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魏春亮。
就在今天上午,警方终于通报了唐山打人事件最新情况。
尤其是大家关切的四个女生的情况,也做了交代:

被害人就医后,远某(女,24岁)、李某(女,29岁)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目前伤情已好转。6月20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其他情况,大家直接看官方通报吧。
可能我就是喜欢“咬文嚼字”吧,看这个通报,我有一种怪怪的感觉。
在前面的叙述中,恶性事件发生,有人报警,警察来现场,就很符合一般流程,没什么问题啊。

可怎么到最后,又说“
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深入调查
”?

出警怎么不及时了?执法怎么不规范了?
都还没开展深入调查呢,怎么就能判定违纪违法的程度是“严重”的呢?
带着这些疑惑,我又看了官方通报的时间线,才发现了问题所在:

整个事件本身都发生在6月10日凌晨。
2时40分,陈某志对下班后在同店就餐的王某某(女,31岁)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马某齐(男,25岁)、陈某亮等人,对王某某、刘某某(女,29岁)等4人进行殴打。
2时41分,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
2时47分陈某志等人逃离。
2时55分,4名被害人由120送医。
3时09分,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总结一下:

1、打人事件发生后1分钟,就有人报警了。

2、打人事件发生后15分钟,120赶到现场,接走被害人。
3、警察比120晚14分钟到达现场。
4、从接到报警,到赶到现场,机场路派出所花了将近30分钟。
5、警察到达事发现场时,打人者陈某志等人已逃离22分钟,被害者已被送医14分钟。
机场路派出所离
事发地
老汉城烧烤店
,到底有多远,以至于警察要话将近30分钟才能到达?

我打开高德地图一查,虽然搜索“
老汉城烧烤
”,显示“
已关闭
”,但地址还在。于是,我以“
机场路派出所
”为起点,以“
老汉城烧烤
”为终点,选择“
驾车
”模式,查询结果如下:

两地路程
1.6公里
驾车需要7分钟

我怕只有一个地图的结果,会有人说我偏颇,于是我又搜索了百度地图。
但百度地图上,“老汉城烧烤”连搜索结果都没了,于是我用隔壁的“劲超体育用品”为终点,百度地图推荐了三个方案:
路程
1.9公里
驾车需要5分钟

路程
1.8公里
驾车需要6分钟

路程1.8公里驾车需要7分钟
我又试了一下“步行”模式,高德地图这次给出的方案,路程比驾车还远,但步行只需要25分钟,比机场路派出所用时还少3分钟
而百度地图给出的最优方案,只需要
17分钟
,比机场路派出所用时
整整少了11分钟

120救护车都能15分钟抵达的现场,派出所竟然花了将近30分钟!
开车5分钟都能抵达的现场,派出所竟然花了将近30分钟!
连走路都能17分钟抵达的现场,派出所竟然花了将近30分钟!

我终于明白我感觉怪怪的点在哪了,原来通报里少了一句“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看通报没有这熟悉的一句,感觉浑身都不自在。
关键是,抵达现场后,暴徒逃离,受害者送医,警察是去了个寂寞吗?

此前的媒体报道里,机场路派出所工作人员回应,此事凌晨有出警。今天才知道,原来是这么出警的。
而且,6月10日,唐山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说:“接到群众报警后,当时就把人控制起来了”。
所以,如果当时就把人控制起来了,那现在官方通报里的时间线,又算什么?

我又想起,事件刚发生时,有个目击者接受采访称:

“我报完警之后,是120先到了,然后警察也马上就到了。出警速度还是挺快的。应该是十分钟左右?(能明显听出疑问语气,并不确定)。行凶者跑得非常快,叫了两辆出租车,还有一个他们自己开的车,一瞬间全都消失掉了。”
现在回过头看,除了警察出警时间不准确外(当时慌乱之下记不清楚可以理解,而且他也没有说得十分确定),其他信息基本上都和本次通报一致,竟然比之前唐山的回应还靠谱。

那问题就来了,从接到报警到抵达现场,请问这将近30分钟的时间,警察在干什么?
或者说,有什么大事能让警察拖延了将近30分钟才到现场,以至于到的时候暴徒早已逃之夭夭?

这些罪行累累的暴徒,之所以能多年逍遥法外,是否和此类出警速度如此之慢有内在关联?
这件事情必须有一个清晰明确的交代,否则不打掉保护伞,倒掉一个陈某志,还会有下一个赵某志钱某志!
通报的最后说:

目前已有警务人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唐山市公安局对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予以免职。
今天早晨还看到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等人接受审查调查,希望再接再厉,一查到底!

保护伞,必须打掉!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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