宽慰。
同时,放虎归山意味着隐形的威胁。
昭彰公理,严惩罪恶。
才能让所有遵纪守法的人,获得真正的安全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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