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孙海洋吗?
2007年10月9日,他的儿子孙卓被拐走。2021年12月6日他终于找到了儿子!
这中间相隔了14年57天。
还记得从找到孙卓、一家人现场团圆、再到孙卓犹豫是否回到亲生父母亲家庭,最后孙卓决定和孙海洋回到深圳等一系列过程,可以说全网的心都被这个事儿揪着。
大家一方面期盼孙海洋一家团聚,另一方面也在不断深入关注儿童的拐骗、拐卖问题。
必须严惩人贩子,因为他们给无数家庭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
但是,孙海洋收到的一份量刑建议书却显示:被告人吴飞龙判处5年有期徒刑。
此量刑一出,舆论哗然。
这份完整的建议书如下:
拿到这份量刑建议书的孙海洋手都在发抖。
对于5年的判决他是吃惊的,因为他找儿子可是花了14年啊!从青壮年找到中年,足迹遍布26个省市。相信换作任何一个人等到这样一个“无足轻重”的结果都无法接受。
所以,他建议要严惩人贩子:如果人贩子拐走一个孩子10年,那就要判10年,拐走20年就应该判20年。
孩子被拐走的时间越长,对于一个家庭的伤害就越大。
孙海洋分析认为,比如吴飞龙拐走了两个孩子14年,那么就应该判处28年,甚至死刑。
看到这里,你会发现孙海洋说话的语气和神态都是极其克制的,不是情绪化发泄愤怒和不满,他说的每个字、每句话都无比坚定。
这是寻找儿子14年的苦与泪带给他的底气。相信过去的每一天有多绝望,现在他就有多大的勇气去对方抗争到底。
那么,对被告人吴飞龙为什么只给出了五年的判处建议呢?
大家可以看到,建议里称:“被告人吴飞龙涉嫌拐骗儿童犯罪。”
而根据现有法律,5年已是拐骗儿童罪的最高刑罚。
虽然目前只给吴飞龙定了拐骗罪,但这个罪名显然不足以“平民意”,网友们一边倒的支持孙海洋:
孙海洋本人也咨询了律师,“吴某龙只确认了拐骗罪行,没有被认定拐卖行为,根据现行法律只能这样判罚”。
说实话,看到这里的确感觉挺无奈的。
无论一个孩子被拐骗还是被拐卖,事实是这件事情带给父母、家庭的伤痛都是一样的。
这里面的最大问题在于,给被告人吴飞龙定的是拐骗儿童罪。而“拐骗儿童”和“拐卖”儿童的性质和程度都是不一样的!
别看“拐卖”和“拐骗”的一字之差,二者在犯罪构成、量刑内容方面有着天壤之别。
法律当中关于“拐卖”是这样定罪的:
《刑法》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列举的8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罪的判罚至少5年,最严重的甚至是死刑。
比如著名的“梅姨案”当中的人贩子张维平。
2005年1月,4名人贩子携带透明胶、辣椒水等作案工具冲进出租屋捆绑了申聪的妈妈,将年仅1岁的申聪强行抱走。
*申聪爸爸申良军寻找儿子15年
此后他们把孩子交给张维平去交易,最终张维平通过卖孩子非法获利13000元。
他每次交易最重要的牵线人就是“梅姨”。
2003年至2005年他拐卖的9名儿童,都是通过“梅姨”完成交易。每次他会从12000元左右的非法所得中拿出1000元,作为“介绍费”付给“梅姨”。
2021年12月,广东省高级法院作出了对张维平死刑的最终判决。
大家原本以为孙海洋情况和“申聪案”差不多,没想到“拐骗”是完全不同的性质。
根据《刑法》第262条“拐骗儿童罪”的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网上有专业律师提出了分析:“拐卖”是贪图钱财,以牟利为企图;而“拐骗”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
了解孙海洋案件的人都知道,被告人吴飞龙当初在孙海洋家包子铺附近的超市当保安,看见孙卓一个人在外面玩起了歹心。
他从皮包里掏出一辆玩具车,放在地上给孙卓玩。4岁的小孩子看到玩具自然感兴趣,就跑过去捡。
然后吴飞龙又在更远处丢下糖果,小孙卓自然又跑过去捡,就这样一步步跑出了摄像监控范围,也一步步钻入了吴某飞的圈套。
*孙卓被拐视频画面
得手后,吴飞龙先是把孩子藏在自己宿舍,几天之后就联系了家人将孙卓送走。吴飞龙的亲戚李某在东莞将孙卓接走,带回了山东。
12月,吴飞龙又在深圳用类似手法带走了符建涛,然后将其送到山东哥哥家里。
这里面就需要证明吴飞龙是不是将孙卓、符建涛“卖”给了自己家亲戚。
现在最大问题就是年代久远,很难找到直接的“买卖”证据。
比如当初孙卓的“养父母”是不是给吴飞龙钱了,有没有任何其他证明等。但只要吴飞龙和“养父母”一口咬定没有收取钱财,也并非以贪财为目的,那么就没有办法给他们定“拐卖”罪。
当然,目前的检察院出具的量刑建议仅仅是向法院提出的一个“建议”,并不是最后的结论。对于被告人吴飞龙的判处结果,仍然需要等到有新的证据、法院的审理。
比如有吴飞龙拐卖别的小孩的交易证据、或者其他违法犯罪证据等。
舆论发酵后,孙海洋说自己接到了新的量刑通知,对方说会重新考虑。
接下来,他准备对嫌疑人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500万元赔偿金。
是图钱吗?不是的。
“我知道吴某龙没钱赔偿,我的目的就是给他带去麻烦,震慑人贩子。我只能想到这个方式。”孙海洋说。
其实从法律上而言,目前的建议书的确合理,但显然让人失望。
我们也希望关注孙海洋的持续进展,因为过去很多寻亲的父母甚至都还没有等到这一天。
正如孙海洋在视频当中表达的,想到过去和他一样走在寻亲路上的兄弟姐妹,他觉得自己不站出来都对不起他们。
为什么?
因为无论是拐骗还是拐卖,他们当中很多人要么就是在几年、十几年、二十几年的寻亲路上,最后导致家徒四壁、家破人亡;要么就是找回了孩子,但孩子和买家有了感情,不要说上诉了甚至好多都不愿意回来。
在“梅姨案”当中,还有一个被拐卖的孩子叫杨家鑫。
杨家鑫这个名字寓意“家和万事兴”,但没想到他们一家的命运刚好相反。
2005年,夏先菊和丈夫杨东竹在广州打工。某天,两人在外务工,1岁多的儿子杨家鑫就被人贩子抱走了。
接着,两人开始了漫长的寻亲之路。到了第三年,本就只是农民工的两人更加拮据,最惨的时候煤气罐还被别人偷了。
虽然不愿意离开广州,但是没有办法,活不下去了。两人打算回到四川老家先稳定下来,有条件了再出来打工。
然而,就在这趟从广东开往四川的K356次列车上,不堪重负的杨东竹跳车自杀了。三口之家,只剩下了年仅25岁的夏先菊一个人。
而造成这一切十恶不赦的人贩子却逍遥法外14年!
直到2019年11月,“梅姨案”有了新进展,杨家鑫找到了!快40岁的夏先菊两天两夜没有睡觉,从重庆赶往广州参加寻子见面会。
短短半天的见面和媒体会后,杨家鑫却不愿意和夏先菊走,他决定留在“养父母”家。离开的时候,夏先菊和儿子挥了挥手,没有得到回应。
过了一周,夏先菊给儿子打电话,没人接。发微信,对话框弹出提示:你被对方拉黑了。
世界上最心寒的事情莫过于此。我们不是要指责孩子的选择,而是愤怒于造成这一切的人贩子和买家!明明犯了罪却逍遥法外,还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杨家鑫“养父母”的说法,他们是从一位离世的亲人手里接到孩子。而警方也未找到交易证据。
相比较孙海洋的案子,夏先菊都不知道拐卖儿子的人是谁。丈夫的逝去、经济精神的损失和创伤、人生的改变……一切的一切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而这还不是最惨的,“梅姨案”中6名被找回的孩子当中,4名决定留在养父母家。还有一个和夏先菊同一天认亲的贵州家庭,第二次赶赴“养父母”家提供的地址时,对方就已经人去楼空了。
不知道是“做贼心虚”还是怕被追究法律责任?总之溜之大吉了。
你发现没有,上诉追究卖家和买家的罪太难了!
但与之相对的是,就像大家前面看到的,拐骗的量罪并不高,最多5年。
就算要认定拐卖罪,相关部门先得抓捕到人贩子;孩子的亲生父母还要能够坚持到找到孩子那一天;找到了孩子还要在考虑、保护内心甚至是他同意的基础上才能对买家做出上诉;而这里面最关键的就是要有交易证明。
*孙海洋近期将人贩子吴飞龙照片贴出来,希望征集更多线索
其实比孙海洋难得多的大有人在,或许就是因为这些原因最后都没有能够让卖家和买家绳之以法。
每个孩子被拐家庭的伤痛只有他们自己品尝,无论什么都弥补不了这些家庭的损失。
孙海洋一家能有今天的局面非常不容易,而且他的情况恰好得到了大众和众多媒体的关注。我们希望以此为一个契机,不断推动对于拐骗、拐卖儿童者的追责。
孙海洋目前考虑联合人大代表推动立法,从立法层面加强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惩处力度。
近几年,已经有不少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相关建议。
人大代表、宝贝回家慈善基金创始人张宝艳今年提案当中就有重要的两点:
一是加重对买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量刑标准,应该最低参照绑架罪至少十年起刑;
二是对新发案件拐卖犯罪分子,包括买主,终生追责;
一方面加强法律的威慑力,另一方面则是明确对于买主的惩罚。
为什么呢?
还是那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打拐首要任务就是斩断人口买卖的利益源头,加强对于买家打击力度。
图源:张宝艳微博
“如果不考虑强奸、非法拘禁等特殊情形,单纯收买妇女、儿童罪的最高刑只有三年有期徒刑。‘买方’责任认定较轻,显然未能充分体现刑法的指引作用。”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胡卫建议。
在具体量刑、立法、判决问题上会有相关部门关注、审核,也会有专业法律人士给出专业的建议。
正如罗翔老师所说:法律要尊重民众的情感,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孙海洋目前拿到的量刑建议书相对我们期待的结果的确出人意料,但具体问题是需要去论证,也是需要有证据和依据的。
所以,也不是很多人建议说人贩子死刑就要死刑的,因为这可能反而助长人贩子嚣张气焰。
在他们思维当中,卖一个孩子也是死刑还不如多卖几个,甚至还会多出很多亡命之徒,威胁被拐孩子的生命安全。
民众表达最朴素的声音,专业人士和相关部门充分考虑案件证据和社会影响等问题,最终通过司法体系不断推动法律对买卖者的威慑,大家合力才能逐步端掉买卖市场。
当然,最后不得不提一下近几年我们的打拐行动。
在公安部"团圆行动" 中,除了有常规分析、比对、排查,还运用人脸识别、DNA识别等多种辅助技术手段,甚至大数据技术、AI技术,用一切办法找回孩子。
2021年的“团圆”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侦破拐卖儿童案4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24名,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儿童11198名。
据了解,2021年,全国拐卖儿童案件与2013年相比,下降82.6%。
2022年,公安部又会同多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集中发布了6个A级通缉令、19个B级通缉令。
最后,我想没有人不佩服孙海洋。寻子14年没有放弃,他还把自己的家庭经营得很好,两个孩子也教育得很好。
本来以为找到孙卓以后,他们一家从此可以像大部分普通家庭一样过自己的日子,没想到还要继续在“打拐”这条路上走下去。
或许打拐的使命落在了他的肩上。如果说以前是苦与累地孤军奋战,那么现在的孙海洋则是带着十足的勇气、底气,因为他拥有来自千千万万人的支持。
从找到一个孙卓,到能够找到千千万万个“孙卓”。
我们也希望找到更多新的证据支持到孙海洋,也呼吁更多人参与到对于拐卖妇女儿童者的关注当中,也相信这些十恶不赦的人贩子终究会得到惩罚!
让法律对于买卖者长出獠牙,让天下无拐,让宝贝回家。
参考资料:
头条新闻:律师解读“孙卓被拐案”争议:罪名为何认定为拐骗,不是拐卖?
光明网:公安部:团圆行动找回11198名失踪被拐儿童
澎湃新闻:拐骗孙卓嫌疑人被建议量刑五年,孙海洋:已接到重新量刑通知
原创:磊磊

编辑:盼盼

设计: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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