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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绝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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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6月24日,最高法院宣布推翻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判决,美国妇女受到宪法保障的堕胎权至此迎来了终结。Netflix在2018年制作的纪录片《推翻罗伊诉韦德案》(Reversing Roe)中详细介绍了堕胎权在美国历史上的演变,以及堕胎权是如何从一个社会和医学问题被有意地塑造为政治问题,从而变成党派间政治博弈的砝码。我们希望通过回顾该片,为读者梳理出有据可循的脉络,帮助大家更清晰地理解最高法院推翻罗伊诉韦德案背后更深层的缘由。
文中截图均来自于纪录片《推翻罗伊诉韦德案》
曾经,堕胎权无关宗教和党派
早在罗伊诉韦德案之前,妇女们就有堕胎的需要,却苦于没有安全和合法的途径能够得到这样的医疗服务。起初,许多无助的妇女会去教会寻求神职人员的帮助,神职人员帮求救妇女联系妇产科医生,进行非法的、隐蔽的堕胎手术。
妇产科医生柯蒂斯·博伊德(Curtis Boyd)说他自己也许是最年长的提供堕胎服务的医生,他的第一场堕胎手术发生在1967年,就是神职人员咨询处打电话问他,能否帮忙做一场堕胎手术。当时博伊德医生很担心会因此坐牢或者被吊销执照,但他还是愿意冒险。
博伊德医生成长在宗教家庭,高中最后一年的时候成为一名牧师。他认为基督教最基础的教育是同情(compassion)和服务(service)。
接受采访时,80岁的博伊德医生表示,这是他一生的职业,现在他仍然在德克萨斯州的诊所工作。他从未后悔过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堕胎服务,并且仍然有人在需要他。他认为堕胎服务的意义是帮助女性为她们自己和她们的生活做出最佳选择。
彼时,共和党是Pro-choice(支持堕胎)的党派。比如当时仍是加州州长的里根(Ronald W. Reagan)签署了历史性的堕胎法案。许多其他共和党执政的州都通过了堕胎法案的改革,包括纽约州。
在民间,能让堕胎合法,也是大多数民众的期盼。在1972年的盖洛普民调(Gallup Poll)中,68%的受调查者赞同堕胎是女性和妇产科医生之间的事,而不是政府的事。其中达约2/3的共和党人也表示赞同。
同时,也出现了一批为生殖自由斗争的女性。女权主义活动家格洛丽亚·斯泰纳姆(Gloria Steinem)作为最早的一批为堕胎权发声的人,她直言生殖自由对于妇女的重要性,堕胎权作为妇女的基本人权,不应该被政府限制。
反堕胎运动的兴起,暴力的私刑
直到1970年,全国首个合法堕胎诊所由神职人员在纽约成立。在其他合法堕胎诊所出现前,该诊所接诊量巨大,激怒了当地的天主教会。主教出面反对,掀起激烈的Pro-life(反堕胎)运动。开始有起源于福音派的Pro-life群体寻求推翻堕胎法案。
当时的纽约州长洛克菲勒(Nelson Rockefeller)是Pro-choice,纽约州的合法堕胎法案是由共和党人推动的。共和党人当时就纳闷了:我们好不容易制定了合法堕胎的法案,怎么现在又要推翻呢?要知道,推动一项法案的确立是要花费预算的。
并且共和党人一直认为自己是尊重个体自由的政党,他们很疑惑,为什么州政府要告诉女性你应不应该堕胎呢?
不等他们弄明白怎么回事,Pro-life群体的运动已经开展得如火如荼了。
纪录片中,出现了著名的Pro-life组织“救援中心”(Operation Rescue,以下简称OR)的创始人,他展示了他们是如何通过暴力手段来逼停堕胎诊所的正常运营。70年代,OR的大规模Pro-life运动在许多州展开,包括成员冲进堕胎诊所阻碍堕胎手术的进行、枪杀提供堕胎服务的医生、枪杀需要堕胎的女性、轰炸诊所等一系列暴力犯罪行为。整个运动从罗伊诉韦德案确立宪法保护的堕胎权之前发生,持续至今。
OR的负责人自豪地展示他们组织的“荣誉墙”,他们通过不断的暴力行动逼停了多达几百家诊所。
我们想指出,这些采取暴力手段去袭击医护人员、病人和诊所的,都是教徒。他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爱上帝、守十诫的福音派。实际行动却是“白人私刑”那一套:认为自己有凌驾于法律、凌驾于他人生命的权威。“我认定什么是对的,人人都要遵守。不然我就有权威要了你的命。”——上帝让信徒“只行好事”、“爱人”,信徒就是这样执行上帝的旨意的吗?这跟Pro-life天天挂在嘴边的“生命最高”似乎背道而驰呢。
除了采用致命的暴力手段之外,长期的死亡威胁也是让提供堕胎服务的医护人员和接受堕胎服务的病人困扰的原因之一,甚至他们的家庭、孩子都要被威胁和羞辱。
不难看出,Pro-life口号中的“life”写作“生命”,读作“控制”。他们通过恐吓、威胁、杀害医护人员、逼停诊所,让想要接受堕胎服务的妇女无处可去,以此实现了自己逾越法律的霸权——没有医生、没有诊所、没有堕胎——Pro-life成功限制妇女的行为,从而控制妇女。
共和党亲自拣选“堕胎权”作为政治议程
如同我们上面提到的,堕胎权最开始并不是政治问题,是医学问题和社会问题,没有涉及到党派。
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是第一个打到最高法院的关于堕胎权案子。当时最高法院是九个中老年男性大法官,其中有四名是总统尼克松(Richard Nixon)任命的,立场相当保守。这样的最高法院,让罗伊诉韦德案以7:2通过了宪法保障的堕胎权。
当时的判决让各州都不应该制定禁止堕胎的法案,只有在孕晚期(Third Trimester),州政府才有权禁止堕胎(除非这个怀孕是威胁到妇女自身健康和生命的)。至此,女性的堕胎权得到了宪法保障。
到了20世纪80年代,宗教和政治保守派联盟在里根上任时完成了讲堕胎权转变为政治问题的议程。那为什么他们要这样做呢?
原因有二:一是宗教需要政治。
福音派基督徒需要惠及宗教的政策。圣经中强调“隔离”的概念,比如说种族隔离。然而当时地方法院规定任何参与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的组织都不能免税,这是让宗教权利转化为政治互动的催化剂:一项利益,当它是出于宗教目的,会显得不够合理;将它变为政治的就是解决方案。那么宗教保守派就需要培养在政坛上能代替他们发声的人,他们认为里根可以帮助推进社会保守派议程。
当时的福音派,清一色的白男。
二是政治需要宗教。
1980年, 保守派牧师杰瑞·法威尔(Jerry Falwell)认为福音派基督徒是政治运动的基础,他想组织这些不太关心政治的群体投票。其实当时福音派基督徒在政治议题上并不太积极。而保罗· 魏里希(Paul Weyrich)作为新权利运动的首席策略家,意识到有很多潜在的福音派选民是很大的票仓。但目前仍需要一种民粹问题去吸引更多的宗教选民。
很显然,公开的种族主义可能不会在很大的程度上发挥作用,用道德问题去动员更多选民显得更为合理。终于,在总统选举前夕,他们找到了这个“问题”,就是堕胎权。
要通过道德话题去煽动人们情绪,还有什么比母爱和孩子更牵动人心的呢?
两个原因相互作用,从那时起,总统候选人里根的团队就开始将堕胎权作为政治问题,塑造成他竞选活动中的焦点:里根多次重申自己是Pro-life,并承诺会推翻罗伊诉韦德案。
1980年,里根取得压倒性的胜利,成为了美国总统。他也确实将推翻罗伊诉韦德案作为最重要的议程,前后认命了最高法院三名Pro-life立场的大法官。Pro-life组织希望通过在地方提出新的堕胎权限制,引起法律上的争议,这样就有可能打到最高法院,增加罗伊诉韦德案被推翻的可能。
因为里根的承诺和最高法院新的格局,Pro-life组织非常有信心能够成功推翻罗伊诉韦德案。
1989年,一起堕胎案打到了最高法院,但曾经表示支持Pro-life的、被里根提名的大法官奥康纳尔(O’Connor)投票保住了罗伊诉韦德案。生殖权利律师表示,大法官应该是不想成为首个剥夺宪法权利的女性,所以她维护了罗案的判决。
当时的判决是5:4。从7:2到5:4,保守派的努力可见一斑,罗伊诉韦德案已经岌岌可危。
在那之后,政治环境就变了——Pro-life和Pro-choice的分歧开始剧烈地显现。
总统老布什(George H.W. Bush)做参议员的时候还是计划生育的支持者,甚至被同事开玩笑取绰号“避孕套”,可见他立场的坚定。记者曾在八十年代问他是否支持宪法修正案反对堕胎,老布什说不支持。
结果到了老布什竞选总统的时候,他180度转变立场,甚至表明了比里根还要强硬的反堕胎立场,并且明确喊话要推翻罗。
在任期,老布什任命了大法官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大家认为推翻本案的希望都在托马斯身上。
1992年,计生办对凯西案(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来到最高法院,许多Pro-life支持者觉得这就是可以推翻罗伊诉韦德案的机会,他们的信心前所未有的大,甚至媒体都相信罗伊诉韦德案被推翻的时刻马上要来,都等在法院外等着宣判。
然而最高法院以5:4的判决维持了罗伊诉韦德案,三位共和党任命的法官,认为与其推翻,不如重新定义:新标准规定各州可以规定一个妇女维持怀孕的时间长度,但不能阻止妇女堕胎。
公共辩护律凯瑟琳·科尔伯特(Kathyrn Kolbert),在凯西案中代表计生办和宾州堕胎诊所的法律顾问。她表示,尽管最高法院维持住了罗伊诉韦德案的判决,但当年罗伊诉韦德案赋予的宪法权利已经不断被收紧——比如等待时间(堕胎冷静期)、各种限制——根据原案的判决,这些都是违宪的,但是现在却获得了批准。
科尔伯特认为,尽管堕胎权被不断收紧是一种倒退,但起码比全面禁止堕胎要强。
另外一边,Pro-life组织和共和党人都知道,他们距离推翻罗伊诉韦德案,仅有一票之遥了。
堕胎权变成数学题
堕胎权从社会问题变成政治问题,至此再变成了数学题。尽管科尔伯特律师一再强调,堕胎权是关于平等,关于生命,关于谁能做出重要的决定——罗伊诉韦德案政治这些利益的核心。
时间来到了克林顿(Bill Clinton)当选总统的时代,他在任期认命了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erg,常被称为RBG)大法官和布雷耶(Stephen Gerald Breyer)大法官。在两名由民主党任命的大法官进入最高法院以后,Pro-life组织明白,要争取罗伊诉韦德案被推翻,他们还需要舆论的支持。
于是Pro-life组织人想出新招数, 重点针对孕晚期堕胎,并且创造了一个词“分部分堕胎”(partial birth abortion),以此为核心展开新一轮反堕胎运动。实际上这个词是被捏造出来的,医学上完全不符合事实。Pro-life支持者希望通过刺激的图像、残忍的描述将堕胎一事等同于杀生,让民众站在Pro-life这边。
而实际上,88.7%的女性选择在孕早期堕胎, 10%选择在孕中期,1.3%选择在孕晚期,怀孕的时间越长,选择堕胎的数量越少。但Anti-choice(Pro-life)群体却永远在讨论最少部分,以偏概全地攻击堕胎权。
1995年,共和党人立法禁止“分部分堕胎”。妇女们在听证会上讲述个人经历,她们是如何在孕晚期遭遇了非常严重的胎儿异常,只能选择堕胎。因此时任总统克林顿否决了该法案。然而,Pro-life群体并未放弃,他们反复在各种场合提出禁止“分部分堕胎”的法案。并以Pro-life的原则选择了小布什总统(George Walker Bush),于是该法案在2003年被通过了。
堕胎权在2007年再次来到了最高法院,此时法院内已有两名由小布什总统任命的Pro-life大法官。此次判决中,孕晚期堕胎被禁止。
金斯伯格大法官前所未有地、愤怒地读出了她写下的反对意见:“我强烈反对今天的观点,孕晚期堕胎除了否定罗案中被证明的权利之外,根本无法令人理解。”
我们可以看到,共和党联合Pro-life组织,通过不断地挑战罗诉韦德案、不断地给此案奠定的堕胎权加以限制,以此来推进他们的立法议程。
比如2012年,德州试图通过一个关闭德州几十家诊所的法案(SB-5)。德州议员温蒂·戴维斯(Wendy Davis)想阻挠该法案的通过(fillibuster)。她需要进行13小时演说,不能吃喝,不能离开桌子,不能离开会议室。为此,戴维斯穿运动鞋,甚至装了导尿管,以朗读反对禁令的德州妇女的信件。
当时戴维斯甚至德州议会中的唯一一名女性议员,许多民众来到奥斯汀目睹这一壮举并支持戴维斯。直到午夜,该法案仍未能完成投票,因此SB-5未能通过。
然而,戴维斯的努力仅是螳臂当车。新的禁令几天之后又被重新提起,此时,戴维斯已经不能进行再一次的阻挠。很快,HB-2法案通过,德州超过一半的诊所被迫关闭。堕胎诊所数量从 41骤减为19。
2016年,关于堕胎的案件再次来到最高法院。这是一个有三名女性大法官的最高法院,在讨论的文件中,三名女性逻辑严密,抽丝剥茧,看到事情的本质,真正地尊重女性的决定。
将最高法院掌握在手心
尽管一次次的尝试都以失败告终,罗伊诉韦德案始终未能被推翻。但是共和党人和Pro-life组织非常有信心,他们能够推翻此案,终结被宪法保障的堕胎权。
由于大法官的任命是非常政治性的,因此很难保证法院的平衡。Pro-life组织认识到,他们想要推翻罗,必须推举Pro-life法官,所以必须选共和党总统。
2016年总统大选前夕,共和党人明白,要想让川普取得福音派的支持,他的Pro-life立场必须坚定。而另一边,福音派也想要选保守派的总统,以维持他们保守的观点——不支持同姓婚姻、多元家庭等。
尽管,川普曾经公开表示过自己是Pro-choice,但为了得到福音派的选派,和老布什一样,川普的立场变更为Pro-life。
并且明确承诺,如果他当选,将会任命Pro-life的大法官。
共和党人知道,这一招必定会让福音派买账——总统候选人承诺为推翻罗伊诉韦德案抗争。川普甚至在最后的总统辩论中撒谎,除了将堕胎全然描述为实则只占1.3%的孕晚期堕胎,他还夸大地捏造了Pro-choice是支持分娩前一天还能堕胎的违背事实的叙事。但很显然,这很奏效。
除了最高法院之外,联邦法院、地方法院,也有许多Pro-life的法官被任命,其目的就是推翻罗伊诉韦德案。Pro-life组织年复一年地进行地方调查,他们会搜集法律从业者的资讯,找到有望成为大法官提名人的过往讯息,根据他们在堕胎立场上的表态,集结成名单。并游说总统只能从他们提供的名单上提名大法官。
在罗伊诉韦德案还没被推翻之前,其实该案确立的基本权利已经不完整了。保守州不断任命支持Pro-life的法官、不断出台限制堕胎的法案,他们并不遮掩自己的目的——实现零堕胎。
比如在德州,如果有人想以共和党员的身份参与管理德州事务,必须表明自己同意Pro-life的立场。该立场成为德州共和党选择官员的最重要原则之一:只要你能让堕胎禁令通过,其他能力并不需要关注。
2017年,德州众议院通过SB-8法案,他们希望通过此举影响其他州。事实上他们确实做到了,很快,多个保守州也进一步限制堕胎权,包括肯塔基、密苏里、密西西比等。
自2010年以来,美国已经通过了300条关于堕胎的禁令。每年都有十几条Pro-life的法案通过,这般限制医疗程序的立法,仅仅发生在堕胎——其它医疗服务都没有可以类比的立法限制。
罗伊诉韦德案确保的基本权利,从“有”到“被一点点限制”,再到“被很多地限制”、再到“无”——这就是共和党的计划,甚至未来还可能限制避孕等其它基本权利。共和党如何操纵堕胎权,如何步步为营,从把控高院、把控总统来实现他们的政治议程,可谓是一个温水煮青蛙的过程。时至今日还有保守派扬言说,“群众并不需要慌张,罗伊诉韦德案被推翻了只是联邦将堕胎权下放到各州。”然而事实是这样吗?美国全境实现零堕胎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
纪录片拍摄的时候,有七个州仅有一个可提供堕胎服务的诊所。加上各种限制,比如“堕胎冷静期”,已经让女性寻求堕胎服务难上加难。而在罗诉韦德案被推翻的今天,女性要面临的危机已不可同日而语——所在保守州的诊所全面关闭,想要前往堕胎不受限制的州进行堕胎还有可能被锁在保守州起诉。
共和党筹谋了几十年,将“堕胎权”包装成裹着道德糖衣的糖球,不但团结了不太关心政治的福音派、收割了他们的选票,还找到了旗帜鲜明地打击政治对手的杀手锏。现在,堕胎这项议程从他们的清单上“完成”了,下一个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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