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6月10日,爱德华·奥斯本·威尔森(Edward Osborne Wilson)出生于美国阿拉巴马州。他是研究蚂蚁的领袖人物,是社会生物学的最主要的支持者。
威尔森童年眼部受伤导致知觉受损,在青春期开始部分失聪,他因此无法从事野外鸟类学工作。但他研究昆虫却不受影响。
威尔森在阿拉巴马大学学习生物,1955年从哈佛大学获得生物学博士学位。从1956年起,他在哈佛大学担任教职。此外,他还担任了哈佛大学比较动物学博物馆的昆虫学策展人(1973-1997)。
1955年,威尔森完成了对毛蚁属(Lasius)的详尽分类学分析。他和布朗(W.L. Brown)一起提出了“特征移位(character displacement)”的概念,即两个紧密相关物种的种群在首次相互接触后,经历了快速的进化分化,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它们之间竞争和杂交的机会。
1956年开始,威尔森做出一系列重大发现。他确定了
蚂蚁主要依靠传递化学物质“信息素(pheromones)”来相互交流

在修正对南太平洋本地蚂蚁的分类时,威尔森提出了“分类周期(taxon cycle)”的概念,即生物在种群扩张时,会根据栖息地的不同而开始分化。
1971年,威尔森发表了《昆虫社会》(The Insect Societies),这是他在蚂蚁和其他社交昆虫上的权威著作。该书全面介绍了数千种物种的生态,种群动态和社会行为。
威尔森第二项主要著作是1975年的《社会生物学:新的合成》(Sociobiology: The New Synthesis)。他对社会行为基于生物学进行分析,并提出动物社会中的生物原理也适用于人类。这一理论激起了很多学科知名研究者的反对。他们认为这一理论合理化了一些有害和破坏性的人类行为,同时人类社会的一些关系变得不合理。事实上,威尔森认为人类行为只有百分之十是基因导致的,其它的都是由于环境。
威尔森最著名的,是提出利他主义也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根据生物学,威尔森认为利他主义的牺牲是为了拯救亲属(那些和牺牲者有很多相同基因的个体)。保存基因才是演化策略的核心。后来,威尔森更倾向于将高度社会化的生物看作是一个整体——超生物——而非个体。达尔文在《生物起源》中也是这个观点。
威尔森擅长著述。其中《论人的本性》(On Human Nature)和《蚂蚁》(The Ants)两度获普利策奖。
威尔森于1994年出版了自传《大自然的猎人》(Natualist)。2010年,他的第一部小说《蚁山》(Anthill: A Novel)问世。2013年出版了《写给年轻科学家的信》(Letters to a Young Scientist),书中提出了很多建议。
资料来源:
https://www.britannica.com/biography/Edward-O-Wil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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