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胡适之
邵建/文
▍“我是安徽徽州人”

1891年12月17日,一个离今天遥远的日子,一个离今天并不遥远的人——胡适,出生于上海大东门外。

虽然出生在上海,但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人届晚境的胡适为哥伦比亚大学的“中国口述历史学部”作口述自传时,第一句话就是“我是安徽徽州人”。

谈起徽州,胡适像打开了话厘子,充满了对家乡的思念和感情:徽州乃安徽最南面的一个府,所辖有六个县。胡适的祖籍是绩溪,其余五县分别是歙县、休宁、黟县、祁门和婺源。胡适特地说,宋代朱熹虽然出生在福建,但婺源却是他的祖籍。抗战前后,婺源曾被国民政府划入江西,但婺源与徽州有长久的历史渊源,居民引以为荣,不愿脱离母省,所以群起反对,发起了一个“婺源返皖”的运动,结果婺源终于回到了安徽。可是,几年后,新中国建立,胡适叹息着说:婺源又被划给江西了。
武岭突起于剡溪九曲之上,独立于四明群峰之表,作中流之砥柱,为万山所景仰。岭之上,古木参天,危崖蠡立。其下有溪,流水潆洄,游鱼可数……隔溪之绿竹与岭上之苍松,倒影水心,澄澈皎洁,无异写真……
这一段叫做《武岭乐亭记》的文字,骈散交错,形胜宜人,它在民国时代曾被选入国文教材,除了文字称美,更重要的,它写的正好是蒋介石的故乡。把写浙东的文字游移到皖南,并非错接。笔者车行徽州时,对一边是岭一边是溪的徽州山道产生了上述文字的幻觉,面对窗外不断移动的青山秀水,一车人都在慨叹:难怪这里出了胡适。

名人莫不是都要诞生在大自然的崇山青水间?

当胡适年轻时暴得大名,蔡元培为他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写序,称“适之先生生于世传汉学的绩溪胡氏”。其实,此胡非彼胡。绩溪胡氏是指世居绩溪城里的胡氏宗族,如胡培翠及其先人,他们有家学传统。而胡适祖上世代乡居,以小本经营为生,与城里胡氏并不同宗。胡适并不高攀,特意指正。不过,依据绩溪上庄胡氏的族谱,身份却要比绩溪城内胡氏显赫得多。其始祖胡昌翼,本姓李,乃晚唐昭宗之子。这个皇裔生来倒霉,正逢朱温之乱,其母何皇后在匆忙中把自己的儿子托付给来长安宦游的婺源人胡三公,所以逃得朱温屠手。为报恩,昌翼改“李”为“胡”。后唐同光年间,他以“明经登第”,胡三公以皇室身份告知,遂不仕,继续在民间倡明经学,所以世称“明经胡氏”。而胡适,对自己族谱的态度是“存而不论”,只认为是否可靠不可知。不过信也好,不信也好,他已经是自昌翼而始的“明经胡氏”第四十二代孙了。

初,昌翼公随胡三公来婺源,而自二世祖胡延政始,因其“峰峦明秀”便迁居绩溪了。具体而言,胡适的世居是安徽→徽州→绩溪→上庄。晚年胡适在台湾回忆,儿童时还在上庄参加过族人对始祖昌翼公一千岁的祭典。谈到故乡,胡适总是充满感情,总是抱着“维桑与梓,必恭敬止”的态度。这个在上海出生,以绩溪为籍,又数度远渡重洋,最后回台湾度过晚年的人,一生行止与水相关,孔夫子云“智者乐水”,其人抑智者欤?

胡适一生回家次数寥寥,但一生都难以忘怀自己的家乡。可是,家乡的人对他怎么样呢?2003年8月,和朋友在绩溪上庄拜访胡适故居,时正逢学校放学,连问了路边两个小学生胡适是谁,谁知都摇头不说。是不知道、还是有什么顾忌?我不解。真不知上庄人是怎么看待这个前辈乡贤的,这个不是生于上庄却是从徽州山道走出去的人哪,是20世纪中国大地上的一个“先知”。
幼年失怙

胡适,字适之。原名洪骍,小名嗣糜。


幼年失怙,中年亡妻,老年丧子,人生三大伤痛,胡适即逢其一。

胡适的父亲胡传(1841~1895),字铁花,号钝夫。二十岁时遭太平天国之乱,死了自己的原配妻子冯氏。乱后,赴上海龙门书院修习三年,清代大儒刘熙载为其院长。刘熙载要求受课的学生每天都要写“日程”和“日记”。前者记每天为学的进度,后者记学习的心得和疑虑。书院对“日程”和“日记”都有特别印好的格式,要求学生按规格来记录。给胡适留下印象最深的,是那些印好格式的题头,上面都是些宋代大儒朱熹和张载的话,其中一份张载的语录是“为学要不疑处有疑,才是进步”。对此,胡适盛称为“这是个完全中国文明传统之内的书院精神”。按说胡适留美甚早,一生又多次涉身海外,在美国居住就达二十五年之久,已经是他生命的三分之一了,尽管如此沐遍欧风美雨,但胡适依然很儒,或者说是洋其外而儒其中。这与他的童年经历和接受的教育有关。就张载这条语录言,它深深地影响了胡适的一生。胡适不仅把它作为学问的指南,而且更由为学而为人,写下了这样的格言——“做学问要在不疑处有疑,待人要在有疑处不疑。”

参加过科举考试接受过书院教育同时深受宋明理学影响的胡传,后得某官人的赏识而逐步步入仕途,虽然是小官。1892年2月,胡传在淞沪任上因“能吏”而调往台湾。海上,他甚至写下了这样的诗句:“天风假我一帆便,海水谁澄万里清。”可见,这是一个志在天下的儒生,可惜天不假年。

一年后,胡适在他母亲的带领下,连同他的四叔、二哥、三哥等,千里迢迢,同往台湾。在台湾,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不到三岁,胡传就开始给胡适破蒙,自己做教师。本来,胡传用红方块字是教他的续弦、胡适生母冯顺弟的,但,同时也教了胡适。而冯顺弟有时也成了胡传的助教。当胡适他们离开台湾时,母亲已经认得了近千个字,小嗣糜也跟着认上了七百多。

胡适他们离开台湾是因为甲午战败,台湾属战备区,局势紧张,因此1895年1月,胡适与其母及四叔、三哥返回大陆,二哥留下来陪父亲。从1893年2月到1895年元月,幼小的胡适在台湾生活了近两年,那时他怎么也不会料到,他的晚年也将在这个风雨飘摇的岛上度过。

同样,胡适包括他的母亲也不会料到的是,他们离开台湾,也就是永别了自己的父亲和丈夫。1895年4月,清政府和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承认朝鲜独立,割让台湾岛、澎湖列岛、辽东半岛给日本,还要赔二万万两白银。台湾人强烈抗议,他们有被遗弃的感觉,相传李鸿章是这样对慈禧太后说:台湾山不清,水不秀,鸟不语,花不香,弃之不足惜。但台湾人很快就成立了自救的“台湾民主国”,推巡抚唐景崧为民主国大总统,原黑旗军首领刘永福为军事领袖,准备开展抗日斗争。

两个不幸的是,这东亚第一个民主国寿命如此短暂,它实际上只存活了数周,甚或短到几天,就寿终正寝了,它亡于台湾的沦陷。另外一个不幸,是此时的胡传因水土不服,得了严重的脚气,双腿浮肿,以致左脚不能行动。当他意识到问题严重,因而“自请开缺回籍治病”时,清政府已电令在台官员“陆续内渡”了。胡传离开自己的任所台东,一路辛苦,来到台湾临时省会所在地台南,却被刘永福扣了下来,硬要他帮自己的忙。于是又羁留了一些时日,病情不等人,却在一天天加重,两腿终于瘫痪了。最后刘看实在不行,而且留着也没用,便开恩放行。可惜时日已晚,回天无力。胡传西渡厦门没几天就死在厦门了,死于脚气。然而,民国二十一年,胡适在他的《四十自述》里,却把他父亲的病逝和台湾的亡国联系起来,称自己的父亲为“东亚第一个民主国的第一个牺牲者”。这两个“第一个”,前面的虽然短命却名副其实,而第二个“第一个”显然是胡适姑妄言之,我们也只能姑妄听之。胡适一生好名,可见如此!

此时胡适随同母亲已经回到家乡绩溪了,丧父的胡适才三岁零八个月。多年后,胡适还能记得,父亲的死信到家时,他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坐在房门口的椅子上。她听到读信人读出的不幸的消息,连人带椅倒在房门槛上。一时间,满屋都是哭声,连尚不懂事的胡适也觉得“天地翻覆了”。

在后来的胡适看来,他离开自己的父亲时不过三岁,几个月后父亲去世,自己也不足四岁,因此他认为自己不曾受过父亲思想上的直接影响。但他也认为,自己终究是他的儿子,他留给自己的大概可以有这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遗传上的,一方面是一点程朱理学的遗风。胡适的话大致没错,胡传留在他身上的东西不多,他身上更多的是她母亲的东西,即使在形貌上胡适也不肖他父亲,而颇似其母,尤其中年以后他的眼睛和母亲越来越像,更无论性格。
“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幼年失怙,对一个孩童来讲很容易造成心理上的残缺,这种残疾无疑对其人格会产生不小的影响,甚至是一生的影响。比如鲁迅就是这样。


严格地说,鲁迅还不是幼年失怙,1896年,鲁迅的父亲周风仪因肺出血拖了若干年,最终不治,他比胡适父亲的死要晚上一年。鲁迅1881年出生,胡适1891年出生,鲁迅比胡适整整大十岁。胡传去世时,胡适年仅四岁,而周风仪去世,鲁迅已经四四一十六岁了,正由少年变青年。然而,父亲的死和前此因祖父贿赂科场而发生的家庭变故,给鲁迅心灵造成极大创伤,一生都未平复。

据年谱,鲁迅父亲死后,鲁迅“曾代表家庭出席本房家族会议。会议企图作出损害他家利益的决定……虽然遭到长辈声色俱厉的斥责,强迫他签字,但始终不屈服。会后曾表示十分愤慨。这时由于家中祖遗的四五十亩水田,在父亲死前已经卖完,家庭经济破产,常常遭到社会的歧视和压迫。这一类事情给鲁迅刺激很深,他曾愤然地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在王晓明的《无法直面的人生》中,也有鲁迅相关的表述:“我小的时候,因为家境好,人们看我像王子一样;但是,一旦我家庭发生变故后,人们就把我看成叫花子都不如了,我感到这不是一个人住的社会,从那时起我就恨这个社会。”仇恨的种子发了芽!从早年的“恨这个社会”到晚年的“我也一个都不宽恕”,所以,我们不难理解鲁迅为什么每每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这固然有后来的社会现实的因素,但少年家庭变故给鲁迅带来的精神重创。对此,和鲁迅相得复相失的胡适有过精彩的见解,那已是1956年的事了,鲁迅坟前墓木已拱。时胡适寓居美国,他的朋友房兆楹给他看自己刚完成的新作《鲁迅的祖父》。读后,胡适在日记中留下了一段知人论世的议论:“此文甚有趣味,可以使我们知道,鲁迅早年确因其祖父曾有犯重罪,‘斩监候’,而受亲友冷落的苦痛。致有愤世多疑忌的心理!”

然而,同样是遭遇家庭变故,同样是父亲早亡,甚至自己年龄更小,为什么鲁迅到晚年“一个都不宽恕”,而晚年的胡适却一再声称“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不宽容”和“容忍”楚河汉界般地区分了胡适和鲁迅,以致使他们两人成为两种不同文化的表征。如果说严峻的鲁迅那面相就是一副不宽容,胡适呢,他一生的行止仿佛就是“容忍”的人格化。就胡适而言,除了他后来留美接受了自由主义的教育,一个未必不是更重要的原因,即他早年还是在无意识状态中就受到了母亲的人格感染。
胡传死后,家中财政同样遇到困难,全靠胡适二哥在上海开茶叶店调度经营。但胡适的大哥是个败家子,不事生产,却染上了吸鸦片和赌博的恶习。钱到手就花光,花光就回家找值钱的东西去当,当完就到处去借,因而留下了一屁股的烂账。每到除夕,胡家总是要来一大帮讨账的人,每人一盏灯笼,坐在大厅的两排椅子上,迟迟不走。胡适的大哥照例是躲了出去,那么谁来支撑这个场面呢?只有胡适的母亲。在胡适记忆中,母亲是走进走出,径自做自己的事,打理年夜饭,谢灶神,当是没有看见这些人。可是近半夜了,快要封门了,讨债的人还是不走,无奈,母亲出得门去,央一位本家邻居来帮忙,每一债户多少拿上一点钱。于是,一个个灯笼便走了出去,消失在夜色中。大哥这才敲门回来,而母亲却不露一点怒色。这样的情形,胡适说,他已经经历了六七次。

可以比较的是,鲁迅的父亲去世后,我们几乎看不到鲁迅母亲的影了。家里的担子是由长了鲁迅接过去的,家族开会,也是由长子鲁迅去参加。所以,所有的世态炎凉都由鲁迅一人饱尝,这就决定了受伤的鲁迅日后对这个社会的态度。胡适是幸运的,父亲死时,自己太小,上有母,长有兄,虽然“天地翻覆”,但所有的担子都由他母亲承受下来,并且在母亲的呵护下长大。母亲自己承受了种种压力,却始终没有让小胡适受到一点伤害,年少的胡适在心理上不曾遭受鲁迅那样的扭曲。

成年后,胡适的心理无疑是健康的,这样的健康当拜胡母之赐;而且正如胡适所说:“我母最大的秉赋就是容忍。”胡母的容忍,言未传却身已教,它直接成为胡适一生力倡宽容并身体力行的渊源。

胡适的母亲冯顺弟(1873~1918),是胡传的三房,1889年初嫁胡传时,胡传四十八岁,她才十六岁,两人相差三十二岁。而胡传死去的二房曹氏却留下了三男三女,长子亦即胡适的大哥胡嗣稼,比她还大两岁(1871),胡适的二哥和三哥是孪生,生于1877年,也只比她小四岁。胡传死时,年仅二十三岁的冯顺弟,面对这样一个复杂的大家庭,其难处可想而知。

这是一个例子。胡传死时,留有几张遗嘱,给冯顺弟的遗嘱中,说胡适天资聪颖,应该让他读书。胡适十一岁那年,有一天二哥、三哥都在家,胡适母亲向他们说:嗣糜已经十一岁了,你老子叫他念书,你们看看他念书念得出来吗?看似问,其实是要回答。但二哥始终不曾开口,三哥却冷笑道:哼,念书!胡适母亲没办法,忍气坐着,回到房里才掉泪。因为,一家财政全在二哥手上,尽管自己是忙里应外。

在胡适眼中,母亲气量大,性子好。可是两个嫂子却很糟糕,一个最无能又最不懂事,一个很能干却气量狭小。她们之间常常闹意见,只因为胡适母亲的和气,她们还不曾公然互相打骂。但,她们闹气时,总是沉下脸来不说话,叫人难堪。在胡适眼里,二嫂牛气时,脸色会变青,更是吓人。她们对胡适母亲闹气时,也是如此。就是从这个时候起,胡适懂得生气时那张脸的可怕。他后来写下这样的文字:“我渐渐明白,世间最可厌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

如果我们浏览胡适一生的照片,他的照片是很多的,不难发现,十张照片八张笑。胡适的笑是自然的,发自内心的,哪怕就是在美国被冷落做寓公时,你看他在自己那狭小寓所中的照片,依然是那么笑容可掬。笑面人世本身就是一种宽容。胡适甚至把笑留给自己所不待见的人。

最近,美国的何炳棣教授在他一本新书中回忆他20世纪50年代和胡适的交往,其中一段说他在台湾时住在胡适的任所,南港中央研究院院长的新居,新居里发生的一幕,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某日上午九时左右,我刚要进城,厨子向胡先生递上一张名片。胡先生相当生气地流露出对此人品格及动机的不满。但想了一想,还是决定接见。当我走出门时正听见胡先生大声地招呼他:“这好几个月都没听到你的动静,你是不是又在搞什么新把戏?”紧接着就是双方连说带笑的声音。可以想见,这才是胡先生不可及处之一:对人怀疑要留余步;尽量不给人看一张生气的脸。
世俗的解读,可能会说胡适这个人城府很深。胡适固有城府,但如果读过胡氏早年的那段话,想必城府之外也会获得何氏那样的理解吧。

这个冯顺弟,既是小寡妇,又是后母和后婆,在一个陈旧的大家庭内,无法不做到事事留心和容忍。胡适大哥的女儿只比胡适小一岁,在胡适母亲那里,她的饮食服裳总是和胡适一样。两人如果有小的争执,也只能是胡适受责怪。后来胡适的二嫂也生了儿子,她们生气时总是打骂孩子来出气,一面打,一面用尖刻的话骂给别人听,胡适的母亲只能装作听不见,忍不住了,就悄悄走出门,到左邻右舍那里坐一会儿。再忍不住了,就躲进自己的房间独自垂泪,或“柔声大哭”。在年少的胡适看来,母亲的容忍和眼泪几乎每次都有神秘的效果。“我总听得有一位嫂嫂的房门开了,和一个妇人的脚步声向厨房走去。不多一会,她转来敲我们房门了。她走进来捧着一碗热茶,送给我的母亲,劝她止哭。母亲接了茶碗,受了她不出声的认错。然后家里又太平清净得个把月。”(《我的信仰》)

1918年,冯顺弟以四十五岁的低龄去世。胡适在《先母行述》中把上述一段转化为文言:
先母内持家政,外应门户,凡十余年。以少年做后母,周旋诸子诸妇之间,其困苦艰难有非外人所能喻者。先母一一处之至诚至公,子妇间有过失,皆容忍曲喻之;至不能忍,则闭户饮泣自责;子妇奉茶引过,始已。
这段颇见文言功底的概括,足以让人感受到胡母那难以让人道尽的经历。尤其一个“始已”,结穴得体,举重若轻,更给人留下“不已”的回味余地。这回味,对胡适来讲就是一辈子的事了。多年后,在母亲身边生活过九年,又独自在人海“混”了二十多年而没有一个人管束过自己的胡适,以这样的笔墨表达了对母亲的感戴:
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四十自述》)
童学书目

胡适在台湾时随同父母识字,已经认得近七百,回到家乡绩溪后,母亲就把他送到四叔开办的学堂,因其已破蒙,五岁上的他便不再读识字性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了。


他念的第一本书是父亲胡传自己编就谈做人道理的《学为人诗》,第二部书也是胡传自编略述哲理的《原学》。第三部书是《律诗六抄》,胡适记不清是谁编选的了。而下,便是传统国学书目《孝经》、朱子的《小学》,由朱熹集注的《论语》、《孟子》、《大学》、《中庸》、《诗经》、《易经》,包括他人注释的《书经》、《礼记》等,皆不出儒家十三经范围(无有子部),而且偏于宋代朱熹的新教儒学。胡适自五岁始,便对上述经典“读习并记诵”。

后来十一岁时,接触史部,始读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出于兴趣,胡适还把历代帝王及其年号编成七字歌诀,以资记忆。这一工作做了,虽然没有编完,但稿子也遗失了。后来胡适把这一没完成的工作戏称为“我的整理国故的破土工作”。

以上使足胡适在接触西学前的国学根底,这就可以理解,胡适为什么终其一生是儒生,哪怕他一出洋就是七年,同来后穿西服、戴眼镜、倡西化。在某种意义上,胡适这种读书经历让人生羡,先国学而西学,因而中西兼备,那一代学人大抵如此。比较之下,我辈今人,往往两不相通。虽享其白话福泽,但代价是,于国学不亚西文陌生。不说数典忘祖,《尚书》又曾读通几篇?无怪今人有倡读经者,实乃出自文化反省中的无根之痛。

更庆幸的是,胡适九岁时,中国古典文化在他眼前又展开了另一片天地。

这完全是一次偶然。有一次在玩耍中,小胡适走进学堂后面的卧房,看见美孚煤油板箱里的废纸堆中露出一本书,抽出来一看,两头都被老鼠咬坏了,书面也扯破了,胡适便站在纸箱边把这本破书一口气看完,它就是《水浒》。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由《水浒》到《三国演义》,然后又是《儒林外史》、《聊斋志异》、《红楼梦》、《琵琶记》、《夜雨秋灯录》、《薛仁贵东征》、《薛丁山征西》、《五虎平西》、《双珠凤》等。这一类文艺性的书虽然在内容上“天悬地隔”,但它一则给胡适以趣味,另则使胡适在语言上不自觉受到白话散文的训练。于是多年后,趣味读书发酵为五四时期轰轰烈烈的白话文运动。胡适所以坚执地称这场“新文化运动”为“文艺复兴”,并不是机械照套12世纪以来意大利的佛罗伦萨,而是因为在他自己的意念中,他的白话文原本就是要复兴宋代以还民间文学传统中的白话口语。

补:到美国留学后的胡适,曾回忆自己少年读书,一则声称:“然所读小说尚不少。后来之文学观念未必非小说之功”;另外也坦承:“……以家人干涉之故,所读小说皆偷读者也。其流毒所及盖有二害,终身不能挽救。一则所得小说良莠不齐,中多淫书,如《肉蒲团》之类,害余不浅。……二则余常于夜深人静后偷读小说,其石印小字之书伤目力最深,至今受其影响。”
“糜先生”

回到绩溪后的胡适,身体比较弱,因为在台湾时,曾经生过大半年的病。此时他号称五岁(其实不足),还不能跨过一个七八寸高的门槛。送到学堂读书时,也总是由别人把他抱上一只高凳,上去就下不来,想逃学都不能。当然,胡适从来也没想到要逃课,相反,他常常奇怪,和自己同学的小伙伴,为什么情愿挨骂挨打,挨大家笑骂,而不愿念书。小小的胡适几乎天生就是一个读书种子,不但如此,他从小就被乡邻称为“先生”,一个小小的“糜先生”。


因为体弱,不能跟那些孩子一道玩耍,而母亲只要胡适念书,也不准他和其他孩子乱跑乱跳,所以,在乡邻的眼里,胡适从小就是文绉绉的。那些老辈都说胡适“像个先生的样子”,于是干脆叫他“糜先生”。这个绰号很快就传开了,小胡适觉得自己被这样称呼了,就不能不做出先生的样子来,更不能跟那些顽童撒野了。胡适自述道:“有一天,我在我家八字门口和一班孩子‘掷铜钱’,一位老辈走过,见了我,笑道:‘糜先生也掷铜钱吗?’我听了羞愧得面红耳热,觉得大失了‘先生’的身份!”(《四十自述》)

现在看来,胡适当年的乡邻们的确是先知,他们或许无意中从这个文弱的少年身上看到了某种迹象,他们的称呼也给这个少年以积极的心理暗示。多年后,小小的“糜先生”未负村望,到底成了一个领其时代风骚的大先生。

不过,“糜先生”的称谓对小胡适来说,有得有失。胡适本来就没有什么嬉戏的能力和习惯,大人再鼓励他做先生样,更使他失去了儿童快乐的游戏生活。每年秋天,同庶祖母下田割稻时,胡适总是坐在树下看小说。不爱动的他,在十来岁时,和伙伴组织了一个戏班,在村田里玩耍,小胡适演的也都是诸葛亮之类的文角。只有一次例外,他演《水浒》中的史文恭,被花荣一箭从椅子上射下来。及长,胡适还不忘说:这算是我最活泼的玩艺儿了。

童年塾学,让胡适得到很多,也失去不少。读书写字是会了,文字思想也打下了底子,它决定了胡适一生就是在书文之间讨生活。然而,胡适不甘,你怎么就知道我不能做别的?只可惜,旧式塾学原本就是让你读书做人当先生,其他它是不问的,也无以提供多样发展的机会。一次,胡适的村子里筹办太子会,有人提议让胡适加入前村的昆腔队学吹笙笛,族里长辈反对,说年纪太小,不能跟着太子会到处走。于是胡适便失去了这学习音乐的机会,以后一辈子也没拿过乐器,也不懂乐谱,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无音乐的天资。图画也是这样。小胡适和其他孩子一样,都喜欢用竹纸蒙在小说书的石印绘像上,不是画英雄,就是摹美人。不料,有一天被先生发现了,不但臭骂一顿,而且抽屉里的图画都被搜出来撕毁。小胡适吓呆了,没准后世也可能是一个著名的画家就这样夭折了。
“僧道无缘”

乡垫时代的胡适,当然谈不上自己的思想,但如果说别人的思想给他以影响,这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无神论了。胡适终其一生都是个无神论者,留学北美时,虽然一度想“洋出家”,但耶稣的力量终于未敌无神的力量。这股力量不自其外,乃是少年读书时种下的胚胎。


当然,话也许不必那么绝对。推其原始,胡适无神论的思想与其父不无关系。胡传是一个恪守儒学正宗的人,尤推宋儒,对释道两教持强烈的反对态度。在胡适故家的大门上,还有他四叔开办学堂的门头上,都有一张被日光晒淡了的横条“僧道无缘”,这成了胡氏这个理学家庭的一块招牌,也成了胡适自己一生中的信仰防线。胡适曾云:父亲留给他的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遗传,因为我是“我父亲的儿子”,另一方面就是程朱理学的遗风。以笔者观之,胡适得自其父的,其实也就这一点。就此而言,以上两方面是可以作为同类项合并的。

把来自父亲的隐性因素去掉,胡适无神思想的发蒙是在他十一岁时,他的无神启蒙老师是理学家朱熹,不,进一步说应该是史学家司马光,不,更进一步应该说是哲学家范缜。

就有那么一天,胡适在温习已能背诵但不甚了了的朱子《小学》,这位理学家引来了一段史学家司马光的话,引动了胡适的注意。那话是“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虽有心烧舂磨,亦无所施”。胡适的父亲虽然反释,但死得早,四叔不久也外出做官,于是,家中的母亲,包括其他女眷,都获得了信佛的自由。胡母是个虔诚的佛教徒,家里早有神龛。为了胡适的身体和以后能有出息,胡母没少求神拜佛。母子一路出去,凡有寺庙处,胡母总要停下来,拉着胡适进去拜揖许愿。因此,小胡适其实是生在一个佛味很浓的家庭,自小就习于神魔鬼怪天堂地狱之类。此刻,他一个人静静地读书,忽然读到来自朱熹书中司马温公的家训,司马氏那形神关系的精要解剖,使他感到醍醐灌顶。诵念再三,胡适终于跳了起来,“亦无所施”不就是其奈我何?哈哈,以前地狱间那面目可憎的阎王鬼怪,顿时让小胡适感到一点也不害怕了。

以上司马光的话并非原创而是有蓝本的。后来,二哥从上海回来,建议先生让胡适直接读《资治通鉴》。又有一天,胡适在司马通鉴第一三六卷上,读到了司马氏记载的齐梁时人范缜反佛言论:“缜著《神灭论》,以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未闻刀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哉?’此论出,朝野喧哗,难之,终不能屈。”此刻,小胡适尚未读过《神灭论》,这段由司马氏所摄述出来的话,胡适细心数了一下,一共三十五个字。够了,就这化繁为简的三十五个字的议论,尤其是其间精彩的比喻,把胡适脑子里的无数鬼神都赶跑了,从此以后,胡适就成了个彻彻底底的无神论者。

范缜对胡适的影响,不仅在鬼神的有无上,《通鉴》中同时记载了他与竟陵王肖子良就“因果”问题而发生的争论。文字是这样:
子良笃好释氏,招致名僧,讲论佛法。道俗之其,江左未有。或亲为众僧赋食行水,世颜以为失宰相体。

范缜盛称无佛。子良曰:“君不信因果,何得有富贵贫贱?”缜曰:“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散,或拂帘幌,坠茵席之上;或关篱墙,落粪溷之中。坠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粪溷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子良无以对。
范缜是一个善用比喻的人,打破这因果轮回的,也是一个比喻。这比喻让胡适很服气。这服气也很朴素。自小,家族中长辈就用轮回说教,让小孩知道不可听话来世变猪狗。现在,由司马光告诉他世界上没有地狱;又由范缜告诉他世界上也没有轮回。那还怕什么?小胡适有了一种解放感。他信服他们的话,就是他们教他“不怕”。

“不怕”的胡适看起来文绉绉,但他的心里也有着相当的反叛意识。这时,他要用新获得的无神意识和神来一次恶作剧了。

正月里的某一天,外出拜年的胡适和外甥回家看灯,外甥的长工挑着新年糕饼跟在后头。半路上,路过一个村口的亭子时,胡适看亭子里供着几个神像,便对外甥说:这里没有人看见,我们把这几个烂菩萨拆下来扔到茅厕里如何?外甥显然被吓住了,虽然他听胡适说过世上本无鬼怪的话,却不曾想他真的会动手捣毁神像。外甥的长工也急忙劝阻:菩萨是万万不能得罪的。可是胡适听不进去,平时在母亲的压力下磕头磕惯了,这次非要出出气不可。他真要拿石子去掷神像了,正巧村子里有人下来,胡适的毁神行为才未遂。

这次行为很见胡适的一个特点。虽然文乎其文,但不乏反叛性,而这种反叛,又由于自身的性格,最终未能贯彻到底。1929年,他和刚刚上台的国民党的对抗,有类于此。这是他一生中最漂亮的也是唯一的政治反抗,拿起石头要掷,也掷了出去,但神像未倒,训政未完,胡适便收手了。当然,此是后话。

也是后话的胡适离开家乡,先到上海,后到美国。在上海,他可以在文本上痛痛快快地打鬼了,“几岁的他,在《竞业旬报》上著文《论毁除神佛》,就神而言,胡适不是把它当做宗教看,而是当做迷信看。即使到了美国,面对这样一个新教国度,耳濡目染,亦未能最终皈依。按理,胡适接受的是英美自由主义的教育,奇怪的是,英美自由主义本自于新教改革后的宗教宽容,但胡适受洗于自由主义却始终未能受洗于诞生了它的基督耶稣,而且还不是没这样的机会和可能。

据胡适留美日记(1911年6月18日):
……下午绍唐为余陈说耶教大义约三时许,余大为所动。自今日始,余为耶教信徒矣。是夜Mr. Mercer演说其一生所历,甚动人,余为堕泪。听众亦堕泪。会终有七人起立自愿为耶稣教徒,其一人即我也。
后来胡适自云“‘遂为耶氏之徒’一层,后竟不成事实”。缘由固在胡适看来他们是用“感情”的手段捉弄人,是在玩一种“把戏”(可惜所述不详)。但范缜的力量大于基督的力量,当是更为深沉的原因。经此变故,不难看出,胡适对无神论就像他对乐观的态度一样,已经是“不可救药”的了。

有学人对胡适作为一个无神论者持肯定态度。笔者不然。笔者认为,胡适如果是一个基督教徒,并不减低其价值;正如他一生都是无神论者,也并不能因此使他价值生辉。有神无神,不是个是非问题,而是一种信仰。信仰而已,它是一种权利,属于选择的自由,两者都不必互轻视。而胡适后来把信神一概斥为“迷信”和“愚蠢”,这其中未必就没有他个人的偏差。

比较明显的是他晚年的一个例子。1961年9月19日,在胡颂平为胡适年谱长编所作的外谱中,有这样的记载:
这两天先生有点怕听电话的声音,因为梅贻琦的病已经到了危险的境地,如果有人电话来,只怕是他不幸的消息。……今天下午到台大医院去检查身体,……检查之后,先生要去看梅贻琦,但他们都劝先生不要上去,说:“梅太太同一屋子人在祈祷,在唱歌。现在只求上天保佑了。”先生四点半回来,很沉痛地大声说:“这是愚鑫!我本来很想看看梅先生,他也渴望能够见见我。他还没死,一屋子愚蠢的女人在唱歌祈祷,希望升天堂。——这些愚蠢的女人!”
梅贻琦是清华的老校长了,也是胡适的老朋友。怕听电话,胡适其情可感;但后来那通未近人情的恼怒,却很难不让人吃惊。其中三个“愚蠢”,更是叫人感到胡适的不宽容,尽管胡适一生在宽容问题上无论说、做俱为一流。面对一个逝者,基督徒肯定有他不同于无神论的方式,他用他的方式与神沟通、超度亡灵,同时寄托自己的哀思。如果这种方式没有强制别人和影响别人,又有什么不可以?而别人则未必应该从他自己的信仰或不信仰来指责,更无论骂什么“愚蠢”。再说,什么是“愚蠢”,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尺度也不会一样,他们完全可以用这个词互责。

然而,《胡适论传》的作者胡明先生却为胡适作了正面的阐释,说:
胡适一生最是欣赏一个“忍”字,又最讲究“容忍”的态度。但他时常说:“任何事我都能容忍,只有愚蠢,我不能容忍。”为了梅贻琦“进天堂”这件事他几乎失了常态,失了修养,正可见出他对“进天堂”愚蠢思想行为的深恶痛绝和不能容忍。这与他少年时代铸塑成的无神论思想是前后一贯的,颠沛造次,不肯须臾忘却,老而弥坚,确实难能可贵。”
笔者不能同意这段评论,它的潜台词无非是,无神论是正确的,而有神论是错误的。然而,正如以上所说,这不是一个是非问题,而是一个价值观问题。因此,我所能同意的就是胡适在这件事上.“失了常态,失了修养”,原因就在于不宽容。这是非常可惜的!在我看来,一个宽容的无神论者,他可以自己不信神,但却不可以不尊重神的信仰者。如果不能抱以同情之理解,也断不能使用“愚蠢”这样含有语言暴力的词。“僧道无缘”的胡适(其实无缘于“僧”而非“道”)在无神论上的“我执”,使他终于犯了一次由他自己指出过的“正义的火气”的毛病。

我想,适之先生如果活着,他会听进去我的意见的吧。
出山

新出版的《胡适口述自传》(广西师范人学出版社,2005年)在其最后的“附录”中,有胡适手绘的家乡地图一幅。那是1956年冬,胡适与唐德刚讨论他自己的传记写作时,兴头之上,便找出一本地图,用薄纸蒙在上面,把家乡的地图画给唐德刚看。看来,胡适的画技的确没有长进,自孩提时用竹纸蒙在石印绘像上赢得先生一顿痛骂后,胡适的画技即止于此。旧教育之弊,于是可见。


读《胡适口述自传》,开篇就是“我是安徽徽州人”的胡适对徽州及其周围地理的介绍,详之又详,想必当时胡适口述之不足,要以画图补充之。当胡适介绍徽州的一府六县以及和徽州相邻的省份时,如东北面的江苏,正东面的浙江,南面的福建(不直接毗连)和西南的江西,我们看到,由他手绘的地图勾勒得更是清晰明了。从文字到地图,从地图到文字,笔者往复数次。在看什么呢?在看胡适出山的路。

胡适出山,一路往东到浙江,然后折向东北,目的地即出生地:上海。

难于想象古胡适出山的路。从胡适的手绘看,绩溪和杭州几乎在同一条纬线上(查地图略高一点)。于是,视线沿着这根看不见的纬线,也沿着看不见的迢迢山路,想象着小胡适路东行,如何用了七大的时间,走出这片大山,走向海洋,走向一种新文明……不禁独自慨叹良久。

假如胡适不出山,胡适的一生就是另外一种样子,最大的可能,就是像他二哥,经营一茶叶店,至多是个连锁店,成为一个掌柜,成为一个儒商。事实上,胡适在出山前一年,已经被家中送到泾县的亲戚那里去学做药店生意了。

然而,胡适终于出山了,他不但改变了自己,同时也在一定意义上改变了20世纪中国文化的轨迹。就新文化运动而言,并非胡适不出则如天下苍生何,没有胡适,也会有张适、李适和王适。但,历史毕竟没有点将王适、张适和李适、而是选择了胡适,同时也选择了由胡适(们)造就的那段轰轰烈烈的文化运动。如果历史无以回避,那么,回过头来,真不禁要为胡适庆幸,为他少年出山庆幸。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洁,这是胡适最初的转折点。第一步出山,第二步出洋,不出山又何以出洋?于是,出山复出洋的胡适终于得以成为后来的胡适了。

这是1904年,年谱说是2月,春寒料峭。是时,胡适尚不足十三。他随着到上海治病的三哥,去寻求“新教育”。至于胡适出门念书,以前是有过波折的。三哥“哼,念书”,二哥沉吟不语,胡适的书里都有记载,也都记得。但,“父亲的遗嘱究竟是父亲的遗嘱,我是应该念书的”,这句话语气够重。果然,二哥未违父命,胡适终于带着一个母亲的爱,带着一个读书的习惯,也带着一点点的怀疑精神上路了……
唐德刚先生说:“熟读近百年中国文化史,群贤互比,我还是觉得胡老师是当代的第一人”!“胡先生是朱子以后,对中国学术思想,继往开来,影响最大的一位学者。”
作为开一代风气之先的学者,对胡适本人的评价,事实上早已超出学术本身。正如殷海光所说:“当胡适处境艰难而胡适思想被人人喊打的时候,我们的国家就陷于不正常的艰难窘境之中;当胡适成为一个时代的代表人物,胡适的思想被人们普遍接受的时候,我们的国家则走向通往自由的健康之路。”
胡适,至少有三点,让我们受益无穷:
◎思想:这一点如陈志武老师所述。胡适先生对“健全的个人主义”、护宪、自由主义等的思考,以及对乌托邦主义、辩证法的批判,尤其是对宽容社会的呼吁,至今振聋发聩。
◎时代:从1917~1962年,胡适无论在文化史、思想史、学术史或政治史上,都一直居于中心地位,他一生触角所及比同时代任何人的范围都广阔,因此他观察世变的角度自然也与众不同。所以读他的书,就是读整个时代的一个缩影,中国现代史的一个缩影。
◎方法:主要让我们看到胡适为什么能够成为一代思想启蒙导师,他对社会、个人、文化、学术有哪些看法,他为人处世、做学问、看世界的方法是什么。方法,正是胡适成为“大家”的关键。
为此,先知书店诚挚推荐“读懂胡适四书”(4卷15册)。读先生的书,读先生的人,读先生的思想。
胡适无论在文化史、思想史、学术史或政治史上的地位,已无需赘言。他一生触角所及比同时代任何人的范围都广阔,这使他观察世界的角度完全与众不同。他的思想与呼喊,至今仍振聋发聩。关于胡适的著作值得反复再读。识别下图二维码,一键收藏。
本文选自《书生不自量》,臧杰,薛原/编,青岛出版社,2008年1月。转自私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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