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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的故事 (15)

年轻人的时髦我永远不懂
作者:敏楠
时髦从未与我有缘,我也从未努力追求,因为对时髦无感,也就常常对身边的年轻人的时髦做法感觉困惑和不懂。

Peter
是博士生,其父母均是医生,祖父母更是厉害,有巨大产业遍布美国。Peter曾告诉我,他的祖父母给他留有很多产业,仅在佛州的房产,老布什就曾租了两间,现在小布什又租了三间,至于真的假的,无从考证。

Peter
上博士是为了博祖母所爱,与爱学习无关,据说老太太留下遗言,拿不到博士甭想享受老太太的遗产,所以Peter与其说是读博士,不如说是混文凭。

Peter
在实验室跟我学做实验,我跟他学习认识品牌,从吃的到穿的,到用的,无所不包。关于Peter我写的太多,这里不再赘述。

有一次Peter来上班,坐在椅子上不停地扭动,我感觉到不一样,但又不知道哪里不一样,就忍着没有说话。

Peter
见我半天不搭理,终于忍不住说他祖母给他买了一双鞋,xxx 牌子的,穿着非常舒服。我问了一遍什么牌子? Peter重复了一遍,还是没有记住。索性不问了,知道他祖母有钱,肯定买的鞋价格不会低于$1000有钱人的世界我不需要理解。

但是不能佛人家面子,所以夸张得弯下腰,再用夸张的语气说:wow好漂亮!看着就舒服!要是黑色的估计就更好了。

Peter
急了,说:Min这种颜色是最时髦的好不好?黑色的不适合我穿。

言下之意黑色的适合你这个大妈穿。

我无法辩解,我考虑的是实用和实惠,黑色更容易和裤子搭配,而年轻人则更多的是考虑如何更时髦和漂亮。

还有一次上班看到Peter的白大褂的领子立着,就好心让Peter稍稍蹲下,迁就一下我的身高,然后仔细将Peter立起的领子放下,Peter没有像往日一样说谢谢,只是置之一笑,然后看Peter走向外边,一边走一边将我精心抹平的领子又竖了起来。
原来这是白大褂时髦穿法。

时髦归时髦,但干活还是不方便的,没过多久,时髦耍酷的Peter 还是乖乖的把竖起的领子放了下来。

Peter
的时髦基于有钱,没有钱的美国年轻人一样时髦。

Scott
是我现在的同事,年轻人,很憨厚,敦实的身材更让人有一种安全感。

Scott
说话很快,但做活却慢悠悠,不急不忙的。刚开始和他一起工作第一眼看到的一定是那根长长的快要到脚踝的钥匙链子,好担心链子会绊倒他,就好心提醒:Scott你的钥匙链掉出来了。

Scott
笑一笑,说谢谢。然后
依旧如故。

原来长链子吊在身上也是一种酷与时髦,年轻人的时髦俺学不来。

还有一种时髦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做法本身就不是一般的时髦。

几年前实验室来了一个医学院学生,Lorraine, 非常阳光,格外热情,热情得有时让人手足无措。

记得第一次老板领她到实验室,她跟我打招呼,眉眼间流露出的都是老熟人的神情,恍惚间觉得是老朋友异地相遇,我一边伸手相握,一边问:你我曾经在哪里见过?她说:没有,我们是第一次见面。

天然的自来熟,无法抗拒的亲和力,颇具领袖风范。

果然,Lorraine是医学院学生会主席,社会活动特别多,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身在实验室,心挂全世界,每天不是和新来的学生谈话,就是给这个或那个做募捐,整天忙得团团转,可想而知实验上的错误不断,我每天的任务就是跟在她后面拾遗捡漏,及早发现错误,及时更正,也因此和她聊得比较多。

Lorraine
的衣服都很特别,市场上很难看到,很漂亮,很艳丽,有时又很暴露,不太符合实验室的dress code还不爱穿白大褂。

有一天Lorraine穿了一件红艳艳的,一字肩快到胸部,下半部又快到肚脐的短衣来到实验室,因为老板不说话,我也不好多管闲事,就夸她衣服好看,说你穿的衣服都很别致,好像mall里很少有的样子。
Lorraine一下子来了兴致,说让我看她的手机,她告诉我她参加一个什么program一月$100一周店家提供7件衣服,会员选好衣服后,店家直接邮寄到家,所以每天都可以穿不同的衣服,而且衣服不允许洗,直接邮寄回去即可。

Lorraine
兴奋地讲着,我却在心里暗暗的算计着,一年$1200块钱也许买不了多少新衣服,但是再不济买的都是自己的,是吧?

老实讲,这个program还是深得年轻人喜欢的,不知道疫情以来还存在不存在。

想来不由得惭愧,因为不喜装扮,竟遗传给女儿,女儿大学毕业后因为医学院面试,需要着正装,可怜女儿竟然不会穿高跟鞋,为此我带着女儿穿着高跟鞋在地下室练习走路。

在中国搞行政十余年,哪有不会穿高跟鞋之理?

我在前面昂首挺胸,女儿在后面咧咧切切,亦步亦趋,惹得先生笑得眼泪都流下来。

一晃儿又是十多年过去,女儿穿高跟鞋早已驾轻就熟,还学会了化淡妆,轻描眉。果真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我依旧是我,那个把穿白大褂当时髦的我怕是永远改变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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