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6月13日起,中国驻韩国使领馆调整赴华商务、工作、探亲等签证办理要求。更新后的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1、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https://bio.visaforchina.org/SEL4_ZH/),打印出确认页及表格,并在确认页及表格第九项签字。
2、在线预约递交申请时间,打印出签证预约确认表。
3、按预约时间本人亲自到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
*以下人员可免采指纹:
①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②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  
③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同一使领馆获发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④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免采指纹人员可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
4、签证材料
①在线填写的申请表;
②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③有效韩国外国人登录证、韩国签证原件或入境确认小条(ENTRY CONFIRMATION)(适用在韩第三国公民);
④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
⑤各类签证材料见下表:
签证
种类
适用
情形
材料

    要求    
M字
F字
赴华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
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和商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邀请函
Z字
赴华工作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S1字
随居
S2字
探亲
工作签证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家族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
②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
*如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申请探亲(S2)签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交相应情况说明。
X1字
长期学习
X2字
短期学习
赴华学习的韩国公民
①有效的学习类居留许可,可免费办理;

②如未持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须提交《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
③如已在校就读,可提供原学习类居留许可及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
Q1字
团聚
Q2字
探亲
①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
②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等),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R字
高端人才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申办S2签证。
C字
机组人员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⑥申请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如因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须提交死者或危重病人的身份证件(如中国身份证或外国人护照等),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危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以上签证均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理。具体流程、办证要求、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可径询签证中心。
南山广场大厦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地址:首尔市中区退溪路173号南山广场3层(原极东大厦)
电话:02-750-9600;
传真:02-750-969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外交、公务类签证请径向中国驻韩使领馆咨询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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