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反抗强暴,16岁少女跳楼瘫痪
关 注 电 影 派,和 片 荒 说 拜 拜
唐山打人事件在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后,暂时告一段落。
我们在稍解心头恨之余,却依然觉得这件事情难以结束。
上周五,在河北唐山的一家烧烤店内,一名男子对陌生女性搭讪未果,和几个同行人一起将女子围殴。
这场丧尽天良的暴行点燃了无数人的怒火。
然而在一片愤怒声中,却又看到了“受害者有罪论”。
有人试图找补,如果那个被打的女生伙伴没有一酒瓶砸向男人,激怒了这群人,她们也不会反过来被围殴。
这种毫无同理心的看法,得到的支持还不在少数。
不禁想问,为什么总有一些人,会在恶性事件发生后,率先想到挑受害者的刺?
这次的事件里,女生没有“穿着太暴露”“深夜走小巷”“去不三不四的酒吧”等等常见的被指摘的前提——
当然这些也都是被强行按在女性身上的枷锁。
她们只是在一条人来人往的街道、一家灯火通明的烧烤店,礼貌地拒绝了陌生人的搭讪。
虽然不想强化“完美受害人”的说法,但她们的确已经毫无“过错”。
然而,依然被冠上“考虑不够周全”的罪责。
反抗性骚扰,竟然还需要受害者考虑后果。
这句话说起来不觉得悲哀吗?
在案件发生的前几天,一条热门微博被大量转发。
内容是一部国产纪录片,名叫《代价》。
主角是两个为了躲避强暴,从高楼跳下去的女孩。
16岁的女孩小珍去同学家玩,结果遇到了性骚扰。
她觉得自己很难逃掉,当场就从7楼阳台跳了下去。
最后虽然抢救了过来,却高位截瘫,完全丧失了行动能力。
就连吃喝拉撒,都只能全靠他人照顾。
还未展开人生的花季少女,反抗性侵的代价,是自己余生。
是什么让一个小女孩做出跳下7楼的举动,她真的不怕死吗?
实际上,就在半年前,镇上也发生了极其类似的一起案件。
17岁的女孩小雨和小珍一样,为了躲避强暴,从9楼一跃而下。
然而小雨要幸运得多。
不仅得到了及时医治,更有专门的福利基金保证她后续的治疗。
半年后的小雨除了容易腰酸外,生活与常人无异。
从9楼跳下不仅保住了生命,还能恢复正常生活,这本就是一种奇迹。
更何况,事故发生的原因还是女孩勇敢反抗男人的强暴。
充满了传奇色彩的故事,自然被媒体大肆报道,更是宣传她为“宁死不屈贞洁烈女”。
新闻滚动播放,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了当地每一个同龄的女孩。
因此小珍在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做出了同样的选择。
只是幸运没有降临到她的头上。
两个女孩的家庭状况不一致。
小珍面临的不仅是更严重的病情,还有无法承担的手术费用
。
以致于根本没有等到外界的支援,她就被家人接出了医院,直接放弃了手术。
在家里,环境简陋破旧,父母更是对病患护理一窍不通。
小珍不仅没有康复,背后还生出了大面积褥疮。
等到福利志愿者发现的时候,小珍已经到了再不治疗就要危及生命的地步。
更绝望的是,她的家庭比想象中还要艰难。
父母离异,母亲没有房子,小珍一直和父亲生活。
但父亲二婚后又生了个弟弟,对她本来就不怎么上心。
小珍出事后,母亲在家贴身照顾。
一家里两个女主人,被邻里村民说了不少闲话。
在小珍父亲看来,两人不可能一起抚养瘫痪的小珍,小珍妈妈要么带着孩子出去照顾,要么就全权交给他,别跑他们家看孩子。
矛盾之下,归根结底还是“穷病”。
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容身之处的小珍母亲,不止一次想过一死了之。
却一次又一次因为女儿打消了念头。
正当志愿者们努力为募筹善款奔波,噩耗又传来。
小珍的父亲意外离世,她彻底没有了经济支撑。
母亲崩溃,甚至想过干脆结束小珍的生命,一了百了
。
最终,她没有狠下心。
但在一个晚上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小珍。
好在还是有绝处逢生的机会。
小珍被几个公厕收费员抚养,虽然环境不够好,但至少有了活下去的机会——
在旁观者眼里,她还能称得上一句幸运。
有那么多的好心人,为她奔波筹款、提供贴身照顾,一个月就几百块工资也愿意拿出来帮助她。
但现实同样残酷。
志愿者们的钱只是杯水车薪。
小珍住在公厕旁边的一个小屋子里,没有多少机会出门见见阳光。
为了方便大家照顾,更是直接给她剃了光头。
她没办法对恩人们有异议。
活着,只能是活着。
一段对话更让人感到无力。
需要依靠别人解决吃喝拉一切生理问题意味着什么?
她的身体早被亲人、护工、志愿者等等各种人看过了。
不仅如此。
在被遗弃后,照料者们为了方便她排泄,裤子只给穿到膝盖处。
一旦需要挪动,下体便会暴露在所有人眼前。
多么讽刺的“神圣之地”?
小珍为了守护他人眼里“圣洁不可染指”的地方。
却交付出了自己的健康和自由。
最后连作为人的基本尊严也一并失去了。
小珍跳下高楼的那一刻不会想到。
坠落不止一瞬,而是余生。
不止一个人会在发生悲剧后想象,如果她没有XX会怎么样。
然而这在小珍的身上很难成立。
面对性侵害,弱势的一方只有反抗和顺从两个选择。
难道说,她应该先屈服,之后再想办法报仇雪恨吗?
其实,去想象受害者应该怎么办这件事,本身就不该是舆论的焦点。
一旦开始分析受害者在紧急情况下做出的反应,就会不自觉地开始比较、评价。
最终还是会落入“受害者是否完美”的窠臼。
在小珍和小雨事件的报道里,施暴的罪犯几乎隐形。
大多数报道都在渲染她们宁死不屈,用生命捍卫了尊严。
而几乎没有人关注到,这两起案件的犯罪者,一个至今没有找到,另一个因为性侵未遂,仅仅被判了4年有期徒刑。
这几乎是那时整个社会的共识:
女性重视贞操观念,是必须且值得褒奖的,这是比惩治罪犯更重要的事。
用林奕含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的话来说,“觉得处女膜比断手断脚还难复原”的观念深入每一个女孩心底。
第一个选择跳楼的小雨,那一刻的想法是“被强暴可能会疯了”。
疯不是被强暴直接带来的伤害,而是她所处的社会所赋予的次生伤害
。
婚前失贞,全家人都要被指指点点、没脸见人。
畸形的社会观念,正是逼她们跳下高楼的罪魁祸首。
而哪怕她真的跳了下去,依然要被村民们质疑:
是不是你勾引在先?
这种把罪责推到女性头上的言论直到现在都不少见。
“为什么要穿得这么暴露?”“为什么要和这么多男人一起喝酒?” “为什么不早点回家?” ……
在唐山事件上,这个问题就成了:
“为什么要这么冲动,用酒瓶激怒他?”
却没有人问一句。
为什么在那些男人们的观念里,搭讪不成恼羞成怒是正常的?
为什么在众目睽睽之下,一群熟识的人敢共同殴打女孩,而这其中没有人提出异议?
为什么他们敢放狠话,把强暴随便挂在嘴边?
与其去争论女性究竟怎么做才能确保自己的安全。
不如问问应该如何让施暴者不再肆无忌惮。
跳楼的勇敢不应该成为褒奖,用酒瓶砸向男人的勇气也不应该被质疑。
它们都是女性在无路可退时选择的武器。
别去评价武器的优劣。
因为她们本不需要拿起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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